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適讀人群 :監理行業從業人員,高校相關專業學生。 本書是由武漢建設監理與谘詢行業協會組織武漢地區的高校教授和行業專傢共同編寫的,針對監理從業人員的上崗要求,基於國標和武漢地區的相關規範、標準進行編寫,針對性強,操作清晰,極具實用價值。
內容簡介
根據國傢《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T 50319—2013)和武漢市《關於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監理管理的若乾規定》(武城建規〔2016〕4號)有關條款的要求,武漢建設監理與谘詢行業協會組織武漢地區高等院校和本行業的相關教授、專傢編寫瞭《建設工程監理業務指南——從業必備》一書。其主要內容有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及其發展趨勢;建設工程投資控製、進度控製、質量控製;建設工程閤同管理、信息與文檔管理;建設工程相關方的組織協調;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的監理工作。
該書既適用於非國傢注冊人員從事監理工作的業務培訓,也可作為建設工程管理人員的工作參考書和大專院校相關專業的教學參考書。
精彩書評
武漢建設監理與谘詢行業協會編寫的這本書操作性強,和武漢地區的監理實際工作結閤緊密,十分適閤監理人員使用,也適閤相關專業的學生作為教學參考書。加上協會計劃齣版的後續配套用書,全麵照顧瞭監理從業人員在從業各個階段的需要。
目錄
第1章緒論(1)
1.1建設工程監理概述(1)
1.2建設工程監理的組織(11)
1.3建設工程監理實施程序(20)
思考題(30)
第2章建設工程監理工作文件的編製(31)
2.1建設工程監理規劃的編寫(31)
2.2建設工程監理實施細則的編寫(36)
2.3建設工程監理日常管理文件的編寫(38)
2.4案例分析(43)
思考題(46)
第3章工程造價控製(48)
3.1工程造價控製的概念(48)
3.2工程造價控製的內容、職責及程序(52)
3.3工程預付款及安全文明施工費審查(53)
3.4工程計量審查(55)
3.5工程進度款支付審查(56)
3.6工程變更審核(57)
3.7工程索賠(59)
3.8竣工結算款審核(62)
3.9造價控製月度報告(63)
3.10案例分析(64)
思考題(71)
第4章工程進度控製(72)
4.1進度控製的概念及意義(72)
4.2進度控製的流程和職責(73)
4.3進度控製的內容、方法及措施(74)
4.4審核施工進度計劃(76)
4.5施工進度計劃實施的檢查與調整(77)
4.6工程延期和工期延誤的處理(78)
4.7進度控製月度報告(80)
4.8案例分析(80)
思考題(83)
第5章工程質量控製(84)
5.1質量控製概述(84)
5.2施工準備階段質量控製(87)
5.3施工階段質量控製(91)
5.4單位工程竣工驗收階段質量控製(104)
5.5房屋結構工程施工監理實務(106)
5.6案例分析(164)
思考題(168)
第6章建設工程閤同管理(170)
6.1建設工程閤同管理概述(170)
6.2閤同管理的主要內容(180)
6.3主要閤同文本簡介(192)
6.4案例分析(198)
思考題(203)
第7章安全生産管理的監理工作(204)
7.1安全生産管理的監理工作概述(204)
7.2安全生産管理的監理工作製度、內容、程序、方法與手段(208)
7.3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監理方案的編製與審查(213)
7.4建設工程各類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查(214)
7.5建設工程施工過程安全管理的監理工作程序(217)
7.6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評價(224)
7.7建設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典型實例分析(225)
思考題(236)
第8章建設工程監理組織協調(238)
8.1建設工程監理溝通(238)
8.2建設工程監理協調(249)
8.3案例分析(270)
思考題(279)
第9章建設工程監理信息與文檔管理(280)
9.1建設工程監理的信息管理(280)
9.2建設工程監理檔案資料管理(289)
思考題(295)
附錄武漢地區建設配套用錶(296)
A類錶 工程監理單位用錶(296)
B類錶 施工單位報審、報驗用錶(310)
C類錶 通用錶(328)
D類錶 工程監理單位工作記錄(331)
參考文獻(335)
精彩書摘
第1章緒論
建設工程監理製度自1988年在我國試點到1996年全麵推開以來,對於實現建設工程質量、進度、投資控製目標和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發揮瞭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隨著我國各領域全麵深化改革的不斷推進和工程監理嚮全過程工程谘詢的不斷拓展,在工程投資谘詢、勘察、設計、保修等階段為建設單位提供的相關服務也越來越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傢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閤發布瞭《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T 50319—2013),為建設工程監理提供瞭重要依據;武漢市城建委齣颱瞭《關於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監理管理的若乾規定》(武城建規〔2016〕4號);為此,武漢地區建設監理協會也發布瞭《武漢地區建設工程監理履職工作標準》,進而即將齣颱武漢監理工作地方標準。這一係列文件、規範、標準的齣颱,對進一步規範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行為,提高服務水平起著重要的指導作用。
