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法律愛好者,雖然不是專業人士,但我對刑法一直抱有濃厚的興趣,經常會翻閱一些相關的書籍來學習。這本書的封麵和書名就非常有吸引力,"外國法學教科書精品譯叢"讓我覺得內容一定很權威。《刑法總論講義(第4版補正版)》的語言風格我非常喜歡,不像有些法律書籍那樣枯燥乏味,而是講得非常清晰易懂,就像在聽一位經驗豐富的老師在娓娓道來。這本書讓我對刑法的很多概念有瞭更深刻的認識,比如犯罪的構成要件、違法性、有責性這些,不再是死記硬背,而是理解瞭它們之間的內在聯係。裏麵的案例也很有意思,能夠幫助我更好地理解理論知識。整體感覺就像是打開瞭一扇窗,讓我看到瞭刑法更廣闊的天地。
评分作為一名在校的法學本科生,我一直都在尋找一本能夠真正幫助我理解和掌握刑法總論精髓的教材。市麵上同類書籍不少,但要麼過於理論化,要麼過於碎片化,很難形成係統性的認知。《刑法總論講義(第4版補正版)》的齣現,就像是為我指明瞭一盞方嚮。它的結構清晰,邏輯嚴謹,從犯罪構成到責任、再到阻卻事由,層層遞進,環環相扣,讓我能夠一步步建立起完整的刑法思維框架。我特彆喜歡書中對一些經典案例的剖析,作者能夠從不同的角度切入,揭示齣案例背後復雜的法律關係和價值衝突,引導讀者進行深入思考。翻譯的質量也很高,專業術語的運用準確恰當,並且能夠兼顧可讀性,這一點對於我們學生來說非常重要。這本書不僅是知識的傳授,更是一種思維方式的培養,讓我開始學會用刑法的視角去看待社會現象,分析問題。
评分對於從事刑法研究的學者而言,一本高質量的學術著作是必不可少的。我一直以來都非常關注國外刑法學界的最新研究成果,《外國法學教科書精品譯叢》這個係列的作品,質量一直讓我非常滿意。《刑法總論講義(第4版補正版)》延續瞭該係列一貫的高水準。這本書在繼承經典理論的同時,也積極引入瞭許多前沿的學術觀點和研究方法。我對書中關於犯罪論體係的最新論述,以及對某些疑難刑法問題的分析,感到非常有啓發。譯文質量精煉準確,最大限度地保留瞭原著的思想精髓,同時又避免瞭翻譯腔的生硬感,閱讀體驗非常流暢。對於希望瞭解國際刑法學界最新動態、拓寬研究視野的學者來說,這本書絕對是不可多得的珍貴資源。
评分這本《刑法總論講義》的更新速度真是令人驚喜!我之前還在為找不到最新版而發愁,沒想到這麼快就迎來瞭第4版補正版。拿到書的那一刻,就迫不及待地翻閱起來,果然沒有讓我失望。首先,紙張和印刷質量都非常不錯,閱讀起來非常舒適,長時間翻閱也不會感到疲勞。裝幀設計也十分精美,擺在書架上很有分量感。更重要的是,內容上的更新和修正,對於我們學習最新的刑法理論和實務動態至關重要。我尤其關注那些關於最新立法解釋和司法實踐的案例分析,這本講義在這方麵做得非常紮實,既有理論深度,又不失實踐指導意義。翻譯的語言流暢自然,很多復雜的法律概念都得到瞭清晰易懂的闡釋,這對於非法律科班齣身的我來說,極大地降低瞭理解門檻。總而言之,這是一本非常值得推薦的學術著作,無論你是學生、研究者還是法律從業者,都能從中獲益匪淺。
评分我是一名在基層法院工作的法官助理,日常工作中需要大量接觸到各種刑事案件。刑法總論是所有案件的基礎,而最新的法律動態和理論發展更是影響著判決的走嚮。這本《刑法總論講義(第4版補正版)》的齣版,對我來說無疑是雪中送炭。我注意到書中對一些近年來的重大立法修改和最高人民法院齣颱的重要司法解釋進行瞭詳細解讀,這對於準確理解和適用法律具有極強的指導意義。例如,關於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條款的最新修訂,書中都給齣瞭清晰的解釋和案例分析,幫助我更好地在實踐中把握界限。翻譯的專業性毋庸置疑,一些在工作中遇到的模糊地帶,在這本書中得到瞭有效的澄清。它不僅是一本理論著作,更是一本實用的工具書,能夠幫助我提升工作效率和法律適用能力。
评分很好很新,比实体店便宜很多,关键是很多地方都没有
评分实际上,夺取警察手中的空枪向他人射击和拿取他人客厅内用于装饰的手枪向他人射击,在客观上都是用空枪“杀人”,所以,两者并无区别对待的必要。人们因此或许会认为,如果连类似夺取警察手中偶然未装子弹的枪向他人射击的场合都要作为不能犯处理,这显然不利于保护法益,也有悖国民的法感情。但在笔者看来,实际情况往往并非如此。不能犯的实质是因行为不具有法益侵害的具体危险而被视作欠缺实行行为性,所以,对其完全有按照预备犯加以处罚的可能(这一点,后文会有进一步的论述)。另一方面,行为人的行为于某罪而言虽是不能犯,但不能排除该行为当时有侵害其他法益而构成犯罪的可能。退一步来说,即便不能犯场合下的行为人不存在其他可罚的犯罪情节而最终不被处以刑罚,但也并非意味着其行为就是为法律和社会所支持和鼓励的,因为不排除有根据其他法律给予制裁的可能,或者至少也应给予严厉的道德谴责。就本事案而言,夺取警察手中的空枪“杀人”的行为虽成立故意杀人罪的不能犯,但并不意味着连行为人实施的抢夺枪支的行为的犯罪性都要否定。
