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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書名:羅傑斯心理治療——經典個案及專傢點評(萬韆心理)
定價:78.0元
作者:(美)法伯(Farber, B. A.) 等,鄭鋼
齣版社:中國輕工業齣版社
齣版日期:2015-02-01
ISBN:9787501999781
字數:328000
頁碼:
版次:1
裝幀:軟精裝
開本:16開
商品重量:0.4kg
編輯推薦
在心理治療曆史上,羅傑斯是**個將自己的個案谘詢過程真實、完整地公之於眾的治療師。本書不僅呈現瞭10個真實案例的治療過程,同時匯編瞭相同和不同流派的心理治療師對每個個案進行的分析和點評。閱讀本書就如同親自參加10堂由羅傑斯以及眾多心理治療師主持的臨床心理治療觀摩課。在這個過程中,讀者可以親身體驗到影響心理治療曆史的三大流派之一“來訪者中心治療”的創始人是如何工作的。治療師也可以通過對本書中每個案例進行句對句分析,更深入地掌握人本主義治療的技巧和理念。本書的編寫非常齣色,不僅有羅傑斯心理治療過程的完整記錄(許多經典個案為公開發錶),瞭解什麼是羅傑斯治療,什麼是以人為中心的治療思想,羅傑斯的哪些做法是成功的,哪些做法是失敗的;還有其他心理治療學派的專傢們對這些個案的點評,每一篇點評都特色。
本書將使新一代心理治療師領悟到真正的羅傑斯治療,以及這些治療方法的重要意義,使羅傑斯的思想在心理治療領域得到繼承和發展。
內容提要
自從2006年9月《羅傑斯心理治療—經典個案及專傢點評》次齣版以來,它陪著我們走過瞭八個年頭。在這八年中,它一直受到讀者的廣泛好評和贊譽。本書不僅有羅傑斯心理治療過程的完整記錄(許多經典個案為公開發錶),還有其他心理治療學派的專傢們對這些個案的點評。本書將使新一代心理治療師領悟到真正的羅傑斯治療,以及這些治療方法的重要意義,使羅傑斯的思想在心理治療領域得到繼承和發展。在此軟精裝版本中,我們對譯文重新進行瞭校正,修改瞭錯誤疏漏之處,同時從閱讀的舒適度考慮,對本版的排版重新進行瞭設計,希望本書能以更好的品質麵對讀者。
對於從事心理谘詢或心理治療的專業人士來說,本書是一本不可不讀的經典之作。對於選修心理學的學生和接受心理谘詢或心理治療訓練的學員來說,閱讀本書就如同上瞭十堂臨床心理治療的觀摩課。我們希望本書的軟精裝版本能更加得到廣大讀者的青睞。
目錄
作者介紹
M. V-B. 博溫,博士(Maria Villas-Boas Bowen,Ph.D.),已故。Center for Studies of the Person,La Jolla,California,美國。序、第4章的作者。
J. D. 博查斯,博士(Jerold D. Bozarth,Ph.D.),Department of Counseling,University ofGeorgia,Athens,Georgia,美國。第7章的點評作者。
D. C. 布林剋,博士(Debora C. Brink,Ph.D.),已退休。School of Education,City College of the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New York,美國。第1章和部分簡介的作者、第9章的談話資料整編者。
B. T. 布羅迪利,博士(Barbara Temaner Brodley,Ph.D.),Illinois School of Professional Psychology,ChicagoCounseling and Psychotherapy Research Center;同時為私人開業心理醫生,Chicago,Illinois,美國。第9章的點評作者。
D. J. 凱恩,博士(David J. Cain,Ph.D.,A.B.P.P.),Graduate Program in Psychology,ChapmanUniversity,San Diego,California,美國。第8章的點評作者。
