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崇文館·小說館:包公案(注釋本 無障礙閱讀版)》又名《龍圖公案》,全名為《京本通俗演義包龍圖百傢公案全傳》,又稱《龍圖神斷公案》。公案小說,明代的公案小說,講述包公斷案如神的故事,是中國古代文學三大公案之一,具有很大的影響影響較大。全書以一百個短片故事的形式塑造瞭包公睿智、機敏、斷案如神、不畏權貴護佑弱者的完美形象。
目錄
第一則 阿彌陀佛講和
第二則 觀音菩薩托夢
第三則 嚼舌吐血
第四則 咬舌扣喉
第五則 鎖匙
第六則 包袱
第七則 葛葉飄來
第八則 招帖收去
第九則 夾底船
第十則 接跡渡
第十一則 黃菜葉
第十二則 石獅子
第十三則 偷鞋
第十四則 烘衣
第十五則 龜入廢井
第十六則 鳥喚孤客
第十七則 臨江亭-
第十八則 白塔巷
第十九則 血衫叫街
第二十則 青靛記榖
第二十一則 裁縫選官
第二十二則 廚子做酒
第二十三則 殺假僧
第二十四則 賣皂靴
第二十五則 忠節隱匿
第二十六則 巧拙顛倒
第二十七則 試假反試真
第二十八則 死酒實死色
第二十九則 氈套客
第三十則 陰溝賊
第三十一則 三寶殿
第三十二則 二陰答
第三十三則 乳臭不雕
第三十四則 妓飾無異
第三十五則 遼東軍
第三十六則 嶽州屠
第三十七則 久鰥
第三十八則 絕嗣
第三十九則 耳畔有聲
第四十則 手牽二子
第四十一則 窗外黑猿
第四十二則 港口漁翁
第四十三則 紅衣婦
第四十四則 烏盆子
第四十五則 牙簪插地
第四十六則 綉鞋埋泥
第四十七則 蟲蛀葉
第四十八則 啞子棒
第四十九則 割牛舌
第五十則 騙馬
第五十一則 金鯉
第五十二則 玉麵貓
第五十三則 移椅倚桐同玩月
第五十四則 龍騎龍背試梅花
第五十五則 奪傘破傘
第五十六則 瞞刀還刀
第五十七則 紅牙球
第五十八則 廢花園
第五十九則 惡師誤徒
第六十則 獸公私媳
第六十一則 獅兒巷
第六十二則 桑林鎮
第六十三則 鬥粟三升米
第六十四則 聿姓走東邊
第六十五則 地窨
第六十六則 龍窟
第六十七則 善惡罔報
第六十八則 壽夭不均
第六十九則 三娘子
第七十則 賊總甲
第七十一則 江岸黑龍
第七十二則 牌下土地
第七十三則 木印
第七十四則 石碑
第七十五則 屈殺英纔
第七十六則 侵冒大功
第七十七則 扯畫軸
第七十八則 審遺囑
第七十九則 箕帚帶人
第八十則 房門誰開
第八十一則 兔戴帽
第八十二則 鹿隨獐
第八十三則 遺帕
第八十四則 藉衣
第八十五則 壁隙窺光
第八十六則 桷上得穴
第八十七則 黑痣
第八十八則 青糞
第八十九則 和尚皺眉
第九十則 西瓜開花
第九十一則 銅錢插壁
第九十二則 蜘蛛食捲
第九十三則 屍數椽
第九十四則 鬼推磨
第九十五則 栽贓
第九十六則 扮戲
第九十七則 瓦器燈盞
第九十八則 床被什物
第九十九則 玉樞經
第一百則 三官經
精彩書摘
《崇文館·小說館:包公案(注釋本 無障礙閱讀版)》:
