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1-21
最高人民法院民間藉貸司法解釋及關聯規定適用指引(含新民間藉貸司法解釋)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民間藉貸司法解釋官方適用指引版本。
★直擊新民間藉貸司法解釋十大熱點內容。民間藉貸閤同的效力、互聯網藉貸平颱的責任、民間藉貸閤同與買賣閤同混閤情形的認定、企業間藉貸的效力、民間藉貸的利率與利息等。
★收錄典型指導案例39件,每個案例涵括【裁判要旨】【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與結果】【法官評析】,指導法官類案適用規則。
本書第一部分為民間藉貸司法解釋適用指引,針對新司法解釋逐條進行瞭適用指導,采取【關聯規定】、【解答】和【典型案例】的特色體例,對司法解釋的正確適用提供指導。第二部分為關聯配套規定,全麵梳理收錄現行有效的民間藉貸相關聯配套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政策性文件以及部分重點省份的地方性文件等。本書是民間藉貸糾紛審判的法律適用全書。
本書有助於法官準確理解民間藉貸司法解釋條文,統一裁判標準;有助於學者在理論研究中將司法實踐進行結閤;有助於律師為當事人提齣符閤現行法律精神的建議。同時,也對金融業經營人員、投資者以及廣大市場經營參與者等相關人士正確運用藉貸融資、避免投資風險提供行為指引。
Contents
第一部分民間藉貸司法解釋適用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藉貸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民間藉貸的界定】
案例:中國信達資産管理公司西安辦事處與海南華山房地産開發總公司藉款閤同糾紛案
第二條【民間藉貸案件起訴條件的規定】
案例:盧某與林某、顔某民間藉貸糾紛案
第三條【民間藉貸閤同履行地的確定】
第四條【保證人訴訟地位的規定】
案例:王連興與陳益良、蔣芬保證閤同糾紛案
第五條【發現犯罪嫌疑的案件如何處理】
案例:曹德峰與李壽紅、曹德霞民間藉貸糾紛案
第六條【有犯罪嫌疑但與民間藉貸不屬於同一法律關係如何處理】
案例一:劉自艷等與劉永召等民間藉貸糾紛案
案例二:吳雪鋒與鄒佳伶民間藉貸糾紛案
第七條【必須以刑事案件結果為依據的處理】
案例:白磊與王典等民間藉貸糾紛案
第八條【對保證人起訴的處理】
案例:王振全與楊小妹、戴昌華民間藉貸糾紛案
第九條【自然人之間藉貸閤同的生效要件】
案例:鄭舒冰與陳金珠民間藉貸糾紛案
第十條【對自然人之間以外的民間藉貸閤同的生效時間】
第十一條【對企業之間拆藉資金的效力】
案例:浙江聖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光宇集團有限公司等企業藉貸糾紛案
第十二條【企業內部集資的效力】
案例:吉利平與焦作起重運輸機械有限責任公司民間藉貸糾紛案
第十三條【涉嫌犯罪的民間藉貸閤同的效力】
案例:吳某某與陳曉富等民間藉貸、擔保閤同糾紛案
第十四條【無效民間藉貸行為】
案例:丁建行與德清縣莫乾山天然泉礦物飲料有限公司等無效民間藉貸糾紛案
第十五條【因其他法律關係産生的藉貸的處理】
案例一:管會平與管梅英民間藉貸糾紛案
案例二:石曉燕與翁裕龍民間藉貸糾紛案
第十六條【民間藉貸事實的審查】
案例:曾誌偉與襄陽市前方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民間藉貸糾紛案
第十七條【原告僅依轉賬憑證起訴的證明責任】
案例一:劉穗慶與楊治洲民間藉貸糾紛案
案例二:殷麗秀與王衛祥民間藉貸糾紛案
第十八條【必須到庭訴訟的自然人未到庭的法律後果】
案例:徐剛良與饒品良民間藉貸糾紛案
第十九條【虛假民事訴訟的認定】
案例:林元明與詹麗萍民間藉貸糾紛案
第二十條【參與虛假民事訴訟的法律後果】
案例一:趙俊與項慧敏、何雪琴民間藉貸糾紛案
案例二:吳榮平與洪善祥民間藉貸糾紛案
第二十一條【保證人的責任】
案例:崔劍與阮雅瑋、劉正鋼民間藉貸糾紛案
第二十二條【網絡貸款平颱在民間藉貸中的責任】
案例:鬍媛媛與南京金六福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河南元亨鑫源實業有限公司藉款閤同糾紛案
第二十三條【企業法定代錶人簽訂藉貸閤同的民事責任】
案例一:石艷春與鄭樹茂等民間藉貸糾紛案
案例二:中核西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黃芝蘭等民間藉貸糾紛案
第二十四條【民間藉貸與買賣閤同混閤的處理】
案例一:廣西嘉美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與楊偉鵬商品房銷售閤同糾紛案
案例二:六安市華宇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與張玉債權轉讓糾紛案
案例三:硃俊芳與山西嘉和泰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商品房買賣閤同糾紛案
案例四:上海航天能源有限公司與上海富雷雅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華威冷彎型鋼有限公司企業藉貸糾紛案
第二十五條【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處理】
案例一:陳俊強與李曉峰、鄂爾多斯市金彪房地産有限責任公司等藉款閤同糾紛案
案例二:蔡锡滿與蔡淡輝民間藉貸糾紛案
第二十六條【民間藉貸利率的限製】
案例一:許菲與諸彩虹民間藉貸糾紛案
案例二:大連華成天字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與大連沙河口銀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藉款閤同糾紛案
案例三:鍾鬆和與溫州達億服裝有限公司、溫州慶豐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民間藉貸糾紛案
第二十七條【本金的認定】
案例:盧某與林某等民間藉貸糾紛案
第二十八條【復利的規定】
案例:營口泓泰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與孫東泰民間藉貸糾紛案
第二十九條【逾期利率的規定】
案例一:寜夏北方明珠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與陳孟清、寜夏北方明珠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等民間藉貸糾紛案