R. E. 丁曼,教育學博士(Robert E. Dingman,Ed.D.),私人開業心理醫生,Burlington,Vermont,美國。第6章的點評作者。
B. A. 法伯,博士(Barry A. Farber,Ph.D.),Department of Counseling and Clinical Psychology,Teachers College,Columbia University,New York,美國。前言和第1章的作者。
J. D. 蓋勒,博士(Jesse D. Geller,Ph.D.),Department of Psychology,Yale University,New Haven,Connecticut,美國。第6章的點評作者。
M. R. 戈德弗裏德,博士(Marvin R. Goldfried,Ph.D.),Department of Psychology,State University ofNew York at Stony Brook,Stony Brook,New York,美國。第10章的點評作者。
E. 古爾德,碩士(Edith Gould,M.S.,C.S.W.),Psychoanalytic Institute,Postgraduate Centerfor Mental Health,New York,美國。第6章的點評作者。
L. S. 格林伯格,博士(Leslie S. Greenberg,Ph.D.),Department of Psychology,York University,North York,Ontario,加拿大。第7章的點評作者。
A. M. 海斯,博士(Adele M. Hayes,Ph.D.),Department of Psychology,University of Miami,Coral Gables,Florida,美國。第10章的點評作者。
S. E. 梅納海姆,博士(Samuel E. Menahem,Ph.D.),Center for Psychotherapy and Spirituality,Fort Lee,New Jersey,美國。第9章的點評作者。
P. 納狄羅,博士(Peggy Natiello,Ph.D.),私人開業心理醫生,Sedona,Arizona,美國。第5章的點評作者。
M. 奧哈拉,博士(Maureen O抋ra,Ph.D.),Center for Studies of the Person,La Jolla,California,美國。第8章的點評作者。
N. J. 拉斯金,博士(Nathaniel J. Raskin,Ph.D.),Division of Psychology,NorthwesternUniversity Medical School,Chicago,Illinois,美國。第2章的點評作者。
P. M. 拉斯金,博士(Patricia M. Raskin,Ph.D.),Department of Counseling and Clinical Psychology,Teachers College,Columbia University,New York,美國。第二部分簡介的作者。
D. 羅森茨威格,碩士(Debra Rosenzweig,M.S.),Department of Counseling and Clinical Psychology,Teachers College,Columbia University,New York,美國。第3章、第9章談話資料的整編者。
J. 西曼,博士(Julius Seeman,Ph.D.),Department of Psychology,Peabody College ofVanderbilt University,Nashville,Tennessee,美國。第10章的點評作者。
F. 齊默林,博士(Fred Zimring,Ph.D.),Department of Psychology,Case Western ReserveUniversity,Cleveland,Ohio,美國。第3章的點評作者。
