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東南亞國傢間、東南亞國傢與域外國傢間存在復雜的海域爭端,部分爭端已經得到解決、部分爭端得到瞭管控、部分爭端則不斷激化,尤其是南海爭端近年來不斷發酵。
《東南亞國傢處理海域爭端的方式研究》在較為全麵地厘清瞭東南亞國傢間、東南亞國傢與域外國傢間海域爭端的基礎上,總結瞭東南亞國傢處理海域爭端的四種方式,最終結閤南海爭端現狀,深入挖掘瞭東南亞國傢處理海域爭端的方式對管控和處理南海爭端的啓示。
作者簡介
邵建平,博士,紅河學院政治學與國際關係學院副教授,國際政治係教研室主任。主要從事南海問題、東南亞地區國際關係、毒品問題的研究。主持完成一項國傢社科基金青年項目,正在主持國傢社科基金一般項目一項,參加國傢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一項,一般項目兩項;主編、參編著作三部;在《人民日報(內部參閱)》、《當代亞太》、《國際論壇》、《東南亞研究》等刊物上發錶學術論文四十餘篇;研究成果先後三次獲雲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奬,其中二等奬一次,三等奬兩次。
目錄
導論
一 問題的提齣
二 研究意義
三 國內外研究現狀述評
第一章 東南亞國傢間及其與周邊其他國傢間海域爭端:由來和現狀
第一節 東南亞國傢間的海域爭端
一 東南亞國傢間島礁主權爭端
二 東南亞國傢間海域劃界爭端
第二節 東南亞國傢與周邊其他國傢間海域爭端
一 東南亞國傢與中國之間的海域爭端
二 印度尼西亞和東帝汶與澳大利亞之間的海域爭端
三 緬甸與孟加拉國間的海域爭端
第二章 東南亞國傢處理海域爭端的方式之一:國際談判
第一節 國際談判的內涵及其種類
一 國際談判的內涵
二 國際談判的種類
第二節 東南亞國傢運用國際談判處理海域爭端的經驗
案例一:越南與中國通過政治談判解決瞭北部灣爭端
案例二:緬甸和孟加拉國嘗試通過國際談判解決海域爭端
第三章 東南亞國傢處理海域爭端的方式之二:共同開發
第一節 共同開發的內涵
一 共同開發的定義
二 共同開發的具體管理模式
三 共同開發的國際法依據
四 共同開發的特點
第二節 東南亞國傢運用共同開發處理海域爭端的經驗
案例一:泰國灣海域共同開發案
案例二:印度尼西亞和東帝汶與澳大利亞海域共同開發案
第四章 東南亞國傢處理海域爭端的方式之三:國際法院裁決
第一節 國際法院在處理國際爭端中的作用及效力
第二節 國際法院在裁決領土爭端時采用的原則
一 先占原則
二 條約必須遵守原則
三 時際法原則
四 有效控製原則
五 繼承原則
六 禁止反言原則
第三節 東南亞國傢運用國際法院裁決處理海域爭端的經驗
案例一: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通過國際法院裁決解決島嶼主權爭端
案例二:新加坡和馬來西亞通過國際法院裁決解決島礁主權爭端
第五章 東南亞國傢處理海域爭端的方式之四:國際海洋法法庭裁決
第一節 國際海洋法法庭在海域爭端解決中的作用
一 國際海洋法法庭的産生
二 國際海洋法法庭對海域劃界爭端的管轄權
三 國際海洋法法庭的訴訟程序
四 《公約》對海域劃界原則的規定和法庭在海域劃界案中采用的原則
第二節 東南亞國傢通過國際海洋法法庭裁決處理海域爭端的經驗一一緬甸與孟加拉國之間的海域爭端
一 法庭受理並裁決緬甸和孟加拉國海域爭端的過程
二 法庭對緬甸和孟加拉國海域劃界爭端案的裁決結果
第六章 東南亞國傢處理海域爭端的方式對南海問題的啓示
第一節 南海爭端的現狀
一 東南亞相關國傢繼續侵犯中國在南海海域的權益
二 南海問題已經高度國際化
第二節 東南亞國傢處理海域爭端的方式對南海問題的啓示
一 東南亞國傢通過國際談判處理海域爭端對南海問題的啓示
二 東南亞國傢通過共同開發處理海域爭端對如何推進南海爭議海域共同開發的啓示
三 東南亞國傢通過國際法院裁決處理海域爭端對南海問題的啓示
四 東南亞國傢通過國際海洋法法庭裁決海域爭端對解決南海問題的啓示
參考文獻
後記
精彩書摘
《東南亞國傢處理海域爭端的方式研究》:
二 印度尼西亞和東帝汶與澳大利亞之間的海域爭端
(一)印度尼西亞和澳大利亞之間的海域爭端
印度尼西亞和澳大利亞之間的海域分界綫是兩國經過數次談判後簽訂條約確定的。在確定條約過程中,雙方對劃界原則和海域重疊區域具有一定的分歧。
自從20世紀60年代起,印度尼西亞和澳大利亞就開始謀求劃分兩國之間的海域界綫。1971年、1972年和1973年兩國三次劃分瞭兩國間的大陸架界綫。
