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我國現行的以CPI、RPI、PPI為代錶的物價指數體係已經日趨完善,基本準確地衡量瞭我國的物價狀況和通貨膨脹水平。但現行的物價指數體係還存在容易受短期波動的影響從而誤導貨幣政策取嚮、不能有效反映消費者購買力的變化、不能反映商品內在質量變化引緻的福利水平變化、價格指數的準確性和可比性不高等一係列缺陷,需要通過構建我國的核心通貨膨脹指標來進一步完善,因而我國有構建核心通貨膨脹指標的必要性。
作者簡介
史蒂文·西瓦茲,美國杜剋大學法學院教授,商事信托、資産證券化與資本市場領域的國際知名學者,曾任著名國際律師事務所的閤夥人,代理過金融創新與資本市場融資交易中的國際dingjian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還曾受邀就係統性風險、證券化、信用評級機構以及其他金融監管等問題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上發言,並為美國與外國政府機構就有關金融危機與影子銀行等問題提齣過谘詢意見。近二十年來,他從不同角度撰寫瞭有關結構性融資與資産證券化的書籍和論文,其中《結構性融資:資産證券化原理指南》一書是業界的必讀文獻。
目錄
叢書總序/吳曉靈
中文版序
譯者序
PART 1 商事信托、資産證券化與結構性融資
作為商業組織形式的商事信托:揭開奧秘
資産證券化的新方法——結構性融資
證券化與結構性融資
安然及其在公司架構中對特定目的機構的利用與濫用
安然事件後的證券化
資産證券化的未來
歐洲債券的難題
PART 2 利益衝突與受信人義務
公司對債權人所負義務之反思
對復雜交易中信息披露模式的再思考
以時間為視角:解決當前投資者與未來投資者之間的利益衝突
受信人義務的衝突
PART 3 次貸危機與金融監管
次貸危機中的披露失敗
對次貸金融危機的理解
金融市場復雜性的監管
金融業的事前監管與事後監管途徑
監管係統性風險:運用一種分析框架
對影子銀行業的監管
PART 4 國際證券化
作為商業組織形式的商事信托:為比較法學者拋磚引玉
發展跨境應收賬款融資的集中保全製度
國際證券化的通用語言
精彩書摘
《金融創新與監管前沿文集》:
3.無擔保債權人認為證券化能夠提供最終價值
實證證據,以及證券化交易普遍不受禁止性誓約(negatlve_pledge)、限製資産銷售閤約以及類似其他形式的限製性契約(covenants)限製的事實,都從側麵說明無擔保債權人自己也認為證券化能夠(為他們)提供最終價值。首先看一下限製性契約。
傳統上,無擔保債權人為保護自己的利益,一般會通過在貸款協議中訂立限製性契約條款的方式對債務人企業施加不同形式的限製。這些限製性契約條款幾乎總是包含有禁止性誓約,以限製公司發行擔保債。相反,無擔保債權人很少通過施加限製性條款來製約企業進行證券化交易:
我們經常需要在與貿易應收賬款證券化相關的擔保債和無擔保債的限製性契約條款中找到方嚮。正如閣下所言,這些限製經常包含在限製財産留置與銷售的條款中。我們在設立子公司(為允許公司實現其應收賬款的剩餘價值而需要這樣做)時,或者在要求新設立的子公司成為擔保債或無擔保債的保證人(顯然在證券化交易中不允許這樣做)時也會受到限製。總而言之,本人相信閣下認為其他藉款人更加偏好證券化交易這一點基本上是正確的。這可以從過去幾年來禁止性誓約對證券化交易的適用例外的發展情況中看齣來。不僅如此,有些限製性契約條款允許證券化交易,隻要其收益再投資於企業的業務即可。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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