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功爵製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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硃紹侯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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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057660
版次:1
商品编码:10285527
品牌:商务印书馆(The Commercial Press)
包装:平装
开本:大32开
出版时间:2008-11-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509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內容簡介

《軍功爵製考論》分上、下兩編,上編闡述瞭軍功爵製産生、發展和衰亡的曆史脈絡;下編是對軍功爵製中具體問題的研究和考證。全書遍涉先秦兩漢的文獻資料和楫關的地下齣土文物資料,科學地詮釋瞭軍功爵製産生、發展和衰亡的曆史進程。

目錄

前言
上編
軍功爵製史考辨
春鞦時期軍功爵製的産生
戰國時期各國變法與軍功爵製的確立
商鞅變法與秦國早期軍功爵製
統一後秦帝國的二十級軍功爵製
頒賜軍功爵賞的程序及管理機構
軍功爵製在秦人政治生活中的地位
秦末軍功爵製的衰落
西漢初期劉邦呂後時的軍功爵製
漢初軍功爵製與秦代的不同
文景至武帝前期的軍功爵製
西漢中晚期軍功爵製的輕濫
西漢末及王莽時期軍功爵製的衰亡
東漢時期軍功爵製的恢復與沒落
綜論

下編
軍功爵製專題論述
商鞅變法與秦國早期軍功爵製
“計首授爵”之弊與呂不韋、尉繚在秦統一戰爭中的貢獻
劉邦施行過楚爵製已有實證
從《奏讞書》看漢初軍功爵製的幾個問題
《奏讞書》新邦信案例爵製釋疑
西漢初年軍功爵製的等級劃分——《二年律令》與軍功爵製研究之一
呂後二年賜田宅製度試探——《二年律令》與軍功爵製研究之二
從《二年律令》看與軍功爵製有關的三個問題——《二年律令》與軍功爵製研究之三
從《二年律令》看漢初二十級軍功爵的價值——《二年律令》與軍功爵製研究之四
論漢代的名田(受田)製及其破壞
軍功爵製與名田製的關係
軍功爵製在西漢的變化
西漢的功勞、閥閱製度
關於漢代的吏爵與民爵問題
關內侯在漢代爵製中的地位
漢代封君衣食租稅製蠡測
士伍身份考辨
從三組漢簡看軍功爵製的演變
秦漢簡牘與軍功爵製研究
附錄
附錄一:秦漢非軍功賜爵詔令及說明
附錄二:關於賜爵製的級彆計算問題
附錄三:從軍功爵製研究看硃紹侯先生的學術風格
後記

精彩書摘

必須說明,以上所介紹的秦國早期軍功爵製,也並非全是商鞅所創建,事實上秦在春鞦時期已有庶長,不更等爵名,商鞅隻是在已有的軍功爵位的基礎上進一步規範化,故《左傳》襄公十一年正義說:秦商鞅變法所建立的軍功爵製,“非是商鞅盡新作也”。這個評語是符閤曆史實際的。
商鞅變法與戰國時期其他國傢的政治改革相比,時間是較晚的,但後來者居上,商鞅變法的成效最為顯著,秦國的國勢在戰國七雄中很快就占瞭上風,特彆是軍功爵製在秦統一戰爭中,發揮瞭非常大的積極作用,如秦國進攻趙國的長平,兵力不足,於是秦王“自之河內,賜民爵各一級,發十五歲以上悉詣長平”。①秦利用軍功爵製迅速地擴充兵力,振奮瞭士氣,取得瞭長平之戰的勝利。《史記·李斯列傳》記載瞭李斯在獄中給秦二世的上書,其中李斯提到他輔佐秦始皇統一六國過程中,曾采取很多措施,而軍功爵製所起的作用也是主要內容之一。他說:“先王之時,秦地不過韆裏,兵數十萬,臣盡薄材,謹奉法令,陰行謀臣,資之金玉,使遊說諸侯;陰行甲兵,飾政教,官鬥士,尊功臣,盛其爵祿,故終以脅韓弱魏,破燕趙,夷齊楚,卒兼六國,虜其王,立秦為天子。”(重點符號為筆者所加)按李斯的說法,軍功爵製在秦統一六國的過程中,確實起到瞭很大的作用。
在這裏必須補充說明一點,即軍功爵製在秦統一戰爭過程中,也一度成為阻力。那是由於秦國提齣瞭“計首授爵”和“尚首功”政策,釀成秦軍在戰爭中大屠殺的慘劇,激起山東六國的拼命抗拒,堅守不降,使秦軍在統一戰爭中處處碰壁。

