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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我曾悄無聲息的愛過你》:
★one一個人氣女作傢絨絨全新青春治愈小說集,12個關於生命中那些悄無聲息的愛情故事,9段讓人潸然淚下的真實青春講述,1本悲傷卻溫暖人心的少女治愈手冊!
★我曾悄無聲息愛過你,在新浪微博話題高達3133萬高人氣閱讀討論,掀起網上熱議新高潮!
★大風大雨看世事,小情小愛暖人心。郭德綱親筆題字,奧運女排冠軍楊方旭、國腳楊旭、六小齡童、二更CEO食堂君讀後五星力薦!
★封麵由ONE金牌設計師操刀,國內知名插畫師親自繪製插圖,內文采用櫻花進口純質紙,質感超滑!
內容簡介
《我曾悄無聲息愛過你》是one一個人氣女作傢絨絨的全新青春治愈小說集。這裏有為吉他遠走的少年、有我愛的同學王烏雲、有樓下擺攤賣襪子的神秘大叔,12個關於生命中那些悄無聲息的愛情故事,9段讓人潸然淚下的真實青春講述,或許這些故事並不夠神秘和完美,但這就是我們每個人曾經曆過的暗戀和青春啊。
作者簡介
絨絨,二更食堂、One一個app高人氣女作傢,愛做白日夢的空想癥晚期患者,也曾披荊斬棘對抗生活的非十八歲少女。
已齣版作品:《輸一迴吧,姑娘》,
內頁插圖
目錄
序
Part 1:
1.我們三四個人的愛情
2.烏雲烏雲,彆找我麻煩
3.我們念念不忘的青春啊
Part 2:
4.我們都要好好的
5.倔強的吉他
6.姑娘,我們去遠方吧
Part 3:
7.大鳥
8.愛情不裹腹,我們就此彆過
9.失戀的人應該去的地方
Part 4:
10.大叔好棒
11.曾經是火車司機的人
12.他沒有名字,他叫9527
精彩書摘
1我們三四個人的愛情
我最近常常對過去的一些事情情有獨鍾。
十年前我們在一棵濕潤溫暖的老槐樹下深情地擁吻,二十年前我們因為忘瞭帶紅領巾被罰而趴在教室的一角偷偷哭泣,三十年前我們蜷縮在黑暗幽閉的胎盤裏渴望著生命……過去的日子好像拍電影用的老膠片那麼斑駁,它們像距離我們已經有好幾個世紀一樣那麼長。
我們小的時候,穿著藍白相間的棉布褂子,橡?鞋底上有一個個凸齣來的疙瘩。說是釘子鞋,卻也一次都沒在長滿矮草的土地上盡情地踢上一迴球。
那些年,瘋馬石旁的打榖場上,謝嬌嬌是最受歡迎的人。
場子裏有謝嬌嬌的爸爸。他混在一群男人中間,不喜言語,眼神有些木訥。一個人不斷地撅著屁股彎下腰,把捆好的稻草往打榖機上遞。謝嬌嬌的爸爸用釵子把從機器上甩下來的已經退瞭榖子的稻草高高地揚起,輕輕一丟,稻草便乖乖地躺到瘋馬石旁邊,形成一座山。
我們看見這座山的時候會格外地歡呼一陣兒,因為這是謝嬌嬌爸爸堆成的山。
活兒不多的時候,大人們掐著時間打完三垛或是兩垛榖子要席坐下來休息休息。打榖場上不能抽煙,北方的深鞦乾燥熱烈,一個火星子都能要瞭打榖場的老命。於是男人們被煙癮摺磨得直吧唧嘴,女人們扒瞭麵罩,呼扇著帽子。
這時候該謝嬌嬌上場瞭。
十一二歲的謝嬌嬌聲音很甜,壓著嗓子給他們唱《甜蜜蜜》,唱《小城故事》。謝嬌嬌唱歌的時候一定要拍掉身上的灰塵和稻榖碎屑,把頭發整整齊齊地彆在耳朵後麵。眉梢往上提,眼睛瞪得老大。聲音婉轉悠揚,清脆尖細,有人說像黃鸝鳥。
我們都沒見過黃鸝鳥,但是如果像謝嬌嬌,那一定很美吧。
謝嬌嬌唱完瞭,我和毛頭該上場瞭。我們倆把外衣口袋抻得老大,有的人往裏扔一塊糖,有的人往裏塞個西紅柿,有的人往裏扔幾分錢。
也有人什麼都不扔,毛頭就蹦著高跳起來,摘下那個人的麵罩,說:“我看清楚你瞭,下次要給雙份。”
大人們被逗得哈哈大笑。謝嬌嬌和毛頭都很生氣,這麼嚴肅的一件事,大人們怎麼把它當成玩笑瞭呢?
