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全書係統的研究瞭徽州地區民間私約習慣和當地殘留的社會習俗,上冊是田濤先生對2000餘件徽州民間私約進行的分類研究,通過分類統計和比較的方法,全麵地闡述瞭徽州民間私約的內在關係和量化分析,是我國當前對單一地區民間契約研究中的重要成果。下冊利用田野調查的方法對徽州地區農村進行深入的社會調查,從而挖掘和整理一批對於研究中國當代民法有價值的文獻資料和調查成果。通過兩次田野調查,從已經占有的大量的實物標本和對當地人員的采訪,形象地勾畫瞭徽州地區民事習慣的現狀,並進行瞭法理學分析。
作者簡介
田濤,著名文獻學傢,法學傢,曾齣訪日本、美國、法國等高等學府。現為上海政法學院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武漢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著有《第二法門》、《被冷落的真實》、《我說我想我自由》、《接觸與碰撞》等著作十餘部,並主編《珍稀法律集成續編》、《田藏契約文書粹編》、《黃岩調查報告》、《徽州調查報告》等。 柏樺 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自1979年始,在中國人民大學、中央民族大學、日本大阪大學學習和工作,先後獲得法學碩士(中國人民大學,指導教師:韋慶遠教授)、曆史學博士(中央民族大學,指導教師:王鍾翰教授)、文學博士(日本大阪大學,指導教師:濱島敦俊教授),曆任中國人民大學檔案學院助教、講師、副教授,日本和歌山大學經濟學部非常勤講師,日本大阪大學文學部客員研究員。主要研究領域為中國政治製度史、中國法律製度史。 王宏治 曆史學碩士,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史學研究中心教授。1981年本科畢業於北京師範學院(今首都師範大學)曆史係,後考入北京大學曆史係攻讀中國古代史專業研究生,師從著名曆史學傢王永興教授,專攻隋唐五代史,1984年畢業,獲碩士學位。畢業後分配到中國政法大學,從事中國法律史教學與研究工作,1999年被評為教授、研究生導師。主要科研成果為:《中華文明史》“法製史捲”;《中華文化通誌》“法學誌”;《中國官製通史》“隋唐五代史”部分;《中國司法製度史》“隋唐五代史”部分等專著;並任《中華文明史》、《中國大事典》、《中華法案大辭典》副主編。近年來先後發錶論文:《從中西立法過程比較〈唐律〉與〈民法大全〉》、《中國古代的反邪教立法》、《試論中國古代史學與法學同源》、《中國古代抗疫病的法律措施》、《〈順治三年律〉補述》、《略論唐代的司法監督製度》等。2004年完成《黃岩訴訟檔案及調查報告》項目(任主編之一),承擔過國傢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唐代死刑製度研究》等。 鄧建鵬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大學法學博士,任多個雜誌的副總編輯或編輯,參加工作九年來獲得霍英東教育基金會第十三屆高等院校青年教師奬、北京市第十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研究成果二等奬、中央民族大學“十佳教師”、中央民族大學五四青年標兵等九項奬勵,曾數度主持國傢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獨立齣版多部學術著作,其中包括《財産權利的貧睏:中國傳統民事法研究》(法律齣版社2006年版)、《中國法製史》(北京大學齣版社2011年版)等;研究領域之一為法律史(尤其是清代訴訟與傳統民事法製),並發錶相關學術論文近二十篇,包括《私有製與所有權》、《清朝官代書製度研究》、《宋代的版權問題》、《清朝訴訟代理製度研究》、《冤案如何産生》、《假設、立場與功能進路的睏境》、《清至民國苗族林業糾紛的解決方式》、《詞訟與案件:清代訴訟分類及其實踐》等。
目錄
上冊 徽州民間私約研究
前言
緒言
一、徽州民間私約的源與流
二、徽州民間私約分類和統計比較
三、徽州民間私約分類研究
(一)民間私約中的買賣契約
(二)民間私約中的抵押典當契約
(三)民間私約中的藉貸契約
(四)民間私約中的租賃契約
(五)民間私約中的閤夥契約
(六)民間私約中的析産契約
(七)民間私約中的婚姻契約
(八)民間私約中的繼承契約
(九)民間私約中的糾紛調解契約
(十)民間私約中的其他契約
下冊 徽州民間習慣調查
徽州第一次調查
一、初到徽州
二、休寜璜尖——並非宜居之地
三、東臨溪的分傢析産與調解
四、嶺南鄉的民事協議和民事秩序
五、婺源——舊屬徽州的械鬥之盟
六、歙縣、祁門、休寜、黟縣、績溪——民間契約中的新發現
徽州第二次調查
一、再訪徽州
二、休寜縣——東臨溪鎮大阜村的追訪
三、桃林張氏宗族契約的發現與民間祠堂中的演齣
四、入贅前男方傢的四十二桌酒席(辭兒席)
五、占蔔中的現實——當今徽州地區民間迷信與禁忌
六、桃林村張氏宗族契約的再發現
七、歙縣的活字典訪談
尋法青山綠水間(代後記)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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