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國傢的社會正義 [Social Justice in the Liberal State]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內容簡介
《自由國傢的社會正義》是繼羅爾斯《正義論》之後又一部重要的當代政治哲學論著,涵蓋瞭諸如自由、民主、權力、財富、公民資格、教育、自由交換、托管製度、剝削和契約等內涵豐富且極具爭議的政治學關鍵議題,布魯斯·阿剋曼通過對這些議題的清晰解讀,充分厘清瞭自由國傢的正義諸範疇,並特彆強調瞭中立性對話在自由國傢中規製權力鬥爭的基礎性作用,突齣強調瞭自由國傢社會正義的基本要求,即任何權力主張都必須通過對質疑者的正麵迴應來獲得閤法性。
作者簡介
布魯斯·A.阿剋曼(Bruce A. Ackerman),生於1943年,美國著名的憲法學傢與政治理論傢,先後畢業於哈佛大學(1964年)和耶魯大學法學院(1967年),曾任教於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耶魯大學法學院和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自1987年始擔任耶魯大學斯特林法學與政治學講座教授。阿剋曼教授在政治理論、美國憲政與比較憲法領域均有卓越的原創學術貢獻。其代錶作《我們人民》多捲本被認為是“過去半個世紀在整個憲法理論領域所做的最重要工程”,2010年憑藉《美利堅共和國的衰落》一書而入選《外交政策》雜誌評選的全球百大思想傢。
精彩書評
★在一個正義的社會中,平等的公民自由是確定不移的,由正義所保障的權利絕不受製於政治的交易或社會利益的平衡。
——約翰·羅爾斯 ★在我們假想的旅程結束時,我們得以看見一個既堅持個體權利,又信守民主決策的世界;一個利用政府權力打擊剝削根源,同時又對官僚專製的危險保持清醒認識的世界;簡而言之,我們對中立性對話的信守使我們走嚮熟悉的政體形式——自由民主的福利國傢。
——布魯斯·阿剋曼 目錄
緻 謝
第一部分 一個嶄新的世界
第一章 自由國傢
1. 為權力而鬥爭
2. 文化與權利
3. 受限定的權力對話
4. 中立性與融閤性
5. 自由主義是前後一緻的嗎?
6. 自由主義與平等尊重
7. 結束對話
8. 正義的技術
9. 論證綜述
第二章 財 富
10. 新世界
11. 閤理性
12. 中立性
13. 追求幸福
14. 初始平等問題
15. 對話的前提
16. 唯一性
第三章 公民資格
17. 公民資格問題
18. 公民資格的必要條件:對話錶現
19. 公民資格的必要條件:行為要求
20. 從必要條件到充分條件
21. 作為指揮官的公民
22. 自由主義理論中的公民資格
第二部分 隨時間變化的正義
第四章 與生俱來的權利
23. 普通人的經曆
24. 第一個和最後一個
25. 托管製度
26. 基因控製
27. 非宰製多樣化
28. 領養、墮胎與殺嬰
29. 先天殘障
30. 自由理論中的基因控製
第五章 自由主義教育
31. 超越園藝
32. 初等教育:傢庭教育的地位
33. 初等教育:虐待與疏於照顧
34. 父母權威的下降
35. 中等教育:自由主義原則
36. 自由主義理論中學校的作用
37. 自由主義理論中教育的地位
第六章 自由交換
38. 部分閤成
39. 交易靈活性
40. 適用於所有人的發射器與防護盾
41. 自由言論、自由競爭與自由戀愛
42. 初始權利的一般理論
43. 自由主義對私人所有權的評判
44. 自由主義對集體主義的評判
45. 自由主義的解決途徑
46. 交易理論中的閤意和效用
第七章 托管製度
47. 繼承問題
48. 托管製度:簡單模式
49. 復雜性:連續性問題
50. 復雜性:“不可替代”資源
51. 人口控製
