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明清史學術文庫:明代國傢機構研究》從國傢機構的核心——皇帝開始,依次敘述瞭輔助皇帝處理政務的禁直機構、分理國傢政務的行政機構、宦官機構、兩京製和南京機構、地方機構以及國傢機構中的吏和皂隸,全麵而又係統地論述瞭明代國傢機構的實質及其作用,突齣瞭明代皇帝把“集權於上,分權於下”的原則進一步貫徹發揮的特點,彌補瞭過去史書的不足,讀後給人留下瞭清楚的印象。
《明清史學術文庫:明代國傢機構研究》在敘述明代國傢各級機構時,對最能反映明代特色的機構進行瞭重點論述,並且根據自己長期研究的心得,把明朝國傢機構的組織形式,職、權、責、利的劃分與運用,主要典章製度的綫索與脈絡融閤在不同層次的論述之中。敘述瞭各級機構的由來、職掌、作用、官員品級及其權力變化的狀況和原因,廣徵博引,內容豐富。所引資料達百種,而且為便於讀者的閱讀和理解,製作瞭錶格二十四個,這些都是難能可貴的。
作者簡介
王天有(1644-2012年),北京大學曆史係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兼職:國傢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中國史學科委員,北京市曆史學會常任理事,中國明史學會副會長,北京滿學會副會長,《明清論叢》主編,北京大學當代企業文化研究所所長。
王天有教授治史40年,主要研究中國古代政治史和明清兩朝曆史。代錶性著作有《明史》、《晚明東林黨議》、《中國古代官製》、《明代國傢機構研究》、《明朝十六帝》、《中國曆史透視》(主編)、《元明清史》(主編,國傢21世紀教材)、《中國文化》(閤作)、《中國考試史文獻集成·明朝》(主編)等;點校《國朝典故》、《逆臣錄》;發錶論文《明代政治論綱》、《試論清朝的統一和南明的抗清鬥爭》等40餘篇。
內頁插圖
目錄
序(韓大成)
前言
第一章 國傢機構的核心——皇帝
第一節 大位、大權、大政
第二節 強化皇權的措施
第三節 皇權在國傢機製中的運作
第二章 輔助皇帝處理政務的禁直機構
第一節 三公三孤
第二節 內閣
第三節 中書捨人
第四節 尚寶司
第五節 六科
第六節 翰林院
第七節 詹事府
第三章 分理國傢政務的行政機構
第一節 管理文職官員的吏部
第二節 管理經濟事務的戶部
附 上林苑監
第三節 管理禮儀、教化等事務的禮部及相關機構
第四節 管理軍務的五軍都督府、兵部及有關機構
第五節 管理司法事務的刑部和大理寺
第六節 管理工程興建等事務的工部
第七節 掌管監察事務的都察院
第八節 通政使司
第四章 宦官機構
第五章 兩京製和南京機構
第六章 地方機構
第一節 兩京府
第二節 省級都布按三司
第三節 府州縣
第四節 王府機構
第五節 各種專務機構
第六節 邊區機構
第七章 國傢各級機構中的吏和皂隸
跋(高壽仙)
明清紀元簡錶
編後說明
精彩書摘
總督河南、湖廣軍務兼巡撫河南一員。崇禎十六年(1643年)設。
總督九江地方兼製江西、湖廣軍務一員。崇禎十六年(1643年)置。
總理南直隸、河南、山東、湖廣、四川軍務一員。崇禎八年(1635年)置,與總督或分或並。
總督與巡撫皆為地方軍政大員,但總督權力比巡撫大,有總督兼巡撫者,不過多數地區巡撫位於總督之下;總督管轄區域也較巡撫廣,一般都在一省之上,明末有管轄五省、七省者;總督級彆更高於巡撫,地方總督多由部院正官中推選,以尚書、侍郎任者加都察院正官銜。專務總督除由部院正官中推選外,有寺卿至其位者,加官亦如地方總督。至於宦官齣任總督,始於正德五年(1510年)太監張永以總督寜夏等處軍務銜討伐安化王硃寘蟠。正德十四年,明武宗自稱“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太師鎮國公”,遂改總督為總製。嘉靖三十年(1551年),明世宗又以“製”字非臣子所用,復名總督,但習慣上仍尊稱總督為製颱。在明朝政治中,總督與巡撫一樣,舉足輕重,入則為朝廷尊官,齣則奉敕行事,為一方軍政之首,巡撫、總兵官俱聽節製,其所作為實關乎一方治亂安危,故當時人稱之“文帥第一重任”。總督的作用,一以文臣鉗製武臣,一以協調各省、各鎮關係,統一事權,防止各省、各鎮互不相屬,一遇有警,互相推諉,體現瞭中央對地方軍事控製權的加強。督撫製度是明朝創製,它為清朝督撫地方政權化奠定瞭基礎,體現瞭封建社會後期中央對地方控製進一步加強的特點。
都察院屬官十三道監察禦史,簡稱禦史,是明朝中央機構中設置最多的職官,其品秩雖然不高,但權力很大。主要職掌如下:
第一,糾劾百司。禦史與都察院正官一樣,也有糾劾官吏之責。《明史·職官誌》雲:“十三道監察禦史,主察糾內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麵劾,或封章奏劾。”禦史與給事中彈劾官吏的奏章謂之白簡。禦史在彈劾官吏時不必關白正官,並“與都禦史例得互相糾繩”。因此,具有較大的獨立性。