話說德安府孝感縣有一秀纔,姓許名獻忠,年方十八,生得眉清目秀,豐潤俊雅。對門有一屠戶蕭輔漢,有一女兒名淑玉,年十七歲,甚有姿色,每日在樓上綉花。其樓靠近街路,常見許生行過,兩下相看,各有相愛的心意。時日積久,遂私通言笑,許生以言挑之,女即微笑首肯。
其夜,許生以樓梯暗引上去,與女攜手蘭房,情交意美。及至雞鳴,許生欲歸,暗約夜間又來。淑玉道:“倚梯在樓,恐夜間有人經過看見不便。我今備一圓木在樓枋上,將白布一匹,半掛圓木,半垂樓下。汝夜間隻將手緊抱白布,我在樓上吊扯上來,豈不甚便?”許生喜悅不勝,至夜果依計而行。如此往來半年,鄰捨頗知,隻瞞得蕭輔漢一人。
忽一夜,許生因朋友請酒,夜深未來。有一和尚明修,夜間叫街,見樓上垂下白布到地,隻道其傢曬布未收,思偷其布,停住木魚,寂然過去手扯其布。忽然樓上有人吊扯上去,和尚心下明白,必是養漢婆娘垂此接奸夫者,任他吊上去。果見一女子,和尚心中大喜,便道:“小僧與娘子有緣,今日肯捨我宿一宵,福田似海,恩大如天。”淑玉慌瞭道:“我是鸞交鳳配,怎肯失身於你?我寜將銀簪一根捨於你,你快下樓去。”僧道:“是你吊我上來,今夜來得去不得瞭。”即強去摟抱求歡。女甚怒,高聲叫道:“有賊在此!”那時女父母睡去不聞。僧恐人知覺,即拔刀將女子殺死。取其簪、耳環、戒指下樓去。
次日早飯後,其母見女兒不起,走去看時,見殺死在樓,競不知何人所謀。其時鄰捨有不平許生事者,與蕭輔漢道:“你女平素與許獻忠來往有半年餘,昨夜許生在友傢飲酒,必定乘醉誤殺,是他無疑。”蕭輔漢聞知包公神明,即具狀赴告。
告為強奸殺命事:學惡許獻忠,心邪狐媚,行醜鶉奔《詩經·鄘風》中篇名《鶉之奔奔》的略稱。該篇刺宣薑與公子頌淫亂之事,故後以“鶉奔”為私奔義。覘偷偷地看,窺伺女淑玉艾色美貌,百計營謀,韆思汙辱。昨夜,帶酒佩刀,潛入臥室,摟抱強奸,女貞不從,拔刀刺死。遺下簪珥,乘危盜去。鄰右可證。托跡黌門學宮之門,藉指學校,桃李陡變而為荊榛;駕稱泮水古代學宮前的水池,龍蛇忽轉而為鯨鰐。法律實類鴻毛,倫風今且塗地。急控填償,哀哀上告。
是時包公為官極清,識見無差。當日準瞭此狀,即差人拘原、被告和乾證人等聽審。
包公先問乾證,左鄰蕭美、右鄰吳範俱供:蕭淑玉在沿街樓上宿,與許獻忠有奸已經半載,隻瞞過父母不知,此奸是有的,特非強奸,其殺死緣由,夜深之事眾人實在不知。許生道:“通奸之情瞞不過眾人,我亦甘心肯認。若以此擬罪,死亦無辭;但殺死事實非是我。”蕭輔漢道:“他認輕罪而辭重罪,情可灼見。女房隻有他到,非他殺死,是誰殺之?必是女要絕他勿奸,因懷怒殺之。且後生輕狂性子,豈顧女子與他有情?老爺若非用刑究問,安肯招認?”包公看許生貌美性和,似非凶惡之徒,因問道:“汝與淑玉往來時曾有人從樓下過否?”答道:“往日無人,隻本月有叫街和尚夜間敲木魚經過。”包公因發怒道:“此必是你殺死的。今問你罪,你甘心否?”獻忠心慌,答道:“甘心。”遂打四十收監。包公密召公差王忠、李義問道:“近日叫街和尚在何處居住?”王忠道:“在玩月橋觀音座前歇。”包公吩咐二人可密去如此施行,討齣賞你。
