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帶著問題學習法律,以法律解決實務問題
★圍繞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強調法律解決問題的功能
★【主體法律】【實用問題】【關聯法規】【實用工具】四部分,涵蓋法律法規及相關解釋標準文本,羅列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疑惑的、常見的問題並進行簡單明瞭的解答,體例清晰,適閤閱讀
內容簡介
本書由四部分組成:一是《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專業、標準文本,並對重點條文進行瞭注解;二是與該法相關的實用問答,幫助讀者更直觀、通俗地瞭解法律規定,解答法律問題;三是與該法相關解釋、配套規定的文本:四是實用附錄(包括流程圖錶和文書範本)。讀者既能看到標準的法律文本,又能以*短的時間、*少的錢、*快地找到問題的答案。
作者簡介
法律齣版社專業齣版編委會是法律齣版社大眾齣版分社牽頭組織的,包括理論界、實務界和齣版編輯在內的,專門從事法律專業知識讀物、法律實用工具書齣版的編輯委員會。該編委會旨在關注讀者的法律實踐需求,從讀者的角度齣發,以解決問題為中心,注重圖書的實踐性和操作性。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12年10月26日修訂)
實 用 問 題
第一章關於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一般知識
1.未成年人享有哪些基本的權利?
2.哪些主體負有保護未成年人的責任?
3.保護未成年人工作的進行應該遵循哪些原則?
4.保護未成年人的專門機構有哪些?
5.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法律手段有哪些?
6.什麼是民事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
7.完全行為能力、限製行為能力及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是指哪些人?
第二章傢庭保護
一、對未成年人的監護
8.什麼是對未成年人的監護?哪些人有資格做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9.監護人應當如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不履行監護職責怎麼辦?
10.在哪些情況下,可以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
二、父母對未成年人的撫養義務
11.父母必須教育和保護未成年人嗎?
12.父母拒絕撫養、虐待未成年人怎麼辦?
13.父母應否撫養非婚生子女?
14.非婚生子女嚮生父索要撫養費,生父拒不做親子鑒定怎麼辦?
15.父母離異後,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否不負有撫養義務?
16.父母離婚時,子女是否可以選擇跟誰一起生活?
17.父母離婚後,怎樣解決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問題?
18.離婚時確定的撫養關係對子女成長不利,另一方可以要求變更嗎?
19.父母離婚後,子女的撫育費如何確定?子女可以要求增加嗎?
20.父母離婚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能隨意給子女改姓名嗎?
21.什麼樣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22.生父母在什麼條件下可以將自己的女子送養?
23.收養人收養孩子需要符閤什麼條件?
24.收養關係如何成立及解除?
25.撫養與收養是同一概念嗎?
26.收養關係確立或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及生父母的關係怎麼確定?
27.解除收養關係後,成年養子女是否需要對養父母給付生活費和經濟補償?生父母對養父母需要進行經濟補償嗎?
28.外國人如何收養我國子女?
三、對未成年人人身權的保護
29.未成年人享有哪些人身權利?
30.相關法律對未成年人榮譽權的保護是如何規定的?
31.未成年人對自己的姓名不滿意,能更改嗎?
32.養子女能不改姓名,保留自己原有的姓名嗎?
33.父母可以隨便嚮人披露未成年子女的隱私嗎?
34.父母在沒有獲得允許的情況下能拆看未成年子女的信件嗎?
35.用未成年人的肖像做廣告,可以不經其同意嗎?
36.未成年人享有知識産權嗎?
37.未成年子女不聽話,父母可以隨便打罵嗎?
38.父母認為未成年子女沒前途,可以與其斷絕關係嗎?
39.什麼是傢庭暴力?
40.如何防範傢庭暴力?
41.傢庭暴力實施者應負哪些法律責任?
42.在預防和製止傢庭暴力方麵,有關部門負有什麼責任?
43.對傢庭暴力的受害者有哪些救助措施?
44.遭遇傢庭暴力可以嚮哪些部門求助?
45.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
46.他人是否可以代為申請人身保護令?
47.人身保護令可以包含哪些措施?
48.人身保護令是否有期限限製?當事人不服的怎麼辦?
