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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刑法各論(第6版)》被譽為“今日所能期待的最高水平的刑法教科書”。
內容簡介
《日本刑法各論(第6版)》雖是就各個具體罪名的論述,但呈現瞭各個犯罪類型的解釋所共通的統一的原理與思想,作為總論重要部分的共犯論、錯誤論、違法論的相關內容也在各論中得到瞭相應展開。各論體係簡單明瞭,不囿於《日本刑法典》的體例結構,而是將各類犯罪分為“針對個人法益的犯罪”、“針對社會法益的犯罪”、“針對國傢法益的犯罪”三大部分,展開翔實的論證與研究。《日本刑法各論(第6版)》在日本數年暢銷,自1999年齣版以來,已曆經6版。無論是日本還是我國,當下研究刑法各論問題,不可能繞開西田教授的觀點。
作者簡介
西田典之,Noriyuki Nishida,1947年3月齣生於日本熊本縣熊本市,1969年畢業於東京大學法學部,並於同年留校擔任法學部助教,1985年晉升為東京大學法學部教授,現為學習院大學法學部教授、東京大學名譽教授。主要社會活動有:1986年至2005年,擔任法務省法製審議會刑事法部會乾事、部會長代理;1988年至1990年,擔任東京大學總長助理;2003年至2006年6月,擔任日本刑法學會理事長;1988年至今,擔任日本刑法學會理事;2001年至今,擔任日本檢察官特彆任用審查會委員。其他主要著述有:《共犯理論之展開》、《刑法各論》、《刑法》、《新版·共犯與身份》、《金融業務與刑事法》(編著)、《現代社會與刑事法》(編著)、《刑法判例百選I、II)(共編著)、《刑法理論的現代性展開(總論IA)(各論)》(共編著)、《判例刑法總論》、《判例刑法各論))(共編著)等。
王昭武,1968年齣生於湖北省監利縣。1991年武漢大學日語係畢業後,進人上海外企工作。2001年考人武漢大學法學院,師從劉明祥教授攻讀刑法學專業碩士;;2003年4月至2009年3月留學日本同誌社大學,師從大榖實教授,先後獲得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學位。現為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副教授。
劉明祥,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副院長。
目錄
第一編 緒論
第二編 針對個人法益的犯罪
第三編 針對社會法益的犯罪
第四編 針對國傢法益的犯罪
譯者後記
譯者後記(2007年版)
前言/序言
日本刑法各論(第6版)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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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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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犯罪支配理論存在嚴重問題。根據犯罪支配理論,所謂正犯是“犯罪事實的核心人物”、“犯罪過程的關鍵人物”。根據德國刑法學傢羅剋辛的看法,犯罪支配由三大主要支柱建構而成,即行為支配(主要作為認定直接正犯的標準)、意思支配(主要作為認定間接正犯的標準)和功能性支配(主要作為認定共同正犯的標準)。{2}9。應當承認的是,犯罪支配說可以為區分正犯與共犯提供一定的標準。但是,犯罪支配說仍然存在諸多缺陷。如“犯罪支配”這一概念本身非常模糊,無法準確地加以界定,因此是一個“開放性概念”;由於犯罪支配理論缺乏規範性基礎,導緻對正犯的認定不依靠構成要件,而是取決於參與者對犯罪事實的貢獻;{6}在實現構成要件時,是否發揮不可缺少的本質的機能是決定功能性支配的標準,因此,放風行為通常被視為共同正犯。但是,將放風行為一律認定為共同正犯,顯然有失偏頗。此外,有批判者認為,犯罪支配理論是用來區分正犯與共犯的,然而,教唆犯中也有行為支配,由於犯罪支配無法區分正犯與教唆犯,就喪失瞭犯罪支配論的存在價值。{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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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東買瞭很多的書,質量很好,價格比當當,亞馬遜要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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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是當前最高水平的,學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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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