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傳統的曆史大多偏重政治,然而政治的活動,全靠文化做根底。文化,是在政治的背後,做瞭無數更廣大更根本的事情。不明白文化,是斷不能明白政治的。《中國文化史》是完整理解中國曆史的根基和命門。
內容簡介
《中國文化史》分析瞭曆代社會婚姻、族製、政體、階級、財産、官製、選舉、賦稅、兵製、刑法、教育、宗教等典章製度的沿革。著名曆史學傢王傢範說:“(呂思勉)關注民間社會的生計,大至水利、賦役、吏治,小至百姓飲食起居,曆史考察深入至社會日常生活,尤精心發掘史籍中社會各項製度的變遷情節,這在同輩史傢中應屬罕見。”
作者簡介
呂思勉(1884—1957年),1884年中法戰爭殃及東南沿海,呂思勉就在此時(字誠之)誕生於江蘇常州一個書香世傢。青少年時期,康梁思想因戰事而廣為傳布,呂思勉深以為是。因此,從十多歲開始,呂思勉就留心物價等生活細節,做大學教員期間曾撰文為食堂的碗筷消毒提建議。體現在治史上,則呂思勉突破瞭曆史隻為帝王將相做譜牒的片麵性。隨後,他又謹慎接受瞭馬剋思主義唯物史觀。
這些治史思想和方法深刻體現在呂思勉的教書、著述之中,並産生瞭廣泛影響。
據說,因呂思勉的新式思想和見解,其講學授業充滿意趣,門下多齣名人。唐長孺自稱呂先生的私淑弟子,楊寬在光華大學坐堂聽課於呂先生,錢穆、黃永年、張芝聯、趙元任等也都是他的學生。
新式思想和方法,輔以精讀《二十四史》三四遍之功力,呂思勉一生著作等身。譚其驤說,以一人之力幾乎寫完瞭中國上下五韆年的曆史,“我沒有見過第二個人”。嚴耕望評價他為,在現代史學史上,惟一一位在通史、斷代史和專史等諸多領域裏都做齣重大貢獻的曆史學傢。
1951年呂思勉和光華大學隨院係調整並入華東師範大學。1957年逝於上海,終年73歲。
精彩書評
★論方麵廣闊,述作宏富,且能深入為文者,我常推重呂思勉誠之先生、陳垣援庵先生、陳寅恪先生與錢穆賓四先生為前輩史學四大傢。
——著名史學傢嚴耕望
★(呂著《中國通史》)純從社會科學的立場上,批評中國的文化和製度,極多石破驚天之新理論。
——顧頡剛《當代中國史學》
★(呂著)《中國通史》在述論“理亂興亡”與“典章製度”兩大方麵均有齣色成就,後者尤勝於前者。
——著名史學傢王傢範
★一次考試,齣四題,每題當各得二十五分為滿分。餘一時尤愛其第三題有關吉林省長白山地勢軍情者。乃首答此題,下筆不能休。不意考試時間已過,不得不交捲。如是乃僅答一題。誠之師在其室中閱捲,有數同學窗外偷看,餘不與,而誠之師亦未覺窗外有人。適逢餘之一捲,誠之師閱畢,乃在捲後加批。此等考捲本不發迴,隻須批分數,不須加批語。乃誠之師批語,一紙加一紙,竟無休止。手握一鉛筆,寫久須再削。誠之師為省事,用小刀將鉛筆劈開成兩半,俾中間鉛條可隨手抽齣,不斷快寫。鉛條又易淡,寫不齣顔色來,誠之師乃在桌上一茶杯中蘸水書之。所書紙遇濕而破,誠之師無法黏貼,乃以手拍紙,使伏貼如全紙,仍書不輟。不知其批語曾寫幾紙,亦不知其所批何語。而餘此捲隻答一題,亦竟得七十五分。隻此一事,亦可想像誠之師之為人,及其日常生活之一斑。
——錢穆憶呂思勉
★他(呂思勉)指齣:《古文觀止》這部書是為科舉時代學做八股文的人誦讀的,做八股文要從沒有話可說處硬找話說,因此《古文觀止》所選的有相當一部分是說空話、發空論的文章。呂先生在選講唐宋八傢的文章時還不止一次地說:八傢是能寫好文章的,但選在這裏的往往不是好文章,主要原因就是此書專要選空議論文章。再有一個原因,就是此書要選短文章,有些好文章篇幅長,就不予入選。呂先生還舉《史記》為例,說司馬遷的《史記》是有許多好文章的,但因為長,所以此書不予入選,盡選些短而空的文章。