是夜,僧明修復敲木魚叫街,約三更時分,將歸橋宿,隻聽得橋下三鬼一聲叫上,一聲叫下,又低聲啼哭,甚是淒切怕人。僧在橋打坐,口念彌陀。後一鬼似婦人之聲,且哭且叫道:“明修明修,你要來奸我,我不從罷瞭,我陽數壽命未終,你無殺我道理。無故殺我,又搶我釵珥,我已告過閻王,命二鬼使伴我來取命,你反念阿彌陀佛講和;今宜討財帛與我並打發鬼使,方與私休,不然再奏天曹,定來取命。念諸佛難保你命。”
明修乃手執彌陀珠佛掌答道:“我一時欲火要奸你,見你不從又要喊叫,恐人來捉我,故一時誤殺你。今釵珥戒指尚在,明日買財帛並念經捲超度你,韆萬勿奏天曹天上的官署。”女鬼又哭,二鬼又叫一番,更覺淒慘。僧又念經,再許明日超度。忽然,兩個公差走齣來,用鐵鏈鎖住僧。僧驚慌:“是鬼?”王忠道:“包公命我捉你,我非鬼也。”嚇得僧如泥塊,隻說看佛麵求赦。王忠道:“真好個謀人佛,強奸佛。”遂鎖將去。李義收取禪擔、蒲團等物同行。原來包公早命二差雇一娼婦,在橋下作鬼聲,嚇齣此情。
次日,鎖瞭明修並帶娼婦見包公,敘橋下做鬼嚇齣明修要強奸不從因緻殺死情由。包公命取庫銀賞瞭娼傢並二公差去訖。
又搜齣明修破衲襖內釵、珥、戒指,輔漢認過,的是伊女插戴之物。明修無詞抵飾,一款供招,認承死罪。
包公乃問許獻忠道:“殺死淑玉是此禿賊,理該抵命;但你秀纔奸人室女,亦該去衣衿。今有一件,你尚未娶,淑玉未嫁,雖則兩下私通,亦是結發夫妻一般。今此女為你垂布,誤引此僧,又守節緻死,亦無玷名節,何愧於婦道?今汝若願再娶,須去衣衿;若欲留前程,將淑玉為你正妻,你收埋供養,不許再娶。此二路何從?”獻忠道:“我稔知淑玉素性賢良,隻為我牽引故有私情,我彆無外交,昔相通時曾囑我娶他,我亦許他發科時定媒完娶。不意遇此賊僧,彼又死節明白,我心豈忍再娶?今日隻願收埋淑玉,認為正妻,以不負他死節之意,決不敢再娶也。其衣衿留否,惟憑天颱此處指對包公的尊稱所賜,本意亦不敢欺心。”包公喜道:“汝心閤乎天理,我當為你力保前程。”即作文書申詳學道:
審得生員許獻忠,青年未婚;鄰女淑玉,在室未嫁。兩少相宜,靜夜會佳期於月下,一心閤契,半載赴私約於樓中。方期緣結乎百年,不意變生於一旦。惡僧明修,心猿意馬,夤夜深夜直上重樓。狗幸狼貪,糞土將汙白璧。謀而不遂,袖中抽齣鋼刀。死者含冤,暗裏剝去釵珥。傷哉淑玉,遭凶僧斷喪香魂;義矣獻忠,念情妻誓不再娶。今擬僧抵命,庶雪節婦之冤;留許前程,少奬義夫之概,未敢擅便,伏候斷裁。
學道隨即依擬。後許獻忠得中鄉試,歸來謝包公道:“不有老師,獻忠已做囹圄監獄之鬼,豈有今日?”包公道:“今思娶否?”許生道:“死不敢矣。”包公道:“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許生道:“吾今全義,不能全孝矣。”包公道:“賢友今日成名,則蕭夫人在天之靈必喜悅無窮。就使若在,亦必令賢友置妾。今但以蕭夫人為正,再娶第二房令閫內室,藉指婦女何妨。”獻忠堅執不從。包公乃令其同年舉人田在懋為媒,強其再娶霍氏女為側室。獻忠乃以納妾禮成親。其同年錄隻填蕭氏,不以霍氏參入,可謂婦節夫義,兩盡其道。而包公雪冤之德,繼嗣之恩,山高海深矣!
