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訴訟法·司法製度·論述題專題講座》主要針對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司法製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司考論述題知識進行闡釋,兼顧理論與法條,內容上不求麵麵俱到,但求重點突齣;觀點上不求標新立異,但求緊貼實戰;體例上不求固守傳統,但求提高實效。
作者簡介
北京萬國學校,自1997年開始進入法律教育培訓領域,曆經多年的探索與發展,“北京萬國”獲得瞭國傢著名教育商標的保護,在國內高端法律培訓市場迅速崛起,成為司法考試培訓領域內領先行業的教育培訓品牌。每年經萬國培訓通過司法考試的學員人數過萬人,被廣大考生及社會各界贊譽為培養“法官、檢察官、律師”的搖籃,是中國法律人的“黃埔軍校”。
目錄
刑事訴訟法部分
專題一、刑事訴訟基本理論
專題二、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
專題三、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專題四、管、轄
專題五、迴避製度
專題六、辯護與代理
專題七、證據與證明
專題八、強製措施
專題九、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專題十、期間與送達
專題十一、立案程序
專題十二、偵查程序
專題十三、審查起訴程序
專題十四、審判原則與審判組織
專題十五、公訴案件一審普通程序
專題十六、簡易程序、自訴案件
專題十七、第二審程序
專題十八、死刑復核程序
專題十九、審判監督程序
專題二十、執、行
專題二十一、涉外刑事訴訟程序與司法協助製度
專題二十二、特彆程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
專題二十三、其他特彆程序
民事訴訟法部分
專題二十四、基本原則與基本製度
專題二十五、管轄一般理論
專題二十六、管轄的分類
專題二十七、訴與訴權
專題二十八、當事人一般理論
專題二十九、特殊當事人
專題三十、訴訟代理製度
專題三十一、民事證據
專題三十二、民事證明
專題三十三、法院調解
專題三十四、保全與先予執行
專題三十五、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製措施、期間與送達
專題三十六、起訴與受理
專題三十七、一審普通程序
專題三十八、簡易程序
專題三十九、二審程序
專題四十、再審程序
專題四十一、特彆程序
專題四十二、非訟程序
專題四十三、執行一般
專題四十四、執行措施
專題四十五、涉外程序
專題四十六、仲裁範圍與仲裁協議
專題四十七、仲裁程序
司法製度部分
專題四十八、司法製度和職業道德概述
專題四十九、審判(檢察)製度與法官(檢察官)職業道德
專題五十、律師製度與律師職業道德
專題五十一、公證製度
論述題部分
專題五十二、真題迴放
專題五十三、解題思路
專題五十四、考點分析
專題五十五、行文示範
附:曆年簡答題
精彩書摘
專題一
刑事訴訟基本理論
考點導讀
【高頻考點】
1.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法的概念
2.刑事訴訟法與法治國傢
3.刑事訴訟職能
4.刑事訴訟構造
5.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的關係
【命題特點】
本專題屬於理論問題,在論述題中有可能涉及,重點瞭解三大訴訟職能的概念和承擔主體,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的關係,瞭解刑事訴訟橫嚮和縱嚮構造的概念等。
案例索引
甲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嚮甲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張某犯故意傷害罪。案件審理過程中,人民法院經審理發現,張某除故意傷害犯罪外,還涉嫌構成強奸犯罪。對於張某涉嫌的強奸犯罪事實,人民法院建議檢察院補充提起公訴,但被人民檢察院以證據尚不充分為由拒絕。閤議庭認為,根據現有的捲宗材料,足以認定張某構成強奸罪,遂在判決中直接認定張某構成強奸罪,並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問:甲區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閤法?
知識點及實例
一、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法的概念
刑事訴訟就是在國傢司法機關主持下,控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辯護人、證人、鑒定人等訴訟參與人參加下,解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大小與有無的活動。
刑事訴訟法是指國傢製定或認可的調整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調整的對象是公、檢、法機關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揭露、證實、懲罰犯罪的活動。
二、刑事訴訟法與法治國傢
刑事訴訟法在實現法治國傢方麵的作用,主要體現在與憲法的關係中,一方麵,刑事訴訟程序條款在憲法當中具有重要地位,憲法關於程序性條款的規定成為法治國傢的基本標誌;另一方麵,刑事訴訟法在維護憲法製度方麵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三、刑事訴訟職能
刑事訴訟職能,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刑事訴訟主體在刑事程序中所承擔的特定職責或可以發揮的特定作用。在現代刑事訴訟中,由於控訴與審判分離以及被告人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從而形成瞭控、辯、審三種基本訴訟職能共存的局麵。刑事訴訟職能是這兩年司法考試大綱新增加的內容,具體說來,包括以下3類:
1.控訴職能
控訴職能是指嚮人民法院揭露、證實犯罪並要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確定刑罰的職能。控訴職能的存在主要是基於國傢懲罰犯罪的客觀需要,其行使主體主要包括:公訴人、自訴人和被害人等。
【例1.1】下列哪些人是承擔控訴職能的訴訟參與人?
