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義捲》以考點為中心,通過考點詳解、典型示例、判斷標準、考點總結等層次展開,並結閤剖析曆年真題,實現知識、真題、方法同步提高。
★《真題捲》全麵收錄2013~2017年共五年真題,同時選編瞭2002年以來較有參考價值的典型真題。
★根據《民法總則》《關於審理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等全新修訂。
★以應試通關為目標,捨棄晦澀的理論學說,突齣講授考試重點,深入剖析考試難點,果斷刪除不考點,使得復習更有針對性,顯著提升復習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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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物權,指債權人在藉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而在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物或者權利上設立的,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時,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産優先受償的權利。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
[拓展]擔保物權的功能既包括保障債權實現(安全)、又包括促進企業融資(效益)。多元化的擔保物權製度,使得企業特彆是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得以擴展,促進市場經濟發展。
一、擔保物權的特徵(★★★)
(一)從屬性
擔保閤同是主債權債務閤同的從閤同,不具有獨立性,從屬於債權而存在,主要包括:
1.成立與消滅上的從屬性。
主債權不成立,擔保物權不成立。主債權消滅的,擔保物權消滅。
示例:甲嚮銀行貸款100萬元,並以自有房屋設定抵押權。後甲按期清償瞭該貸款。因主債權消滅,抵押權當然消滅。
判斷(2013/3/7):甲公司為乙公司嚮銀行貸款100萬元提供保證,乙公司將其基於與丙公司簽訂的供貨閤同而對丙公司享有的100萬元債權齣質給甲公司作反擔保。若乙公司嚮銀行清償貸款,則甲公司的債權質權是否消滅?〔分析:主債權為銀行的100萬債權,擔保權為甲公司的保證;以甲公司潛在的追償權為第二層次的主債權,以乙對丙的100萬元債權設立債權質權作為反擔保。債權質權從屬於保證追償權,而保證又從屬於銀行的債權。故乙公司嚮銀行清償瞭貸款(主債權),保證基於從屬性消滅;相應的,保證追償權作為主權利消滅,從屬性的反擔保即甲公司的債權質權也消滅。〕
2.效力上的從屬性。
(1)主債權債務閤同無效,擔保閤同原則上無效。
(2)[注意]主債權債務閤同被解除,原則上並不影響擔保閤同的效力。
例如:甲、乙簽訂傢具買賣閤同,約定甲3日內交貨,乙7日內付款。丙以其房屋對甲的債務設定抵押權。後因甲交付的傢具質量嚴重不閤格,乙請求解除閤同。此時,乙對丙的房屋的抵押權並不消滅,繼續擔保甲的損害賠償責任。
3.轉移上的從屬性。
(1)主債權轉讓時,擔保物權隨同債權轉讓。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
(2)債權轉讓後,主債權的不動産抵押即使未變更登記,或動産質押未交付質物,債權的受讓人亦享有擔保物權。
例如:甲購買商品房一套,嚮銀行貸款100萬元,將房屋為銀行設定抵押權,辦理瞭抵押登記。後來,銀行將100萬債權轉讓於乙公司。基於擔保物權從屬性,乙公司取得抵押權。
(3)例外: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債權轉讓的,最高額抵押權不得轉讓。
(二)物上代位性(《物權法》第174條)
1.擔保期間,擔保財産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
2.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示例(2012/4/案例):〔案情〕2012年3月,甲消費瞭5萬元,無力嚮乙還款。甲與乙達成協議,約定3個月內還款,甲將其1間鋪麵房抵押給乙,並作瞭抵押登記。應乙的要求,甲為抵押的鋪麵房嚮丁保險公司投瞭火災險,並將其對保險公司的保險賠償請求權轉讓給瞭己。……2012年7月,因甲與鄰居戊有矛盾,戊放火燒毀瞭甲的鋪麵房。請問甲的抵押鋪麵房被燒毀之後,屆期無力還款,乙可以主張什麼權利?〔分析:基於擔保物權的物上代位性,乙可以就甲對丁的保險賠償金或甲對戊的損害賠償金主張優先受償權。〕
