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在國傢電網公司“計量、抄錶和收費標準化建設研究”項目成果的基礎上,按照統一堅強智能電網建設的總體要求,結閤國內外計量、通信技術現狀以及公司係統生産、經營、管理對電能錶的基本要求,國傢電網公司組織編製瞭智能電能錶係列標準。本係列標準包括《智能電能錶功能規範》、《單相智能電能錶型式規範》、 《三相智能電能錶型式規範》、 《0.2S級三相智能電能錶技術規範》、 《0.5S級三相智能電能錶技術規範》、 《0.5S級三相費控智能電能錶(無綫)技術規範》、 《1級三相費控智能電能錶(無綫)技術規範》、 《1級三相費控智能電能錶(載波)技術規範》、 《1級三相費控智能電能錶技術規範》、 《1級三相智能電能錶技術規範》、 《單相智能電能錶技術規範》、 《智能電能錶信息交換安全認證技術規範》等12個標準。標準編製參考瞭有關標準、規程、規範。
《Q/GDW 360-2009-1級三相費控智能電能錶(無綫)技術規範》以《智能電能錶功能規範》、《三相智能電能錶型式規範》、《智能電能錶信息交換安全認證技術規範》為基礎,對1級三相費控智能電能錶(無綫)的技術要求、檢驗規則以及運行質量管理等要求做瞭進一步的規定。本標準是公司係統1級三相費控智能電能錶(無綫)招標采購、檢驗驗收及質量監督等工作的技術依據。
目錄
前言
1 範圍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3 術語和定義
4 技術要求
5 試驗項目及要求
6 檢驗規則
7 運行質量管理要求
附錄A(資料性附錄)試驗項目明細錶
附錄B(資料性附錄)顯示項目錶
編製說明
精彩書摘
4.2 機械及結構要求
電能錶機械和結構要求除應符閤《三相智能電能錶型式規範》的規定外,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4.2.1 通用要求
電能錶的設計和結構應能保證在額定條件下使用時不引起任何危險。尤其保證:防電擊的人身安全;防過高溫影響的人身安全;防火焰蔓延的安全;防固體異物、灰塵及水的保護。易受腐蝕的所有部件在正常條件下應予以有效防護。任一保護層在正常工作條件下不應由於一般的操作而引起損壞,也不應由於在空氣中暴露而受損。
電能錶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並能承受在正常工作條件下可能齣現的高溫和低溫。
部件應可靠地緊固並確保不鬆動。
電氣接綫應防止斷路,包括在本標準規定的某些過載條件下。
電能錶結構應使由於布綫、螺釘等偶然鬆動引起的帶電部位與可觸及導電部件之間絕緣短路的危險最小。
電能錶應能耐陽光照射。
4.2.2 錶殼
錶殼應具有阻燃、密封、防塵、防潮、防水性能,並有一定的強度,由能抗變形、腐蝕、老化的阻燃、環保材料製成。
錶殼應可實施封印,前後有螺釘固定。隻有破壞封印纔能打開前後螺釘觸及錶內部件。錶殼懸掛點應采用鍍鋅鐵或不銹鋼構件。錶殼的結構和裝配應能保證在齣現非永久性變形時不妨礙電能錶正常工作。錶殼的全部或部分是金屬材料時,應具有保護接地端,采用延伸型或嵌入型錶座,采用II類防護絕緣包封。
4.2.2.1 錶蓋
錶蓋由能抗變形、抗腐蝕、抗老化的阻燃、環保材料製成,應密封防塵並有一定的強度,上緊螺釘後,不應有變形現象。錶蓋的透明窗口應采用透明度好的材料(不應使用迴收料),透明窗口與上蓋應無縫緊密結閤。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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