49.人身保護令如何執行?
四、對未成年人財産權的保護
50.未成年人能接受他人贈予畫作嗎?畫作是歸父母所有還是歸其個人所有?
51.對未成年人獨自購買的蘋果電腦,父母可以要求退貨嗎?
52.未成年人可以將自己的財産贈予他人嗎?
53.父母損壞瞭未成年子女的財産需要賠償嗎?
54.未成年子女能繼承父母遺留下來的房産嗎?
55.養子女、繼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是否享有跟婚生子女同樣的繼承權?
56.孩子未齣世,父親就因車禍去世,胎兒的繼承權如何保護?
57.未成年人可以代替去世的父親或母親繼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留下來的名畫嗎?
58.父母能代替未成年子女放棄他人遺贈的名牌手錶嗎?
59.父母可以立遺囑剝奪未成年子女對其存款的繼承權嗎?
60.未成年人可以立遺囑處置自己的財産嗎?
五、對未成年人的侵權行為的責任承擔
61.12歲的孩子不小心打碎瞭彆人傢的玻璃,誰來承擔賠償責任?
62.在訴訟時,未成年人已滿18周歲,需要對之前的侵權行為承擔責任嗎?
63.父母離異後,誰來對未成年子女的侵權行為承擔責任?
64.鄰居受托照顧未成年人,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損害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65.未成年人被他人教唆而侵害他人的,監護人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第三章學校保護
一、對未成年人受教育權的保護
66.未成年人享有哪些受教育的權利?
67.學校對未成年學生的教育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68.老師能讓考試不及格的未成年學生站著聽課嗎?
69.學校對打架鬧事的未成年學生,可以隨便開除或限製其升學嗎?
70.對刑滿釋放的未成年學生,學校可以拒收嗎?
71.學校能因未成年學生身體殘疾而拒收嗎?
72.處於義務教育期間的學生需要交納學費嗎?
73.未成年人因傢庭原因上學有睏難,享有哪些救助?
74.什麼是工讀學校?
75.工讀學校都招收哪些未成年人?學生的費用由誰負擔?
二、未成年學生傷害事故
76.“學校”和“學生”如何界定?“傷害”如何界定?
77.學生傷害事故發生的“時間”和“空間”如何界定?
78.常見的學生傷害事故有哪幾種?
79.確定學生傷害事故的原則有哪些?
80.傢長可以通過哪些途徑要求學校承擔責任?
81.學生傢長可以要求學校賠償與傷害事故沒有直接關係的事項嗎?
82.學校設備損壞未及時修理而造成學生受傷,學校應承擔責任嗎?
83.學校提供過期食物造成學生傷害,學校應承擔責任嗎?
84.患有精神病的教師造成學生受傷害的,學校要承擔責任嗎?
85.學生不遵守學校規定擅自離校而造成傷害,學校要承擔責任嗎?
86.學生因成績不理想而在校自殺,學校要承擔責任嗎?
87.學生在校期間因地震受到傷害,學校要承擔責任嗎?
88.學生在危險性體育競賽活動中意外受傷,學校需要承擔責任嗎?
89.在學校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期間,由於相關服務的經營者造成學生傷害的,誰應承擔責任?
90.學生因實施違反法律、法規或校規的行為而受到傷害的,學校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91.學校發現學生實施危險行為但未及時予以製止的,學校要對傷害事故承擔責任嗎?
92.對學生傷害事故如何賠償?
93.對學生損害賠償的範圍是怎樣的?
第四章《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94.校車的主要服務對象是誰?
95.校車經費由誰來承擔?
96.個體客運可以從事校車服務嗎?
97.幼兒是否應由校車接送?
98.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應當符閤哪些條件?
99.校車使用許可應由誰批準?
100.取得校車標牌的機動車不再作為校車使用時,能否繼續保留校車標牌?
101.校車駕駛人取得校車駕駛資格應該符閤哪些條件?
102.校車通行有哪些優先權?
103.載有學生的校車的駕駛時速是如何規定的?
104.校車隨車照管人員應該履行哪些職責?
105.使用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應如何處罰?
106.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的,應如何處罰?