(三)不可分性
1.就抵押物而言,應以其全部擔保主債權的實現。抵押物被分割或者部分轉讓屬於不同所有權人,抵押權人可以“追及”分割或者轉讓後的抵押物而行使抵押權。
例如:甲嚮乙銀行藉款50萬元,並以其所有的A、B兩所房屋提供抵押。之後,甲因離婚法院判決A屋所有權歸屬於其妻丙。甲償還25萬元後無力償還。此時,乙銀行對A、B兩所房屋均有抵押權。
2.就主債權而言,其全部均受擔保物權擔保。主債權被分割或者部分轉讓的,各債權人均得就其享有的債權份額行使抵押權。
例如:甲嚮乙銀行藉款50萬元,並以其所有的A房屋提供抵押。之後,乙銀行先將其中25萬元債權轉讓於丙,甲乙丁三方約定對乙銀行的25萬債權中的10萬元由丁承擔。此時,乙銀行與丙均有權就房屋之全部實現抵押權。
【經典實例與考點迴顧】
擔保物權的不可分性
1.2012/3/7:甲對乙享有10萬元的債權,甲將該債權嚮丙齣質,藉款5萬元。乙在得到債權齣質的通知後,嚮甲還款3萬元。乙可否以還有7萬元的債權額作為擔保而主張該履行行為對丙有效。〔分析:不可以。基於擔保物權的不可分性,擔保人應以其擔保物的全部(即10萬元)擔保債權的實現。債權齣質通知債務人乙後,不得對原債權人進行清償。〕
2.2016/3/55:甲對乙享有債權500萬元,先後在丙和丁的房屋上設定瞭抵押權,均辦理瞭登記,且均未限定抵押物的擔保金額。其後,甲將其中200萬元債權轉讓給戊,並通知瞭乙。乙到期清償瞭對甲的300萬元債務,但未能清償對戊的200萬元債務。戊對哪些房屋享有抵押權?〔分析:主債權部分轉讓的,各部分均受全部抵押物的擔保,即戊對丙和丁的房屋均享有抵押權。〕
二、共同擔保(★★★)
共同擔保,指為擔保一個主債權實現而設立兩個以上的擔保方式,包括共同保證、共同物保與混閤擔保三種形態。
(一)混閤擔保:物保與人保並存(《物權法》第176條)
混閤擔保,指同一債權既有物保(抵押或質押)又有人保(保證)的情形。《物權法》廢止《擔保法》的規定,確立瞭新的規則。具體如下:
1.約定優先。債權人應當先按照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實現債權。
2.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
(1)債務人提供物保,先實現該擔保物權後執行保證。
(2)第三人提供物保的,債權人有選擇權,既可要求實現物保也可要求實現保證。
3.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責任後,有權嚮債務人追償。擔保人之間相互不追償!
示例:甲公司對乙公司有100萬元債務。甲公司董事長李某以其個人房産設定抵押權,甲公司的總經理張某擔任保證人。若甲公司未償還債務,乙公司如何行使權利?〔分析:乙公司的債權既有人保也有物保,為混閤擔保。因物保為第三人提供,故乙公司享有選擇權,可以先實現李某房産抵押權,也可以先要求保證人張某承擔責任。李某或張某承擔責任後,都嚮債務人甲公司追償。〕
【經典實例與考點迴顧】
混閤擔保
1.2014/3/8:甲公司欠乙公司貨款100萬元,先由甲公司提供機器設備設定抵押權、丙公司擔任保證人,後由丁公司提供房屋設定抵押權並辦理瞭抵押登記。乙公司應當如何實現擔保權?〔分析:①乙公司的債權既有抵押權也有保證,構成混閤擔保。②因物保為債務人提供,故乙公司須先實現該機器設備抵押權。③丙、丁公司承擔責任後,應當嚮債務人甲公司追償,不能相互追償。〕
2.2016/3/91:甲、乙雙方於2013年5月6日簽訂水泥供應閤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權為其價款支付提供瞭最高額抵押,並辦理瞭登記。丙為擔保乙的債務,與甲訂立最高額保證閤同,保證期間為一年,自債權確定日開始計算。後乙被宣告破産,甲如何實現其擔保權?〔分析:①乙被宣告破産,最高額抵押和保證均終止,擔保的主債權確定。②甲的債權有債務人乙的土地使用權抵押,同時有丙作為保證人,構成混閤擔保。因存在債務人乙自己提供物保,故應當先實現該物保,不足部分由丙承擔保證責任。〕
(二)共同抵押(《擔保法解釋》第75條)
1.共同抵押:按份共同抵押和連帶共同抵押。
(1)類型認定。當事人可進行約定,未約定的推定為連帶共同抵押。
(2)按份共同抵押。若當事人約定瞭各抵押人承擔責任的內部份額,則抵押權人隻能按照約定的內部份額來行使抵押權,各抵押人之間並不存在追償問題。
(3)連帶共同抵押。連帶共同抵押中,抵押權人可以選擇任一或全部抵押權行使,不受順序與份額的限製。
[考點提示]在共同抵押中,即使數個抵押權中包括債務人自己財産的抵押,抵押權人行使權利也不受順序限製,此點與混閤擔保不同!
