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它那股子清冷又剋製的美感。敘事視角很獨特,像是在旁觀一場緩慢發生的悲劇,但字裏行間又流淌著一絲不易察覺的溫柔和希望。文字的運用非常講究,很多段落的措辭,讀起來有一種古典韻味,既不晦澀,又充滿瞭詩意。比如,作者用來形容某種特定情緒的詞匯選擇,總是那麼恰到好處,既傳達瞭深度,又保持瞭距離感。我尤其欣賞作者處理人物內心獨白的方式,那種不直白地宣泄,而是通過環境、動作、甚至是呼吸頻率來側麵烘托的描寫手法,顯得非常高級。這本書更像是一件精美的藝術品,需要你放慢腳步,去欣賞每一個打磨過的細節。它不是那種讓你一口氣讀完就丟掉的爆米花小說,而是值得被收藏和反復閱讀的那一類。
评分我得說,這本書的節奏感把握得極佳,簡直像一部精心剪輯的電影。開篇的鋪陳不緊不慢,為後續的爆發做瞭充足的鋪墊,那種山雨欲來的壓迫感,讓我的心一直懸著。角色塑造的立體感也是一絕,每個人物都有自己的灰色地帶,沒有絕對的好人或壞人,他們的動機和選擇都建立在復雜的過往經曆之上。特彆是主角團成員之間的互動,那種微妙的試探、不經意的默契,以及因為誤解産生的激烈衝突,都寫得非常真實。我特彆喜歡作者在描繪高潮情節時的語言風格,那種短促、有力的句子,配閤著緊張的場景描寫,讓人幾乎要屏住呼吸。它不僅僅是一個故事,更像是一場感官的盛宴,閱讀體驗非常酣暢淋灕。讀完後,我立刻想迴頭重溫一些關鍵章節,去捕捉那些之前可能忽略掉的伏筆。
评分坦白講,我一開始有點擔心它會不會落入俗套,畢竟這種帶有奇幻色彩的背景設定,很容易寫得空洞。但這本書的優點在於它的“落地感”。盡管故事發生在非現實的背景下,但人物的煩惱、他們的愛與恨,都深深紮根於人性最基本的需求和恐懼之中。作者很擅長通過細微的日常片段來揭示宏大的主題,比如一個簡單的對視、一個不經意的動作,都可能蘊含著深層的含義。這種寫法對讀者的理解力有一定的要求,需要你主動去解讀和挖掘,但迴報是巨大的——你會感覺自己真正進入瞭那個世界,成為瞭一個無聲的見證者。這本書的配角群像也描繪得十分成功,每一個“次要人物”都有自己的光芒和弧光,豐富瞭整個故事的維度。
评分這本小說,說實話,一開始我是衝著封麵的畫風去的,感覺那種細膩的筆觸和略帶憂鬱的氣質很吸引人。讀進去之後,纔發現作者構建的世界觀相當有層次感,並不是那種臉譜化的奇幻設定。情節推進得很有張力,尤其是在角色之間的情感拉扯部分,處理得非常巧妙,不會讓人覺得突兀或者刻意。比如,主人公在麵對重重睏境時,那種內心的掙紮和自我懷疑,描繪得入木三分,我甚至能感受到那種深入骨髓的無力感。而且,作者對於環境的細節描寫也相當到位,讀起來仿佛身臨其境,那些古老的建築、神秘的儀式,都栩栩如生地浮現在眼前。最讓我驚喜的是,它探討瞭一些關於宿命與自由選擇的哲學命題,雖然是以一種非常溫柔的方式呈現,但後勁十足,讀完後會忍不住思考很久。總的來說,這是一部在視覺和思想層麵都能帶來豐富體驗的作品,值得細細品味。
评分對我來說,這本書的魅力在於它帶來的那種久違的、被深深觸動的感覺。它觸及瞭那種關於“被理解”和“歸屬感”的終極渴望。故事的主綫雖然復雜,但核心的情感脈絡卻異常清晰、純粹。作者沒有用華麗的辭藻堆砌浪漫,而是通過一次次生死考驗和彼此間的默默守護,來展現情感的深度。我特彆喜歡其中幾段關於“記憶”和“遺忘”的描寫,那種關於存在意義的探討,處理得既疼痛又美麗。讀完後,我仿佛進行瞭一次深度的情感排毒,心中那種積鬱已久的情緒得到瞭釋放。這本書的後勁非常大,它會潛移默化地改變你對某些情感的認知,絕對是一部能讓人在精神層麵獲得成長的作品,非常推薦給那些追求深度體驗的讀者。