——黃永年憶呂思勉
目錄
第一講婚姻
第二講族製
第三講政體
第四講階級
第五講財産
第六講官製
第七講選舉
第八講賦稅
第九講兵製
第十講刑法
第十一講實業
第十二講貨幣
第十三講衣食
第十四講住行
第十五講教育
第十六講語文
第十七講學術
第十八講宗教
附錄
精彩書摘
第一講 婚姻
《易經》的《序卦傳》說:“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這是古代哲學傢所推想的社會起源。他們以為隆古的社會,亦像後世一般,以一夫一婦為基本,成立一個傢庭,由此互相聯結,成為更大的組織。此等推想,確乎和我們根據後世的製度,以推想古代的情形的脾胃相閤。所以幾韆年來,會奉為不刊之典。然而事實是否如此,卻大是一個疑問瞭。自有曆史以來,不過幾韆年,社會的情形,卻已大有改變瞭。設使我們把曆史抹殺瞭,根據現在的情形,去臆測周、秦、漢、魏、唐、宋時的狀況,那給研究過曆史的人聽瞭,一定是一場大笑話,何況邃古之事,去今業已幾萬年幾十萬年呢 ? 不知古代的真相,而妄以己意推測,其結果,必將以為自古至今,不過如此,實係因緣起滅的現象,都將認為天經地義,不可變更。這就將發生許多無謂的爭執,不必要的保守,而進化的前途被其阻礙瞭。所以近幾十年來,史前史的發現,實在是學術上的一個大進步。而其在社會組織方麵,影響尤大。
據近代社會學傢所研究:人類男女之間,本來是沒有什麼禁例的。其後社會漸有組織,依年齡的長幼,分彆輩行。當此之時,同輩行之男女,可以為婚,異輩行則否。更進,乃於親族之間,加以限製。最初是施諸同母的兄弟姊妹的。後來漸次擴充,至凡同母係的兄弟姊妹,都不準為婚,就成所謂氏族 (Sib) 瞭。此時異氏族之間,男女仍是成群的,此一群之男,人人可為彼一群之女之夫;彼一群之女,人人可為此一群之男之妻;絕無所謂個彆的夫婦。其後禁例愈繁,不許相婚之人愈多。於是一個男子,有一個正妻;一個女子,有一個正夫。然除此之外,尚非不許與其他的男女發生關係,而夫妻亦不必同居,其關係尚極疏鬆。更進,則夫妻必須同居( 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 ),關係更為永久,遂漸成後世的傢庭瞭。所以人類的婚姻,是以全無禁例始,逐漸發生加繁其禁例,即縮小其通婚的範圍,而成為今日的形態的。以一夫一妻的傢庭,為原始的男女關係,實屬錯誤。主張一夫一妻的傢庭,為男女原始關係的形態的,不過說:人類是從猿猴進化而來的,猿猴已有傢庭,何況人類 ? 然謂猿猴均有傢庭,其觀察本不正確(詳見李安宅譯《兩性社會學》附錄《近代人類學與階級心理》第四節。商務印書館本)。
即捨此勿論,猿猴也是人類祖先的旁支,而非其正係。據生物學傢之說,動物的聚居,有兩種形式:一如貓虎等,雌雄同居,以傳種之時為限;幼兒成長,即與父母分離,是為傢庭動物。一如犬馬等,其聚居除傳種外,兼以互相保衛為目的;曆時可以甚久,為數可以甚多,是為社群動物。人類無爪牙齒角以自衛,倘使其聚居亦以傢庭為限,在隆古之世,斷乎無以自存;而且語言也必不會發達。所以原始人類的狀況,我們雖不得而知,其為社群而非傢庭,則殆無疑義。猿類的進化不如人類,以生物界的趨勢論,實漸走上衰亡之路,怕正以其群居本能,不如人類之故。而反說人類的邃初,必與猿猴一樣,實未免武斷偏見瞭。何況人類的性質,如妒忌及性的羞恥等,均非先天所固有( 此觀小孩便可知。動物兩性聚居,隻有一夫一妻、一夫多妻兩種形式,人類獨有一妻多夫,尤妒忌非先天性質之明證);母愛亦非專施諸子女等,足以證明其非傢庭動物的,還很多呢。
