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1-15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適用解答/奚曉明,杜萬華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基本信息
書名: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適用解答
定價:86元
作者:奚曉明,杜萬華主編
齣版社:人民法院齣版社
齣版日期:2015年03月
ISBN:9787510911712
字數:
頁碼:
版次:1
裝幀:平裝
開本:16開
商品標識:978751091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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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由參與**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起草工作的同誌精心撰寫,以司法解釋的章節為脈絡,采用問答形式,立足司法實踐,從審判角度選取司法解釋在司法適用中的348個重要問題,進行瞭精練的解析。形式簡潔、內容明確,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實用性,尤其方便辦案人員在實務中理解和操作。
內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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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認真學習貫徹適用《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的通知(2015年2月4日)
一、管轄
1.如何認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住所地?
2.如何認定公民的經常居住地?
3.公民被注銷戶籍時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4.公民戶籍遷齣後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5.當事人被監禁或者被采取強製性教育措施時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6.追索贍養費、撫育費、扶養費案件的幾個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轄區的,如何確定管轄?
7.不服指定監護或者變更監護關係的案件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8.雙方當事人均為軍人或者軍隊單位的民事案件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9.如何確定離婚案件的管轄法院?
10.如何理解不動産糾紛專屬管轄的範圍?
11.如何確定閤同履行地?
12.管轄協議對具體管轄法院約定不明的如何確定管轄法院?管轄協議約定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是否有效?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13.經營者使用格式條款與消費者訂立管轄協議,未采取閤理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的,如何認定管轄協議格式條款的效力?
14.管轄協議簽訂後,當事人變更住所地的,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15.閤同轉讓的,閤同的管轄協議條款對閤同受讓人是否有效?
16.如何確定保險閤同糾紛案件的管轄法院?
17.哪些涉及公司的糾紛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8.對信息網絡侵權糾紛案件,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19.對因産品、服務質量侵害他人人身、財産而引起的訴訟,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20.對因申請保全錯誤給被申請人、利害關係人造成損失而引起的訴訟,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21.如何理解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應訴答辯?當事人在答辯期間屆滿尚未應訴答辯的,人民法院在一審開庭前發現案件不屬於本院管轄的如何處理?
22.當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養關係後發生財産爭議時,是否可以約定管轄?有約定的,人民法院如何確定管轄?
23.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變更的,或者行政區域變更的,是否影響該法院的管轄權?是否需要將案件移送給變更後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24.人民法院對管轄異議審查後確定有管轄權的,當事人提起反訴、增加或者變更訴訟請求等主張的,是否因此改變管轄法院?
25.對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案件,在指定管轄裁定作齣前,下級人民法院對案件作齣判決、裁定的,上級人民法院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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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迴避
三、訴訟參加人
四、證據
五、期間和送達
六、調解
七、保全和先予執行
八、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製措施
九、訴訟費用
十、*審普通程序
十一、簡易程序
十二、簡易程序中的小額訴訟
十三、公益訴訟
十四、第三人撤銷之訴
十五、執行異議之訴
十六、第二審程序
十七、特彆程序
十八、審判監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執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特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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