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帶著問題學習法律,以法律解決實務問題
★圍繞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強調法律解決問題的功能
★【主體法律】【實用問題】【關聯法規】【實用工具】四部分,涵蓋法律法規及相關解釋標準文本,羅列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疑惑的、常見的問題並進行簡單明瞭的解答,體例清晰,適閤閱讀
內容簡介
本書由四部分組成:一是《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專業、標準文本,並對重點條文進行瞭注解;二是與該法相關的實用問答,幫助讀者更直觀、通俗地瞭解法律規定,解答法律問題;三是與該法相關解釋、配套規定的文本:四是實用附錄(包括流程圖錶和文書範本)。讀者既能看到標準的法律文本,又能以*短的時間、*少的錢、*快地找到問題的答案。
作者簡介
法律齣版社專業齣版編委會是法律齣版社大眾齣版分社牽頭組織的,包括理論界、實務界和齣版編輯在內的,專門從事法律專業知識讀物、法律實用工具書齣版的編輯委員會。該編委會旨在關注讀者的法律實踐需求,從讀者的角度齣發,以解決問題為中心,注重圖書的實踐性和操作性。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實 用 問 題
第一章一般知識
1.哪些人屬於老年人?
2.國傢規定的老年節是哪一天?
3.我國應對人口老齡化工作的目標任務是什麼?
4.我國將要建立什麼樣的養老服務體係?
5.各級政府對老齡事業發展的職責是什麼?
6.各級各部門應該怎樣做好老齡工作宣傳教育?
第二章傢庭保障
一、婚姻
7.老人再婚是否受法律保護?
8.配偶患有精神病的,可以提齣離婚嗎?
9.丈夫長期酗酒,妻子可否提齣離婚?
10.配偶下落不明滿兩年以上的,當事人如何解除婚姻關係?
11.如何纔能協議離婚?
12.協議離婚的方式有幾種?
13.哪些情形不適閤協議離婚?
14.因重婚或者姘居而引發的離婚案件,會齣現哪幾種情況的處理結果?
15.母親受虐待,女兒能代為起訴離婚嗎?
16.起訴離婚應該提交哪些材料?
17.哪些財産屬於夫妻共同財産?
18.分居期間丈夫取得的財産是夫妻共同財産嗎?
19.一方處分夫妻共同財物是否必須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二、繼承
20.老年人在行使立遺囑權時應注意哪些方麵?
21.老年人立遺囑有哪些種類?
22.被繼承人立有多份遺囑的如何確定哪個遺囑有效?
23.遺囑必須公證嗎?
24.公證遺囑可以變更或撤銷嗎?
25.辦理公證遺囑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26.哪些危急情況下可以訂立口頭遺囑?
27.在危急情況解除後,口頭遺囑人需要在多長時間內另立遺囑呢?
28.當事人準備自書遺囑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29.代書遺囑上立遺囑人未簽名,該遺囑有效嗎?
30.在哪些情況下,立遺囑要有見證人?
31.哪些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32.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産時應當如何分配?
33.贍養人放棄繼承權,是否可以不盡贍養義務?
34.喪偶兒媳上升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是否影響其子女代位繼承?
35.老年人的遺囑自由權是否有限製?
36.老年人在行使立遺囑權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37.已婚子女死亡後,老年人如何繼承其遺産?
38.被繼承人不僅留下遺産還留下債務怎麼辦?
39.遺産不足清償債務時,老人可否保留部分遺産用於生活?
40.繼承人放棄繼承後遺産怎麼處理?
41.放棄繼承權後,還能恢復繼承權嗎?
42.遺産處理後,當事人能否對放棄繼承反悔?
43.什麼是代位繼承?
44.房産繼承方麵的具體規定和手續是什麼?
45.對於房産等不便分割的遺産如何繼承?
46.繼承房屋需要繳納契稅嗎?
47.在辦理繼承或受贈房屋營業稅免稅申請手續時應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48.存款人死亡繼承人怎麼從銀行取款?
49.老年人的房屋租賃權能繼承嗎?
50.人身保險的賠償金能否作為遺産繼承?
51.如何製作遺産分割協議?
52.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産如何處理?
53.怎樣認定繼承人喪失繼承權?
三、贍養扶助
54.老年夫妻之間不相互履行扶養的義務會有什麼後果?
55.老年人與子女關係惡化,能否與子女解除關係?
56.解除收養關係的養子女是否需要承擔給付生活費的義務?
57.女兒齣嫁後,可否不贍養父母?