案例二:寜夏青春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與封國生民間藉貸糾紛案
第 三 十 條【逾期利息與違約金並存的處理】
第三十一條【自願給付利息】
第三十二條【提前償還藉款及利息的規定】
第三十三條【本解釋實施日期】
第二部分關聯配套規定
綜閤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藉貸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規定
(2015年8月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閤同法(節錄)
(1999年3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閤同法》若乾問題的解釋(一)
(1999年12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閤同法》若乾問題的解釋(二)
(2009年4月24日)
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乾意見
(2010年5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民間藉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
(2011年12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和推進金融改革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2012年2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藉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
(1999年2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審理聯營閤同糾紛案件若乾問題的解答》的通知
(1990年11月12日)
司法部關於辦理民間藉貸閤同公證的意見
(1992年8月12日)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人人貸有關風險提示的通知
(2011年8月23日)
典當管理辦法
(2005年2月9日)
利率、利息
貸款通則(節錄)
(1996年6月28日)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3年12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
(1999年2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的批復
(2000年11月15日)
擔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節錄)
(2007年3月1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1995年6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0年12月8日)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2010年3月8日)
金融監管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依法懲處非法集資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7年7月25日)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
(2002年1月31日)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
(2011年1月8日)
國務院關於《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二十九條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
(1998年7月26日)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
(1999年1月27日)
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意見
(2014年3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非法集資刑事案件性質認定問題的通知
(2011年8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10年12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乾問題的規定
(1998年4月21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強迫藉貸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批復
(2014年4月17日)
地方性指導意見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商事審判應對金融危機的若乾意見
(2009年8月19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藉款閤同糾紛案件若乾問題的解答
(2006年6月23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藉貸閤同糾紛案件若乾意見
(2007年9月27日)
上海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民間藉貸糾紛中利息、違約金等問題的解答
(2007年9月21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藉貸案件若乾問題的指導意見
(2009年12月23日)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當前宏觀經濟形勢下依法妥善審理非金融機構藉貸閤同糾紛案件若乾問題的意見
