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業管理條例注解與配套(第四版) | ||
| 定價 | 22.00 | |
| 齣版社 | 中國法製齣版社 | |
| 版次 | 1 | |
| 齣版時間 | 2017年06月 | |
| 開本 | 32開 | |
| 作者 | 國務院法製辦公室 | |
| 裝幀 | 平裝-膠訂 | |
| 頁數 | 0 | |
| 字數 | 0 | |
| ISBN編碼 | 9787509384060 | |
1、*威文本——書中收錄的法律文件均為經過清理修改的現行有效的法律標準文本,修改的條款均按照修改決定進行瞭相應的修改,是精心打造的確保法律統一與準確適用的*文本。
2、專業解讀——由國務院法製辦等立法及司法機關專業人士負責對法條、專業術語以及司法難題進行quan威解答,幫助讀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條文含義。 3、簡約實用——每個分冊都撰寫有適用導引,重點提示立法動態及適用重點、難點;應用部分可依據目錄予以查詢;配套相關規定,便於讀者查找適用。 同時,第四版還在第三版基礎上結閤*的立法與司法實踐對法律做瞭更為實用的解答,並根據讀者的要求在“應用”部分增加*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導案例裁判要旨,使內容更加充實和完整。
為瞭幫助讀者準確理解與適用法律,我社於2008年9月開始推齣“法律注解與配套叢書”,深受廣大讀者的認同與喜愛。隨後,應廣大讀者的要求,我社陸續擴充本叢書品種,第四版共有51種,成為法律工作者辦案運用和公民法律學習的有力助手。
適用導引
物業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宗旨】
第二條【物業管理定義】
1�蔽鏌倒芾砘�本內容包括哪些方麵
第三條【選擇物業服務企業的方式】
2�比綰尉嚀謇斫饢鏌倒芾砘疃�實行市場競爭機製所應當
遵循的公開、公正、公平原則
第四條【物業管理發展的途徑】
第五條【物業管理的監管機關】
第二章業主及業主大會
第六條【業主定義及權利】
3�蔽鏌搗�務企業的哪些行為屬於侵害業主權利
4�幣抵饜惺怪�情權是否應當受到法律保護
第七條【業主的義務】
5�幣抵髟諼鏌倒芾砘疃�中具體應當履行哪些義務
6�幣抵鞔蠡岷鴕抵魑�員會對違反相關義務的業主,可以
采取何種措施
7�比綰畏峙涔燦脅糠衷諼鏌搗�務企業進行物業管理期間
所産生的收益
第八條【業主大會代錶業主閤法權益】
第九條【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
8�狽抗芫治純悸切∏�內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等因素而作齣
的物管區域劃分決定是否有效
第十條【業主大會成立方式】
9�筆裁辭榭魷驢梢圓懷閃⒁抵鞔蠡�
10�筆狀我抵鞔蠡嵊θ綰握倏�
第十一條【業主共同決定事項】
第十二條【業主大會會議的召開方式及決定】
11�幣抵韃渭右抵鞔蠡嵊心男┓絞�
12�幣抵鞔蠡岬謀砭齬嬖蚴竊躚�的
第十三條【業主大會的會議類型及其啓動方式】
13�幣抵鞔蠡峽偈被嵋槿綰握倏�
第十四條【業主大會會議的通知及記錄】
第十五條【業主委員會的性質和職責】
14�幣抵魑�員會是否具有民事訴訟主體資格
15�幣抵魑�員會的訴訟權利能力範圍問題
第十六條【業主委員會的登記備案製度及其成員資格】
16�幣抵魑�員會經選舉産生但尚未進行登記備案,其與
物業公司簽訂的閤同是否有效
17�鼻販訓囊抵髂懿窩∫抵魑�員會委員嗎
18�鼻販岩抵魘屎係H我抵魑�員會委員嗎
第十七條【管理規約】
19�憊芾砉嬖級砸抵魘欠裼芯惺�力
20�憊芾砉嬖既綰甕ü�與修改
21�幣抵魑シ垂嬖夾枰�承擔什麼責任
第十八條【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第十九條【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職責限製】
22�幣抵魑�員會能否從事經營活動
第二十條【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與相關單位的關係】
第三章前期物業管理
第二十一條【前期物業服務閤同】
23�笨�發商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閤同有效嗎
24�比綰蔚髡�前期物業管理費
第二十二條【臨時管理規約】
25�鼻旌厙喬ㄐ戮櫻�也違反瞭臨時管理規約嗎
第二十三條【關於對臨時管理規約的說明義務以及
承諾遵守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
26�蔽鏌倒芾碚型侗曖Φ弊⒁餑男┪侍�
27�鼻捌諼鏌倒芾碚型侗甑姆絞�
28�筆欠袼�有的物業服務企業的選聘都須采取招投標的
方式
第二十五條【買賣閤同內容包含前期物業服務閤同內容】
29�鼻捌諼鏌倒芾磧心男┠諶�
30�幣抵髂芊窬芫�前期物業服務閤同的內容
第二十六條【前期物業服務閤同期限】
第二十七條【建設單位不得擅自處分業主共有或者
共用的物業】
31�笨�發商將一層住宅的窗前綠地歸屬於購買一層住宅
的區分所有人使用的做法是否閤法
32�笨�發商能否公開售賣停車位
第二十八條【共用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二十九條【物業承接驗收時應移交的資料】
第 三 十 條【物業管理用房】
33�蔽鏌倒芾磧梅渴怯煽�發商配置嗎
34�蔽奕ùΨ秩俗�讓物業管理用房的,業主委員會是否
有資格提起訴訟要求確認轉讓無效
第三十一條【建設單位的物業保修責任】
35�比綰穩範ńㄉ璧ノ壞謀P奩諳�
36�苯ㄖ�工程的保修範圍包括哪些
37�苯ㄖ�工程質量缺陷,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
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之間的責任如何界定
第四章物業管理服務
第三十二條【物業管理企業的性質、資質】
38�貝鐧礁髯手實燃兜奈鏌搗�務企業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第三十三條【物業管理區域統一管理】
39�幣抵骺梢躍芫�小區的統一物業管理嗎
第三十四條【物業服務閤同】
40�幣抵魑�員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閤同,對業
主是否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五條【物業服務企業的義務和責任】
41�幣抵韃莆鋃�失,物業公司是否應當予以賠償
42�幣抵髟諦∏�內受傷,物業公司應承擔責任嗎
43�斃∏�突然停電,物業公司有責任嗎
第三十六條【物業驗收和資料移交】
44�蔽鏌檔慕庸苧槭沼Π�括哪些內容
第三十七條【物業管理用房所有權屬和用途】
45�蔽鏌倒芾碇行哪萇櫳÷舨柯�
第三十八條【閤同終止時物業服務企業的義務】
46�鋇賈攣鏌島賢�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47�蔽鏌搗�務閤同終止時,物業服務企業應返還的資
料包括哪些
48�痹�物業公司撤齣後鎖上瞭物業管理用房,該如何
解決
第三十九條【專項服務業務的轉委托】
第 四 十 條【物業服務收費】
49�蔽鏌搗�務收費明碼標價包括哪些內容
50�蔽鏌搗�務收費辦法的確定
第四十一條【物業服務費交納】
51�幣抵髟諦∏�內丟失財物,能否因此拒交物業費
52�痹菔泵揮腥胱。�是否仍應交納物業費
53�幣咽導示幼〉�未獲得産權之前,是否應當支付物
業服務費
54�背凶餿聳欠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55�笨�發商是否應當為閑置房屋交納物業服務費
56�斃∏�業主能否以小區車輛隨意停放、部分業主違
章搭建為由拒絕支付物業管理費用
第四十二條【物業服務收費監督】
57�蔽鏌搗�務收費監督是如何實現的
第四十三條【業主特約服務】
58�蔽鏌倒�司幫助業主齣租房屋,是否可以收取中介
費用
第四十四條【公用事業單位收費】
59�蔽鏌倒�司以入住率不符閤約定為由而不予供暖
怎麼辦
第四十五條【對違法行為的製止、報告】
60�幣抵鞲謀渥》坑猛荊�物業公司可以乾涉嗎
61�苯ㄖ�垃圾緻人損害,物業公司是否需承擔責任
第四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的安全防範義務及保安
人員的職責】
62�蔽鏌迪�防管理通常包括哪些義務
63�斃∏�治安管理通常包括哪些內容
64�蔽鏌倒�司是否要為用人不當承擔責任
第四十七條【物業使用人的權利義務】
65�蔽鏌凳褂萌宋ピ跡�業主要承擔責任嗎
第四十八條【關於物業管理的投訴】
66�憊賾諼鏌倒芾磽端叩鬧擲嚶心男�
第五章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四十九條【改變公共建築及共用設施用途的程序】
67�備謀涔�共建築及共用設施用途應采用什麼程序
68�幣抵髂芊裨諳�防疏散樓梯內堆放雜物
第 五 十 條【公共道路、場地的占用、挖掘】
69�蔽鏌搗�務企業是否有權拆除業主擅自占用的道
路、場地上的建築
第五十一條【公用事業設施維護責任】
第五十二條【關於房屋裝飾、裝修的告知義務】
70�幣抵髟謐約杭依鎰靶摶慘�經過物業公司同意嗎
第五十三條【專項維修資金】
71�蔽鏌搗�務企業對物業維修基金的使用不符閤法定
使用範圍,是否應當返還
72�北慌燦玫奈鏌滴�修基金應當返還給誰
73�幣抵骶芫�交納專項維修資金,能否以訴訟時效提
齣抗辯?
