高人民法院關於減刑、假釋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 宮鳴,黃永維,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

高人民法院關於減刑、假釋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 宮鳴,黃永維,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宮鳴 著
圖書標籤:
  • 減刑
  • 假釋
  • 司法解釋
  • 刑法
  • 最高人民法院
  • 審判
  • 法律
  • 實務
  • 宮鳴
  • 黃永維
想要找书就要到 求知書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店铺: 中国法律图书旗舰店
出版社: 人民法院出版社
ISBN:9787510909191
商品编码:10156166779
包装:平装
出版时间:2014-05-01

具体描述

基本信息

書名:高人民法院關於減刑、假釋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

原價:68元

作者:宮鳴,黃永維,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

齣版社:人民法院齣版社

齣版日期:2014-05-01

ISBN:9787510909191

字數:

頁碼:392

版次:1

裝幀:平裝

開本:16開

商品重量:0.4kg

編輯推薦


內容提要


《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叢書:高人民法院關於減刑假釋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全麵介紹瞭減刑、假釋司法解釋修改的背景、過程、內容、觀點和意義,對新司法解釋條文理解適用時應當注意的問題提齣瞭參考性意見和建議,對新司法解釋施行中齣現的或者可能齣現的問題及其對策進行瞭深入探討。相信《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叢書:高人民法院關於減刑假釋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能夠為從事減刑、假釋工作的人員,為關注減刑、假釋製度的社會各界人士提供有價值的信息。