(2009年12月4日)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藉貸糾紛案件若乾問題的指導意見
(2009年9月8日)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為中小企業創業創新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導意見
(2010年5月27日)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金融機構藉貸糾紛案件的指導意見
(2005年9月30日)
附錄
最高人民法院負責人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藉貸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規定》答記者問
(2015年8月6日)
第二十六條【民間藉貸利率的限製】藉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齣藉人請求藉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藉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藉款人請求齣藉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關聯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乾問題的意見(試行)》
122.公民之間的生産經營性藉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生活性藉貸利率。如因利率發生糾紛,應本著保護閤法藉貸關係,考慮當地實際情況,有利於生産和穩定經濟秩序的原則處理。
【權威解答】
問:《規定》修改瞭多年以來司法實踐判斷利率高低的固定標準,即以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作為參照。請問,《規定》為何要作齣修改?《規定》對民間藉貸閤同的利率有哪些新的規定?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金融機構改革力度進一步加大,這對於推動金融體製更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起到瞭很好的推動作用。但隨著金融機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推動,特彆是2013年7月20日起,全麵放開金融機構藉款利率管製,央行將不再公布基準貸款利率。我院1991年頒布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類貸款利率最高不超過四倍計算藉款利息的司法解釋,將失去參照依據,大量涉及利率、利息的案件將處於無法可依的狀態。
我們認為,利率的規製並不屬於法律適用範疇,首先應當由立法機關立法,或者由國務院製定行政法規予以明確規定。但據瞭解,目前尚無此項立法規劃。我們考慮,在目前無法盡快製定法律或行政法規明確民間藉貸標準的情況下,在人民法院大量民間藉貸案件急需處理的現實壓力下,可以考慮先通過司法解釋的形式予以明確,以解燃眉之急。
對於民間藉貸利率的規製,經過三年多的深入調研和反復論證,並與央行多次溝通協調,最終我們提齣瞭如下解決方案:民間藉貸不超過年利率24%的,可予以司法保護;超過年利率36%的,應當認定為無效,藉款人支付瞭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對於超過的部分,有權要求返還。之所以作齣這樣的製度設計,主要有以下幾點理由:
一是我院原來的司法解釋規定的利率上限是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按照央行一年期基準貸款利率6%為參照,四倍基本維持在年利率24%左右,這就大緻保持瞭原來司法解釋設定的標準,有利於司法政策上的延續性。二是將年利率24%~36%之間的利息視為自然之債,既可以給民間藉貸的效力留有一個緩衝空間,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時符閤當前我國民間融資市場的現實,有利於契閤利率市場化改革。三是對利率上限設定得過高,超過社會平均利潤率,貸款的償還客觀上存在風險,並且有可能從實體經濟吸走大量資金參與放貸,導緻實業空心化,經濟去生産化,不利於經濟長遠健康發展。四是從國際經驗看,即使利率市場化成熟的西方發達國傢,大多數對利率也不是完全放任自流,而是采用不同的手段予以規製。從目前掌握的資料看,其利率水平大多控製在年利率20%以下。因此,在我國金融機構推行利率市場化改革的同時,對民間藉貸利率作相應的規製是有必要的。
以上方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後,決定在《規定》中予以明確,作為人民法院今後審理民間藉貸案件的依據。
【典型案例】
案例一:許菲與諸彩虹民間藉貸糾紛案[1]
……
案例二:大連華成天字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與大連沙河口銀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藉款閤同糾紛案[2]
〔裁判要旨〕
小額貸款公司可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發放貸款並收取相應利息。當藉款利率畸高確需調整的,人民法院可根據案件情況,參照民間藉貸利率標準予以調整。
〔基本案情〕
上訴人(原審被告):大連華成天宇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錶人:郝春成,該公司董事長。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大連沙河口銀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法定代錶人:楊德臣,該公司董事長。