那些年我和毛頭總喜歡跟在謝嬌嬌屁股後麵,因為跟著,就有吃的。
我比謝嬌嬌小兩歲,毛頭更小,小四歲還是五歲,個子剛剛到謝嬌嬌下巴那裏。所以我們叫他毛頭小子,簡稱毛頭。
謝嬌嬌爸爸是打榖場裏的管事,是管事就能管人。打榖的時候,嬌嬌爸要監工,管著機器的運作、誰先打和誰後打。先打的興許還能賣上好價錢,後打的可能就要等,時間長瞭,新米變成陳米就更不值錢瞭。
所以在打榖子的人傢眼裏邊,嬌嬌爸爸簡直就是閻王,是土地爺,是玉皇大帝,掌管生死,掌管收成,掌管命運。
謝嬌嬌的爸爸是個老實人,正直善良,從來不刁難任何一個像他一樣苦難的、生活在瘋馬石旁的男男女女。所以想感謝他的人把善待謝嬌嬌當作瞭一種報恩的途徑。
那些年謝嬌嬌也蠻氣派,倆辮子高高地紮到耳朵上麵,偷偷塗上她媽媽的雪花膏和口紅。
有的時候看見謝嬌嬌鮮紅鮮紅的嘴唇,毛頭害怕得直往我身後躲,謝嬌嬌拉著毛頭的手在嘴唇上抹瞭一把,掉瞭兩層顔色。
“這樣行嗎?”謝嬌嬌問。
謝嬌嬌比同齡的女孩發育得好,胸脯挺挺的,走起路來一顫一顫,辮子一翹一翹。她經過的地方有男孩子們衝著她吹口哨,毛頭從我們身後鑽齣來嚮他們吐唾沫。
謝嬌嬌高傲地走在隊伍最前麵,我和毛頭跟在後麵,每人口袋裏鼓鼓囊囊的,塞滿瞭謝嬌嬌從打榖場上用歌聲贏迴的戰利品。
毛頭那時候人小鬼大,愛耍小聰明,故意輕手輕腳放慢速度把自己遠遠地落在我和謝嬌嬌後麵。我們發現毛頭又掉隊瞭,停下來等他。毛頭磨磨蹭蹭地攆上我們,他一個口袋裏麵的好吃的已經少瞭一大半。
我以為謝嬌嬌會發脾氣,把毛頭狠狠修理一頓。可是每次謝嬌嬌都假裝氣得鼻孔快頂到天上去瞭,使勁兒摩挲著毛頭的頭,過瞭一會兒卻又溫柔得不得瞭。
她說:“你得多吃點兒,毛頭。趕緊攆上我,攆上我纔能娶到媳婦兒。”
到瞭我們十五六歲的年紀,謝嬌嬌已經不給大榖場的老爺們兒壓著嗓子唱《甜蜜蜜》瞭。她隻給我和毛頭唱,聲音渾厚瞭不少,不再是偶爾顫抖、忽近忽遠的那個青澀的嗓子瞭。
那時候毛頭的個子真是躥高瞭不老少,一天看不到,他就好像要長高一大截。眼見著毛頭趕上瞭我、趕上瞭謝嬌嬌,到瞭十四歲已經比十八歲的謝嬌嬌高齣半頭瞭。
我們還去打榖場,因為瘋馬石在那裏。我們傢鄉流傳著關於瘋馬石的一段傳說。
說有個女人姓馬,已經沒人知道她的名字瞭,所以都叫她馬氏。
馬氏被父母強迫著嫁給瞭一個男人,男人對馬氏還算照顧周到,但是始終走不到馬氏的心裏麵去,所以兩個人生活得並不幸福。
後來鎮子裏齣現瞭一個養馬的,也姓馬,叫馬追。馬追有學問,跟鎮裏粗老笨壯的老爺們兒都不一樣。
後來馬氏和馬追好瞭。馬氏的男人打聽到馬追有一匹心愛的馬。馬追愛此馬愛到瞭瘋狂的程度。
於是馬氏的男人為瞭報復馬追,偷瞭這匹馬,遠走他鄉,不知去往何處。馬追也沒有心情再和馬氏談情說愛瞭,每天都在鎮子口等他的馬迴來。時間久瞭,馬追瘋瞭,瘋瞭之後還是在鎮口等,最後風化成石,取名瘋馬石。
這是鎮裏老人講的。也有人說,馬追沒化成石頭。人怎麼能化成石頭呢?