52. 隨時間變化的正義
第三部分 從理想到現實
第八章 剝 削
53. 治國之纔
54. 均等犧牲
55. 剝削與平權行為
56. 剝削與總體預算規模
57. 普遍利益的訴求
58. 資本主義、社會主義與自由主義
59. 自由派行動主義的哲學基礎
第九章 自由主義民主
60. 分歧與暴政
61. 善意分歧的“純”問題
62. 公民不服從與多數決原則的限製
63. 暴政
64. 自由民主的可替代基礎
第十章 契約、效用與中立性
65. 更高裁判與自由主義傳統
66. 戰鬥疲勞
67. 自由主義思想中的個人與社會
第十一章 對 話
68. 超越直覺主義
69. 超越獨白
70. 對話的運用
71. 自由主義理論的相對自治權
72. 自我辯護
73. 為閤理性辯護
74. 個人自由與社會責任
索 引
精彩書摘
34. 父母權威的下降
自嬰兒期就會被視為年輕的一代。每個孩子不僅能與人溝通,還能開始掌握公民資格對話必需的特殊話語;同樣,在其“傢族”群體建立起的復雜控製的幫助下,每個孩子還開始以文化規範之名義控製自己的攻擊衝動。可是,這些共同的主題都無法公正處理教育差異産生的難以想象的多元化和廣度:孩子們說每種語言,將無數種構成上一代生活傳承的文化腳本付諸行動。孩子們參加測試、改變、修復、轉化;父母們進行教育、調整、哄騙、命令。
命令——這正是問題所在。我假設沒有一種初等教育能使任何一個五歲的孩子完美地社會化到對自己“父母”以原始培養之名義提齣的要求永不反抗的程度。在這個或那個方麵的反抗,是可以預期的。而且如果存在反抗的話,自由主義對話將會有一個新的轉機。根據定義,初等教育的成功産物應能自己提齣——即使是以猶豫不決且簡單的方式——閤法性問題:“爸爸媽媽,為什麼你們有對我頤指氣使的權利?”
並且,根據閤理性要求,問題一旦被提齣,就必須得到答復。此外,質疑父母的閤法性的行為開始使孩子獲得參與為取得公民資格而進行的對話性測試。因此,從原則上講,他的問題就不能用一種按中立性來說是不尊重孩子權利的答復被壓製或被置之不理。如果唯一能夠確定的是前輩從本質上就優於年輕公民,那一個自由主義政治共同體是不能支持使用強迫手段的;也不能斷然聲稱,父母必須比孩子自己更知道什麼是對孩子有好處的。這些行為都明目張膽地違反瞭中立性原則。可是如果是這樣的話,等孩子五歲以後還能說些什麼來維護父母的權威呢?
34.1 控製
在公民資格一章裏,我們已經提齣需要對這個問題作齣自由主義式答復的思想。迴想一下那個費盡心思搜遍西海岸尋找陷入危險之人的有殺人傾嚮的離異者吧。見第19.4小節。盡管離異者在其他方麵都能享受自由公民的待遇,但當指揮官為保護陷入危險之人包括肉體生存和物質存在的對話權利而對他強加特殊限製之時,他卻不能有所怨言。對離異者行為的特殊限製並沒有違背中立性原則;相反,它們是使其能夠成為在與他人關係中享有中立性權利的公民的必要條件。
相同的基本原理亦可用來說明對孩子行為自由的限製。並不是說正常的五歲大的孩子就有能力將自己的殺人幻想付諸行動,可無論如何,孩子在五歲至青春期之間接受的教育,是影響他在以後的生活中以何種方式處理日益增長的、可傷害他人的權力的重要因素。傢庭內部文化規範不斷潛移默化地強化可能降低孩子長大成人後主動違反刑法的幾率。而如果這是真的,那一個自由主義國傢就必然麵臨一個讓人費解的平衡:一方麵,當一個年輕人迫不得已按教育者要求去做自己不想去做的事情時,這些特殊限製確實限製瞭年輕人以自己認為最好的方式行為處事的原始權利;另一方麵,在童年時期設定特殊控製可能會提高年輕人免受刑法強加於有攻擊性成年人的特殊限製的能力。簡而言之,我們的任務就是設計一套對公民一生都有用的行為限製,從而使強加於他身上的特殊限製的整體分量有可能降至最低。正如離異者無法抗議禁止他去西海岸的特殊限製規定,晚輩也不能抗議童年時期受到的特殊限製,這些特殊限製使他擺脫瞭之後生活中的大部分限製條件。根據中立性原則,這些限製不是違背瞭後輩的公民資格權利,而是他一生享有對話權利能得到最大認同的必要條件。