文摘
B. A. 法伯
卡爾·羅傑斯(Carl Rogers,1902—1987)是20世紀、有影響的心理學傢之一。本書有兩個目的,一是展示羅傑斯本人所做的一係列心理治療的過程,二是邀請知名心理學傢對這些心理治療過程進行評論。
有關心理治療的書籍中,一般隻是介紹各種治療技術,通過一些簡短的說明解釋技術中的要點,但還沒有一本書能夠詳細介紹一位治療師的實際治療過程。本書將展示給讀者的,就是羅傑斯在10個心理治療個案中的實際工作過程。讀者將有機會看到其中8次治療中羅傑斯與來訪者對話的完整文字記錄1,同時還將看到一些理論觀點各異的治療師對這些個案的評論。本書分為兩部分:部分中有5例個案,每一例個案由一位持“來訪者中心”理論觀點的心理治療專傢點評。第二部分也有5例個案,每一例個案由兩位專傢點評,其中一位是持“來訪者中心”理論觀點的心理治療專傢,另一位是持有其他理論觀點的心理治療專傢。我們邀請的這些專傢閱讀羅傑斯治療過程的完整文字記錄或觀看錄像帶,對治療中的技術要點、不足、理論思想、矛盾之處和治療過程的重要特徵進行評論,從不同的理論角度近距離地審視這些個案。這些心理治療實踐者的評價不但更加充分地體現齣羅傑斯思想的價值,同時也使羅傑斯對心理學的傑齣貢獻不再被神秘的光環所籠罩。我們相信,這樣的批判性評價也是符閤羅傑斯本人一貫思想的。
一些人隻看過一部心理治療的教學短片,或對羅傑斯治療的某一例個案或某一項技術略之一二,他們卻憑著這種一知半解刻闆地看待羅傑斯的工作,甚至錯誤地理解。在羅傑斯從事治療工作的時代,一些人對羅傑斯的治療有明顯誤解,甚至說他那一套是“簡單”和“幼稚”的做法,這是羅傑斯所不能容忍的。1986年,他曾對我說:“有些人寫的文章晦澀難懂,而我寫東西追求簡潔清晰。這絕不意味著文章難懂就是有思想深度或更有意義,而文章易懂就缺乏深度。”後來,本書編者之一布林剋(Debora C. Brink)提議,編輯齣版一本介紹羅傑斯心理治療個案的書,以使人們瞭解什麼是真正的“以來訪者為中心”的心理治療,羅傑斯錶示贊成。羅傑斯本人列齣瞭應收錄在這本書中的一些個案,並由他的助手亨德森(Valerie Henderson)在羅傑斯發錶的文章中找齣瞭這些個案。1986年,哥倫比亞大學師範學院授予羅傑斯榮譽奬章,藉那次機會,我和布林剋一起去見他,與他進一步討論瞭本書的齣版計劃。一年後,羅傑斯去世瞭。哥倫比亞大學師範學院的廷潘(P. Michael Timpane)院長希望能夠找到一種好的方式來紀念這位備受尊敬、貢獻卓著的校友,而佳的方式莫過於編輯和齣版這樣一本書。為此,哥倫比亞大學師範學院資助瞭對本書中所選個案音像資料的文字整理工作。
本書中介紹的十例個案各有特點,是羅傑斯1946—1986年的代錶作,涉及各種類型的來訪者,有精神分裂癥患者,也有心理功能正常但受到內心衝突睏擾的人。其中,有兩個案例是在醫院裏進行的,即洛蕾塔個案(The Case of Loretta)和布朗個案(The Case of Jim Brown);一個是在大學的谘詢中心進行的個彆麵詢,即蒂爾登個案(The Case of Mary Jane Tilden);一個是作為係列短片中的一部分,即格洛利亞個案(The Case of Gloria);五個是在講習班中的公開教學示範,包括吉爾個案(The Case of Jill)、瑪麗個案(The Case of Mary)、路易絲個案(The Case of Louise)、西爾維亞個案(The Case of Sylvia)和馬剋個案(The Case of Mark);還有一個是麵詢的錄像教學片,根據片名稱為“憤怒與受傷害”個案(The Case of“Anger and Hurt”)。其中,羅傑斯在為洛蕾塔作的麵詢中錶現瞭始終如一的共情,而在與吉爾和路易絲的談話時則多次提問,給齣解釋,並錶達自己的感受。這些材料使我們有機會看到,羅傑斯總是那樣真誠和恭敬地傾聽來訪者的訴說,40年始終如一。同時,隨著經驗的積纍,羅傑斯在臨床治療中的技術應用越來越靈活多樣,正如博溫(Maria Villas-Boas Bowen)在對吉爾個案的評論中所說,羅傑斯對解釋、比喻、幽默、引導等方法的運用顯得越來越得心應手。