评分我们这一代的情况跟他们又不一样,“自由民主”已经相当成熟了,好像已经是一个不正自名的东西。而且,这一代的知识分子基本上都是受西方的影响,已经慢慢形成了专门的学者。但是,我个人认为,适度对社会问题关心还是很有必要的事情。最近这些年,我觉得台湾因为受学术评价标准影响太大,人跟社会抽离开来。抽离开来,对学术发展有好处,很纯,很严谨,可是也应该对社会有所关心。
评分近几年来,台湾学界中生代学者的著作相继在大陆出版。2012年,王汎森的著作《傅斯年:中国近代历史与政治中的个体生命》引进,颇受大陆学界关注并逐渐为大众所熟悉。如果把胡适、傅斯年、郭廷以等算作第一代,余英时、许倬云算作第二代,那么王汎森等学者可算作台湾第三代学者。曾任“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并在2010年升任“中研院”副院长的王汎森,可算是台湾人文学科的领导者,第三代学者的代表人物
评分至于我的老师余英时、许倬云先生,已经完全是现代知识分子的时代了。他们频繁参与论政,尤其是许先生写了很多文章,余先生也写了不少,可是对于政治只有遥远的兴趣。我在猜,胡适、傅斯年先生那个时代如果情况不同,他们说不定也不会进入政府,从他们的信里面也可以看到。
评分不错,现在基本不去书店了。读书可供消遣,可供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为消遣而读书,常见于独处退居之时,为装饰而读书,多用于高谈阔论之中;为增长才干而读书,主要在于对事物的判断和处理。 读书费时太多是怠惰,过分的藻饰装璜是矫情,全按书本条文而断事是十足的学究气。读书使天然得以完善,又需靠经验以补其不足,因为天生的才能犹如天然的树木,要靠后来的学习来修剪整枝,而书本上的道理如不用经验加以制约,往往是泛泛而不着边际的。 读书不可专为反驳作者而争辩,也不可轻易相信书中所言,以为当然如此,也不是为了寻找谈话资料。而应当权衡轻重,认真思考。有些书浅尝即可,另一些不妨吞咽,少数书则须咀嚼消化。这就是说,有的书只要读其中一部分,有的可以大致浏览,少数则须通读,读时要全神贯注,勤奋不懈。有些书也可请人代读,取其所需作摘要,但这只限于题材不大重要和质量不高的作品。 第一,循序渐进。朱熹说:“读书之法,莫贵于循守而致精。就是说,读书要有个先后顺序,读通一书,再读一书。就读一书而言,则要逐字逐句逐段按顺序读,先读的未弄通,就不能读后面的。这样才不会生吞活剥或杂乱无章。朱熹还进一步指出,读书要从易到难,从浅到深,从近到远,急不得,也慢不得。“所谓急不得者,功效不可急;所谓不可慢者,工夫不可慢。”这是在告被读书人既不可急于求成,也不可松松垮垮,而要进度适当,方能见效。 第二,熟读精恩。他认为有些人读书收效不大,是由于在“熟”和“精”二字上下功夫不够。他还批评那种读书贪多的倾向,一再讲“读书不可贪多,且要精熟。如今日看得一板,且看半板,将那精力来更看前半板”。 第三,虚心涵泳。朱熹曾批评当时普遍存在的两种毛病:一是“主私意”,就是以自己的想法去揣测书中的道理,穿凿附会,歪曲了古人本来意思。二是“旧有先人之说”,就是先前接受的观点不肯放弃,从而排斥接受新的观点。 为了纠正以上这两种不好的毛病,朱熹主张读书必须虚怀若谷,静心思虑,悉心体会作者本意。朱熹强调读书要耐心“涵泳”,就是要反复咀嚼,深刻体会行中的旨趣。 第四,切已体察。未熹主张“读书穷理,当体之于身。”什么叫“体之于分”?就是要心领神会,身体力行。从读书法的角度来看,朱熹强调读书必须联系自己,联系实际,将学到的理论转化为行动,这个观点是可取的。 第五,着紧用力。“着紧用力”.包含有两个意思:一是指时间上要抓紧,要“饥忘食,渴忘饮,始得。”二是指精神上要振作.要有刚毅果决,奋发勇猛的精神。“如撑上水船,一篙不可放缓。” 第六,居敬持志。所谓居敬持志,就是读书必须精神专一,全神贯注,还要有远大的志向,顽强的毅力。这也是朱熹读书之法的最基本精神!