石頭隻不過是前人拿來警示後人的,要知進退、守本分,破壞彆人傢庭的人,都不會有好下場。
我們小的時候不懂,隻知道瘋馬石是塊很大很平的石頭,總有人踏在上麵、坐在上麵、躺在上麵。久而久之,石頭被磨得更平,太陽一曬下來,泛著油光,還挺晃眼。我們愛石頭上的味道,有點土腥氣,又有點溫厚。
我們最愛在鞦天的節氣裏爬到石頭上四仰八叉地躺著。謝嬌嬌叼著一根稻草,旁邊打榖場飄來的空氣中夾雜著稻草香和稻草碎屑,香氣四溢,卻刺得臉頰生疼。
謝嬌嬌把媽媽的雪花膏拿來,挨個兒在我和毛頭的臉上塗抹。塗完瞭以後,臉果然沒那麼疼瞭。
於是謝嬌嬌穩住瞭我們兩位聽眾的情緒以後,放開喉嚨給我和毛頭唱歌。那些歌我和毛頭都沒聽過,我們說好聽,謝嬌嬌會給我們每人一顆糖;我們拍手歡呼,她會給我們更多。等她沒有歌唱瞭,我和毛豆吃完瞭糖還是吧唧嘴,謝嬌嬌就把糖全塞給我們。
後來謝嬌嬌的胸脯越來越豐滿,她的衣服越來越緊。透過她前襟炸開的扣子縫齣沒無常,毛頭斜著眼睛往裏偷窺,眼珠子都快瞪齣來瞭。每次謝嬌嬌發現瞭,就狠狠給毛頭一巴掌。
再後來,謝嬌嬌唱完一首歌會問我和毛頭:“你們說,我長大去唱歌,行不行?”
我和毛頭各自剝開一顆糖,點點頭。
再後來,謝嬌嬌對我和毛頭的智商要求達到瞭一個登峰造極的程度。她有時看著瘋馬石問會發愣,就在我們以為她已經睡著瞭的時候,她忽然丟給我們一個問題:“你們說,我把瘋馬石砸瞭,行不行?”
我和毛頭把剛剝開的糖紙閤上,把糖重新塞迴口袋裏,說:“不知道。”
很久以後,謝嬌嬌跟我們說,生活就是有一種本領,能讓你曾經疑惑的、迷惘的東西通過另一種演繹,給你一個蒼白無力的答案。
這答案讓你銘記於心,永世難忘。
……
前言/序言
序
很高興見到你
很高興它能與你見麵。
這是我的第二本書。在我寫這篇序的時候,我和我的編輯瀋路甚至沒有想好書的名字。瀋路說,一定要起一個響亮的名字,讓大傢記住我的書,記住我。
然後我們一起選封麵、選插圖,把它做成一件十分漂亮的藝術品。
其實,這也許不是我的初衷。
我喜歡的一位作傢說:“我沒有粉絲,我有的是讀者。”
我因為這句話愛瞭他很久,當然直到現在也沒法不繼續愛下去。不是因為他是他,而是因為他的每一個字、每一句話都令我著迷。
於是,一個人讀一本書,因為這是某一位作傢寫齣來的,變成瞭離經叛道。我們把它反過來說,一個人讀一本書,讀兩本書,讀三本書,能從文字的巧妙之處與所錶達齣來的細微感情上判斷齣來這是同一個人寫齣來的。
嚯!我覺得這太棒瞭。
我在寫這一本書的時候,遠遠比寫第一本書的時候痛苦得多。我的一位作傢朋友韋娜幫我分析,說也許我是在這些故事上下的功夫更深瞭。
我想瞭想,不盡然,卻有道理。
我經常在深夜和周末寫東西。
錯瞭,我一定是在深夜和周末寫東西。
我平時有自己的工作要做。周一到周五,早上八點半到下午五點半,有的時候會到更晚,有的時候周末要加班做這樣那樣的工作。
後來我養成瞭深夜寫文章的習慣。
你也可以試一試。在夜裏,彆捧著手機,關瞭電視,大腦飛快運行的時候,你最想做什麼。是不是這一天發生的好的壞的真誠的煩心的事情都在你腦袋裏麵循環播放瞭一遍,跟放電影似的?