……
前言/序言
包公崇拜是中國古代最為盛行的民間信仰之一,在包公從曆史人物嚮文學人物乃至崇拜偶像的轉變過程中,以小說為代錶的民間通俗文藝起到重要的推波助瀾之功,其中以《龍圖公案》最具代錶性。該書在民間的影響並不僅僅局限在文學層麵,它還觸及到古代民眾的精神、民俗與信仰。
要理清《包公案》的來龍去脈,全麵深入地瞭解這部小說作品,要先說清兩件事,那就是明代短篇小說集和包公崇拜。
一
《包公案》又名《龍圖公案》,屬明代短篇公案小說集,係在此之前各短篇公案小說集的基礎上抄錄整理而成。在該書刊行之前,萬曆年間曾齣現過一次短篇公案小說的創作、刊印熱潮。其大緻的情況是這樣的:
刀曆二十二年(1594)或更早,《百傢公案》刊行,這是目前所知最早的一部明代短篇公案小說集,該書刊行後受到歡迎,由此激起瞭一陣創作公案小說的浪潮。受其啓發和影響,福建書坊主餘象鬥推齣自己編纂的《廉明公案》、《諸司公案》。隨即《新民公案》、《海公案》跟上,《詳刑公案》、《律條公案》、《詳情公案》等爭相刊齣,短短十多年間,有至少十部短篇公案小說集相繼麵世。同上述諸書相比,《龍圖公案》齣現的時間最晚,因抄錄諸書而成,有集大成的性質,故此被當作短篇公案小說集的代錶作,受到研究者的重視。
《龍圖公案》與其他明代公案短篇小說集具有諸多共同之處,這類作品在編纂成書、刊印流傳等方麵具有如下一些特點:
成書、刊印的時間較為集中。這類短篇公案小說集的成書、刊印時間大緻集中在萬曆二十年(1592)至崇禎年間,尤其是萬曆二十年至三十年的這十數年間。崇禎以後,除瞭《龍圖公案》屢有翻印外,其它小說集則就此湮沒無聞,衣鉢無傳。其興也勃,其去也速,頗像當下齣版界的暢銷書現象。
書坊主的積極參與。明代短篇公案小說集皆是由私人書坊刊印發售,刊印地點主要集中在福建建陽與南京兩地,這兩個地方也正是當時的齣版中心,有不少專門刊刻通俗文學的書坊。其中刊印《廉明公案》、《諸司公案》的餘氏雙峰堂、三颱館,刊印《百傢公案》、《海公案》的金陵萬捲樓等都是當時頗有名氣的書坊,刊印過許多通俗小說作品。值得一提的是,有些書坊主還親自參加小說集的編纂,如《廉明公案》、《諸司公案》就齣自書坊主餘象鬥之手。正是由於這些書坊主的積極推動,萬曆年間纔會一下齣現如此多的短篇公案小說集。利潤驅動是他們編纂、刊印此類小說集的主要動力。
相互間多有雷同抄引,缺少原創性。由於缺少版權意識和法律保護,這類小說集的抄襲現象相當嚴重和普遍。後印的要麼改頭換麵,將其他小說集的內容據為己有,要麼一字不變地將其他小說集的內容抄錄進來,有的小說集甚至就是直接抄引諸書而成,如《詳情公案》等。《龍圖公案》一書共收錄一百篇作品,其中大部分抄自此前的短篇公案小說集,抄錄最多的是《百傢公案》。這錶明書坊主為瞭牟利,搶速度,不惜剽竊抄襲,結果各小說集之間多有重復雷同,韆人一麵。
從版本及文本形態來看,這類短篇公案小說集印得頗為粗糙,校勘不精,錯彆字較多。而且文字淺近俚俗,正如魯迅在其《中國小說史略》一書中所說的:“文意甚拙,蓋僅識文字者所為。”孫楷第在《戲麯小說書錄解題》一書中指齣這類作品的語言“崖略僅存,全無文采”,鬍適在《<三俠五義>序》一文中有類似的看法:“大概是明、清的惡劣文人雜湊成的,文筆很壞;其中的地理、曆史、製度,都是信口開河,鄙陋可笑。”
明代短篇公案小說集的這種粗糙形態一方麵是書坊主粗製濫造、刻意降低成本造成的,另一方麵與其讀者有關。這類小說的讀者對象通常是魯迅先生所說的“僅識文字者”,他們購買這類書籍不象藏書傢那樣注重版本的精良,隻是為瞭消遣休閑,因而對書籍的印刷質量要求不高,隻求通俗價廉。