這意味著自由主義刑法和自由主義傢庭法之間存在重要關聯。假設由於我們已經討論過的原因,規製對象為具有攻擊性的成年人的刑法,是按照傳統自由主義方法建構的,要求在強行限製自由之前,必須提供證明實際惡意行為的最高水平證據。見第19.6小節。這樣引齣的結論是,如果整體攻擊性水平一直保持在可容忍的次優範圍內,那麼在嬰兒期和童年期,對孩子“控製”管理之微妙形式的限製將沉重不堪。我說這些的時候,並非想錶明我們應改變權衡刑法和傢庭法的基本要求,以使得政策更易於限製成年人而父母卻更難約束孩子。最關鍵的一條基本原則是:成年人以具有道德優勢為藉口管理孩子是不閤法的。相反,父母控製看起來更像是一種限製性較少的手段,以使孩子長大成人後擺脫刑法會強加的更多侵入性限製。
然而,說明一個原則是一迴事,弄清楚特定製度背景中閤法的父母控製的特定形態,卻完全是另外一迴事。事實上,不同的自由主義國傢就父母控製的閤法範圍會得齣不同的結論。不僅很多相關因素會被質疑,而且不同的自由主義對比較加諸於父母和各種類型監管人身上的整體限製水平也會各持己見。解決善意分歧的方法,是第九章將提齣的自由民主理論的主題。目前,假設政治討論最終得齣結論證明,孩子在五歲至十六歲(比如說)期間受到某些形式的父母控製是閤理的,已經足夠瞭。給定以上結論的話,那下一個問題就是,在漫長的限製期間內,父母控製應以何種方式逐步演進。
正是在此處齣現瞭一個基本的自由主義原則:父母越成功地實現瞭他們的控製功能,持續不斷地將他們自身的善的概念強加於自己孩子身上的閤法性就越少。暫且先不管彌漫著的悖論,這個結論可由父母控製原理直接推斷而來。父母獲得控製權,因為孩子如果要以一種避開刑法約束的方式處理自己的攻擊性行為,那就必須將自律習慣內在化。結果就是,當孩子成功將初等文化強加於他的基本控製內在化的時候,父母不可以認為取得瞭初步勝利,而把以更為詳盡的形式將他們偏好的習慣強加於孩子之上視為閤理的。一種自由主義教育,不是園藝學的一種高級形式,不是父母將年輕的幼苗修修剪剪從而形成他們自己想要的式樣。在一種成功的自由主義教育中,孩子八歲時的抗爭應比其四歲時的抗爭更受到認真對待;而十二歲時的抗爭,就應比八歲時更受到認真對待。
同構論證可引齣第二個悖論:父母越沒能成功地實現他們的控製功能,持續不斷地對孩子行使父母權威的閤法性就越多。但是在這一點上,論證轉嚮瞭不同的方嚮。這很難得齣以下結論:把初等教育義務搞砸瞭的人應在中等教育時期完成補救任務。而且,再一次地,必須慎重行使把孩子從原始傢庭帶走的權力,而這基於兩層考慮:一是對暴政無可非議的恐懼,二是把孩子從原始環境帶走本身就會破壞孩子處理自己攻擊性能力的公認觀點。
34.2 引導
當控製理論隨著時間的流逝日漸式微,第二個原理——我稱之為“引導”——開始獨具分量。盡管控製和引導在現實生活中是緊密交織在一起的,但我在探討為閤法的引導提供概念時會先忽略這個事實。
那麼,假設把父母控製的限製閤理度的決定權交到孩子手上,由他自己定奪是否想成為一名優秀的棒球隊員。再進一步假設年輕人確實想在美國少年棒球聯賽中齣類拔萃;可他發現很難麵對這樣的事實:要成為棒球大師必須付齣的必不可少的代價,就是得接受大量枯燥無味的訓練。正是在這一點上,熟悉孩子的成年人又能施以援手瞭。意識到孩子在比較達成目的方法的審慎判斷方麵經驗不足,父母可能會找齣方法嚮孩子說明(即使加進瞭他們自己的主張),他可能錯誤估計瞭從事自己感興趣的活動會涉及的代價或好處。最顯而易見的是,孩子可能是簡單實證錯誤的受害者:也許他認為一旦學會擊中球,將來就能掌控在空中飛行的所有其他目標。而一旦打消瞭這個錯誤的念頭,年輕人可能會轉變心意,覺得彈鋼琴比打球更好。
不那麼顯而易見但確實很重要的是,孩子會看錯傢庭之外發生在自己身上的社會現實。特彆是,一個孩子傾嚮於假設“傢庭”之外的世人會以他熟悉的基本文化模式對待他。此類假設在自由主義社會中是很危險的。盡管公民擁有尊重愛護同胞的自由,但也擁有漠不關心,甚至看不起其他人生活方式的自由。再一次,在認識孩子的行為方麵,隻有建立在對更廣大世界中人們的想法和動機進行非現實假設的基礎上,父母通常處於最佳位置(即使是在他們自己的主張範圍內)纔講得通。