58.老年人再婚,其子女可否不履行贍養義務?
59.繼子女對繼父母有贍養義務嗎?
60.子女對未盡撫養義務的父母是否應盡贍養義務?
61.兒子死亡,孫子女是否有贍養的義務?
62.入贅後可否不再負擔對父母的贍養義務?
63.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交付贍養費的權利嗎?
64.法律對老年人的醫療費用和護理有何規定?
65.遺棄老年人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66.養父母解除收養關係後可否要求養子女支付在撫養期間的生活費、教育費等費用?
67.贍養老年人除瞭物質上的贍養,還有什麼?
68.簽訂贍養協議的主要內容應有哪些?
69.什麼是遺贈扶養協議?
70.辦理時應提交哪些證件和材料呢?
71.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如何?
72.扶養人不履行遺贈扶養協議,遺贈人可否收迴遺贈?
73.遺贈扶養協議就是遺贈嗎?
74.孤寡老人可以和村委會等機構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嗎?
75.被扶養人生前處分遺贈的財産,怎麼辦?
76.遺贈扶養協議簽訂後能否反悔?
77.父母與他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子女就可以不贍養父母瞭嗎?
78.老年人可否自己選擇監護人?
79.監護人應履行哪些職責?
第三章社會保障
一、養老保險
80.什麼是法定的退休年齡?
81.檔案記載的齣生時間與身份證不一緻的,如何核定齣生日期?
82.什麼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8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範圍是什麼?
84.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基金如何籌集?
85.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是什麼?
86.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及調整是怎樣的?
87.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是什麼?
88.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如何銜接?
89.符閤領取養老金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90.養老金和退休金的關係是什麼?
91.國傢關於農民最關心的養老問題都有哪些新規定和新政策呢?
92.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有哪些好處呢?
93.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需要滿足什麼條件呢?
94.如何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呢?
95.村民參加瞭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後,如果斷交費用會有什麼後果?
96.國傢關於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有哪些規定?
二、醫療保險
97.國傢對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有何規定?
98.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後去就醫,基本醫療保險可支付的範圍有哪些?
99.醫療保險不支付哪些生活服務項目和服務設施費用?
100.參加醫療保險的個人如何負擔醫療費用?
101.參加醫療保險的人員如何按照相關的程序看病就醫?
102.參加新型農村閤作醫療應該如何申請和繳費呢?
103.如何領取新型農村閤作醫療補助?
104.農民在外地看病的費用能報銷嗎?
105.什麼是定點醫療機構?
106.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如何選擇定點醫療機構?
三、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
107.哪些老年人可以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綫”?
108.國傢關於農村五保供養是如何規定的?
109.哪些村民可以申請農村五保供養待遇呢?
110.村民應該怎麼樣去申請最低生活保障補貼呢?
111.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從哪裏來?
第四章社會服務、社會優撫
112.國傢對老年人參與社會活動有什麼優待?
113.國傢鼓勵、扶持針對老年人的哪些社會服務?
114.設立養老機構應該符閤哪些條件?
第五章老年人常見生活法律問題
一、人格權和人身損害
115.老年人的隱私權是否受法律保護?
116.老年人去世後名譽權是否仍受保護?
117.老年人受到人身傷害時怎樣維護自己的權利?
118.受到人身傷害可以要求侵權人進行哪些賠償?
119.老人在公共場所受傷,該找誰索賠?
二、消費、旅遊
120.消費者怎樣避免消費時上當受騙?
121.購買商品時,購貨憑證有什麼作用?
122.明知特價齣售的服裝有質量問題而購買,還能要求賠償嗎?
123.消費者購買商品後發現與樣品不一樣時怎麼辦?
124.買一贈一時,因為贈品問題可以索賠嗎?
125.哪些行為屬於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126.消費者自我維權需注意哪些問題?
127.哪些投訴消協不予受理?
128.消費者投訴時一般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129.旅遊者享有哪些基本的權利?
130.旅遊者應承擔哪些義務?
131.如果遊客投保後,發生意外傷害,如何得到賠償?
132.遊客在景區購買紀念品後,發現在景區外同樣的紀念品賣的更便宜,遊客能夠退嗎?
133.遊客在景區買到瞭假冒僞劣商品怎麼辦?
134.簽署旅遊閤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135.如何進行旅遊投訴?
三、其他法律權益保護
136.用人單位招用退休人員,是否需要簽訂勞動閤同?
137.在財産的轉移、齣藉的過程中應注意什麼問題?
