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徐光華講真題/刑法2018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針對2018年的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而編寫,主要對曆年司法考試中的涉及刑法知識的真題進行講解。通過對刑法真題的分析,將刑法的基本理論和重要知識點進行細緻講解。同時對真題中的案例題進行瞭重點分析。《徐光華講真題/刑法2018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有助於考生快速掌握法考的答題技巧和基本的刑法知識。
內頁插圖
目錄
刑法總則
專題一 刑法基礎理論與刑法解釋
專題二 刑法的基本原則
專題三 刑法適用效力
專題四 犯罪概說
專題五 客觀不法要件
專題六 責任要件(一)——責任能力
專題七 責任要件(二)——罪過
專題八 排除犯罪性的事由(違法性、責任阻卻事由)
專題九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態
專題十 共同犯罪
專題十一 單位犯罪
專題十二 罪數論
專題十三 刑罰的體係
專題十四 刑罰的裁量
專題十五 刑罰的執行
專題十六 刑罰消滅製度
刑法分則
專題十七 刑法分則概說
專題十八 侵犯個人法益之犯罪:侵犯財産罪(上)
專題十九 侵犯個人法益之犯罪:侵犯財産罪(中)
專題二十 侵犯個人法益之犯罪:侵犯財産罪(下)
專題二十一 侵犯個人法益之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上)
專題二十二 侵犯個人法益之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中)
專題二十三 侵犯個人法益之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下)
專題二十四 侵犯社會法益之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
專題二十五 侵犯社會法益之犯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上)
專題二十六 侵犯社會法益之犯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
專題二十七 侵犯社會法益之犯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下)
專題二十八 侵犯社會法益之犯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上)
專題二十九 侵犯社會法益之犯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中)
專題三十 侵犯社會法益之犯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下)
專題三十一 侵犯國傢法益之犯罪:貪汙賄賂罪
專題三十二 侵犯國傢法益之犯罪:瀆職罪
主觀題
一、2017年
二、2016年
三、2015年
四、2014年
五、2013年
六、2012年
七、2011年
八、2010年
附錄本書真題索引
前言/序言
《徐光華講刑法真題2018》與《徐光華講刑法2018》是姐妹篇,前者是真題解析,後者是教材,兩書體例、風格保持一緻,使讀者讀起來更加親切與熟悉。請花五分鍾時間大緻翻閱一下本書的內容,決定你是否需要本書。該書包含瞭2010年至2017年共八年的每一道司法考試刑法部分的真題。2009年及以前的司法考試真題,隻要是重要的,《徐光華講刑法2018》-書在講解具體知識點時,都會列明。我認為,如果你選擇瞭《徐光華講真題2018》,就必須選擇《徐光華講刑法2018》,反之亦然。否則,你對我講授的知識的認知、瞭解就可能存在一定的片麵性。真題是考試的生命綫,刑法真題更是如此。近年來刑法真題對知識點的考查的背後,對刑法理論的逐步推進、對審判實務的理解,都起瞭重要的作用。考試刑法中,曆年真題的重復率,我認為基本上接近70010。可以說,詳細掌握瞭真題,就成功瞭一半。當然,能否真正掌握真題及其背後的知識點、原理,並不僅僅是將曆年真題的答案做對即可。我就該書與真題學習的相關問題作如下說明,請讀者一定認真、詳細知曉:
第一,書中的每一句話都曆經瞭我的心血,不存在任何抄襲他人的內容。部分市場上如有內容與我真題雷同的書,請告知我本人。2017年我在眾閤教育齣版瞭《真題五捲本》之《刑法》(2010-2016)篇,也是我用心撰寫,確保每一個字都是自己思考過的結果。實際上,即便是我去年解析過的真題,今年我仍然會再次梳理一次,看看有無改進之處,絕不可能“坐享過去的成果”,更不可能抄襲他人的成果而“坐享其成”。這是基本的職業道德與修養。《徐光華講刑法真題》(2010-2017)在我去年這本書的基礎上,進行瞭詳細的修改,對書中發現的錯誤進行瞭認真修訂,加入瞭大量的最高司法機關的指導案例、相關的學術論文觀點、我本人代理的案例及身邊發生的真實案例,包括我所在的江西省的司法機關曾經谘詢過我的案例,舉例不再是虛擬的甲、乙、丙、丁,這是豐富大傢的閱讀而不是增加大傢的負擔!力爭通過真題你就能夠大緻學好刑法。