“監理”的字麵含義十分豐富。“監”在中國古代漢語中作為名詞使用時,錶示可以照影的明亮銅鏡,而作為動詞使用時,則含有對鏡審視察看之意。“理”字通常是指規律、條理、準則,也有修正、雕琢的意思。故“監理”也就有通過視察、檢查、評定,對不規範行為進行修正、雕琢或糾偏,以使行為規範的意思。所謂監理,通常是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範和標準等行為準則,對被監理者的某些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使這些行為符閤相關準則的要求,並協助行為主體實現其行為目的。
由此可見,監理活動的實現,需要具備一些基本條件,即應當有明確的監理“執行者”,它是監理的組織;應當有明確的行為“準則”,它是監理工作的依據;應當有明確的被監理的“行為”和被監理的“行為主體”,它是被監理的對象;應當有明確的監理目的和行之有效的思想、理論、方法和手段。
1.1建設工程監理概述
1.1建設工程監理概述1.1.1建設工程監理的概念
依據《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T 50319—2013),建設工程監理是指工程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委托,根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勘察設計文件及閤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造價、進度進行控製,對閤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係進行協調,並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
一、建設工程監理是一種監督管理活動
論是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承包方、材料設備供應商,還是工程監理單位,它們的工程建設行為載體都是工程項目,包括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項目等,建設工程監理活動是圍繞工程項目施工來進行的,並應以此來界定建設工程監理範圍。
建設工程監理是直接為建設單位提供管理服務的行業,工程監理單位是建設項目管理服務的主體,而非建設項目管理主體,也非施工項目和設計項目管理的主體和服務的主體。建設工程監理的客體既可以指一種行為,也可以指這種行為的主體。工程項目的建設是一種社會行為,有著不同的行為主體。在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中,投資主體和決策主體一般是建設單位,實施工程項目實體建設行為的主體是建設項目的承包方(包括分包單位、材料和設備供應單位等)。因此,建設工程監理的客體既指工程項目建設,也指工程項目建設中的承包方。
二、建設工程監理的行為主體是監理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明確規定,實行監理的建設工程,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工程監理企業實施監理。建設工程監理隻能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企業來開展,建設工程監理的行為主體是工程監理企業,這是我國建設工程監理製度的一項重要規定。
監理單位是受建設單位的委托,在工程監理閤同和相關法規範圍內按照公平、獨立、誠信、科學的原則開展建設工程監理活動的。非監理單位不具備監理資格,所進行的監督管理活動一律不能稱為建設工程監理。有些單位雖具備監理資質,但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是工程第三方谘詢或開展的相關谘詢及管理活動也不能稱為建設工程監理。如建設工程監理不同於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的行為主體是政府部門,具有明顯的強製性,是行政性的監督管理,相應的任務、職責、內容也不同於建設工程監理。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的監督管理不能視為建設工程監理。建設單位進行的所謂“自行監理”也不能納入建設工程監理範疇。建設單位作為建設項目管理主體,擁有監督管理權,即建設單位自行管理。但自行管理是站在自己立場上的單方管理,不是獨立的“第三方”的監督管理活動,缺乏相應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不能構成“三方”的協調、約束管理機製。且大多數情況下沒有專業化的管理隊伍,管理經驗不足,效率不高,對於提高項目的投資效益和建設水平的作用也是弱化的。
由於建設工程監理的專業化、社會化,能為工程項目提供專業的管理服務,隻有充分利用監理單位及其專業監理工程師豐富的技術、管理經驗纔能從根本上提高建設項目的管理水平。若要提高建設項目的管理水平,實現投資效益的最大化,建立有效的協調、約束機製,就必須跳齣建設單位自行管理的圈子。
三、建設工程監理需要建設單位委托和授權
在早期的建築市場上隻有甲方和乙方,即建設單位和建設項目的承建者。然而,隨著建設項目的技術要求和復雜程度不斷提高,建設單位作為投資人,已越來越難以自行對項目進行有效的管理,轉而求助於具有專門知識的專業人士——監理工程師來協助其進行項目管理。因此,建設工程監理就是專業的監理單位在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和授權之後為其提供專業的技術及管理服務,協助建設單位實現其建設項目投資效益。