A.公訴人B.自訴人
C.被害人D.控方證人
2.辯護職能
辯護職能是指針對犯罪嫌疑或指控進行反駁,說明犯罪嫌疑或指控不存在、不成立,要求宣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從輕、減輕、免除刑罰處罰的職能。人權、民主思想的傳播、程序公正觀念的進化以及憲政製度的建立,是産生辯護職能的決定性因素。行使辯護職能的主體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人等。
……
前言/序言
本書的內容專注於司法考試中的訴訟法學科,具體包括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的內容,考試方式和難度是非常穩定的,訴訟法學科的分值約達150分左右,其中刑事訴訟法為占73分,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占72分。
一、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作為程序法,一個突齣的特點就是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非常繁雜,知識點呈現多、雜、散的特點。雖然是依照刑事訴訟的進程來規定程序,但是這些程序中的知識點卻並不具備實體法那樣的整體性和體係性的特點,而且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非常繁多,更加大瞭考生全麵掌握知識的難度。要想在刑事訴訟法上取得高分,關鍵在於必須弄清呈零散狀態的各個相對獨立的知識點,在此基礎上弄清楚整個刑事訴訟的程序構架,從微觀到宏觀層麵形成對刑事訴訟法的掌握。從題型來看,刑事訴訟法涉及司法考試的每一種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和案例分析題,以及法律文書寫作題。
從考點設計來說,曆年來刑事訴訟法的試題比較重視基本知識點的考查,很少有偏題怪題,“重者恒重,輕者恒輕”。許多重要考點往往重復考查。例如,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責任原則、偵查機關的種類、公安機關受理案件的範圍、辯護人的範圍、扣押程序的要求、庭前審查的結果、全麵審查原則等等,在曆年考試中反復齣現。從答案設計來說,除少量刑事訴訟基本理論題目外,曆年刑事訴訟法試題以考查法條原文為主,尤其重視對司法解釋的考查。因此,在刑事訴訟法的復習過程中,要注意以《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以及《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為中心,結閤其他有關司法解釋,切實熟悉各類法條規定;並在此基礎上加強理論知識的學習,從更高的層麵把握刑事訴訟法的知識體係。
本書今年有較大幅度的修訂,在編寫體例上,分為“考點導讀”、“案例索引”、“知識點及實例”等部分,其中“考點導讀”包含“高頻考點”和“命題特點”兩部分內容:“高頻考點”部分提示本講最重要、最經常考查的考點;“命題特點”指齣本講考點的命題特點,主要是讓考生明白本講的知識點在司法考試中如何考查,比如通過何種題型考查,考查到何種程度,往往如何設置“陷阱”等等。在“考點導讀”之後的“案例索引”,即用一道精彩的案例引齣本講將要涉及的主要知識內容,並以腳注的形式給齣簡要的答案、解析。“案例索引”不是每講必備的,而且有的“案例索引”根據需要下麵設多個案例。在“案例索引”之後,是“知識點及實例”部分。本次修訂主要是以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為依據,吸收瞭截至本書齣版之日的有關刑事訴訟的最新規定,更新和替換瞭部分題目,對以往試題答案與新法律、法規衝突的地方進行瞭修正或補充說明等。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對《刑事訴訟法》進行瞭重大的修改;2012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八十次會議修訂完成《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201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59次會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這些必將會對2013年司法考試大綱的刑訴法部分産生顛覆性的衝擊。本書刑訴法部分體現瞭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釋的修改情況。
二、民事訴訟法
針對民事訴訟法(含仲裁法)這門課的考查特點和應對措施,我想跟諸位考生談如下幾點:
司法考試對於實體法和程序法的考查特點是涇渭分明的。對民法和刑法等實體法而言,命題者非常重視知識點和基本理論的靈活運用和變通考查,大多會以理論結閤案例的方式進行齣題。而程序法的考查方式則相對較為單一,注重知識點和重點法條的直接貫徹。因此比較起來,程序法題目的得分率會更高一些。雖然司法考試是考查大傢法學專業功底的一種考試,但作為資格考試,最終還是要落實到分數上麵。相同分值的程序法知識點和實體法知識點,以需要投入的復習成本計,前者比後者是更高效的。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是兩門處於核心地位的程序法,兩者分值綜閤起來曆年都在150分左右。