說清瞭明代短篇公案小說集的來龍去脈,對《龍圖公案》的成書及特點也就有瞭比較清楚的瞭解。
二
《龍圖公案》一書為何能一枝獨秀,屢印不衰,這一方麵與它最為晚齣、抄錄諸書,具有代錶性、文學色彩較濃有關,另一方麵則與宋元以來民間形成的包公崇拜思想有關。
包拯史有其人,《宋史》有傳。盡管文學作品中的包公斷案故事多係想象虛構,不過這些想象虛構還是有其現實依據的。據相關資料記載,包拯本人確實善於斷案,如《宋史》中有其斷牛舌案的記載,吳奎《孝肅包公墓誌銘》一文也記載瞭四個包拯審結的真實案例。包拯在當時的名聲和影響都很大,達到“其聲烈錶爆天下人之耳目,雖外夷亦服其重名”的程度。文學作品據此進行想象虛構,並加以誇張,也是順理成章的事。
從現有資料來看,包拯在文學作品中作為清官形象齣現最早是在北宋傳奇小說《鴛鴦燈傳》中。該文現已失傳,不過《醉翁談錄》一書的《紅綃密約張生負李氏娘》篇係由其改編或節錄而來,據此可知原作大概。鄭剋的《摺獄龜鑒》、桂萬榮的《棠陰比事》兩書都有包拯斷割牛舌案的記載,這是一個真實的案例,吳奎《孝肅包公墓誌銘》、《仁宗實錄》之《包拯附傳》、硃熹《五朝名臣言行錄》之《樞密包孝肅公》、《宋史》之《包拯傳》等皆有類似記載。此外,瀋括《夢溪筆談》、元好問《續夷堅誌》、潘永因《宋稗類鈔》也收錄瞭一些有包公形象的作品。
在宋元話本小說中,有三篇作品寫到包拯,它們分彆是《閤同文字記》、《三現身包龍圖斷冤》和《宋四公大鬧禁魂張》。這樣粗略算來,宋元時期有近十篇小說寫到包拯,於此可見包拯在當時的聲望和在民間的影響。不過在這些作品中,包拯都還不是主要人物,著墨不多,形象模糊,與其它公案作品中所描寫的清官差彆不大。
元雜劇興起後,公案題材受到格外關注,齣現瞭一批公案題材劇,其中有不少是寫包公斷案的,包拯形象由此得到更為集中的描寫和強化,成為清官的代錶而受到崇拜。據今所知,元雜劇和宋元南戲中共有二十五種包公戲,現存十一種,如《陳州糶米》、《盆兒鬼》等,由此不難想象包公戲在當時的受歡迎程度。
經宋元話本小說、元代雜劇等民間文藝的渲染和鋪墊,以包拯為代錶的清官崇拜在明清時期開始成為一種具有廣泛社會影響的民間信仰和思想,代不衰歇。
在明代中後期刊行的短篇公案小說集中,齣現瞭兩部以包公為主要人物的作品即《百傢公案》和《龍圖公案》。兩書雖在內容上多有重復,但並非一書,因讀者容易混淆,這裏特意強調一下。前者是第一部以包公為主要人物的短篇公案小說集,它將各類清官斷案故事集中到包公一人身上,受此影響,齣現瞭像《海公案》這樣以海瑞為主人公的小說集。《龍圖公案》晚齣,抄錄著述而成,具有代錶意義,影響也最大。這兩部小說集的齣現,將包公崇拜更推進瞭一步。
到瞭清代,齣現《三俠五義》、《清風閘》等作品,更是對包公大書特書,極盡崇拜歌頌之能事。當時戲麯舞颱、民間說唱上有一批以包公為主人公的作品,如《鍘美案》等,形成瞭一個數量較為龐大的包公作品群。
這樣,經過小說、戲麯、說唱等民間通俗文藝的推波助瀾,包公已經成為中國古代清官的代名詞。這一現象很值得深入探討,直到今天,我們還能從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感受到這種清官情結的存在。
要全麵深入瞭解包公崇拜,《龍圖公案》是一部較為典型的文學樣本。
三
在包公題材的諸多文學作品中,《龍圖公案》具有代錶性。之所以這樣說,主要有兩個方麵的原因:一是該書所收作品大多選錄自先前刊行的短篇公案小說集,可視為明代短篇公案小說的精選本;二是該書在明代短篇公案小說集中刊印次數最多,影響也最大,對後來的文學創作也有較大的影響。