現代的傢庭,與其說是源於人的本性,倒不如說是源於生活情形( 道德不道德的觀念,根於習慣;習慣源於生活 )。據社會學傢所考究:在先史時期,遊獵的階級極為普遍。遊獵之民,都是喜歡掠奪的,而其時可供掠奪之物極少,女子遂成為掠奪的目的。其後慮遭報復,往往掠奪之後,遺留物件,以為交換。此時的掠奪,實已漸成為貿易。女子亦為交換品之一。是為掠奪的變相,亦開賣買的遠源。掠奪來的女子,是和部族中固有的女子,地位不同的。她是掠奪她的人的奴隸,須負擔一切勞役。此既足以鼓勵男子,使之從事於掠奪,又婚姻之禁例漸多,本部族中的女子,可以匹閤者漸少,亦益迫令男子從事於嚮外掠奪。所以傢庭的起源,是由於女子的奴役;而其需要,則是立在兩性分工的經濟原因上的。與滿足性欲,實無多大關係。原始人除專屬於他的女子以外,滿足性欲的機會,正多著呢。遊獵之民,漸進而為畜牧,其人之好戰鬥,喜掠奪,亦與遊獵之民同(凡畜牧之民,大抵兼事田獵 ),而其力且加強( 因其食物充足,能閤大群;營養佳良,體格強壯之故 );牧群需人照管,其重勞力愈甚,而掠奪之風亦益烈。隻有農業是源於搜集的,最初本是女子之事。低級的農業,亦率由女子任其責。其後逐漸發達,成為生活所必資。此時經濟的主權,操於女子之手。土田室屋及農具等,率為女子所有。部族中人,固不願女子齣嫁,女子勢亦無從齣嫁;男子與女子結婚者,不得不入居女子族中,其地位遂成為附屬品。此時女子有組織,男子則無( 或雖有之而不關重要 ),所以社會上有許多公務,其權皆操於女子之手( 如參與部族會議、選舉酋長等。此時之女子,亦未嘗不從事於後世傢務一類的事務,然其性質,亦為公務,與後世之傢務,迥乎不同 ),實為女子的黃金時代。所謂“服務婚”的製度,即齣現於此時。因為結婚不能徒手,而此時的男子,甚為貧乏,除勞力之外,實無可以為聘禮之物之故。其後農業更形重要,男子從事於此者益多。導緻以男子為之主,而女子為之輔。於是經濟的主權,再入男子之手。生活程度既高,財産漸有盈餘,職業日形分化。如工商等業,亦皆為男子之事。個人私産漸興,有財富者即有權力,不樂再嚮女子的氏族中作苦,乃以財物償其部族的損失,而娶女以歸。於是服務婚漸變為賣買婚,女子的地位,又形低落瞭。以上所述,都是社會學傢的成說。返觀我國的古事,也無乎不同。《白虎通義·三皇篇》說,古代的人,“知其母而不知其父”,這正是古代的婚姻,無所謂夫婦的證據。人類對於男女性交,毫無限製的時代,去今已遠,在書本上不易找到證據。
至於輩行婚的製度,則是很明白無疑的。《禮記·大傳》說宗子閤族之禮道:“同姓從宗閤族屬,異姓主名治際會。名著而男女有彆。其夫屬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屬乎子道者,妻皆婦道也。謂弟之妻為婦者,是嫂亦可謂之母乎 ? 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無慎乎?”這正是古代婚姻但論輩行一個絕好的遺跡。這所謂同姓,是指父係時代本氏族裏的人。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老太爺、老爺、少爺們。異姓,鄭《注》說:“謂來嫁者”,就是老太太、太太、少太太們。從宗,是要依著血係的枝分派彆的,如先分為老大房、老二房、老三房,再各統率其所屬的房分之類,參看下一講自明。主名,鄭《注》說:“主於婦與母之名耳。”謂但分彆其輩行,而不復分彆其枝派。質而言之,就是但分為老太太、太太、少太太,而不再問其孰為某之妻,孰為某之母。“謂弟之妻為婦者,是嫂亦可謂之母乎。”翻作現在的話,就是:“把弟媳婦稱為少太太,算作兒媳婦一輩,那嫂嫂難道可稱為老太太,算作母親一輩麼 ?”如此分彆,就可以稱為男女有彆,可見古代婚姻,確有一個專論輩行的時代,在周代的宗法中,其遺跡還未盡泯。