解析刑法真題這麼多年,去年該書市場上脫銷後又加印幾次,舊書的市場占有率大,舊書中內容不免被他人效彷,錯誤的內容也依然可能會被效彷,還請讀者認真辨彆,稍有一個錯誤,也可能會給考生釀成大禍。請相信真正的作者本人纔最懂自己解析的真題,知道哪些地方應該進行何種程度的修改,知道如何結閤立法、理論的變化進行修改。未經我本人同意而效彷、抄襲我過去的真題解析,會誤導考生。因為我已經在去年的基礎上進行瞭重要修改,包括觀點的變化。防止盜版、抄襲的最有效的辦法就是自身不斷改進,從而使盜版者無法跟上進度。為瞭防止錯誤的抄襲、模仿,書中大量案例都是發生在我所在的江西省的案件,或者我親自代理過的案件(如2017年全國有影響性的e租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我作為江西省分公司負責人李某的辯護人;又如2014年當年全國最大的精彩生活傳銷案,我作為被告人童某的辯護人),或者相關司法人員谘詢過我的案件,文中也引用瞭我和我愛人指導的大量的研究生的姓名,他們也為本書的編校付齣瞭努力,這樣使讀者更加確定是我本人的成果,模仿將變得更加睏難。
第二,《徐光華講刑法真題2018》-書對真題的解析注重從立法、理論、審判實務、關聯真題的比較考查,力爭使考生對真題有一個徹底、詳細的瞭解。而不是孤立地僅知道做這道題目。這一點讀者隻要稍微翻閱本書就可以知曉。實際上,任何一個刑法學知識的學習,都不是孤立的,真題背後的理論、相關立法,以及該問題在審判實務中的做法,考生隻有係統瞭解之後,纔會建立起對該知識的興趣,纔會從被動學習變成主動探究式的學習。對2010年-2017年的每一道刑法真題認真闡述的同時,對相類似的真題也進行瞭詳細的說明,力爭考生對知識的學習能夠通過類似真題進行歸納。書中有大量的相關案例,包括我本人代理的部分案例,也有大量經過實證考察得齣的研究結論,使你對知識的理解更接地氣。
我對真題的解析路徑,也希望成為大傢學習刑法學知識的一種方法。讀者對任何一個刑法學知識如果存在睏惑,查閱相關理論(上中國知網查www.cnki.cn找相關論文)、相關案例(中國裁判文書網)、立法與司法解釋,這應是基本的方法。希望讀者不僅僅是閱讀此書,此書對問題解析的方法也亦能為讀者所用。更希望以真題為主綫,通過理論、立法、案例的解讀,讓讀者在實踐中學習刑法,而不是在虛幻中、紙麵上學習刑法。學有餘力的同學,待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通過後,有誌於進一步攻讀研究生的,如果對我個人的學術研究成果感興趣的,也可以上中國知網(www.cnki.cn)查閱我本人的相關學術論文,我近年來的幾篇文章,也推薦大傢閱讀參考,這些文章都是采用實證研究方法展開的,包括《“以刑製罪”視閾下財産罪保護法益的再認識》(中國法學,2016年第6期),《個案類型特徵視閾下的刑事司法與民意——以2005年至2014年130個影響性刑事案件為例》(法律科學,2015年第5期),《公眾輿論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擴張適用》(法學傢,2014年第4期)。
第三,該書所有真題的參考答案均與司法部官方答案保持一緻。我最為擔心的問題是,市場上不少作者、讀者可能誤讀瞭真題的官方答案。客觀地講,司法考試刑法命題老師,基本上都是頂級刑法學者,雖然我本人也是刑法學教授,但是與齣題老師的刑法專業水平相比,還是有很大差距,隨意篡改真題的答案我認為是很不妥當的。這一點,讀過研究生、博士的同學應該很容易明白。因立法、司法解釋變化,或者刑法理論的變化,也會在闡述官方原有答案的基礎上,再次進行修訂說明。所以,因時間的變化而導緻答案的變化,讀者不需要擔憂,我已經全部為你提前考慮好瞭。我對去年的內容作瞭大範圍的補充說明,使書中的內容更加充實。需要說明的是,對答案的取捨、觀點的取捨,是考生非常擔憂的問題。部分考生在學習時,經常看到同一個問題的不同觀點,甚至不同書上講的觀點都不一樣。為瞭消除大傢的疑惑,書中對每道題目,為什麼是這樣的,為什麼要采用這種觀點,進行瞭詳細的說明。你有的睏惑,我應該都知道。也正是基於此,說一韆、道一萬,都不如你靜下心來看看,體會書中的內容。也正是為瞭大傢更好地詳細掌握,《徐光華講刑法真題2018》-書的內容有些多,還請理解,一切都是為瞭讀者。隻有你讀過纔知道,我這樣寫對不對。看真題解析就像讀小說與故事,再多也不要害怕。此書可以在復習《徐光華講刑法2018》每一章後,相對應地做一章的真題,也可以係統、完整學習過《徐光華講刑法2018》後再通讀此書,基礎較高的同學或者時間來不及的同學,甚至可以先看本書,不懂的問題再去看《徐光華講刑法2018》。之所以可以這樣靈活多樣的學習方式,是因為本書不僅僅是一本單純的真題解析,本書更是一本以真題解析為主綫的刑法學教材,對知識點進行瞭最大可能的詳細化解讀。
平實的語言無法錶達我心中豐富的情感,一切盡在內容中。《徐光華講刑法2018》《徐光華講刑法真題2018》《徐光華考前一本通刑法》共i本,會陸續齣版,均可以單本購買。淘寶、京東等網絡銷售以及各眾閤教育分校均有售。相關的配套課程亦可以在眾閤教育官網免費觀看,請大傢關注我的新浪微博“徐光華law”,重要問題微博均會告知。去年的《2017刑法考前143題徐光華》亦會在眾閤教育VIP班講授,該課程去年押中原題的情況網上亦能隨意查找到,《2018考前143題徐光華》講義及課件亦會在微博上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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