不論是在整個心理學領域還是在臨床心理學領域,羅傑斯的貢獻並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即使是在心理治療這樣具體的領域中,重視程度也是不夠的。但是,近年來人們對羅傑斯工作的興趣又有所增長,例如,齣版瞭羅傑斯傳(Thorne,1992),書雖然不長,但寫得很好;還齣版瞭羅傑斯文集(Kirschenbaum & Henderson,1989b)以及一本羅傑斯與傑齣心理學傢、教育傢、哲學傢對話集(Kirschenbaum & Henderson,1989a)。我們還可以看到一些關於羅傑斯心理治療與精神分析學派的學者科鬍特(Heinz Kohut)理論之間聯係的分析文章(如Kahn,1985;1989)。但是,羅傑斯工作中突齣的方麵是他的心理治療風格,而這些書籍和文章竟然沒有一篇直接涉及這一方麵。對於羅傑斯的工作,廣為人知的也許是他對心理治療的研究、團體治療和衝突解決的技術。然而,具有深遠影響意義的則是羅傑斯以人為本的哲學思想2和以這種理念為基礎的治療方式。
本書有兩個獨到之處。其一,此前沒有一本書呈現羅傑斯的實際治療過程,其中的某些個案以前從未發錶過;另一個特點是,書中以百傢爭鳴的方式把不同的理論觀點展示給讀者。個案的點評者中包括一些瞭解羅傑斯或與他一同工作過的人,他們繼承瞭“以人為中心”治療或人本主義治療的模式,同時也包括一些其他學派思想的繼承者,他們在實際工作中使用著其他治療模式,如經典精神分析治療、認知-行為治療、格式塔治療、體驗治療和心靈治療等。那些持其他學術觀點的專傢的批評,能夠使讀者更為全麵地認識到羅傑斯治療風格的長處和短處,更為明確地瞭解到這種治療模式的實用性,更為清楚地看到“以人為中心”的學術思想與其他心理治療理論之間的區彆和共同點。此外,本書作者的立場差彆很大,批評所針對的問題各不相同,其中包括基於男女平等政治觀點的評論、作品分析方法的評論和文本分析研究的評論。這些評論反映瞭作者們的創造性,從不同角度解讀羅傑斯的那些看似簡單而蘊涵豐富的治療技術。
羅傑斯的心理治療,給人印象為深刻的是他與來訪者之間建立起來的關係,即使是他為來訪者作次麵詢,這種相互信任和理解關係也能夠建立起來。在經典精神分析式的麵詢中,治療師應該是置身事外的觀察者,傾聽時要排除個人情感。羅傑斯的風格截然不同,他是一位情感投入的傾聽者。不論是對於有一般心理問題的來訪者還是精神分裂癥患者,他都會全神貫注地聽他們傾訴,瞭解他們的情感、思想、恐懼和心理衝突,理解他們的心理世界。在他的共情反應中,包含瞭自己對來訪者在智力、情緒和精神方麵的理解。同時,他的共情也打動瞭來訪者。盡管他說話時使用的詞語總是非常簡單,但是羅傑斯對來訪者的情緒狀態極為關注並異常敏感,因此,他所使用的詞語都是經過選擇的。遺憾的是,在本書中隻能讀到羅傑斯工作過程的文字稿和專傢的評論,我們無法聽到他的聲音,也看不到他的體態錶情。但是,如果你有機會看到錄像帶,就會發現羅傑斯是那樣全身心地投入到與來訪者的交流中,使來訪者意識到治療師每時每刻都能理解自己的感覺。在羅傑斯所處的時代,大部分治療師心理治療時重視的隻是對患者的情況進行理性分析,而羅傑斯則開創性地提齣瞭臨床工作中的一種新的理念,即不但要對來訪者的情況做齣理性的分析,而且要瞭解他們的情感體驗和精神需要。
20世紀四五十年代的大部分時間裏,心理治療中的主流思想是精神分析學說,認為人生充滿衝突和痛苦。根據弗洛伊德的觀點,精神分析能夠把我們無法認識到的精神痛苦解釋為可以認識到的一般性痛苦。按照當時流行的傳統精神分析觀念,人格是由非理性、非人性的“本我”(id)驅動的,因此,個體要在強大的環境壓力下完成其社會化過程。如果沒有內化的“超我”(superego)的控製,人就會放縱自己的和攻擊性等原始本能。盡管弗洛伊德似乎對宗教思想嗤之以鼻,但他的學說中認為“本我”具有破壞性傾嚮,而這種觀點與“人天生有罪”的宗教信仰十分相像。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一些社會科學研究的結果似乎印證瞭弗洛伊德關於“本我”的破壞性的理論,例如,洛倫茲在他的《論攻擊性》一書中試圖說明,人的“敵意”和“攻擊性”生而有之,都記載在我們的基因裏,會通過本能的方式錶達齣來(Lorenz,1963)。
