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觸到《艾倫教授論證據法(上)》這本書之前,我對證據法的理解主要停留在一些概括性的概念層麵,對於具體規則的適用邏輯和背後的深層原因,總是感到有些模糊。《艾倫教授論證據法(上)》這本書,以其權威的作者和重要的齣版規劃定位,讓我看到瞭深入學習證據法的希望。我非常好奇,艾倫教授是如何將如此龐雜的證據法體係進行梳理和呈現的。這本書的“證據科學譯叢”背景,也暗示瞭它可能不僅僅關注法律本身,還會涉及到一些與證據科學相關的交叉學科知識,比如心理學、統計學等在證據采信中的應用。我期待能夠通過這本書,理解不同類型證據的證明力強弱,以及如何對證據進行科學的審查和評估。這本書的上捲,可能更側重於理論基礎和基礎規則的講解,我希望能為我打下紮實的基礎,為後續對更復雜、更前沿證據問題的研究做好準備。
评分坦白說,我一直對國內的法律實務界在證據采納和審查方麵的一些現象感到睏惑。很多時候,感覺證據的采納標準似乎不夠統一,有時甚至會受到一些非學術因素的影響。閱讀《艾倫教授論證據法(上)》這本書,我希望能夠從中獲得一些更具普適性和科學性的理論指導。艾倫教授在書中可能對證據的“相關性”、“可采性”以及“證明力”等核心概念進行瞭一番係統性的闡釋。我尤其關注的是,他如何處理那些新興的證據類型,比如電子證據,以及在麵對復雜案件時,如何運用證據法理論來構建一個公平、有效率的審判過程。這本書的“‘2011計劃’”背景,也暗示瞭其內容的先進性和前瞻性,這對於我這樣一個希望緊跟法律前沿的讀者來說,具有極大的吸引力。我期盼這本書能為我打開一扇新的視角,讓我能夠從更宏觀、更理論的角度去審視證據法在現代司法體係中的作用,並希望能找到一些能夠啓示國內證據法改革的方嚮。
评分我一直認為,證據是連接事實與法律的橋梁,而證據規則則是這座橋梁建造的基石。在許多法治發達的國傢,證據規則的嚴謹性和科學性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艾倫教授論證據法(上)》這本書,作為一本被列入“‘十二五’國傢重點圖書齣版規劃”的著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我特彆希望能從中學習到,西方國傢是如何通過精細的證據規則來界定哪些信息可以被用作裁判的依據,又為何要排除某些看似可能與案件相關的信息。比如,關於“專傢證人”的資格認定和證言的采信標準,以及在刑事案件中,“非法證據排除”的具體操作路徑,這些都是我希望能夠深入瞭解的方麵。這本書的上捲,想必已經涵蓋瞭證據法的核心概念和基礎理論,我期待它能為我構建一個堅實的知識體係,讓我能夠更自信地去分析和解讀各種證據相關的法律問題,並能更好地理解司法判決的邏輯基礎。
评分我一直對英美法係的證據規則心懷好奇,特彆是那些在案例法國傢中扮演著至關重要角色的判例。在接觸到《艾倫教授論證據法(上)》之前,我曾閱讀過一些國內關於證據法的教材,雖然它們能提供一個基礎框架,但在深入理解那些錯綜復雜的規則及其背後的法理時,總覺得隔靴搔癢。這本書的齣現,恰好填補瞭這一空白。艾倫教授作為證據法領域的權威,其著述自然不同凡響。雖然我還沒有來得及深入研讀,但從書的結構和初步翻閱來看,它似乎不僅僅是對證據法條文的羅列,更是一種對證據法精神和邏輯的深刻剖析。特彆是“法學譯叢·證據科學譯叢”和“‘十二五’國傢重點圖書齣版規劃”的標簽,已經預示瞭這本書的學術深度和其在法律齣版領域的地位。我非常期待它能幫助我理解,為何在某些案件中,一項證據會被排除,而另一項卻被采納;以及,這些規則是如何在不斷演進的社會和科技背景下,努力平衡真實發現與程序正義的。這本書的厚度也讓我感到一絲敬畏,但同時也充滿瞭期待,希望它能像一位經驗豐富的導師,引領我走進一個更加清晰、更加嚴謹的證據法世界。
评分作為一個對法律曆史和理論發展脈絡有濃厚興趣的讀者,我一直在尋找能夠提供深刻洞見的書籍。《艾倫教授論證據法(上)》這本書,從書名和齣版信息來看,似乎正是我所期待的那種著作。我猜測,艾倫教授可能不僅僅是介紹當下的證據規則,更會追溯這些規則的起源,分析它們是如何在曆史的長河中演變形成的,以及這些演變背後所蘊含的哲學和倫理考量。例如,關於“排除性規則”的由來和發展,或者“傳聞證據規則”在不同司法實踐中的不同側重,這些都是我非常感興趣的細節。這本書的“法學譯叢”定位,也錶明其譯介的嚴謹性和學術價值,我希望通過它,能夠更清晰地理解英美法係在證據問題上的一些根本性原則,以及這些原則如何在司法實踐中得到體現和發展。讀一本經典譯著,本身就是一次與大師對話的過程,我期待能夠從中汲取智慧,拓寬我的學術視野。
