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萊塢怎樣談生意》全麵介紹瞭好萊塢産業模式的運作,是給電影、電視等娛樂業從業人士的法律指南,也是娛樂法律師進行談判、簽署協議的實用手冊。
細緻劃分導演、編劇、演員等職業權益歸屬,讓談判條款更有針對性分類闡釋電影、電視劇及真人秀節目,明確業內規範與差異經典案例輔助分析,憑實戰經驗傳授談判技巧
附有當下備受關注的11種實用閤同範本,迅速掌握交易要點
我們應該學而至今學得不算太好的,是美國這一套法律製度和契約體係。這本書“錶麵上”是本實用手冊,實際上,它可能道破瞭好萊塢的許多秘密。
—— 吳誌攀,北京大學常務副校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好萊塢不是一個伏地魔,好萊塢是一所霍格沃茨學校。讀到這本書,證實瞭我的印象。
—— 史航,編劇,策劃人
生意人需要懂電影,電影人需要懂生意,這本書讓兩邊都能懂對方。
—— 張小北,著名影評人,編劇,“太空堡壘預告片工作室”聯閤創始人
黛娜?阿普爾頓(Dina Appleton),洛杉磯盛智律師事務所娛樂傳媒特彆法律顧問,為大量娛樂業組織與個人提供法律谘詢服務,包括主流影視製片公司、獨立製片人、編劇、導演、演員等。
丹尼爾?揚科利維茲(Daniel Yankelevits),索尼公司代理律師,同時擔任HBO和新綫影業的商務主管,以及比弗利山律師協會娛樂事務和南加大娛樂法務教學大綱研討會聯閤主席。
劉莐,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學院,“如是娛樂法”聯閤創始人、CEO。著有知乎“鹽”係列書《娛樂的玩兒法》。“如是娛樂法”是國內領先的娛樂法谘詢服務專業機構,服務於電影、電視劇、網絡劇、動漫、音樂、演齣、齣版等娛樂行業,提供法律服務和商業谘詢。
推薦序
第—章簡介:好萊塢如何達成交易?
1.1娛樂圈的從業者
1.1.1演藝經紀機構
1.1.2獨立經紀人
1.1.3娛樂律師
1.1.4創意總監
1.1.5商務統籌
1.1.6製片公司法務部
1.1.7行業協會
1.2製片公司與獨立製片人
1.3談判的藝術:來自業內人士的幾條建議
1.4産業新貌:業內人士的觀察
第二章權利獲取協議
2.1優先購買權/購買協議
2.1.1優先購買費
2.1.2授權期限
2.1.3授權期限的延長
2.1.4優先購買費作為買斷價格的預付款
2.1.5優先購買權的啓動
2.1.6優先購買權的中止和延期
2.1.7立項奬金
2.1.8買斷價格
2.1.9浮動價格報酬
2.1.10署名
2.1.11權利授予
2.1.12保留權利
2.1.13優先談判權與終取捨權
2.1.14編劇寫作服務
2.1.15保證
2.1.16後續作品的優先談判權
2.1.17墊付款
2.1.18權利迴收
2.1.19谘詢權與批準權
2.1.20其他注意事項
2.2真人故事授權協議
2.2.1誹謗
2.2.2隱私權
2.2.3形象權
2.2.4達成交易
第三章編劇聘用協議
3.1達成交易
3.1.1先決條件
3.1.2報酬和服務
3.1.3後期分成
3.1.4署名(在銀幕上或付費廣告中)
3.1.5權利歸屬
3.1.6額外待遇
3.1.7周轉權與留置權下的權利歸還
3.1.8其他
第四章電視劇編劇/製片人協議
4.1電視劇經濟學
4.1.1有綫電視網
4.1.2授權費的再協商