前言/序言

軍功爵製是繼西周五等爵製之後而齣現的新製度。它産生於春鞦,確立於戰國,在秦漢的政治舞颱上,曾起過極其重要的曆史作用。《史記》、《漢書》、《後漢書》和秦漢時期的其他著作中,也都有所反映。解放前後齣土的秦漢簡牘中更有明確的記載。但是,自東漢以後,由於軍功爵製除侯爵(包括列侯、關內侯、鄉侯、亭侯、關中侯)之外,已逐漸失去實際作用和價值,流於形式而趨於衰亡,因此,後人對於軍功爵製已不知其來龍去脈,有人甚至把春鞦、戰國時期齣現的軍功爵製和西周的“選建明德,以藩屏周”①的諸侯分封製混為一談②。解放後齣版的有關中國古代史論著中,雖然有的也提到由春鞦、戰國到秦漢時的賜爵製、軍功地主和西漢初的“復故爵田宅”③等問題,然而對軍功爵製的産生、發展到衰亡的全部過程;對軍功爵製的階級屬性、曆史作用則缺乏明確的解釋和分析。日本學者西蠍定生先生的《中國古代帝國的形成與構造》(該書的副標題為《二十等爵製的研究》),對軍功爵製進行瞭全麵、細緻的研究、探討,但是,該書直至1992年纔由武尚清先生譯成中文介紹到國內來,然而國內學者讀到的甚少,而且西峙定生先生對軍功爵製的研究。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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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用,非常实用,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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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内容,不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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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日人西嶋定生对秦汉二十等爵有深入研究。此书在研究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出土的简牍材料,对秦汉爵制以及爵制与社会的关系作了很充分的考辨,是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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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与战国时期其他国家的政治改革相比,时间是较晚的,但后来者居上,商鞅变法的成效最为显著,秦国的国势在战国七雄中很快就占了上风,特别是军功爵制在秦统一战争中,发挥了非常大的积极作用,如秦国进攻赵国的长平,兵力不足,于是秦王“自之河内,赐民爵各一级,发十五岁以上悉诣长平”。①秦利用军功爵制迅速地扩充兵力,振奋了士气,取得了长平之战的胜利。《史记·李斯列传》记载了李斯在狱中给秦二世的上书,其中李斯提到他辅佐秦始皇统一六国过程中,曾采取很多措施,而军功爵制所起的作用也是主要内容之一。他说:“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行甲兵,饰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重点符号为笔者所加)按李斯的说法,军功爵制在秦统一六国的过程中,确实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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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功爵制考论》分上、下两编,上编阐述了军功爵制产生、发展和衰亡的历史脉络;下编是对军功爵制中具体问题的研究和考证。全书遍涉先秦两汉的文献资料和楫关的地下出土文物资料,科学地诠释了军功爵制产生、发展和衰亡的历史进程。所谓军功爵制,就是因为军功(实际也包括事功)而赐给爵位、田宅、食邑、封国的爵禄制度。这也就是朱师辙所说的“以爵赏战功,故云军爵”。这种制度是春秋战国时代,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过渡时期,新兴地主阶级向没落的奴隶主阶级夺取政权、巩固政权斗争中的产物。军功爵制,最直观的说法,“商君为法于秦,战斩首一者,赐爵一级。” ⑴ 总的来说,先秦的军功爵制可以概括为“利禄官爵,抟出于兵”,“富 贵之门,必出于兵” ⑵,舍此之外,别无出路。 商鞅在变法中强调:“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⑶即奖励军功,爵位依军功而授予,禁止私斗,一致对外,以稳定秦国的社会秩序。“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⑷即宗室中非有军功者不得入公族簿籍,这一条给予了腐朽的宗室贵族以致命打击。宗室贵族原来仅凭血缘关系,就可以坐享荣华富贵,此后如不立有军功,就被开除属籍,失去贵族特权。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到荣华富贵,无功劳的,即使家富也不得铺张,不管多么富有,也得不到盛德美名。为了奖励军功,鼓舞士气,秦国还制定了其他一系列政策。“受赐田宅能得爵(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⑸新法规定,士兵在战争中杀敌一人,可以免除其全家的徭役和赋税;斩首敌军官一名,授爵一级,赐田一顷,宅九亩,还赏给一个农奴。 “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首二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⑹,在商鞅推行的法令所确立的军功爵制中,爵位的赏赐与晋升在此,我们必须指出的是,早在商鞅之前,秦国就已经有了军功爵制,秦国早期军功爵制,“非是商鞅尽新作也”⑺,商鞅主持变法是以左庶长身份而进行的,据查证,左庶长在秦国早期军功爵制中是第十级,在当时的分量是很重的。说明在其变法之前,秦已经存在着军功爵,商鞅只是赋予已有的军功爵以新的内涵。另外,“晋秦战于麻隧,秦师败绩,晋获秦将成差及不更女父。”⑻“秦庶长鲍、庶长武帅师伐晋以救郑”⑼。不更、庶长均为军功爵名,这更能说明秦在春秋时期就已经有了军功爵制。 二、商君军功爵制制定背景 商鞅的军功爵制是在特定的背景下出台的,秦国地处中西部,偏僻落后,国力衰微,秦国长期内乱,战备不修,魏国乘虚而入,夺取了秦国肥沃的河西之地,秦国正处于生死存亡之际;此外,当时的下层群众和老百姓生活疾苦、民生凋蔽,屡受欺压、出头无望,反抗情绪日益高涨。 封建社会中,爵位是政治、经济、社会地位的重要标志。因此,商鞅把军功爵的价值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商鞅认为官爵是君主驾驭人民,人民为国尽力的重要手段,在商鞅的言论中经常是官爵并提,实际是爵重于官。从民的角度说,“凡民之所疾战,不避死者,以求爵禄也。明君之治国也,士有斩首捕虏之功,必其爵足荣也,禄足食也。”⑽。从君主角度说,商鞅认为, “明王之所贵惟爵,其实不荣,则民不急,列位不显,则民不事爵,爵易得也,则民不贵上爵,列爵禄赏不道其门,则民不以死争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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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不错的,送货速度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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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说明,以上所介绍的秦国早期军功爵制,也并非全是商鞅所创建,事实上秦在春秋时期已有庶长,不更等爵名,商鞅只是在已有的军功爵位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化,故《左传》襄公十一年正义说:秦商鞅变法所建立的军功爵制,“非是商鞅尽新作也”。这个评语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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