這種時候就是我第一下敲動鍵盤的瞬間。
扯遠瞭,再扯迴來。
我想說的是,我寫稿痛苦的原因應該是有兩個方麵的,一個是在迴憶和構思方麵,大腦需要承載太多的東西,一個好像有點不夠用。再者就是,深夜裏寫稿子,實在太睏瞭。
大部分時間我坐在電腦前兩個小時一個字也寫不齣來。
我在寫《曾經是火車司機的人》這一篇文章,寫瞭五韆字足足花掉十一個小時。我坐在咖啡館裏點瞭一杯焦糖瑪奇朵、一杯港式奶茶、一份比薩,閤上電腦的時候咖啡剩一半、奶茶剩一半、比薩剩更多。
進咖啡館的時候是白天,從咖啡館齣來,已經是深夜瞭。看不見星星和月亮,也許它們齣現瞭,但被我遺忘瞭。
打火開車,電颱裏放的是小新哥的《城市夜未央》。隻記得小新哥的聲音低沉好聽,具體在說什麼,也記不得瞭。
我能記住的隻是收停車費的老大爺眯著眼睛數停車票數瞭很久,後麵的車一直按喇叭,老大爺抱歉地衝我笑瞭一下,說:“慢走。”
我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主人公狼哥在釣魚。我告訴他:“我在寫你。”狼哥給我看他新買的魚杆和釣上來的魚,裝瞭滿滿一桶。其實我不關心這個,我隻關心,你當火車司機那些年,都經曆瞭些什麼。
那一刻狼哥也不關心我寫瞭些什麼,是把他寫得更帥瞭還是更有錢瞭,他隻關心他釣的這些魚。
此前我在寫我的哥哥小雨的時候,我沒有徵求他的意見。打開電腦劈裏啪啦亂敲一通,再一整頁一整頁地刪掉。
因為我太熟悉他瞭,我寫的每一段文字,都好像是小雨站在我麵前給我演繹,舉首投足,都是小雨,每一句話每一個錶情,也都是小雨。
我刪瞭它們,它們也許真實,但並不重要,我要找齣來一些東西——想透過小雨錶達齣來的東西。
有的時候我常常想,我寫這些故事的時候,我從我身邊的某一位朋友或親人的精神與骨髓裏抽齣最精華或者最混賬的東西,我把它們揉碎瞭、嚼爛瞭,最後攢成文字來錶達齣一段平凡普通的親情、友情或是愛情故事,它給你帶來瞭什麼,又從你身上帶走瞭什麼。
感動、溫暖、柔軟、美好、悲傷、心酸、無奈與彷徨,在它們之中,誰來瞭,又是誰走瞭。
有人怪我總是把文字與故事搞得很悲淒,把人物寫得好像馬上就生死離彆瞭,讓人不忍心看卻又忍不住看下去。
還有的時候我把人物描寫得太過粗俗,反復充斥著髒話與很黃很暴力的橋段,當然這些橋段在正式印刷成書的時候有可能被我可愛的編輯瀋路刪掉。
我想這也許就是我想傳達的一種情感吧。
從人類最原始的本能裏摻雜一些高貴的東西,在絕望中鬍亂抓住一絲希望,在彷徨時偷一些信念迴來。
愛中必然有恨,恨中必然有愛。
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
我想再說迴之前這個主題。
編輯說我們最近幾天的主要工作就是想題目。我會好好想,畢竟一個好的題目和封麵會給一本書加分。
畢竟它與這一本書賣得好與不好有很大的關係,與瀋路的薪水和我的版稅有很大的關係。
但這隻是一方麵。
沒有人比我更希望,當你有一天走進書店裏,一眼便從展架上看到它,或是沿著書架翻看瞭很久纔看到它。當你拿起這本書的時候,你看第一眼,就喜歡上它;摸一下書封的質感,對它産生濃厚的興趣;你翻開它,一段一段地讀下來,一頁一頁地看下去,一篇一篇地用心感受,你會愛上它,或是有一點感動,或是難過得淚流滿麵,我隻願你永遠記住這裏麵一個個平凡得不成樣子的人與故事。
然後,它帶給你與從你生命中帶走的,到底是什麼呢?
我希望它帶給你的是你自甘平凡的勇氣,帶走的是跌跌撞撞闖入一種不屬於自己人生的固執。
不管它叫什麼名字,它很高興見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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