4.2進行交易
4.2.1試播劇劇本酬金
4.2.2試播劇本寫作步驟
4.2.3試播劇製作服務
4.2.4電視劇服務
4.2.5署名
4.2.6額外待遇
4.2.7承諾的劇本任務
4.2.8後續創作權利
4.2.9一分割權利
4.2.10周轉權
4.2.11其他
4.3編劇職員
4.3.1電視劇編劇/製片人層級製度
4.4大包協議
第五章電影和電視導演協議
5.1電影導演協議
5.1.1開發服務
5.1.2前期製作勞務
5.1.3主要拍攝勞務
5.1.4拍攝要求
5.1.5後期製作
5.1.6報酬
5.1.7支付或參與條款
5.1.8署名
5.1.9標識署名
5.1.10剪輯和試映
5.1.11決定權
5.1.12周轉權
5.1.13保險
5.1.14差旅、花銷和額外待遇
5.1.15首映與電影節
5.1.16DVD、原聲帶與藍光碟
5.1.17養老金、健康保險和福利
5.2電視導演
5.2.1電視電影
5.2.2電視劇
5.2.3電視試播劇導演
第六章電影製片人
6.1服務:製片人的角色
6.2進行交易
6.1.1製作要求
6.1.2報酬
6.1.3署名
6.1.4決定權
6.1.5優先談判權
6.1.6周轉權
6.1.7保險
6.1.8差旅及花銷
6.1.9首映式與電影節
6.1.10DVD與藍光碟
第七章電影演員協議
7.1待遇協商
7.1.1先決條件
7.1.2薪酬
7.1.3第三方支付
7.1.4支付日程
7.1.5風險報酬
7.1.6淨利潤、調整後總收入及先期總票房分成
7.1.7延緩支付
7.1.8票房奬金
7.1.9獲奬奬金
7.1.10經紀公司
7.1.11起始日期
7.1.12聘用檔期
7.1.13宣傳服務
7.1.14支付或參與條款
7.1.15工作條件與行業協會申請
7.1.16聘用兒童演員
7.1.17演員工會養老金、醫保與福利
7.1.18署名
7.1.19DVD、錄像帶與CD包裝
7.1.20裸露
7.1.21更衣設施
7.1.22批準權與谘詢權
7.1.23銷售原聲帶
7.1.24額外待遇
7.1.25其他待遇
第八章電視演員協議
8.1待遇協商
8.1.1試播選擇期
8.1.2為試播劇試鏡的交通費及開支
8.1.3試播片酬
8.1.4風險條款
8.1.5試播劇服務
8.1.6試播劇開支
8.1.7參演連續劇的優先權
8.1.8連續劇片酬和年度保證
8.1.9第—年片酬和保證
8.1.10年度片酬漲幅
8.1.11季中開播劇
8.1.12後期分成
8.1.13搬遷費
8.1.14署名
8.1.15宣傳與推廣
8.1.16專屬性
8.1.17節目廣告
8.1.18決定權和谘詢權
8.1.19化妝間
8.1.20裸露
8.1.21其他相關內容
8.2重新協商
8.3持有協議
8.4電視電影與周播電影
第九章綫下人員協議
談判備忘錄示例:電影配樂師
談判備忘錄示例:電視劇演員副導
談判備忘錄示例:電視劇音樂剪輯
談判備忘錄示例:電影後期製作監製
剪輯師聘用協議示例
……
第十章淨利潤
第十一章版權法基礎
第十二章真人秀電視節目
第十三章數字內容協議
附錄一閤同範本
附錄二專有名詞錶
美國電影或者其他文化産品,為什麼能夠風靡世界?這是個大問題,言人人殊,但不管持何種立場,恐怕還不得不佩服,好萊塢的“大片兒”確實質量高——編劇水平高、導演水平高、演員水平高、特效水平高,就算你再討厭美國,這些都還得承認。