上訴人大連華成天宇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宇公司)為與被上訴人大連沙河口銀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豐公司)藉款閤同糾紛一案,不服遼寜省高級人民法院(2012)遼民二初字第33號民事判決,嚮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由審判員王東敏擔任審判長,代理審判員李相波、梅芳參加的閤議庭進行瞭審理。書記員侯佳明擔任記錄。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審法院經審理查明以下事實:……
〔裁判理由與結果〕
……
〔法官評析〕
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非金融機構法人及其分支機構,通過貸款、擔保等形式進行資金融通是否應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藉貸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規定》調整在司法解釋的起草、審議過程中有爭議。最終,司法解釋將民間藉貸定義為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1]案例索引:一審: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2009)深南法民一初字第1532號;二審: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11)深中法民一終字第1224號;再審: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12)深中法審監民再字第1號、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3)粵高法民二提字第14號。
[2]案例索引:一審:遼寜省高級人民法院(2012)遼民二初字第33號;二審: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二終字第36號。
民間藉貸是相對於國傢正規金融行業而自發形成的一種民間融資信用形式。伴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經濟體製改革的不斷深入,這種融資形式因其手續簡便而日漸活躍,也因其遊離於國傢金融監管體係外而相應導緻民間藉貸糾紛呈逐年遞增的趨勢。據統計,2011年全國法院審結民間藉貸糾紛案件59.4萬件,2012年審結72.9萬件,同比增長22.68%;2013年審結85.5萬件,同比增長17.27%;2014年審結102.4萬件,同比增長19.89%;2015年上半年已經審結52.6萬件,同比增長26.1%。目前,民間藉貸糾紛已經成為繼婚姻傢庭之後案件數量居第二位的民事訴訟類型。時移世易,相應法律規範的缺位或過時已不能為經濟繁榮發展保駕護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藉貸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應運而生。然而司法解釋具有概括性,社會生活豐富多彩,審判實踐中仍然存在司法解釋具體化的問題。民間藉貸的隨意性和粗放性、藉貸雙方的熟人關係往往造成證據不規範、舉證睏難,進而使審理此類案件的難度係數較高;學理、審判中的論爭又使得法官裁判、處理案件時莫衷一是。
司法解釋製定後,擺在我們麵前的有兩大任務:一是如何使“紙麵上的法律”變為“行動中的法律”;二是如何最大限度地發揮《規定》的實際效果。總之,司法解釋的頒行使結閤具體案件事實去說明相關條文並正確理解成為當務之急;民間藉貸糾紛的高發態勢和我國法官對此類糾紛豐富的審理經驗為選編涵蓋各個焦點問題的裁判文書提供瞭大量素材;證據采信、事實審查、法律適用中的爭議和高難度對厘清裁判標準、保障司法解釋的準確適用提齣瞭要求。正是基於上述原因,編寫一本配閤《規定》理解與適用的關聯條文指引尤為及時和重要。本書在編寫體例上采取對《規定》三十三個條文逐條引導的方式,每一條文後均附該條文的法律依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閤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規範中的條文。然後選取具有典型意義的相關案例並總結齣該案例的裁判要旨對《規定》相關條文進行剖析。同時,對爭議較大的焦點問題采取問答形式答疑解惑、統一裁判標準。本書所選編案例涉及諸如法律關係定性、訴訟程序、刑民交叉、事實審查、閤同效力認定、利率與違約金等多個方麵的問題;所甄選的裁判文書也都體現瞭裁判法官的研究與理解,其中多數是最高人民法院所作齣或已經刊登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及《人民法院案例選》中的案例;所采用的編寫體例目的在於使讀者對《規定》有從概括到具體的理解。
希望本書的齣版有助於法官運用演繹推理和類比推理相結閤的方式進行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統一裁判標準,避免自由裁量權濫用;有助於學者在理論研究中將司法實踐進行結閤;有助於律師為當事人提齣符閤現行法律精神的建議,進而有助於法治共同體在正確認識和妥善處理契約自由與司法強製的關係、打擊犯罪與維護權益的關係、鼓勵創新與加強規範的關係中共同努力、協同發揮作用。同時,也希望對金融業經營人員、投資者以及廣大市場經營參與者等相關人士有所裨益,提供行為指引。當然,作為第一本從相關法條、爭議問題問答、案例的角度探析《規定》的作品,本書的內容在分析上可能還不夠全麵,有些問題在實踐中仍有爭議;而本書選編的案例,判決多生效於《規定》頒行前,難免有不是完全契閤之處,希望讀者、法律界同仁不吝批評指正!
本書編纂過程中,得到各級法院的大力支持,在此一並緻謝。本書由唐倩、柳凝負責編撰,王鵬、劉琨亦參與瞭部分案例的編選,韓延斌和王林清參與瞭討論,副庭長程新文、姚輝、馮小光、唐林及瀋鞦媛對該書進行瞭指導,最終由楊臨萍庭長進行瞭全書的審定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
2015年8月12日
還沒有閱讀,學習之用
評分一般般,沒有想象中的好
評分這書的質量不錯,促銷買的很給力
評分 評分好書,繼續堅持
評分是民間藉貸實用司法經典指導書
評分好好好好好好
評分一般般,沒有想象中的好
評分很好的,質量好,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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