然而,這些特彆的引導權力的閤法性也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漸漸衰落——盡管與控製權衰退方式完全不同。當孩子擁有更多比較達到目的方式的經驗,更多有關傢庭之外的世界的經驗,就會越來越難以想象他與父母的意見分歧是建立在輕率的基礎之上;持續的爭論將越來越錶現為青年對傢庭的理想産生異議,以及父母使用引導的權力來掩蓋他們不閤法的控製欲望。
35. 中等教育:自由主義原則
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試著確定瞭父母能壓製孩子之反抗的權力範圍。可是,還存在第二種看待對抗的角度:孩子的角度。既然我們已經說明父母對壓製孩子的異議權利主張逐漸勢弱,那麼與失望的父母親相比,一種完整的自由主義教育理論必須以更具同情心的態度看待孩子的“不聽話”。
從孩子的角度來看,很明顯,父母的命令讓他有些煩惱。在明確錶達是什麼讓他煩惱的過程中,他仍然會經曆預料之中的睏難。畢竟,他全部的“初等”教育都來自於父母及他們的代理人。而且根據假設,他們一直在告訴孩子,說他是個“壞孩子”。可是,孩子有權利知道在自由社會裏,他的父母對事情的看法並非不容置疑嗎?父母有權利阻止其他試圖勸說孩子的其他人嗎?那些人想讓孩子知道自己的反抗並不是一種罪惡的標記,而是包含一種擁有比父母給他的更好生活的希望。
假設某些成年公民——高貴者——從孩子齣生時就開始觀察特定的父母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可是,在孩子“初等”教育期間,高貴者與嬰兒之間的所有交流都被切斷,因為父母認為他的影響力會妨礙他們為嬰兒提供文化一緻性環境的努力。然而,當父母的成功開始漸漸危害到他們控製孩子目標和行為的權利主張時,時機就逐漸成熟瞭。從特彆的角度來看,假設高貴者和孩子之間的交流不會産生破壞父母持續進行的對孩子攻擊性控製方麵的教育的影響。高貴者也不會證明一種不可靠的引導;他會對經驗不足問題比較敏感,並且在孩子自己形成善的概念的背景下,幫助孩子作齣慎重選擇。將進行的對話如下:
父母:女兒,我告訴你多少遍瞭,你不該玩你哥哥的卡車。你應該玩布娃娃。
女兒:可為什麼我不能玩卡車呢?
父母:我說得夠多瞭!不許再說這些卡車之類的事兒瞭,這是我說的!
女兒:(哭泣)。
父母:這太可笑瞭。上樓迴你自己的房間,一直待到你更懂事點再齣來。(孩子遵從。門鈴響瞭,高貴者來瞭。)
父母:你來做什麼?
高貴者:我來和你女兒談談。
父母: 你想告訴她什麼呢?
高貴者: 我想說盡管你試圖壓製她,可她想玩卡車也許是對的。現在,我能繼續嗎?
父母: 除非我對此事無話可說!
高貴者:好吧。你要說什麼為你禁止我見她的行為辯護呢?
父母: 首先,她是我的孩子,不是你的。所以,滾齣這兒!
高貴者: 你錯瞭。與椅子不是“你的”無主物的一部分相同,她也不是“你的”孩子。相反,她是一個自由主義國傢的公民。
父母: 你怎能如此肯定?
高貴者:當我在按門鈴的時候,她不是在質疑你的權威的閤法性嗎?
父母: 是的。但她必須遵守特彆限製。
高貴者: 我沒否認這個,但作為一個自由主義國傢的公民,你的女兒有權享受與她的對話和行為發育一緻的最低限製性環境。這個標準的公平適用使你無權拒絕我接近她。(說明這個主張為與父母的控製與引導的剩餘權力相一緻。)
父母: 假設齣於這場討論的目的,我接受你的理由。接下來該如何?
高貴者:那你就得給我提供一個符閤自由主義進程的、將我隔絕在外的理由。比如,你不能斷言你的女兒對我的對話毫無興趣。
父母: 相反,你的言論隻會鼓勵她對卡車之類的興趣。
高貴者: 可那有什麼錯呢?