评分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呵呵”了一下,有二:1、又是“忧伤”;2、作者在自序中说不喜欢名家推荐,但是腰封上又是“叮叮当当”的一串名字。不过看完自序又引得我继续看下来,同样有二:1、文辞清淡不乏细致,映上封面的淡绿色很有点“通感”的感觉;2、八点档元素的家族史。(--!好吧,“八卦”是女人的公因式。) 我觉得,这一定是个爱看电影的妹子。(--!好吧,只有这种不着调的称呼我才觉得亲近。)她能用轻声细语的言辞洇晕开一个一个镜头感十足的画面,来讲一个以“颠沛”为主题的故事,她说“说不出理由”地喜欢特吕弗,那便是被他的错总交杂的小宇宙吸引了去吧,她讲故事也是在当导演哪。 有一个地方,我印象尤为深刻,也尤为喜欢。当她想要交待一下自己并未曾亲见的上一辈的情杀事件时(P25,最后一段),你能感觉到,她像是在描绘一个电影的场景。声音,无声的欢乐节奏、噗通的心跳声、嗤嗤的血管破裂声、气球爆裂声、皮鞋声;颜色,红气球、白色衬衣、红色血泊;动态,心跳,血管爆裂,气球铺天盖地地飘来又爆裂,皮鞋来到眼前。具有张力的音效、视觉冲击的色彩,这都太像是电影片段了,“就仿佛有无数的红气球铺天盖地地朝他飘来”这又带上一些实验电影的感觉。对我来说,映入眼里的是线性排列的文字,但是流入大脑就汇成了立体的画面,看这一段实在是种过瘾的体验。大概,她把听来的故事先在自己大脑里电影化,再讲给别人听吧。 除却语言叙述上的惊喜,这其实是个实在够压抑的故事,封面上“异乡人、外来客”六个字似乎一直缠绕在这一家人身上。作者那段阴暗公寓闭塞角落里的童年记忆像是发了霉一样,我感觉这更是因为“父亲”这一角色的缺失,在这段孤单的成长史中,父亲鬼魅一般偶尔出现又不声不响地消失,这更加放大了父亲在这里的影响。 想来父亲真是将“颠沛”二字诠释了个透彻,一路从大陆颠沛到台湾,最后连名字都不是自己的,从这一个女人颠沛到另一个女人,最后却在一间出租屋里选择自杀。他来来去去地在找什么?我猜,排遣漂泊旅途的孤独感吧,像是房子之于母亲,像是学业之于“我”,像是年轻姑娘之于父亲,像是各种所求之物之于YMS以及其他排不上的字母的女人们,但这些又怎么能是长久可靠的呢。这让我想到,某次实习期间有一次外出,回公司的时候出租车被吭哧吭哧地堵在立交桥上,看着前方艳名远播的“大裤衩”我想,最后我将什么都剩不下吧,所有的时间、热情都投给了这个堵得不能再堵的“心脏”,我在这熠熠生辉的帝都是要做什么呢?所以,在他们有空停歇的时候是不是也会想,我这一路是在做什么,就像是河内街头的老白人,“奇怪自己怎么会走到人生的这一步”。温泉洗去的忧伤,应该是独行路途上的风尘吧,但路途一直向前,风尘一直不断。 让人觉得感动的是,最后“我”凭着父亲死前的一张登机牌,逆流而上,寻找父亲的最后一夜。这是最近的距离也是最远的距离,近,是你能看其所看,闻其所闻;远,是即便你能感到自己与他并肩站立却仍不能感其所感。可我又觉得,这糟糕的一段路上,是父亲最能充盈“我”心间的时刻,甚至比他陪伴“我”时更能感受他的存在,尽管感受得迷惑又痛苦。所幸最后,我们算是互相谅解了吧,尽管明知这一段父女之路上颠沛坎坷,可“我”仍愿意在他的手上来到这个世界。 我们不需要彼此间分分毫毫都了解得很清楚,只要一想起你便减少一些人生来路上的疑惑与孤独,摸掉一些尘埃再上路,这大概便是父亲了。
