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聽風吟》是村上春樹的成名作,他是以這部中篇開始文學創作的。
小說的情節並不很復雜。“我”在酒吧喝酒,去衛生間時見一少女醉倒在地,遂就其護送迴傢,翌日少女發現自己一絲不掛,斥責“我”侮辱瞭她,“我”有口難辯。但幾天後,兩人逐漸親密……不料“我”寒假迴來,少女已無處可尋,隻好一個人坐在原來兩人坐過的地方悵悵地望著大海。
##“因此,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几乎是不可能的。任何尝试都可能是徒劳的,甚至伤害对方。最为明智的做法就是同对方保持距离,不要靠得太近,更不要动辄强加于人。在这个意义上,距离就是理解,就是温情,就是关心。”
评分##散而不乱,还算流畅好读,这位与共和国同龄的日本作家,某种程度上是我们这一代文艺生活的缔造者,在他充斥着后殖民语境的明媚忧伤中,彰显品味的文化消费品被如数家珍地报菜名,不知道的以为他写的是美国的第五十七个州。村上首先用欧美流行文化打造了自己,再以自己作为模特进行创作,说起来并不复杂,虚构的哈特菲尔德还算有趣,我差点上当,想来是从那个年代的科幻作家身上抽了不少血,最后的跋还要装模作样地描述这个虚构的作家就显得终究着相,但村上终归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青春作家,总有性场面,也总有人死。如果投给《最小说》一投一个准。
评分##喜欢书中的颓丧气。似乎每次过暑假的时候都有这个感觉。
评分##我可耻地说一句我没看懂,无法评分。
评分##我可耻地说一句我没看懂,无法评分。
评分##村上的处女作。读的时候总感觉蒙着一层雾,文字情节支离破碎,但却能让人往下读去——这是模仿他的青春小说们达不到的。这根本就不像小说,更像是一种情绪的幻想吧。也是知者知,不知者唾之
评分##很有意思的是看村上春树的处女作,他那时候笔下经常出现的是炸马铃薯片和啤酒,到了《1Q84》就变成三明治和蔬菜沙拉,从食物看出一个作家生活习惯的变化,写《且听风吟》的村上还在经营爵士酒吧,每天熬夜到三四点才能睡,而写《1Q84》的他已经跑步跑了二十多年,每天早睡早起,吃简单的食物。
评分##不好意思我都忘记内容是什么了
评分##很有意思的是看村上春树的处女作,他那时候笔下经常出现的是炸马铃薯片和啤酒,到了《1Q84》就变成三明治和蔬菜沙拉,从食物看出一个作家生活习惯的变化,写《且听风吟》的村上还在经营爵士酒吧,每天熬夜到三四点才能睡,而写《1Q84》的他已经跑步跑了二十多年,每天早睡早起,吃简单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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