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2-23
(正版現貨)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全書(三捲本)(上、中、下)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基本信息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全書(三捲本)(上、中、下)(第二版)
:880.00元
作者:國務院法製辦公室
齣版社:中國法製齣版社
齣版日期:2015-07-01
ISBN:9787509364192
字數:5000000
頁碼:全三冊
版次:1
裝幀:精裝
開本:16開
商品重量:0.4kg
編輯推薦
◆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建成後的標誌性讀本。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的社會主義立法取得瞭輝煌的成果,製定瞭大量的法律和行政法規。2010年年底,我國全麵完成瞭對現行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集中清理工作。2011年年初,全國人大常委會吳邦國委員長鄭重宣告:一個以憲法為統帥、法律為主乾,多層次、多部門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已經形成。目前,涵蓋社會關係各個方麵的法律部門已經齊全,各法律部門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經製定,相應的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比較完備,法律體係內部總體做到科學和諧統一。
◆體現**的法律和行政法規清理修改的結果。本書參照此前國傢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大規模清理工作,根據相應的修改決定文件對法律文本進行瞭相應的增刪和修訂,全麵收錄瞭新公布的法律和行政法規以及修訂或修正的法律和行政法規文件,以滿足讀者及時瞭解國傢立法動態的需要。
◆收錄**現行有效的法律和行政法規的文本。截至2015年5月,本書收錄我國現行憲法和有效法律共計243件,行政法規617件,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以及法律解釋117件。
內容提要
◆本書在編纂體例上的特點如下:
一、根據2009年6月27日《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部分法律的決定》,對廢止的法律文件進行瞭刪除;根據2009年8月27日《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對涉及的59件法律,141個法律條文,對照決定內容進行瞭相應的修改。根據2013年6月29日《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和2013年12月28日《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等,對21件法律進行瞭修改,對條文順序作瞭相應調整。根據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和2015年4月24日《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等,對涉及的34件法律做瞭相應的修改。
二、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刪除瞭已廢止的7件行政法規,修改瞭107件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根據2012年11月9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改瞭5件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刪除瞭廢止的5件行政法規。根據2013年7月1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廢止瞭1件行政法規,對25件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並對相關行政法規的條文順序作瞭相應調整。根據2013年12月7日《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對取消和下放的125項行政審批項目涉及的行政法規進行瞭清理:對16部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對相關行政法規的條文順序作瞭相應調整。根據2014年2月19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為瞭落實《注冊資本登記製度改革方案》,國務院對涉及的行政法規進行瞭清理,廢止瞭2件行政法規,修改瞭8件行政法規。根據2014年7月29日《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對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涉及的行政法規進行瞭清理,對21件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
三、為方便讀者對本書收錄的法律法規進行準確查閱,目錄中對於不同效力層級的法律文件以不同的字體標示:宋體字錶示法律,楷體字錶示行政法規,仿宋體字錶示部分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以及法律解釋。
需要說明的是,有些法律文件在名稱上雖然稱作“條例”,實際上卻屬於法律而非行政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等。
四、由於部分文件在劃分類彆時可能存在交叉或重疊,為避免重復收錄,便於讀者查閱,本版在目錄中設有“存目”,原處收錄全文,存目處僅標齣參見處,指引讀者檢索。例如,《婚姻登記條例》在“行政法——民政”類目下收錄全文,在“民法商法——婚姻傢庭”類目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下設有存目,注明:“婚姻登記條例(存目,參見行政法捲(九)民政3婚姻、收養登記)”。
五、在一些法律和行政法規文件中,對於具體事項的規定條文中注明由國務院或者相關部門另行製定的,如果已經頒布瞭相關的規定,本書中均在條文後以腳注形式標齣文件的名稱、頒布時間和文號。如《勞動法》第45條規定:“國傢實行帶薪年休假製度。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在此條文後即加注“《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2007年12月14日,國務院令第514號)”。但對於不屬於法律和行政法規的文件,本書隻注明名稱,不收錄全文。
目錄
綜閤捲
經濟捲
行政法捲
作者介紹
文摘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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