夏威夷人對於父、伯叔父、舅父,都用同一的稱呼。中國人對於舅,雖有分彆,父與伯叔父,母與伯叔母、從母,也是沒有分彆的。伯父隻是大爺,叔父、季父,隻是三爺、四爺罷瞭。再推而廣之,則上一輩的人,總稱為“父兄”,亦稱“父老”。“老”與“考”為轉注(《說文》),最初隻是一語,而“考”為已死之父之稱。下一輩則總稱“子弟”。《公羊》何《注》說:“宋魯之間,名結婚姻為兄弟。”( 僖公二十五年 )可見父母兄弟等,其初皆非專稱。資本主義的社會學傢說:這不是野蠻人不知道父與伯叔父、舅父之彆,乃是知道瞭而對於他們,仍用同一的稱呼。殊不知野蠻人的言語,總括的名詞,雖比我們少,個彆的名詞卻比我們多。略知訓詁的人皆知之( 如古鳥稱雌雄,獸稱牝牡,今則總稱雌雄,即其一例 )。既知父與伯叔父、舅父之彆,而仍用同一的稱呼,這在我們,實在想不齣這個理由來。難者將說:父可以不知道,母總是可以知道的,為什麼母字亦是通稱呢? 殊不知大同之世,“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生物學上的母,雖隻一個,社會學上的母,在上一輩中,是很普遍的。父母之恩,不在生而在養,生物學上的母,實在是無甚關係的,又何必特立專名呢 ? 然則邃初所謂夫婦之製和傢庭者安在 ?《爾雅·釋親》:兄弟之妻,“長婦謂稚婦為娣婦,娣婦謂長婦為姒婦”,這就是現在的妯娌。而女子同嫁一夫的,亦稱先生者為姒,後生者為娣。這也是輩行婚的一個遺跡。社會之所以有組織,乃是用以應付環境的。其初,年齡間的區彆,實在大於兩性間的區彆( 後來受文化的影響,此等區彆,纔漸漸轉變。《商君書·兵守篇》說,軍隊的組織,以壯男為一軍,壯女為一軍,男女之老弱者為一軍,其視年齡的區彆,仍重於兩性的區彆 )。所以組織之始,是按年齡分輩分的。而婚姻的禁例,亦起於此。到後來,便漸漸依血統區彆瞭。其禁例,大抵起於血緣親近之人之間。違犯此等禁例者,俗語謂之“亂倫”,古語則謂之“鳥獸行”,亦謂之“禽獸行”。懲罰大抵是很嚴重的。至於擴而充之,對母方或父方有血緣關係之人,概不許結婚,即成同姓不婚之製( 中國古代的姓,相當於現在社會學上所謂氏族,參看下一講 )。同姓不婚的理由,昔人說是“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傳》僖公二十三年鄭叔詹說 )。“美先盡矣,則相生疾。”( 同上,昭公七年鄭子産說 )又說是同姓同德,異姓異德(《國語·晉語》司空季子說 ),好像很知道遺傳及健康上的關係的。然 ( 一 ) 血族結婚,有害遺傳,本是俗說,科學上並無證據。( 二 )而氏族時代所謂同姓,亦和血緣遠近不符。( 三 ) 至謂其有害於健康,則更無此說。
然則此等都是後來附會之說,並不是什麼真正的理由。以實際言,此項禁例,所以能維持久遠的,大概還是由於《禮記·郊特牲》所說的“所以附遠厚彆”。因為文化漸進,人和人之間,妒忌之心,漸次發達,爭風吃醋的事漸多,同族之中,必有因爭色而緻鬥亂的,於是逐漸加繁其禁例,最後,遂至一切禁斷。而在古代,和親的交際,限於血緣上有關係的人。異姓間的婚姻,雖然始於掠奪,其後則漸變為賣買,再變為聘娶,彼此之間,無復敵意,而且可以互相聯絡瞭。試看春鞦戰國之世,以結婚姻為外交手段者之多,便可知《郊特牲》“附遠”二字之確。這是同姓不婚之製,所以逐漸普遍,益臻固定的理由。及其既經普遍固定之後,則製度的本身,就具有很大的威權,更不必要什麼理由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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