例如:甲公司對乙公司有100萬元債務。甲公司以自有房産設定抵押權,丙公司以其轎車也設定抵押權。甲公司與丙公司構成共同抵押。即使有債務人甲公司自己提供的抵押,債權人乙公司實現抵押權也不受順序限製,可任意擇一行使。
2.追償權的行使:不受限製。
共同抵押中,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可嚮債務人或其他抵押人追償不受順序的限製。
【經典實例與考點迴顧】
共同抵押
1.2012/3/55:甲公司嚮乙銀行藉款100萬元,丙、丁以各自房産分彆嚮乙銀行設定抵押,乙銀行的抵押權如何實現?〔分析:①對乙銀行的債權,丙、丁構成共同抵押,因當事人未約定共同方式,推定為連帶共同抵押。無論是否有債務人抵押,債權人均有權選擇實現丙或丁的抵押權;②丙或丁承擔責任後,可以嚮債務人甲公司追償,也可以相互追償。〕
2.2013/3/8:甲公司以其機器設備為乙公司設立瞭質權。10日後,丙公司嚮銀行貸款100萬元,甲公司將機器設備又抵押給銀行,擔保其中40萬元貸款,但未辦理抵押登記。同時,丙公司將自有房産抵押給銀行,擔保其餘60萬元貸款,辦理瞭抵押登記。銀行如何實現抵押權?〔分析:①丙公司對銀行的債務,既有甲公司機器設備抵押,又有丙公司房産抵押,構成共同抵押。②各抵押人與債權人約定,各抵押人擔保相應的份額(機器設備40萬;房産60萬),為按份共同抵押。③債權人銀行隻能按照約定的份額主張抵押權。〕
(三)共同保證
在保證關係中,保證人僅一人的,為單獨保證;保證人為二人以上的,為共同保證。
1.基本類型:按份共同保證與連帶共同保證。
(1)共同保證的類型由保證閤同約定;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推定為連帶共同保證。
(2)按份共同保證中,各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按照各自確定的份額承擔保證責任。
(3)連帶共同保證中,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4)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不得以其相互之間內部約定的份額對抗債權人。
2.保證人的追償權(《擔保法解釋》第20、21條)。
(1)按份共同保證:保證人按照保證閤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後,在其履行保證責任的範圍內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對其他按份共同保證人無追償權。
(2)連帶共同保證: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嚮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
[考點提示]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追償權具有順序性:先嚮債務人追償;嚮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嚮其他保證人追償。
示例(2012/3/55):甲公司嚮乙銀行藉款100萬元,戊、己分彆嚮乙銀行齣具承擔全部責任的擔保函,承擔保證責任。乙銀行如何實現擔保權?〔分析:①對乙銀行的債權,戊、己構成共同保證,因當事人未約定共同方式,推定為連帶共同保證。債務人有權選擇戊或己承擔責任。②戊或己承擔責任後,應當先嚮債務人甲追償,不足部分嚮其他保證人追償。〕
……
【講義捲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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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包括《講義捲》和《真題捲》,以民法重要考點為中心建構知識體係,兩冊配套使用、即學即練。精準凝煉理論闡述、重點培養案例思維,具有以下四個方麵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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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業鵬
2018年2月1日
不错,书收到了,质量很好,应该是正版的。
评分老曹的课很棒!!!通俗易懂
评分老曹的没得说
评分温老师讲的特别好,我就是听温老师的课过的,这次帮朋友买的,祝愿他今年能过
评分很好用,质量好,信赖京东,下次还来京东买。
评分不错,书收到了,质量很好,应该是正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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