目錄


作者介紹


文摘


序言



好的,這是一本關於中國古代文學史的著作簡介,聚焦於唐宋詩歌的演變與特色,旨在深入剖析特定曆史時期文人群體的精神風貌與藝術成就。 --- 《盛唐氣象與宋韻流轉:唐宋詩歌的審美嬗變與時代精神》 導言:雙峰並峙的文學高峰 中國古典詩歌的璀璨星河中,唐代與宋代無疑是兩座難以逾越的高峰。唐詩以其雄渾博大、氣象萬韆,構築瞭中華文化自信的基石;而宋詩則以其精微內斂、理趣盎然,展現瞭士大夫階層日益成熟的個體意識與社會關懷。本書《盛唐氣象與宋韻流轉:唐宋詩歌的審美嬗變與時代精神》,並非對這兩大詩歌體係進行簡單的羅列或概述,而是緻力於探究其內部的審美邏輯、藝術手法的發展軌跡,以及它們如何深刻地映照齣各自時代復雜的政治生態、社會結構與哲學思潮。 全書以時間為軸,將唐詩的發展劃分為初唐的蛻變、盛唐的極盛、中唐的轉摺與晚唐的餘韻,隨後無縫銜接到宋詩的勃興,並細緻梳理瞭北宋前期、中葉至南宋的風格差異。我們力求通過細緻入微的文本分析,揭示“盛唐氣象”與“宋韻流轉”之間既有繼承又有顛覆的復雜關係。 第一部分:盛唐氣象——氣勢、境界與浪漫的巔峰 盛唐詩歌,是中華文化精神外放的極緻體現。本部分聚焦於“氣象”二字的內涵,探討它是如何從詩人的個體生命體驗升華為一種宏大的時代精神的。 1. 邊塞詩的“國傢意誌”與山水詩的“個體解放” 我們首先考察瞭邊塞詩派,如王昌齡、岑參的作品。他們的詩歌不僅僅是描摹戰場風光,更深層次地承載瞭唐帝國開疆拓土的雄心與戍邊將士的傢國情懷。詩歌中的意象,如“大漠孤煙”、“黃河落日”,被賦予瞭超越地理的象徵意義,成為一種強悍的生命力的符號。 緊接著,我們轉嚮山水田園詩派。李白與杜甫的創作,標誌著山水詩從初唐的描摹轉嚮瞭哲理的融入與情感的投射。李白的詩歌,其“謫仙氣”的源頭在於他如何將道傢超脫的思維與遊俠精神結閤,構建瞭一個自由的、不受世俗羈絆的藝術世界。我們重點分析瞭“飛流直下三韆尺”這類句式中蘊含的極度誇張與瞬間的形神閤一。 2. 杜甫的“史詩精神”與沉鬱頓挫的藝術實踐 杜甫的詩歌被視為“詩史”,其價值在於他如何將個人的苦難與時代的興衰緊密捆綁。本章深入剖析瞭杜甫在形式技巧上的革新,特彆是在律詩結構上的精妙布局,以及他如何通過語言的錘煉,將“沉鬱頓挫”這種獨特的審美感受物化為可感知的文字力量。我們對比分析瞭“三吏”、“三彆”係列作品,揭示其敘事藝術的成熟與悲憫情懷的深度。 3. 晚唐的餘暉與新變的醞釀 中晚唐時期的詩歌,如白居易的新樂府運動,體現瞭對社會現實更直接的乾預;而韓愈、孟郊的“以文為詩”,則預示著對形式束縛的反思。晚唐的李商隱、杜牧,則在形式的精緻化和情感的幽微化上達到瞭新的高度,為宋詩在“理趣”上的發展埋下瞭伏筆。 第二部分:宋韻流轉——內化、精微與哲思的融入 宋代詩歌的崛起,伴隨著宋代理學的興盛和文人士大夫政治參與的深化。宋詩不再追求唐詩的磅礴之勢,而是轉嚮對內在精神世界的細緻勘察和對日常生活的哲學反思。 1. 北宋的“以學問入詩”:蘇軾的曠達與黃庭堅的“點鐵成金” 宋詩的開端,是文人身份與職業角色的深度融閤。蘇軾的詩歌,展現瞭儒釋道三傢思想交融下的曠達情懷,其“無意於佳乃佳”的審美趣味,是對唐詩過度雕琢的一種反動。我們分析瞭蘇軾在遭遇貶謫後,如何通過對自然景物的觀察,實現對人生睏境的自我和解。 黃庭堅及其江西詩派,是宋詩形式革新的關鍵。本部分詳細闡釋瞭“點鐵成金”、“換骨奪胎”等理論的實際操作,即如何在繼承前人經驗的基礎上,通過對詞語和句法的重組,創造齣全新的詩歌麵貌。這標誌著宋詩對語言自身的反思達到瞭前所未有的高度。 2. “理趣”的探求與“日常化”的審美轉嚮 宋詩的“理趣”,是其區彆於唐詩最顯著的標誌。這一時期的詩人,如遊酢、楊萬裏,將哲理思考、日常瑣事與詩歌創作緊密結閤。我們考察瞭宋人如何從禪宗公案、理學思辨中汲取養分,使詩歌的意境變得更為內斂和思辨化。例如,對普通物象如“苔蘚”、“竹子”的描摹,不再止於外形,而深入到其“自然之性”與“存在之理”。 3. 南宋的堅守與“格律的再思考” 南宋時期,在內憂外患的背景下,陸遊、辛棄疾等人的愛國詩篇繼承瞭杜甫的沉鬱傳統,但錶現手法上則融入瞭更多的宋人特有的、對細節的把握和對曆史的深沉感慨。同時,以範成大為代錶的詩人,則將關注點拉迴到更廣闊的民生與地域風物,完成瞭從宏大敘事到個體體驗的又一次細微轉移。 結語:唐宋詩歌的交響與永恒的對話 本書的最終目標是展現唐詩的“外放之美”與宋詩的“內斂之美”如何構成中國古典文學成熟階段的完美互補。唐詩的浪漫主義與英雄主義為後世樹立瞭難以企及的理想標杆;而宋詩的思辨性、知識性與日常性,則為詩歌錶達的廣度與深度開闢瞭新的疆域。通過對這兩大高峰的深入比較研究,我們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國文人士大夫群體在不同曆史節點上,如何運用詩歌這一媒介,來安放他們的傢國情懷、個體生命與終極關懷。本書旨在引導讀者超越對“唐詩盛、宋詩衰”的簡單判斷,進入一個更為復雜、也更為迷人的唐宋詩歌審美對話場域。

用户评价

评分

從這本書的書名就可以看齣,它直擊瞭刑事司法實踐中的一個核心環節。減刑和假釋,這兩個詞匯背後牽涉著復雜的法律規則、深遠的社會影響以及人性的考量。作為一名對法律體係充滿好奇的讀者,我非常希望能夠深入理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這兩個製度的最新司法解釋。我想知道,在這份解釋中,對於“確有悔改錶現,不緻再犯”的判斷標準,是否有瞭更具體、更可操作化的界定?例如,對於服刑期間的學習成績、勞動錶現、思想改造情況,以及獄內奬懲記錄,這些因素在減刑、假釋的考量中,各自占據多大的權重?我更關心的是,在實踐中,如何防止齣現“關係”或者“不正當因素”對減刑、假釋判決産生乾擾?作者宮鳴、黃永維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的集體努力,無疑是為瞭讓這些復雜的規則更加清晰、透明,我期待這本書能夠為我揭示這些規則背後的深層邏輯,以及在司法實踐中如何得到統一和有效的運用。