傳統精神分析式的心理治療屬於“指導性”治療,治療師以身份齣現,許多治療師模仿醫院中“名醫”的樣子,讓患者把他們視為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救星。他們總是顯示齣自己的智慧和知識,讓患者感到他們對自己的生活知之甚少,甚至全然無知。事實上,精神分析治療的做法就是要求患者接受治療師的指導,而治療師從不鼓勵患者自己去做任何重要決定,甚至連結婚、生孩子也不能擅自決定。
那麼,人本主義心理學又是怎樣在精神分析學說盛行的時代裏産生的呢?首先,杜威(John Deway)提齣瞭一係列哲學、宗教和教育的進步思想,他的學說中更強調個體經驗和宗教態度在生活中的作用,並認為兒童具有一種天生的能力,即知道自己需要去學習什麼;杜威的觀點在很多方麵是與精神分析學說截然相反的。另外,生物學研究證明,生命係統有著很強的自我調節和自我修復的能力,這些證據也對精神分析學說提齣瞭挑戰。1939年,戈爾斯坦的名著《生命體》一書齣版(Goldstein,1939),成為心理治療領域中思想進步的一個裏程碑,因為該書不僅影響瞭羅傑斯,也影響瞭一批心理學傢,如馬斯洛(Abraham Maslow)、安雅爾(Andras Angyal)和埃裏剋森(Milton Erickson)等3。羅傑斯早年主修神學,20世紀40年代在羅切斯特兒童指導中心做心理治療工作,對霍妮(Karen Horney)和蘭剋(Otto Rank)的新精神分析學說非常瞭解。因此,他能夠把當時美國齣現的新思想與他自己的神學知識、心理治療工作的實踐經驗、新精神分析學說的思想(特彆是其中蘭剋的“個體自我定嚮”概念)結閤在一起,從中發展齣一套新的價值觀念和治療過程,建立起羅傑斯心理治療的範式。羅傑斯提齣,終能夠改變自己的人是自己,而不是彆人。根據這一新的理念,羅傑斯稱前來谘詢的人為“來訪者”,而非“患者”;他和他的追隨者們由此發展齣一套非指導性的、來訪者與治療師之間更加平等的、以來訪者為中心的心理治療模式,而治療的目的就是為瞭促進來訪者的“個人成長”。在臨床工作中,治療師必須根據來訪者本人的發展來確定治療的方嚮,要把治療重點更多地放在解決現實問題上,而不是以前的問題上;要更重視來訪者的感覺,而不是其想法;要更重視來訪者自身的資源,而不是治療師的資源;要更注重來訪者的潛能,而不是病態;要更重視治療中雙方的關係,使這種關係能夠給來訪者提供積極體驗,而不是給來訪者提供某種閤理的解釋。羅傑斯相信,每一個人都具有理解和處理自己問題的能力;這也是羅傑斯心理治療的核心思想。毋庸置疑,由於治療師相信和認為來訪者能夠嚮健康的方嚮進行自我改變,來訪者的這種改變總是會得到鼓勵或強化。一些持其他理論觀點的治療師會通過乾預指導來訪者提高對自己內在心理的認識,而羅傑斯不同意做這種乾預,因為他認為治療師永遠不可能比來訪者更瞭解他們自己的心理。
羅傑斯的本書《心障兒童的臨床治療》齣版於1939年,書中還沒有提齣“來訪者”的概念。他的第二本書《谘詢與心理治療》齣版於1942年,羅傑斯在書中次使用瞭“來訪者”一詞,並提齣瞭“來訪者中心”治療的核心概念,同時,也使我們能夠次在一本書中讀到完整的心理治療過程的文字記錄。當時,人們對這本名著的反應褒貶不一,正如有的評論所說:“有些人把這本書奉若至寶,俄亥俄州的許多研究生經常將其稱為‘’。但這本書對整個心理學界的影響不大,在一些主要的專業期刊竟然找不到任何有關書評。”(Thorne,1992)。在羅傑斯的整個職業生涯中,對他的評論一直這樣,推崇者有之,漠視者亦有之。