评分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呵呵”了一下,有二:1、又是“忧伤”;2、作者在自序中说不喜欢名家推荐,但是腰封上又是“叮叮当当”的一串名字。不过看完自序又引得我继续看下来,同样有二:1、文辞清淡不乏细致,映上封面的淡绿色很有点“通感”的感觉;2、八点档元素的家族史。(--!好吧,“八卦”是女人的公因式。) 我觉得,这一定是个爱看电影的妹子。(--!好吧,只有这种不着调的称呼我才觉得亲近。)她能用轻声细语的言辞洇晕开一个一个镜头感十足的画面,来讲一个以“颠沛”为主题的故事,她说“说不出理由”地喜欢特吕弗,那便是被他的错总交杂的小宇宙吸引了去吧,她讲故事也是在当导演哪。 有一个地方,我印象尤为深刻,也尤为喜欢。当她想要交待一下自己并未曾亲见的上一辈的情杀事件时(P25,最后一段),你能感觉到,她像是在描绘一个电影的场景。声音,无声的欢乐节奏、噗通的心跳声、嗤嗤的血管破裂声、气球爆裂声、皮鞋声;颜色,红气球、白色衬衣、红色血泊;动态,心跳,血管爆裂,气球铺天盖地地飘来又爆裂,皮鞋来到眼前。具有张力的音效、视觉冲击的色彩,这都太像是电影片段了,“就仿佛有无数的红气球铺天盖地地朝他飘来”这又带上一些实验电影的感觉。对我来说,映入眼里的是线性排列的文字,但是流入大脑就汇成了立体的画面,看这一段实在是种过瘾的体验。大概,她把听来的故事先在自己大脑里电影化,再讲给别人听吧。 除却语言叙述上的惊喜,这其实是个实在够压抑的故事,封面上“异乡人、外来客”六个字似乎一直缠绕在这一家人身上。作者那段阴暗公寓闭塞角落里的童年记忆像是发了霉一样,我感觉这更是因为“父亲”这一角色的缺失,在这段孤单的成长史中,父亲鬼魅一般偶尔出现又不声不响地消失,这更加放大了父亲在这里的影响。 想来父亲真是将“颠沛”二字诠释了个透彻,一路从大陆颠沛到台湾,最后连名字都不是自己的,从这一个女人颠沛到另一个女人,最后却在一间出租屋里选择自杀。他来来去去地在找什么?我猜,排遣漂泊旅途的孤独感吧,像是房子之于母亲,像是学业之于“我”,像是年轻姑娘之于父亲,像是各种所求之物之于YMS以及其他排不上的字母的女人们,但这些又怎么能是长久可靠的呢。这让我想到,某次实习期间有一次外出,回公司的时候出租车被吭哧吭哧地堵在立交桥上,看着前方艳名远播的“大裤衩”我想,最后我将什么都剩不下吧,所有的时间、热情都投给了这个堵得不能再堵的“心脏”,我在这熠熠生辉的帝都是要做什么呢?所以,在他们有空停歇的时候是不是也会想,我这一路是在做什么,就像是河内街头的老白人,“奇怪自己怎么会走到人生的这一步”。温泉洗去的忧伤,应该是独行路途上的风尘吧,但路途一直向前,风尘一直不断。 让人觉得感动的是,最后“我”凭着父亲死前的一张登机牌,逆流而上,寻找父亲的最后一夜。这是最近的距离也是最远的距离,近,是你能看其所看,闻其所闻;远,是即便你能感到自己与他并肩站立却仍不能感其所感。可我又觉得,这糟糕的一段路上,是父亲最能充盈“我”心间的时刻,甚至比他陪伴“我”时更能感受他的存在,尽管感受得迷惑又痛苦。所幸最后,我们算是互相谅解了吧,尽管明知这一段父女之路上颠沛坎坷,可“我”仍愿意在他的手上来到这个世界。 我们不需要彼此间分分毫毫都了解得很清楚,只要一想起你便减少一些人生来路上的疑惑与孤独,摸掉一些尘埃再上路,这大概便是父亲了。
评分至于我的老师余英时、许倬云先生,已经完全是现代知识分子的时代了。他们频繁参与论政,尤其是许先生写了很多文章,余先生也写了不少,可是对于政治只有遥远的兴趣。我在猜,胡适、傅斯年先生那个时代如果情况不同,他们说不定也不会进入政府,从他们的信里面也可以看到。
评分当然,它有很大的缺点,对史料以及很多文化层级,不可能做到很深入。我觉得研究汉学,很重要一个部分,是要取之于各种学问的长处,要有比较和宽大的视野。内心中有这样一个前提写出来的,跟只是就这个而写出来的东西,实际上有不同。