评分《外国法学教科书精品译丛: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是日本立命馆大学松宫孝明教授的《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的中译本。相较于日本其他同类教科书,《外国法学教科书精品译丛: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的特色在于:在问题的思考上,作者反对仅对问题作个别的、权宜的解释或解决,而是基于“同样的事情作同样的处理”这一法秩序统一性的要求,重视对问题的体系性思考与法概念的统一性运用,并且强调对法律的解释应当忠实于法律文本本身。同时,《外国法学教科书精品译丛: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没有受困于历来将刑法理论的对立全部还原为“结果无价值论”和“行为无价值论”对立的日本刑法学思潮,而是以规范主义、机能主义的刑法思想和“积极一般预防论”为基础,力求探明各种理论和学说的对立根源,并根据当今社会的状况展开刑法所应依据的客观主义。从这一立场出发,本书结合德、日大量学说和判例,对犯罪体系、构成要件、违法性、责任、未遂犯、共犯、罪数、刑罚等刑法总论基本问题作了精致而又富有创见的演绎和阐释。
评分《外国法学教科书精品译丛: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是日本立命馆大学松宫孝明教授的《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的中译本。相较于日本其他同类教科书,《外国法学教科书精品译丛: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的特色在于:在问题的思考上,作者反对仅对问题作个别的、权宜的解释或解决,而是基于“同样的事情作同样的处理”这一法秩序统一性的要求,重视对问题的体系性思考与法概念的统一性运用,并且强调对法律的解释应当忠实于法律文本本身。同时,《外国法学教科书精品译丛: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没有受困于历来将刑法理论的对立全部还原为“结果无价值论”和“行为无价值论”对立的日本刑法学思潮,而是以规范主义、机能主义的刑法思想和“积极一般预防论”为基础,力求探明各种理论和学说的对立根源,并根据当今社会的状况展开刑法所应依据的客观主义。从这一立场出发,本书结合德、日大量学说和判例,对犯罪体系、构成要件、违法性、责任、未遂犯、共犯、罪数、刑罚等刑法总论基本问题作了精致而又富有创见的演绎和阐释。
评分缓刑的考验期: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26:减刑的概念、条件
评分概念:指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由于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
评分适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罪中最高刑以上决定执行的期限:数罪判处的刑种相同按照限制加重原则;数罪判处的刑罚有无期或死刑采用吸收原则;数罪判处的刑罚中刑罚有附加刑的采用并科原则;数罪判处的刑种不同,有不同意见我国采取折算说或折抵说。 25:缓刑的概念、条件、期限
评分书很好的很好很好很好
评分(期限)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执行钱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拘役:(概念)指剥夺罪犯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法方法。拘役是一种短期的自由刑。(期限)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1年;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有期徒刑:(概念)是指较长期剥夺惩罚手段罪犯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期限)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20年。 无期徒刑:(概念)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死刑:(概念)是剥夺罪犯生命的刑罚方法。是刑罚中最严厉的惩罚手段。 21:几种附加刑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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