美國電影的質量又是怎樣保證的呢?說到底,是整個電影工業高度發達。電影確實是“藝術”,但歸根到底還是“工業”。現代電影工業是如何興起的,工業水準是如何保持的呢?那就要迴到這本書的內容瞭,電影工業的各部門、各環節以及産業鏈上的所有人之間,必須密切配閤,大傢的權、責、利是清晰的(先不論是否“公平”),大傢做什麼事情都是有一個預期的,知道什麼可以乾,什麼不能乾,也知道自己在這個位置上該怎麼乾。而要實現這些,就得有法治,有契約精神。我不知道好萊塢究竟養活瞭多少人,但其中一定有大量的律師,離開瞭這些律師,好萊塢玩兒不轉。
我發自內心地熱愛中國電影,喜歡過好多導演的作品,可有時候我又很失望:為什麼十幾年前他能拍齣那麼好的片子,現在卻“墮落”瞭呢?為什麼他過去拍的片子,票房又好,藝術上又有特點,而現在拍“文藝片”其俗在骨,拍商業片故作高冷,讓人哭笑不得?這些年的好些“大製作”,簡直就是不尊重觀眾的智商,網上稱之為“神劇”。“神劇”之所以“神”,首先編劇就不是太認真。老老實實講好一個故事真的那麼難?可現在中國好像就非常難。如果哪部電影或者電視劇把一個故事講得符閤邏輯、符閤情理,把人物塑造得比較正常、真實,那觀眾們就紛紛感動得不行瞭。
為什麼呢?我瞭解到,美國的編劇(一種是creator,一種是writer,前者幾乎可以說是一個劇的靈魂人物)極其厲害(這個“厲害”,一方麵是說這個行業集閤瞭很多高手,另一方麵是說他們對影視産品的終形成擁有很大的權力,要是美國編劇工會罷工瞭,那可不得瞭),而看看國內的編劇行業,盡管這些年報酬高瞭一些,但還很難把聰明、有創意的作傢吸引來寫劇本,同時,侵犯知識産權的情況太多瞭,這樣子誰肯把心血都耗進去啊?
契約精神和履約習慣,以及法律知識的普及與法律信仰的建立,都是需要時間來學習、培養的。文化創意産業尤其需要這些,沒有完善的知識産權保護體係,文創産業就發展不好。
這也不僅僅是一個知識産權保護的問題,還涉及整個工業生産的全過程。如果一切環節都能按照事先約定的契約嚴格執行,包括遇到問題時,也已有事先約定的解決方案,那麼産品的質量就是穩定的、可控的。有的國傢過好些年就會齣一個天纔導演,拍齣幾部天纔作品,這其實不難,好萊塢的本事,是長期穩定源源不斷地齣好産品,這就瞭不起瞭。
讀完這本書,我還有一個想法,就是我們的法學院應該開設娛樂法方麵的選修課,尤其北京大學這樣的綜閤性大學,應該給學電影、學藝術的年輕人以法律思維的訓練。近我在光華管理學院的院慶典禮上呼籲,商學院要開法律課,現在想想,藝術學院可能也同樣需要。
預計2015年中國電影票房收入將超過50億美元,這還隻是電影,如果算上其他娛樂行業,規模是巨大的,關鍵的是相關産業發展速度快,又與老百姓都有關係,大傢津津樂道的,不就是明星打官司之類的新聞嗎?但就這樣“野蠻生長”下去肯定是不可持續的,應該要有規矩、規範,要有質量體係,要有法,有法律人積極參與。學院裏麵的人不應該“看不起”娛樂業,應該帶著年輕的學生一起來關注和研究。
劉莐的文筆很好,在北大法學院讀書時,她就以寫劇本、做戲劇監製和寫劇評而小有名氣。現在她在娛樂法領域已經積纍瞭不少經驗,所以這本書由她來翻譯,是非常閤適的,我也期望她早日成為娛樂法領域的人物。感謝她讓我先睹為快,當然,更希望娛樂界和法律界人士來讀讀這本書,相信會對大傢都有益處。
吳誌攀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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