评分京东买书确实很便宜! 一个人的一生中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与其始终如一的学习是分不开的,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庄子说,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知识是没有穷尽的,坚持学习让人始终处于不败之地。反之,没有知识的不断补充和积累,人便会落后于时代。歌德说过,谁落后于时代,就将承受那个时代所有的痛苦。特别是在现今知识爆炸的年代里,不能接触新的知识便会被时代所淘汰。 对于我们教师学习新的知识来面对新的挑战,更是不可忽视的。它能提供我们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正如高尔基所说,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 一、读书可以让我们站在更高的高度来看问题,从而少犯错误,少走弯路。 牛顿说过他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上看得更远,科学巨人的虚怀若谷自然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还可以从中学到更有价值的东西。书籍对于整个人类的关系,好比记忆对于个人的关系。书籍记录了人类的历史,记录了所有的新发现,记载了古今历代所积累的知识和经验。只有认真的学习前人的经验和理论,才能在一个更高的高度上来看问题,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并有一个较高的起点。书本是前人智慧的结晶,是他们的研究成果和经验的体现,通过对他们的学习,发现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在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来不断的完善自己,大大的促进了个人的成长。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这样说,人类社会的延续和发展,也是这样来实现的。试想,如果每个人都是从头开始,那么,无论多么伟大的人,做出多么大的贡献,人类社会最终还是在原地踏步。由此更可见读书的重要性了。 二、读书开阔人的视野 书本中的知识可谓是包罗万象,他能拓宽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的知识更全面。从而能够更深刻的思考问题,事物都是广泛联系的,现代的许多实践都证明了各种信息的相关性,如果只知道一个领域的信息,必然会有碍于自身的发展,掌握更多方面的知识,才能使未来的不确定风险降至最低。就像做股票的人都应了解当今的政治经济形势,以便能更好的分析股票走势一样。研究物理学的学者们都要有一定的化学和其他基础,才能有所成就。记得一位诺贝尔获奖者在复旦做讲演时就曾说过,现代科学已没有明显的界限,你必须对相关的科学都有所了解才行。在这方面,伟大的导师恩格斯就是一位广泛学习的典范,他虽然只上过中学,但由于他发奋读书,十九岁时就能用十二种语言说话和写文章,在参加工作实践后,他也没有间断过学习和研究,从而被马克斯称为一部大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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