建設工程監理隻有在建設單位委托的情況下纔能進行;隻有與建設單位訂立書麵工程監理閤同,明確瞭監理的範圍、內容、權利、義務、責任等,監理單位纔能在規定的範圍內行使監理權,閤法地開展建設工程監理。因此,監理工程師的權力主要是由作為建設項目管理主體的建設單位通過授權和相關法規規定而轉移過來的。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始終以建設項目管理主體身份掌握著工程項目建設的決策權,並承擔著主要風險。建設工程監理單位隻是建設項目管理服務的主體,而非建設項目管理的主體(建設項目的管理主體始終是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建設單位與承包方簽訂的有關建設工程閤同的要求,承包方必須接受監理單位對其建設行為的監督管理。因此,接受並配閤監理是承包方履行閤同的一種行為和義務。同時,監理單位的監理行為也必須符閤相關建設工程閤同的規定。例如,施工階段的監理隻能根據工程監理閤同和施工閤同對施工行為實行監理;而建設單位委托其勘察設計階段的相關監理服務時,監理單位則可以根據委托服務閤同以及勘察閤同、設計閤同、施工閤同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承包方的建設實施行為實行管理。
四、建設工程監理具有明確依據
建設工程監理的依據包括工程建設文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建設工程委托監理閤同和有關的建設工程閤同。
(1) 工程建設文件。包括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許可證等。
(2) 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閤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建設工程監理規定》等部門規章;《工程建設標準強製性條文》《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T 50319—2013)以及有關的工程技術標準、規範、規程等。
(3)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閤同和有關的建設工程閤同。工程監理企業依據的閤同主要包括兩類,一是工程監理企業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委托監理閤同;二是建設單位與承建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閤同(包括工程谘詢閤同、工程勘察閤同、工程設計閤同、工程施工閤同、材料和設備供應閤同等)。
五、建設工程監理具有一定的範圍
建設工程監理範圍可以分為監理的工程範圍和監理的建設階段範圍。
1. 工程範圍
為瞭有效發揮建設工程監理的作用,加大監理製度的推行力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國務院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對實行強製性監理的工程範圍作瞭原則性的規定,2001年原建設部頒布瞭《建設工程監理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建設部令第86號),規定瞭必須實行監理的建設工程項目的具體範圍和規模標準。包括以下幾類。
(1) 國傢重點建設工程:依據《國傢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所確定的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骨乾項目。
(2) 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體育、旅遊、商業等項目;衛生、社會福利等項目;其他公用事業項目。
(3) 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建築麵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設工程。
(4) 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包括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項目;使用國外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的項目;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國外政府援助資金的項目。
(5) 國傢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交通運輸、水利建設、城市基礎設施、生態環境保護、信息産業、能源等基礎設施項目;學校、影劇院、體育場館項目。
建設工程監理範圍不宜限擴大,否則會造成監理力量與監理任務嚴重失衡,使得監理工作難以到位,保證不瞭建設工程監理的質量和效果。
2. 階段範圍
建設工程監理適用於工程建設投資決策階段和實施階段,但目前主要用於建設工程施工階段。
在建設工程施工階段,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承包方和工程監理企業等工程建設的各類行為主體共同參與,形成瞭一個完整的建設工程組織體係。在這個階段,建築市場的發包體係、承包體係、管理服務體係的各主體在建設工程中匯閤,由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承包方和工程監理企業各自承擔工程建設的責任和義務,共同協作完成工程建設的目標任務。在施工階段委托監理,其目的是更有效地發揮監理的規劃、控製、協調作用,為在計劃目標內建成工程提供最好的管理。1.1.2建設工程監理的性質
要充分理解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製度,必須深刻認識建設工程監理的性質。工程監理企業既要竭誠為建設單位服務,協助實現工程項目的預定目標,也要按照公平、獨立、誠信、科學的原則開展監理工作,履霆法規所賦予的監理工作法定職責。
一、服務性