限於資料,現在已難以確知《龍圖公案》的具體成書年代,根據明代其他短篇公案小說集的編撰情況來看,大緻在萬曆後期。該書版本眾多,有明末刊本存世,今所見者多為清刊本,如四美堂刊本、增美堂刊本等。該書有繁本和簡本之分。繁本皆為100則,簡本則分66則和62則兩種。原書應為100則,簡本當是書坊主為節省篇幅,由繁本刪節而成。
《龍圖公案》雖是一部短篇公案小說集,但各篇皆以包公為核心人物,所寫案情多是民間刑事或民事案件,主要為私情、奸情、繼立析産、謀財害命等。作品以審案、斷案這種較為極端的形式描繪瞭市井鄉村的人生百態和精神世界,著重反映瞭社會中陰暗、冷酷的一麵,揭示瞭社會存在的諸種弊端和問題,體現瞭一般民眾的思想意識和審美情趣,反映瞭較廣的生活麵,全書可以看作是一幅明代下層社會的民俗風情畫。該書極力歌頌包公的清正廉潔,具有十分濃厚的清官崇拜意識,是社會下層民眾思想意識文學化的反映,這同擬話本公案小說和文言筆記體公案小說有所不同,後者具有較多的社會批判意識,富有文人色彩。
《龍圖公案》一書所寫斷案、審案,有些是依靠包公個人的智慧和機巧,但也有不少是靠神鬼顯靈、托夢等超自然手段解決,對此不能粗暴地斥之為封建迷信,也不能簡單地將其作為判斷小說藝術水準的主要標準,因為鬼神的齣現固然有迷信的成分在,但在更多的時候,它是一種寄托理想、抒情言誌的藝術錶達方式,同時也是一種安排情節、結構的技巧,運用得當,往往能起到為作品增彩的效果,比如蒲鬆齡《聊齋誌異》中那些描寫鬼狐花妖的精彩之作。《龍圖公案》諸篇雖未達到這樣的藝術水準,但也並非完全在宣揚封建迷信,應多從藝術的角度來看。
《龍圖公案》大多篇目雖係抄錄諸明代短篇公案小說集而來,但並非簡單地照搬照抄,不少地方經過文學化的潤飾加工,比如刪去原作中的訴狀判詞,不再像法傢書那樣按類分目,對小說原來的題目也全部進行瞭加工,兩兩對應,較為工整,如《阿彌陀佛講和》和《觀音菩薩托夢》、《嚼舌吐血》與《咬舌扣喉》等。這樣,較之先前的短篇公案小說集,文學意味更濃。
總的來看,書中多數作品篇幅較短,重在對案件的敘述,不在人物形象的塑造,藝術水準整體上雖不算很高,但也有一些麯摺有趣、剪裁得當的篇章,如《鎖匙》、《石獅子》、《金鯉》、《玉麵貓》、《兔戴帽》等,可讀性還是比較強的。
值得注意的是,《龍圖公案》一書中還有十二篇形式獨特的作品,如《忠節隱匿》、《巧拙顛倒》、《久鰥》、《絕嗣》等,所寫雖是判案,但不是發生在生活中的具體案件,故事性較弱,主要是對人世間不公平現象如巧拙顛倒、善惡罔報、壽夭不均等進行評述和裁決,論辨色彩較濃。這種裁決,多是在陰問地府,由包公進行。這些作品可能是那位評點者聽五齋所寫,具有較多的批判色彩。從形式上看,這類作品都有狀詞和判詞,而且全文的核心和引人之處,即在這些法律文書上,不少判詞帶有調侃和幽默的意味,繼承瞭宋元時期花判公案的文學傳統,但增加瞭較濃的激憤色彩,減弱瞭原先的那種輕鬆和詼諧意味。
四
《龍圖公案》對後世公案小說的創作影響較大,比如清代公案俠義小說就是在這類公案小說的基礎上發展而來,成為一個新的小說流派。研究者早就注意到這一現象,如魯迅在《中國小說的曆史的變遷》一書中就指齣這類小說素材“來自《龍圖公案》”,源流“齣於《水滸》”,點齣瞭清代公案俠義小說的兩個淵源。
這類小說直接從以《龍圖公案》為代錶的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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