羅傑斯並不是個倡導人本主義取嚮心理治療的人。早在20世紀30年代,蘭剋提齣瞭意誌治療(will therapy),這種治療方法強調創造性、個體的獨特性、自我指導性和個人成長。但是,羅傑斯個找到瞭一種不同於傳統精神分析的理念和治療方式,並提齣瞭一套新的概念和術語。當然,任何一種新思想都是在藉鑒已有思想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羅傑斯的思想也是如此。羅傑斯的創新之處在於,他的學說提齣瞭一種新的人生觀,認為人是可能自我成長和自我實現的;這一觀點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大部分美國人的價值觀和對生活的期望産生瞭共鳴。弗洛伊德的經典精神分析理論認為,人的心理是由“生”和“死”的本能驅動的。羅傑斯則認為,人在本質上是理性的、有責任感的和有現實感的。正如馬斯洛認為人具有“自我實現傾嚮”一樣,羅傑斯認為人具有“自我成長”的本性,使得他們朝著特定的方嚮發展,並創造性地把自己的潛力發揮齣來。這就是“以來訪者為中心”治療與“精神分析”治療的根本差彆。
1985年12月,在鳳凰城召開瞭一次學術會議,題為“心理治療的革命”。羅傑斯年事已高,他齣席瞭大會並發錶演講。一些批評認為羅傑斯對人性的看法過於樂觀,對此羅傑斯這樣說:
當然,我並不是對各種人的邪惡行徑和各種正在發生的、不負責任的暴力事件視而不見。…… 很多次我都在想,我是不是沒有對人性中醜陋、罪惡的一麵給予足夠的重視?但是,每當我又開始會見來訪者並觸及人性的核心問題時,我總是再次發現,人總是抱著一種希望,在追求著更充分的社會化、更的和諧和更為積極的價值觀。是的,這個世界上遍布著形形邪惡的東西,但我相信那些邪惡的東西不是人性中固有的,我相信人在本性上不會比動物更加邪惡。(Zeig,1987)
按照羅傑斯的理論,如果來訪者能夠感到治療師是在真摯、誠懇地與自己談話,而不是在掩飾自己和扮演醫生的角色,他們就會認為治療師能夠設身處地地理解自己內心隱秘的世界,即使自己說齣一些“不可被他人接受”的觀念或行為,也能得到治療師的積極關注。此時,來訪者就會感到有一種安全的談話氛圍。如果治療師能夠為來訪者提供這樣一種關係氛圍並鼓勵來訪者自我探索,就能夠促進來訪者的個性改變,形成自我成長的自然過程。羅傑斯(1957)把這種治療者與來訪者之間的關係稱為“使個性改變的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來訪者一旦認為治療師是在真誠地幫助自己、關心自己和理解自己,其自身就會發生明顯和持久性的改變。
盡管有關心理治療研究的結論不盡相同(Watson,1984),羅傑斯關於關係氛圍是治療中“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的學說在心理治療領域産生瞭巨大的影響。在心理治療中,真正起作用的有效成分是什麼?經典精神分析學說認為技術層麵的因素重要,比如“在適當時機做齣解釋”。羅傑斯學說則提齣瞭一個看問題的新視角,認為真正産生治療效果的因素是治療關係的突變。在過去20年有關心理治療效果的研究中,羅傑斯
序言
卡爾·羅傑斯的著作內容豐富,涉及麵很廣。他於1939年齣版瞭自己的本著作,直到1987年去世,這期間,他的思想一直在變化和發展著。多年來,羅傑斯的學說始終沒有離開“關係”這一主綫,他不斷完善“關係”概念的含義,同時也不斷擴大其應用的範圍。初,羅傑斯感興趣的是心理治療中治療師與來訪者的一對一關係。後來,他把自己的理念應用到小團體治療中。隨後,又擴展到參加者更多的團體治療中。在他的著作中,有許多關於教育環境中和生活伴侶之間“關係”問題的論述,並把這一學說應用到對重大社會問題的討論中,例如,如何解決種族矛盾和國際衝突。在羅傑斯生命的後10年中,他應邀到歐洲和拉丁美洲的一些國傢開展工作,他也去過日本、南非和前蘇聯等國傢,影響遍及世界各地。臨終前,羅傑斯依然把精力投入到促進世界和平的事業中。
過去,心理治療過程是保密的,我們無從知道中間到底發生瞭什麼,隻能事後聽治療師做一點解釋。羅傑斯是個勇氣非凡的人,他打破瞭這種禁忌,允許對自己的治療過程進行錄音和錄像,並允許公開發錶那些治療過程的文字記錄稿,大膽地把自己置於同行和批評者的審視之下。這樣,羅傑斯也為我們講授心理治療課程提供瞭一套非常有價值的個案和方法。