建設工程監理是一種有償的谘詢服務。工程監理企業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而開展項目監理活動,以監理閤同和相關法規為依據,以信息為基礎,依靠專傢的知識、經驗、技能以及必要的試驗、檢測手段,為建設單位提供專業化管理服務和技術服務,對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進行分析、研究,提齣建議、方案和措施並協助實施,同時按照工程監理閤同的規定獲取技術管理服務性報酬。因此,監理單位是建築市場的一個主體,建設單位是其客戶,應該按照工程監理閤同提供讓建設單位滿意的服務。
工程監理企業不具有工程建設重大問題的決策權,不能完全取代建設單位的管理活動,隻能在監理閤同的授權範圍內代錶建設單位開展監理服務。同時,工程監理企業不能代為行使政府有關管理部門的審批許可權和監督管理權。
二、獨立性
建設工程監理的獨立性是指監理工程師獨立開展監理工作,即按照建設工程監理的依據開展監理工作。隻有保持獨立性,纔能正確地、公正地思考問題,進行判斷,作齣決定。
對監理工程師獨立性的要求也是國際慣例。國際上用於評判一個谘詢(監理)工程師是否適閤於承擔某一個特定項目的谘詢(監理)任務的最重要的標準之一,就是其職業的獨立性。FIDIC(國際谘詢工程師聯閤會)明確指齣,谘詢(監理)機構是作為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受雇於建設單位去履行服務職責的一方,谘詢(監理)工程師是作為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進行工作的。同時,FIDIC要求其成員相對於承包方、製造商、供應商,必須保持其行為的絕對獨立性,不得與任何可能妨礙他作為一個獨立的谘詢(監理)工程師工作的商業活動有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承包單位以及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不得有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害關係。”《工程建設監理規定》明確指齣監理單位應按照公正、獨立、自主的原則開展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建設工程監理的獨立性是公正性的基礎和前提。監理單位如果沒有獨立性,根本就談不上公正性。隻有真正成為獨立的第三方,纔能起到協調、約束作用,公正地處理問題。
工程監理企業在履行監理閤同義務和開展監理活動的過程中,要建立自己的組織,要確定自己的工作準則,要運用自己掌握的方法和手段,根據自己的判斷,獨立地開展工作。要嚴格遵守國傢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標準、規範、監理閤同以及有關的建設工程閤同的規定。
三、公平性
公平性是監理人員應嚴格遵守的職業道德之一,是工程監理企業得以長期生存、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監理活動正常和順利開展的基本條件。
公平性是谘詢(監理)業的國際慣例。
FIDIC有關閤同範本體現的基本原則之一就是監理工程師在管理閤同時應公正私。FIDIC土木工程施工閤同規定:凡是閤同要求監理工程師用自己的判斷錶明決定、意見或同意,錶示滿意或批準,確定價值或采取彆的行動時,他都應在閤同條款規定內,並兼顧所有條件的情況下公正公平行事。FIDIC還要求谘詢工程師在建設單位和承包方之間公平地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單位的委托,客觀、公正地執行監理任務。”工程監理企業和監理人員應當排除各種乾擾,以公正的態度對待委托方和被監理方,特彆是當建設單位和承建單位發生利益衝突或矛盾時,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法規和監理閤同、有關建設工程閤同為準繩,在維護建設單位的閤法權益時,不損害承建單位的閤法權益。
建設工程監理的公平性要求監理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堅持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熟悉有關建設工程閤同條款、不斷提高專業技術能力和綜閤分析判斷能力。對於建設單位和承建單位之間的結算、爭議、索賠等問題,工程監理企業和監理人員能夠站在第三方立場上公平地加以解決和處理,真正做到FIDIC所倡導的“公平地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
四、科學性
建設工程監理的實質是為建設單位提供一種高智能的技術服務,以協助建設單位實現其投資目的,力求在預定的投資、進度、質量目標內建成工程項目為己任,這就要求工程監理企業從事監理活動時應當遵循科學的準則。
當今工程規模日趨龐大、工程技術發展日新月異,為瞭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發展,工程監理企業隻有依據科學的方案,運用科學的手段,采取科學的方法,進行科學的總結,不斷地采用更加科學的思想、理論、方法、手段開展監理工作,纔能駕馭工程項目建設。
建設工程監理的科學性要求工程監理企業應當有足夠數量、業務素質閤格、經驗豐富的監理工程師;要有一套科學的管理製度;要配備現代化的硬件和軟件;要掌握先進的監理理論、方法;要積纍足夠的技術、經濟資料和數據;要擁有現代化的監理手段。建設工程監理的科學性還要求監理人員按客觀規律,以科學的依據、科學的監理程序、科學的監理方法和手段開展監理工作。
1.1.3建設工程監理的基本任務
建設工程監理的中心任務就是控製工程項目目標,也就是控製經過科學地規劃所確定的工程項目的投資、進度和質量目標。這三大目標是相互關聯、互相製約的目標係統,與此同時,還要履行好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的法定職責。
任何工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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