评分本书收纳艾伦教授主要观点:1、证据法是法治的基石。2、相关性是证据的根本属性。3、事实认定是一个经验推论过程。4、证据法具有普适性。5、证据法兼有限制和激励功能。6、证据排除规则外延很宽。7、最佳解释推论是司法证明性质研究的前沿。8、推定规则间接体现证据政策。9、说服责人或证明标准的盖然性。10、准确性与成本及其他证据政策具有竞争关系。
评分俗话说文无定法,写书评当然也无一定的格式,可以因人而异,因书而异。比如偏于谈感受的书评就可以直接从述感开头:“何建明的长篇报告文学《中国高考报告》是一部具有强烈震撼力的作品。不读则罢,越读越使人感到,高考的分量实在太重太重,它重得使许多中国人的腰背都压弯,连中华民族的脊梁也被压得出现了严重的畸型。高考啊!何时才能走出怪圈?”(《走出高考的怪圈》)想要带点文学色彩又要给读者一点悬念的也可以抒情开头:“若你走进普鲁斯特的世界,我想你不会不惊叹于那美妙的符号所产生的神奇魅力,不会不沉醉于玛德莱娜小点心的绵长回味,不会不震悸于人类内心的隐秘世界的强烈曝光。作为《追忆似水年华》的译者之一,我也不可能不更真切地感受到普鲁斯特开启的感觉世界对我的灵魂与感官的诱惑、冲击、洗涤、丰富、与净化。“(《全新而永恒的感觉世界》)当然书评的结尾也不一定都要推荐式的。可以表达某种愿望,如“愿借苇岸的亲切诚实的语言,生动盎然的诗意和宁静柔韧的美感铺就的小径,引领我们走向诗意栖居之地。”(《读<太阳升起以后>》)表达愿望之中有推荐作品的诚意。也可以批评某种现象或做法,如“他们认为如果儿童画能与范例完全相同,那么这种训练就是成功的。然而他们不明白,儿童有他们自己的世界,儿童有他们自己的艺术,他们与成人不一样!种种人为的限制对儿童艺术潜能都可能是一种扼杀。”(《生动有趣的图画书》)批评的目的仍然是为了推荐。
评分艾伦教授是国际公认的证据法学和诉讼法学专家、现任国际证据科学协会主席,前美国法学院证据法学部主席,现任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约翰·亨利·威格莫尔特座教授(John Henry Wisgmore professor of Law,1992年至今),主讲《证据法》、《刑事诉讼法》,已在国际权威法学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30篇。近日,艾伦教授荣获2014年中国政府“友谊奖”,系教育部十名获奖者中唯一的法学教授。
评分艾伦教授论证据法
评分9月28日晚,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艾伦教授论证据法(上)》一书首发式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该活动由“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共同主办。
评分9月28日晚,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艾伦教授论证据法(上)》一书首发式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该活动由“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共同主办。
评分张文显教授指出艾伦在中国讲学不仅带来认识论的知识,还带来了关于证据文明、法治文明、司法文明的知识。学术影响不仅仅限于证据科学还包括法哲学。陈光中教授盛赞艾伦教授不仅在证据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法哲学领域造诣深厚,并且为人热情、思想深刻、勤勤恳恳,是证据法学的知名学者。
评分贺耀敏总编代表出版方致辞,对艾伦教授对中国证据法事业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敬意。他强调,《艾伦教授论证据法》是一部具有很高学术价值、对中国读者极具针对性的著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作为人文社科出版领域的旗舰出版社,能够出版这样一部优秀学术著作,也让人大出版社感到自豪与光荣。
评分本书收纳艾伦教授主要观点:1、证据法是法治的基石。2、相关性是证据的根本属性。3、事实认定是一个经验推论过程。4、证据法具有普适性。5、证据法兼有限制和激励功能。6、证据排除规则外延很宽。7、最佳解释推论是司法证明性质研究的前沿。8、推定规则间接体现证据政策。9、说服责人或证明标准的盖然性。10、准确性与成本及其他证据政策具有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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