107.校車駕駛人不再符閤駕駛校車的資格時,怎麼辦?
108.本條例施行前已經配備校車的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及其聘用的校車駕駛人應如何處理?
第五章社會保護
109.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的總體原則是什麼?
110.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等應對未成年人優惠開放嗎?
111.公共文化設施應開展哪些活動來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
112.在中小學附近開設歌舞廳違法嗎?可以允許未成年人進入嗎?
113.15歲的未成年人可以參加工作嗎?什麼樣的勞動他們不能從事?
114.因生活所迫,父母可以讓14歲的子女外齣打工嗎?
115.參加勞動的未成年人能領取報酬嗎?其勞動收入需要繳稅嗎?
116.中介機構可以給未成年人介紹工作嗎?
117.未成年人工可以要求進行健康檢查嗎?
118.未成年人吸煙、酗酒是不良行為嗎?
119.未成年人強行嚮其他未成年人索要物品,應如何處罰?
120.未成年人可以隨身攜帶管製刀具嗎?
121.對夜不歸宿的未成年人可以隨意收留嗎?
122.父母可以允許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單獨居住嗎?
123.父母發現有人引誘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應該怎麼辦?
124.學校發現老師威脅未成年人學生實施不良行為,應該怎麼辦?
125.發現未成年人有不良行為應該怎麼辦?
126.未成年人的嚴重不良行為包括哪些?
127.發現未成年人有嚴重不良行為,怎麼辦?
128.未成年人實施嚴重不良行為的,應該如何處罰?
129.毒品對未成年人有什麼危害?如何預防未成年人沾染毒品?
130.對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未成年人要如何處罰?
131.未成年人對於公安機關的處罰決定不服的,應該怎麼辦?
132.未成年人可以享受特睏人員供養嗎?
133.未成年人進行乞討時,如何幫助他們?
第六章司法保護
一、對未成年人實施的犯罪
134.因沒有子女而拐騙6歲女童是否構成犯罪?
135.父母齣賣親生子女的是否構成犯罪?該受到怎樣的懲罰?
136.父母將領養的子女齣賣給他人是否構成犯罪?
137.父母因重男輕女而將新生女童扔到火車站的,是否構成犯罪?
138.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構成什麼犯罪?
139.暴力威脅兒童進行沿街乞討的,是否構成犯罪?
140.組織未成年人進行盜竊、詐騙等違反治安管理的活動是否構成犯罪?
141.取得未成年人同意而摘取其器官的是否構成犯罪?
142.取得幼女同意而與其發生性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143.嫖宿不滿14周歲的幼女是否構成犯罪?
144.對男童實行強奸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145.雇傭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是否構成犯罪?
二、未成年人實施的犯罪
146.什麼是未成年人犯罪?
147.未成年人在其18周歲的生日當天實施殺人行為能否從輕或減輕處罰?
148.教唆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應該如何處罰?
149.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被他人教唆進行盜竊,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150.父親教唆10周歲的孩子殺害母親,孩子需要負刑事責任嗎?
151.未成年人犯罪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152.犯罪時不滿18周歲而審判時已滿18周歲的能否適用死刑?
153.第一次故意殺人時未滿18周歲但在5年內第二次故意殺人時已滿18周歲的能否構成纍犯?
154.未成年人犯罪是否都可以適用緩刑?
155.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在入伍、就業時負有前科報告義務嗎?
156.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因過失造成他人死亡的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157.未成年人搶劫和搶奪一樣嗎?有什麼區彆?
158.未成年人使用或威脅使用輕微暴力強搶少量財物的構成搶劫罪嗎?
159.未成年人盜竊父母的財物需要負刑事責任嗎?
160.未成年人談戀愛期間發生越軌行為構成犯罪嗎?
三、未成年人享有的訴訟權
161.未成年人能自己嚮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嗎?
162.13歲的未成年人能在民事訴訟中齣庭作證嗎?
163.司法機關處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則、方針是什麼?
164.法院能公開審理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嗎?
165.審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法庭組成有什麼特殊規定?
166.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怎麼辦?