本書中不僅介紹羅傑斯的心理治療個案,而且邀請其他心理治療專傢點評和分析這些個案,使人們能夠更好地瞭解為什麼羅傑斯的治療工作會那麼有效,那麼成功。每一位專傢都有自己的觀點,他們的偏好不同,使用的理論框架也不同,因此,他們對羅傑斯工作的評論將是百花齊放式的。然而,當專傢隻針對一例個案進行評價和分析時,有時就可能會忽略羅傑斯治療工作的整體性。這裏的風險在於,一個部分從整體背景中分離齣來之後,可能被賦予與原意不同的含義。同時,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觀點或主觀看法,因此,點評者可能選取個案中符閤自己觀點的內容,隻談一點,不及其餘。因此,我們應抱著博采眾長的態度閱讀這些個案和點評,瞭解不同專傢的意見、判斷、理解和觀點,從他們豐富的思想中得齣自己的見解和結論,而不是專注於某位的一傢之言。
對於研究心理治療的人來說,閱讀羅傑斯與來訪者談話的文字記錄稿是有價值的。但是,我們也要意識到,文字記錄稿並不能反映心理治療師工作中一些關鍵的要素。例如,在那些談話錄音記錄稿中,我們無法看到羅傑斯那種難以置信的個人魅力,無法看到他如何通過眼神、體態和聲調來傳達自己的意圖,而這些方麵無疑是羅傑斯心理治療的核心部分。在更多的情景中,真正影響治療效果的因素並不是他說瞭什麼或做瞭什麼,而是當時他說話的方式,以及與來訪者相處的方式。
本書所選取的個案展示瞭羅傑斯在不同情景下的工作狀況。其中有些是連續治療過程中的一部分,如布朗個案,羅傑斯每周為他作兩次麵詢,一共持續瞭11個月;也有的個案是演示性的,主要目的是為瞭保留錄像資料或在治療師培訓班上示範教學之用,有些會談僅僅進行瞭半個小時。人們可能要問:這樣短暫的麵詢是否真能反映齣羅傑斯的風格?這樣的麵詢是否真能對來訪者有所幫助?1942年,羅傑斯在《心理谘詢與治療》(Counseling and Psychotherapy)一書中闡述瞭他的心理治療學說。他在書中寫到,即便治療時間非常短,也能使來訪者得到某種幫助,因為“我們可以讓來訪者自由地錶達他們的問題和感受,使他們在迴傢時對自己所麵對的問題有一個更清楚的認識”(Rogers,1942)。我們會在羅傑斯心理治療的個案中清楚地看到這種效果。
這些個案的時間跨度很大,其中有幾個是羅傑斯在20世紀四五十年代的工作,如布朗個案和迪爾頓個案。需要說明的是,羅傑斯從20世紀60年代到70年代中期一直全力以赴地投身團體治療工作,幾乎沒有時間進行個彆麵詢治療。1976年,在俄勒岡州舉辦瞭一個培訓班,題為“以人為本的心理治療”。在此期間,學員們請求羅傑斯做一次示範性麵詢。於是,羅傑斯與西爾維亞進行瞭麵詢。此後,羅傑斯開始係統地為培訓工作準備用於教學演示的個案。他挑選來訪者時總是非常謹慎,首先,他要知道以後是否會有其他治療師繼續為這位來訪者提供幫助,然後,他纔會決定是否為這位來訪者作觀摩性的麵詢。1963年,羅傑斯搬到瞭加利福尼亞州,從此便沒有他進行長期心理治療的任何記錄瞭。現在能找到的1963年之後的資料,大部分是現場觀摩性麵詢的記錄資料。遺憾的是,我們對羅傑斯在他後20年中所做的長期心理治療幾乎一無所知。我們知道,治療師為來訪者作次麵詢時的情景,與他們後來建立瞭彼此信任關係後的麵詢情景是不同的,因此,我們無法判斷羅傑斯的這些演示性麵詢能夠在多大程度上展現齣真正的“羅傑斯療法”。
本書中收集瞭持不同觀點的專傢對羅傑斯治療的各種評論,其中既有贊同者也有批判者,但這些學術性討論都不是在給羅傑斯的工作下定論。不同的評論和批評將有助於啓發讀者更多的思考。希望這本書能夠給讀者提供思想營養,能夠激勵治療師和世界上所有的人為他人的幸福做齣自己的奉獻—這將是我們對羅傑斯好的紀念。
M. V-B. 博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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