评分

這本書的題目就很吸引人,作為一名長期關注法律實務的讀者,我一直對減刑、假釋這些司法實踐中的熱點問題充滿好奇。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齣颱的司法解釋,其權威性和指導性不言而喻。我非常想瞭解,在現行的法律框架下,究竟有哪些具體的標準和考量因素決定瞭一個服刑人員是否能夠獲得減刑或假釋的機會?作者宮鳴和黃永維,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的集體智慧,想必能夠深入淺齣地解讀這些復雜的規定。我特彆關心的是,除瞭法律條文本身,這些解釋在實際操作中是如何落地生根的?有沒有具體的案例分析,能夠幫助我們理解那些抽象的法條在具體案件中的應用?比如,對於“有悔改錶現”的界定,是僅僅體現在思想匯報的次數和內容上,還是需要更深層次的改造成果?對於“確有悔改錶現,不緻再犯”的判斷,法官們又是如何權衡和取捨的?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提供一些前所未有的洞見,幫助我更清晰地認識減刑、假釋製度背後的邏輯和價值取嚮,從而對整個刑事執行工作有更全麵的認識。

评分

作為一名對法律理論和實踐都有一定興趣的讀者,我發現這本書的選題非常有現實意義。減刑和假釋製度,雖然是刑罰執行的一部分,但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罪犯改造等方麵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我尤其好奇的是,在這份司法解釋中,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平衡國傢懲罰權與人道主義改造理念的?對於那些曾經犯下嚴重罪行的罪犯,他們在服刑期間的“悔改”究竟需要達到何種程度纔能被認為“確有悔改,不緻再犯”?這個“不緻再犯”的標準,我想在實踐中必然存在諸多挑戰。是僅僅依靠服刑期間的考核,還是會結閤罪犯的傢庭情況、社會關係以及齣獄後的幫扶措施?我期望這本書能夠提供一些更具操作性的指導,讓讀者能夠理解其中精妙的考量。另外,對於減刑和假釋的審批程序,是否也進行瞭更加細緻的闡述?例如,在不同級彆的法院,審批的側重點和流程上是否存在差異?這本書的作者和審判監督庭的參與,預示著其內容的權威性和前瞻性,我非常期待能從中獲得啓發。

评分

這本書的書名就帶著一種沉甸甸的權威感,讓我這個普通讀者也禁不住想要一窺究竟。減刑和假釋,這兩個詞匯在新聞報道和日常生活中經常齣現,但其背後的法律依據和操作細節,往往是模糊不清的。我希望這本書能夠像一本“說明書”,把我心中關於這些製度的種種疑問一一解答。比如,對於“有悔改錶現”的評價,是不是有量化的標準?還是更多地依賴於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如果依賴自由裁量,那麼如何保證司法的公正性和統一性?我非常想瞭解,在最高人民法院層麵,對於如何減少自由裁量權帶來的不確定性,有沒有提齣什麼新的思路和方法?再者,對於那些曾經犯下嚴重暴力犯罪的服刑人員,他們的減刑、假釋機會與那些非暴力犯罪的罪犯相比,是否存在顯著的差異?這種差異背後的考量又是什麼?這本書的作者陣容,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的參與,讓我對內容的深度和廣度充滿瞭期待,我相信它能為我帶來一場知識的盛宴。

评分

這本書的題目本身就透露齣其價值所在——對減刑、假釋這一司法實踐中極其重要的議題進行瞭深入的解讀。作為一名渴望瞭解法律前沿的讀者,我對這份司法解釋以及其背後的考量充滿瞭好奇。我特彆想知道,在法律的框架下,究竟是如何界定“悔改錶現”的?是簡單的錶現分值,還是需要更深層次的靈魂改造?“不緻再犯”的預判,又該如何進行?是僅僅依靠審慎的評估,還是會引入外部的社會監督機製?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提供一些關於這些判斷標準的具體指導,而不僅僅是泛泛而談。同時,我也想瞭解,在減刑、假釋的過程中,是否存在一些常見的誤區或者爭議點,而這份司法解釋又是如何針對這些問題提齣解決方案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的參與,更是讓我對其權威性和指導性倍感期待,我相信它能夠為我提供一個全麵而深刻的理解,幫助我洞察司法實踐中的細微之處。

相关图书

本站所有內容均為互聯網搜索引擎提供的公開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儲任何數據與內容,任何內容與數據均與本站無關,如有需要請聯繫相關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於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ushu.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求知書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