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CJJ 110—2006 管道直飲水係統技術規程》根據建設部建標[2003]104號文的要求,規程編製組在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國內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實踐經驗,並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製定瞭《CJJ 110-2006 管道直飲水係統技術規程》。
目錄
1 總則
2 術語、符號
2.1 術語
2.2 符號
3 水質、水量和水壓
4 水處理
5 係統設計
6 係統計算與設備選擇
7 淨水機房
8 水質檢驗
9 控製係統
10 施工安裝
10.1 一般規定
10.2 管道敷設
10.3 設備安裝
10.4 施工安全
11 工程驗收
11.1 管道試壓
11.2 清洗和消毒
11.3 驗收
12 運行維護和管理
12.1 一般規定
12.2 室外管網和設施維護
12.3 室內管道維護
12.4 運行管理
本規程用詞說明
條文說明
精彩書摘
5.0.1 管道直飲水係統必須獨立設置。
5.0.2 管道直飲水係統中建築物內部和外部供迴水管網的型式應根據居住小區總體規劃和建築物性質、規模、高度以及係統維護管理和安全運行等條件確定。
5.0.3 管道直飲水係統宜采用下列方式:
1 調速泵供水係統;
2 處理設備置於屋頂的水箱重力式供水係統。
5.0.4 淨水機房宜靠近集中用水點,可設在建築物內,亦可單獨設置。
5.0.5 高層建築管道直飲水供水應竪嚮分區,分區壓力應符閤下列規定:
1 住宅各分區最低飲水嘴處的靜水壓力不宜大於0.35MPa:
2 辦公樓各分區最低飲水嘴處的靜水壓力不宜大於0.40MPa:
3 各分區最不利飲水嘴的水壓,應滿足用水水壓的要求。
5.0.6 居住小區集中供水係統可在淨水機房內設分區供水泵或設不同性質建築物的供水泵,或在建築物內設減壓閥竪嚮分區供水。
5.0.7 管道直飲水係統設計應設循環管道,供迴水管網應設計為同程式。
5.0.8 建築物內高區和低區供水管網的迴水管連接至同一循環迴水乾管時,高區迴水管上應設置減壓穩壓閥,並應保證係統循環。
5.0.9 直飲水在供配水係統中的停留時間不應超過12h。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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