第五十四條【對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經營的收益】
74�崩�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商業經營所獲
得的利益歸誰所有,如何利用
75�痹諦∏�內發布廣告由誰決定?其收益歸誰
76�蔽鏌搗�務企業在沒有經過業主委員會同意的前提
下,能否將物業的共用設施齣租
第五十五條【責任人的維修養護義務】
77�薄霸鶉穩恕敝饕�包括哪些情況
78�倍雜謐靶薏壞痹斐傻姆課萋┧�應當由責任人還
是物業服務企業承擔責任
第六章法 律 責 任
第五十六條【建設單位違法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責任】
79�苯ㄉ璧ノ晃シㄑ∑肝鏌搗�務企業的責任有哪些
80�鄙婕拔シㄑ∑傅奈鏌搗�務閤同的效力如何?由此
造成的損失由誰負責賠償
第五十七條【建設單位擅自處分共用部位的責任】
81�筆裁詞巧米源Ψ�
第五十八條【拒不移交資料的行政責任】
82�背械1咎豕娑ǖ男姓�責任的主體有哪些?具體包
括哪些違法行為
83�蔽シ匆平蛔柿弦邐竦男姓�處罰措施有哪些
84�北咎豕娑ㄖ械那秩ㄈ擻Ψ臒械C袷略鶉�
第五十九條【無資質從事物業管理的責任】
85�狽欠ù郵攣鏌倒芾矸�務的一方與業主委員會簽訂
的物業服務閤同的效力如何
86�比綣�非法從事物業管理服務的物業服務企業的活
動,造成瞭業主的財産損失或者其他人身損害,
應否承擔侵權責任
第 六 十 條【違反委托管理限製的責任】
第六十一條【挪用專項維修資金的責任】
87�迸燦米ㄏ釵�修資金有哪些主體
88�痹詵⑸�挪用行為以後,具體的處罰措施有哪些
89�迸燦米ㄏ釵�修資金的行為會承擔刑事法律責任嗎
第六十二條【建設單位不配置物業管理用房的責任】
第六十三條【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的責任】
90�蔽鏌搗�務企業未經業主大會同意,擅自將物業管
理用房齣租應當承擔何種責任
第六十四條【擅自行為的責任】
第六十五條【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責任】
91�蔽鏌倒芾矸丫婪子心男┙餼齜絞�
第六十六條【業主以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名義
從事違法活動的責任】
92�幣抵魑シㄐ形�的性質嚴重,觸犯瞭刑法的,應如
何處理
93�比綣�業主違法情節較為嚴重,但尚不構成犯罪的,
應如何處理
94�幣抵韉哪男┬姓�違法行為需要承擔行政法律責任
第六十七條【公務人員違法行為的責任】
95�蹦承∏�業主就該小區開發商某房地産開發公司和
進行物業管理的某物業公司未按有關規定嚮業主
委員會移交物業管理資料,以及某物業公司無資
質進行物業管理活動等問題,先後嚮該小區所在地
的區房管局進行投訴,要求該區房管局對上述問題
進行調查處理。對於該問題,該區房管局一直未予
答復處理。房管局對於其行政不作為行為是否應當
承擔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六十八條【施行時間】
配 套 法 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節錄)
(2007年3月1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閤同法(節錄)
(1999年3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
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9年5月14日)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
(2009年12月1日)
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
(2015年5月4日)
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
(2003年6月26日)
物業承接查驗辦法
(2010年10月14日)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2003年11月13日)
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規定
(2004年7月19日)
物業服務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
(2007年9月10日)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
(2009年10月13日)
公安機關實施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辦法
(2016年1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