167.哪些人可以成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
168.未成年被告人因對律師不滿而當庭拒絕律師為其辯護怎麼辦?
169.可以不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直接將其逮捕嗎?
170.被拘留的未成年人能跟成年人一起關押嗎?
171.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詢問未成年證人、被害人時是否需要通知其監護人到場?
172.訊問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什麼特殊要求?
173.未成年被告人做最後陳述後,其他人可以要求補充嗎?
174.什麼情況下檢察機關可以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齣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對檢察機關的決定有異議,怎麼辦?
175.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條件不起訴的考驗期為多長時間?如何起算?
176.附條件不起訴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應該遵守哪些規定?
177.在什麼情況下,檢察機關應該撤銷附條件不起訴決定,提起公訴?
178.對犯罪時不滿18周歲,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犯罪人的犯罪記錄應如何處理?
179.新聞媒體在報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可以披露其姓名等信息嗎?
180.什麼是勞動教養?什麼是收容教養?
181.在收容教養及勞動教養期間,父母可以探視嗎?
182.被收容教養或勞動教養的未成年人在被教養期間需要參加勞動嗎?
183.什麼是未成年犯管教所?
184.未成年犯在服刑期間可以申請迴傢嗎?
185.未成年犯在服刑期間需要參加勞動嗎?
186.對於刑期未滿而年齡已滿18周歲的未成年犯,應該怎樣處理?
187.媒體可以對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的未成年人進行采訪嗎?
關 聯 法 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12年10月26日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節選)(2009年8月27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節選)(2009年12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節選)(2001年4月28日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乾問題的解釋(三)(節選)(2011年7月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節選)(1985年4月1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1998年11月4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2006年6月29日修訂)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2012年4月5日)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2002年6月25日)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節選)(2014年2月2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2015年8月29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傢庭暴力法(2015年12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2005年12月1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節選)(2012年3月14日修正)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2002年12月1日)
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1994年12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乾問題的意見(2014年12月18日)
精彩書摘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實用問題版(升級增訂版)》:
根據《收養法》以及《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從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養子女原生父母及其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成立而消除。但收養關係的成立並不能改變養子女與生父母之間的自然血親關係,故《婚姻法》中關於直係血親和三代以內旁係血親間禁止結婚的限製。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否自行恢復,可以由他們經過協商予以確定。
27.解除收養關係後,成年養子女是否需要對養父母給付生活費和經濟補償?生父母對養父母需要進行經濟補償嗎?
收養關係解除後,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齣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
前言/序言
增訂再版說明
本套叢書上市以來,深受讀者喜愛,取得瞭良好的社會效益。
為繼續滿足讀者的需求,我們結閤一些新的法律規定以及市場反饋的信息、意見,對本書進行瞭修訂再版。
此次升級再版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1.對叢書的整體布局進行瞭優化調整。通過精選、優化閤並和增補,此次齣版的專題均與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叢書的實用性更強。
2.對叢書的體例進行瞭優化調整。經過調整之後叢書內容分為“主體法律、實用問題、關聯法規、實用工具”四個部分,體例更清晰,也更符閤讀者的閱讀和使用習慣。
3.主體法律部分增加瞭“條文注解”欄目,幫助讀者對重點法條的理解。條文注解的內容均來源於相關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以及全國人大等相關權威部門對法律的釋義。
4.實用問題部分更加強調實用性。此次修改既根據新修訂的法律法規對實用問題進行修正,又增加瞭老百姓生活中常見的問題,內容更豐富、問題更實用、解答更準確。條文注解側重對重點法律概念和法律條文規定的延伸權威解讀,實用問題部分側重以通俗的語言對常見問題進行解答。
5.全麵增補瞭實用工具部分,收錄瞭常用的文書範本、流程圖錶,便於讀者使用。
帶著問題學習法律,以法律解決實用問題!希望本套叢書能夠為廣大讀者帶來切實的法律幫助。由於編者水平、精力有限,不完善之處在所難免,希望讀者多提寶貴意見,以幫助我們修訂、再版時加以完善。
寶貴意見請發至郵箱:dazhong@lawpress.com.cn.
編者
2016年1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實用問題版(升級增訂版)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