經過協商,1971年5月,印度尼西亞和澳大利亞簽署瞭劃分約剋角(Cape York)西部阿拉弗海域到阿拉姆地(Amhem Land)北部的長約478海裏的大陸架界綫,該條約於1973年11月正式生效。
1972年10月,印度尼西亞和澳大利亞再次簽署瞭條約劃分阿拉姆地北部至西帝汶海域的長約647海裏的大陸架分界綫。該條約也是1973年11月生效。然而,東帝汶南部海域邊界約200海裏的空隙,由於當時東帝汶為葡萄牙的殖民地,澳大利亞和印度尼西亞海洋邊界協議未能擴及此一空隙地帶。在此海域,印度尼西亞主張兩國之間僅存在一個大陸架,因此中間綫應該是適宜的邊界綫(此綫有利於印度尼西亞),而澳大利亞的立場是兩國之間存在兩個分隔的大陸架,一個屬於澳大利亞,另一個屬於印度尼西亞,兩個大陸架被東西延伸的長而深的帝汶海槽所分隔。時任澳大利亞總理麥剋馬洪(W.McMahon)指齣:“帝汶海槽切斷瞭澳大利亞與帝汶島之間的大陸架,因而有著兩個不同的陸架,而不是完全同一的大陸架,使兩個國傢分開。”①因此澳大利亞主張兩國的邊界綫應為帝汶海槽中間點的連綫,這樣劃分有利於澳大利亞。然而,印度尼西亞認為帝汶海槽隻是兩國之間單一大陸架上的凹陷,因此堅持兩國之間的邊界綫應是等距離中間綫。1972年邊界協議所確定的邊界綫,並非印度尼西亞和澳大利亞兩國之間的中間綫,而是偏嚮印度尼西亞一側,導緻70%的海底區域處於澳大利亞管轄之下。
澳大利亞為瞭開發帝汶海槽豐富的資源,謀求與當時東帝汶的殖民者葡萄牙談判劃分在帝汶海槽的海域界綫。但是,葡萄牙也和印度尼西亞持同樣的立場,1972年到1975年,葡萄牙和澳大利亞就帝汶海槽海底邊界問題進行過幾輪談判。澳大利亞企圖按其主張完成帝汶海槽海底邊界的劃定,而葡萄牙未予接受。然而1974年葡萄牙將海域勘探特許權授予一傢美國公司——大洋勘探公司,特許權區域嚮南擴展到東帝汶與澳大利亞之間的中間綫。澳大利亞政府為此提齣瞭抗議。雙方於1975年開始談判。
……
前言/序言
海洋是人類生存的基本空間,也是國際政治鬥爭的重要舞颱。隨著人類社會對海洋認識和開發的不斷推進,海洋在維護國傢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中的地位更加突齣,相鄰國傢之間因島礁主權和海域界綫主張導緻的海域爭端也日益增多,而東南亞則是國際海域爭端高發的一個地區,其中包括東南亞國傢間及其與周邊其他國傢間的爭端。海域爭端對東南亞國傢之間及其與周邊其他國傢的關係、東盟一體化進程都産生瞭諸多消極影響,其中南海爭端更是成為中國與東盟相關成員國間關係、中國與東盟關係的最大障礙。如何管控南海局勢,如何處理南海爭端已經成為中國和東南亞各國共同麵臨的緊迫問題。
在此背景下,邵建平博士撰寫的《東南亞國傢處理海域爭端的方式研究》一書作為其主持的國傢社科基金青年項目的最終成果,從東南亞國傢自身是如何處理海域爭端的視角齣發,全麵總結瞭東南亞國傢處理海域爭端的各種方式的特點和績效、影響各種方式的因素,深入分析瞭東南亞國傢處理其他海域爭端的相關方式對如何管理和處理南海爭端的啓示,從而為南海局勢的穩定、中國在南海海域的維穩與維權提供瞭有益的藉鑒和重要的參考。
本書的主要內容和研究意義大體上可以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對東南亞國傢處理海域爭端的方式的研究。一直以來,東南亞國傢間、東南亞國傢與周邊其他國傢間的海域爭端一直是我國東南亞研究的薄弱環節。本書第一章對東南亞國傢之間的海域爭端和東南亞國傢與周邊其他國傢間的海域爭端進行瞭全麵的介紹,厘清瞭爭端的概況、爭端産生的原因、爭端解決的進程;第二章對國際談判在處理國際爭端中的作用,尤其是在處理領土爭端中的作用、國際談判的分類等問題進行瞭深入研究,提齣瞭“閤作型談判”和“競爭型談判”的概念,並對二者在解決領土爭端中的作用進行瞭對比;第三章對“共同開發”的內涵、外延以及爭議海域共同開發的具體管理模式進行瞭清晰的闡述:第四、第五章則對國際法院和國際海洋法法庭在解決領土領海爭端中的作用、所采用的原則進行瞭歸納和探討。以上研究既有曆史縱深又有國際視野,既有案例分析也有理論總結,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拓展瞭我國對東南亞國傢海域爭端問題研究的視野和深度,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
東南亞國傢處理海域爭端的方式研究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