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9年5月15日)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
(2000年6月30日)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2007年12月4日)
中央國傢機關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2008年11月22日)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進
一步發揮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在老舊小區和電
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
(2015年10月17日)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2011年11月26日)
實 用 附 錄
前期物業服務閤同(示範文本)
(2004年9月6日)
業主臨時公約(示範文本)
(2004年9月6日)
業主及業主大會規程錶
說實話,我一直覺得物業管理領域的法律法規非常零散,而且很多細節之處容易被忽視。這本《正版書籍物業管理條例注解與配套(第四版)》真是把這些零散的知識點串聯瞭起來。它的“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實務書籍”部分,不僅僅是羅列瞭相關的法律,更重要的是,它在解讀這些法律時,非常注重實操性,讓我能夠從中學習到很多在實際工作中可以藉鑒的經驗。我特彆欣賞書中對於一些常見問題的解決思路,比如關於停車位、廣告收益的分配,以及物業服務企業在業主大會中的角色等。這些都是我們在日常工作中經常會遇到的難題,而這本書提供瞭非常清晰的法律指引和操作建議,讓我受益匪淺。
评分作為一名物業公司的小職員,平日裏處理最多的就是各種業主之間的糾紛和物業服務的投訴。很多時候,我們都會因為不熟悉相關的法律條文而感到束手無策,生怕自己的處理方式會惹來更大的麻煩。這本書《正版書籍物業管理條例注解與配套(第四版)》簡直就是我工作的“救星”。它的注解部分,對於一些復雜的法律條文,能夠用非常接地氣的語言進行解讀,並且配以生動的案例分析,讓我立刻就明白瞭這個條文在現實中是怎麼迴事。特彆是關於物業服務閤同的履行、違約責任以及業主義務等方麵的內容,書中都有非常詳細的闡述。讀完之後,我感覺自己在處理業主關係和化解矛盾時,底氣十足瞭很多,不再是憑感覺辦事,而是能夠有理有據地進行溝通和處理,大大提高瞭工作效率。
评分我對這本書《正版書籍物業管理條例注解與配套(第四版)》最大的感受就是,它真正做到瞭“理論與實踐相結閤”。很多法律書籍,要麼就是高高在上的學術理論,要麼就是簡單地羅列條文,但這本書不一樣,它在注解每一個法律條文時,都緊密聯係著物業管理的實際工作,提供瞭一套非常係統的“法條書”框架。讓我能夠從根本上理解《物業管理條例》的精髓,並且知道如何在日常工作中靈活運用。尤其是它配套的“中國法製齣版社”齣品的品質保證,也讓我對內容的權威性和準確性非常放心。這本書的齣現,讓我在麵對繁瑣的物業管理法律事務時,多瞭一份從容和專業。
评分這套書拿到手,我真的被它的厚重感和內容的豐富性給驚艷到瞭。作為一名剛入行不久的物業管理從業者,我一直覺得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之間存在一道難以逾越的鴻溝。市麵上也看瞭不少相關書籍,但總覺得要麼過於理論化,要麼就是泛泛而談,難以真正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然而,這本《正版書籍物業管理條例注解與配套(第四版)》徹底改變瞭我的看法。它的注解部分,簡直就像一位經驗豐富的老前輩在旁邊手把手地教我,每一個條文都拆解得細緻入微,並結閤瞭大量的司法實踐案例,讓我能夠清晰地理解條文背後的立法精神和實際應用場景。尤其是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比如業主和使用人之間的責任劃分,書中都給齣瞭非常明確的界定和指導。而且,配套的法律法規部分,也足夠全麵,基本上涵蓋瞭我們工作中會遇到的所有重要法律法規,讓我不再需要東奔西找,所有需要的信息都能在這裏找到。
评分我原本對物業管理方麵的法律法規瞭解得十分有限,主要停留在一些基礎的、不成體係的知識點上。這次入手這本《正版書籍物業管理條例注解與配套(第四版)》,感覺就像是給自己打開瞭一扇通往專業領域的大門。書中的內容,尤其是“法條書”的部分,直接將相關法律法規原原本本地呈現齣來,然後輔以深入淺齣的注解。這種“先有法律條文,後有詳細解釋”的結構,對於我這種希望建立起完整法律框架的人來說,簡直是太友好瞭。我尤其喜歡它在注解中引入的“實務書籍物管法律基礎知識”的視角,這意味著它不僅僅是在枯燥地解釋法律條文,更是在教我們如何在實際工作中運用這些法律知識去處理問題。比如,對於一些業主共有部分的界定和管理,書中就詳細列舉瞭不同情況下的法律依據和處理流程,讓我對未來的工作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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