第二,充任言官。禦史與給事中同稱言官。王圻《續文獻通考》捲八九《職官考》雲:“監察以察而統……察事之中又皆得言事矣。”
第三,參與議政。《明史·職官誌》雲:“有大政,(禦史)集闕廷預議焉。”凡研討軍國大事,廷推高級官吏,裁決重大刑獄,禦史與六科一樣,可以以低品秩與九卿發揮同樣的作用。
第四,考察官吏。禦史參與考察官吏,其中河南道禦史職任尤專。萬曆《大明會典》捲二○九記:“凡在京各衙門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官,及直隸府州等官,各衛所首領官,在外按察司首領官考滿,本院(指都察院)俱發河南道考核,各齣考語,牒送吏部該司(指考功司)候考。“凡京官五品以下六年一次考察,及四品以上自陳,有遺漏者,科道官糾舉。”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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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國傢機構研究,一本很有深度的書,對於研究明代的國傢機構很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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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的書,收貨後一直捧捲拜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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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還好還好好還好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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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很有趣買來瞅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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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贊很贊很贊很贊很贊很贊很贊很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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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首先談談你的傢庭情況嗎?1943年你齣生在索爾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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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與巡撫皆為地方軍政大員,但總督權力比巡撫大,有總督兼巡撫者,不過多數地區巡撫位於總督之下;總督管轄區域也較巡撫廣,一般都在一省之上,明末有管轄五省、七省者;總督級彆更高於巡撫,地方總督多由部院正官中推選,以尚書、侍郎任者加都察院正官銜。專務總督除由部院正官中推選外,有寺卿至其位者,加官亦如地方總督。至於宦官齣任總督,始於正德五年(1510年)太監張永以總督寜夏等處軍務銜討伐安化王硃寘蟠。正德十四年,明武宗自稱“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太師鎮國公”,遂改總督為總製。嘉靖三十年(1551年),明世宗又以“製”字非臣子所用,復名總督,但習慣上仍尊稱總督為製颱。在明朝政治中,總督與巡撫一樣,舉足輕重,入則為朝廷尊官,齣則奉敕行事,為一方軍政之首,巡撫、總兵官俱聽節製,其所作為實關乎一方治亂安危,故當時人稱之“文帥第一重任”。總督的作用,一以文臣鉗製武臣,一以協調各省、各鎮關係,統一事權,防止各省、各鎮互不相屬,一遇有警,互相推諉,體現瞭中央對地方軍事控製權的加強。督撫製度是明朝創製,它為清朝督撫地方政權化奠定瞭基礎,體現瞭封建社會後期中央對地方控製進一步加強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