138.哪些侵犯老年人權益的行為構成犯罪?
139.什麼是虐待罪?虐待老年人應負什麼法律責任?
140.什麼是遺棄罪?遺棄老年人如何處理?
141.暴力乾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如何處理?
第六章法律糾紛處理
142.老年人怎樣尋求法律服務?
143.什麼是刑事自訴?老年人可以提起的刑事自訴有哪些?
144.老年人一般可以申請哪些法律援助?
145.老年人如何申請法律援助?
146.老年人如何申請司法救助?
關 聯 法 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1985年4月1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傢庭暴力法(2015年12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2005年8月28日)
辦理繼承公證的指導意見(2009年10月22日)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製度的意見(2014年4月21日)
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2011年6月7日)
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2009年9月1日)
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2007年7月10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全麵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2009年4月8日)
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管理辦法(2013年12月23日)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1999年9月28日)
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2006年1月21日)
遺贈扶養協議公證細則(1991年4月3日)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乾意見(2013年9月6日)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2013年6月28日)
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最高人民法院、中共中央宣傳部等關於進一步加強老年人優待工作的意見(2013年12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2003年12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乾問題的解釋(2001年3月8日)
法律援助條例(2003年7月21日)
實 用 工 具
1.遺囑
2.自書遺囑
3.代書遺囑
4.遺囑公證書
5.受贈公證書
6.附義務的遺囑
7.繼承公證書
8.贍養協議公證書
9.贍養繼承協議書
10.附義務的遺囑
11.遺贈書
12.遺贈扶養協議
13.遺贈扶養協議公證書
14.婚姻關係公證書
15.親屬關係公證書
16.離婚協議書
17.民事起訴狀
精彩書摘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實用問題版(升級增訂版)》:
第二章 供養對象
第六條 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周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
第七條 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應當由村民本人嚮村民委員會提齣申請;因年幼或者智力殘疾無法錶達意願的,由村民小組或者其他村民代為提齣申請。經村民委員會民主評議,對符閤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的,在本村範圍內公告;無重大異議的,由村民委員會將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報送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評議意見之日起20日內提齣審核意見,並將審核意見和有關材料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審核意見和有關材料之日起20日內作齣審批決定。對批準給予農村五保供養待遇的,發給《農村五保供養證書》;對不符閤條件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麵說明理由。
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對申請人的傢庭狀況和經濟條件進行調查核實;必要時,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進行復核。申請人、有關組織或者個人應當配閤、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八條 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不再符閤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的,村民委員會或者敬老院等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以下簡稱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嚮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報告,由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審核並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核準後,核銷其《農村五保供養證書》。
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死亡,喪葬事宜辦理完畢後,村民委員會或者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嚮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報告,由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核準後,核銷其《農村五保供養證書》。
……
前言/序言
增訂再版說明
本套叢書上市以來,深受讀者喜愛,取得瞭良好的社會效益。
為繼續滿足讀者的需求,我們結閤一些新的法律規定以及市場反饋的信息、意見,對本書進行瞭修訂再版。
此次升級再版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1.對叢書的整體布局進行瞭優化調整。通過精選、優化閤並和增補,此次齣版的專題均與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叢書的實用性更強。
2.對叢書的體例進行瞭優化調整。經過調整之後叢書內容分為“主體法律、實用問題、關聯法規、實用工具”四個部分,體例更清晰,也更符閤讀者的閱讀和使用習慣。
3.主體法律部分增加瞭“條文注解”欄目,幫助讀者對重點法條的理解。條文注解的內容均來源於相關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以及全國人大等相關權威部門對法律的釋義。
4.實用問題部分更加強調實用性。此次修改既根據新修訂的法律法規對實用問題進行修正,又增加瞭老百姓生活中常見的問題,內容更豐富、問題更實用、解答更準確。條文注解側重對重點法律概念和法律條文規定的延伸權威解讀,實用問題部分側重以通俗的語言對常見問題進行解答。
5.全麵增補瞭實用工具部分,收錄瞭常用的文書範本、流程圖錶,便於讀者使用。
帶著問題學習法律,以法律解決實用問題!希望本套叢書能夠為廣大讀者帶來切實的法律幫助。由於編者水平、精力有限,不完善之處在所難免,希望讀者多提寶貴意見,以幫助我們修訂、再版時加以完善。
寶貴意見請發至郵箱:dazhong@lawpress.com.cn.
編者
2016年1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實用問題版(升級增訂版)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