父母: 女孩子玩卡車就是件不好的事。
高貴者:我恐怕你得做的比那還好些。因為我認為對她來講玩卡車是件好事。
指揮官:鑒於現在的意見衝突,我認為你們的主張都不能成為自由主義國傢中權力擁有者的閤法理由。
父母:好吧,我們看起來陷入瞭僵局。雖然我還是不得不提供一個將你與我女兒隔離開的中立性理由,可你也該提供一個自己應對她的生活産生影響的中立性理由。在你與她交談之前,你必須迴答我的閤法性問題:你憑什麼有權利尋求那種權力。
高貴者:問得好,可我有答案。我覺得每個公民都擁有一種原始權利,自己決定哪種交流在他看來是金玉之言。畢竟,每個公民都與其他人一樣好。除非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中立性會作齣解釋,否則就能得齣結論:沒有第三方擁有審查每個公民都身處其中的符號交流順暢的權利。
指揮官:這個意見沒有違背中立性的地方。對於當前的辯論,還有什麼要說的?
高貴者:除非父母提供一個審查我與女孩溝通的中立性理由,要不我就擁有與女孩交談的權利。如果女孩與我都認為把時間花在交談上是件互惠互利的好事,那我們就有權在一起交談。
指揮官:好的,高貴者,我認為你已經履行瞭自己的對話義務。如果父母無法提供一個中立性理由,證明他對女兒的道德準則和認識進行壟斷是閤法的,那你就會獲得你尋求的權力。
父母:也許我最好要重新考慮下之前為討論之目的而做齣的讓步。也許我能使我的同胞們相信,高貴者的乾擾會破壞我們培養女兒自控能力的持續不斷的努力。而且與此同時,考慮到女兒的經驗不足,我對高貴者能否是個可信賴的嚮導持懷疑態度。
指揮官:此類經驗主義論據通常都是受歡迎的;但是,理所當然地,高貴者也必須得到同等機會展開敘述自己對相關因素的看法。
這個對話本身蘊含的意義已超齣引起對話的父母與孩子之間的衝突。對話將成為下一章的基礎,而我們在下一章將從更普遍的角度探討憎恨自由主義審查的所有錶現形式。不過目前,關鍵問題是對話對所有園藝學教育理論的批評。父母不得把孩子的反抗視為一種破壞他們私人花園美感的雜草;他們必須逐漸承認其他人為孩子提供文化資源的權利,這些文化資源可能將為孩子脫離父母規範、形成自己的特性打造一個開端。事實上,我們的上一個腳本也隻適用於中等教育的最早期,此時女兒遇到父母顯示權威所能做的隻有哭泣。逐漸與外麵的世界發生接觸,會為她提供在對話扮演更主動角色的文化能力,她會堅持自己有權利與高貴者或任何在澄清她逐漸演進的自我概念方麵有用的人交談。隨著時間的推移,女兒會代錶自己說得更多,可能開始要求從父母和高貴者那裏取得獨立,一直到那一天她認為自己已獲得對攻擊性的足夠掌控力,擁有對大韆世界的豐富經驗,能提齣權利主張確定並使他人相信自己的善的概念,就像自由主義國傢的所有其他公民一樣。
然而,在強調自由主義理論中的人際關係緊張和對話的核心時,我不想誇大自由主義對父母權威的敵意。更重要的是,一種自由主義教育不是想要勸服孩子,讓他相信父母的價值理念是腐朽不堪的,所以讓他最好轉換至某些描述未來理想人類行為的官方意識形態。它的目標不是個人轉變,而是為孩子提供將來在自我界定時有用的資源。盡管高貴者來訪瞭,但女兒可能會最終得齣結論認為,歸根到底父母還是對的,並且逐漸認識到玩卡車對一個逐漸長大的女孩來說確實是不閤適的。這種孩子教育的自由不是由她自己決定的後果來衡量的;唯一的衡量指標隻能是她獲得文化資源的程度,那些文化資源提供瞭在她看來對弄清早先的反抗有幫助的方法。在遇到選擇性文化解釋的可能性時,女兒接受瞭父母的模式,那這就是教育交換的最閤法的結局瞭。可以肯定,自由主義指揮官必須承認父母與高貴者的價值理念應同樣有權受到尊重。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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