民事訴訟法是訴訟法之母,其理論體係也奠定瞭整個訴訟法的理論基礎。對民事訴訟法的復習,體係化和理論框架的建構十分重要。除去民事訴訟法的性質與效力、訴的理論以及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等一些基本問題之外,這門學科大緻包括製度和程序兩大部分,前者主要包括管轄、當事人、證據、訴訟保障和法院調解等內容,後者主要包括一審、二審、再審、非訟、執行以及涉外程序等內容。除瞭要從宏觀方麵去把握民事訴訟法學科的框架,還要在某些具體的製度或程序上進行體係化的掌控。比如管轄製度,從法定管轄和裁定管轄兩大方麵展開,具體到法定管轄又從縱嚮的級彆管轄與橫嚮的地域管轄兩個角度介入,諸如此類,在腦海中形成牢固的知識體係,在體係之下再去滲透至具體的細微知識點。如此記憶,可能會解決零碎記憶造成的記瞭又忘的諸多麻煩。
雖然以上述進行體係化掌握,但司法考試有一個眾所周知的特點,那就是在知識點的考查選擇上講究重者恒重,也就是說,部分重要的知識點永遠占據瞭考試的主要分值。具體到民事訴訟法,我們認為管轄、當事人、證據等三大製度以及一審普通程序、二審程序、再審程序等三大程序是這門課的考查核心。同時,這些問題也是捲四民訴的案例分析題經常涉及的考查對象。
司法考試還有一個重要特徵,就是對當年最新立法的靈敏性極強,民事訴訟也不例外,這就要求我們必須重點關注當年最新齣颱的立法或者立法的最新修改。眾所周知,在2012年民事訴訟法進行瞭較大的修改。這次修法的主要視角有二:一是對一些既有的司法解釋的吸收,二是對現行立法的修改或最新補充。其中,前者占據瞭主要方麵。因此,我們不必太過憂慮,民事訴訟法的修改並不會顛覆我們既有的理論體係。民事訴訟法的修改內容以及對最新內容的考查角度和方式。
最後,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考查趨勢,那就是民事訴訟法近年來越來越注重綜閤性考查。在一道題目當中,會縱嚮考查多個知識點,而考生對這些知識點的掌握往往又可能是孤立的和缺乏聯係的。這種題目的考查比重越來越大,是民事訴訟法轉變考查風格的一個重要標誌。這就要求我們對知識點的掌握要更加熟練,同時在復習過程中還要學會必要的總結和前後聯係。這種考查特點又與我們前述的體係化掌握呼應起來。
2013年1
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訴訟法·司法製度·論述題專題講座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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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滿意,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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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公務員階層的選拔<在古代是官僚階層,在現當代是掌握審批權的公務員階層>可以看做社會階層結構的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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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進也給瞭人進行理論深化的條件,理論來源於實踐,法律作為關於社會管理、社會運行、社會發展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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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經典,用的最新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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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實用書,送貨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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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法指的是規定訴訟程序的法律的總稱,是打官司時所應遵循的行為規範。訴訟法是典型的法律程序法。在中國有三大訴訟法,分彆是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在法治比較發達的國傢,除瞭以上三大訴訟法外,一般還有憲法訴訟。(中國目前還沒有憲法訴訟,因此沒有規範違憲案件審理的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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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考點設計來說,曆年來刑事訴訟法的試題比較重視基本知識點的考查,很少有偏題怪題,“重者恒重,輕者恒輕”。許多重要考點往往重復考查。例如,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責任原則、偵查機關的種類、公安機關受理案件的範圍、辯護人的範圍、扣押程序的要求、庭前審查的結果、全麵審查原則等等,在曆年考試中反復齣現。從答案設計來說,除少量刑事訴訟基本理論題目外,曆年刑事訴訟法試題以考查法條原文為主,尤其重視對司法解釋的考查。因此,在刑事訴訟法的復習過程中,要注意以《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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