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講述商標法律原理與製度。作者在理論與實務兩方麵均有建樹,是中國頭位商標法博士,又在實務領域工作十餘年,其良好的學術素養與豐富的執業經驗在本書中得以充分體現與發揮,為學生與閱讀者帶來不同以往的知識與視角。
本書既有曆史的縱深感,又有現實的關聯性;既有中國特色,又有外國經驗。其主要特點在於,吸納大量的案例,訓練讀者的分析能力;運用大量的圖示,提升讀者的閱讀體驗。同時,為給讀者以直接與鮮明觀感,本書將運用二維碼展示商標圖示,解決文本黑白印刷的不足之處。
本書適於作為大學本科階段法學專業及知識産權專業、商科相關專業的教學、自學及培訓用書。
作者簡介
黃暉,1990年畢業於外交學院,繼而在國傢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工作12年;其間,留學法國斯特拉斯堡第三大學國際工業産權研究中心(CEIPI),獲國際工業産權研究文憑;後師從中國社會科學院鄭成思教授,從事商標法及知識産權法專業研究,並取得法學博士學位。
現任萬慧達知識産權代理有限公司高級閤夥人;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産權中心兼職研究員,中國知識産權法學研究會理事,中企商標鑒定中心專傢成員,頭批*guo知識産權領軍人纔之一;法國斯特拉斯堡大學國際工業産權研究中心客座教授,中國人民大學知識産權學院兼職教授,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兼職教授,西南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北京外國語大學客座教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一分院行政與知識産權檢察工作專傢谘詢委員。
主要著述包括:《馳名商標和商標的法律保護》(獨著);《歐盟知識産權法》(閤著)、《WTO知識産權協定常識問答》(閤著)、《商標訴訟法律手冊》(閤編)、《法國知識産權法典(法律部分)》(翻譯)、《中國商標報告》(執行主編)等;此外,著有多篇中、英、法語專業論文。
數度當選國際知名法律評級機構錢伯斯(Chambers & Partners)(2011年、2012年)中國區知識産權業務傑齣個人,以及《世界商標評論》(World Trademark Review)(2011年~2015年)中國區商標業務傑齣個人,並榮登Legal 500力*律師榜(《2015 Legal 500亞太專刊》);被知名英媒《知識産權管理》(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評選為中國區“知識産權之星”(2015年),被知名法律雜誌《中國法律與實踐》(China Law & Practice)評選為中國區知識産權業務傑齣個人(2015年),被《亞洲法律評論》(Asialaw Profiles)評選為“中國區知識産權領域傑齣人物”(2016年)。
目錄
第一章商標及商標法概論
第一節商標概論
第二節商標法概論
第三節商標注冊及執法機關
第二章構成商標的要素
第一節人——使用商標的主體
第二節物——商標使用的對象
第三節誌——組成商標的標誌
第三章商標注冊的條件
第一節閤法性
第二節非功能性
第三節顯著性
第四節在先性
第四章商標注冊的取得、續展與變更
第一節商標申請
第二節商標形式審查
第三節商標實質審查
第四節商標異議
第五節商標注冊
第六節商標續展
第七節商標變更
第五章商標注冊的終止
第一節注銷
第二節撤銷
第三節無效
第六章商標專用權
第一節商標專用權及商標侵權
第二節容易導緻混淆
第三節在商業中使用
第四節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
第五節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第六節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
第七節容易導緻混淆的綜閤認定
第八節特殊形式的商標侵權
第七章商標專用權的限製
第一節在先使用商標的繼續使用
第二節企業名稱的使用
第三節域名的使用
第四節敘述詞匯及功能性形狀的正當使用
第五節商標的指示性使用、比較廣告及言論自由
第六節商標權利用盡和商品平行進口
第七節禁止限製競爭和濫用權利
第八章作為財産的商標專用權
第一節商標轉讓和移轉
第二節商標使用許可
第三節商標權利質押
第四節商標財産保全和強製執行
第九章商標管理
第一節商標行政管理
第二節商標行業管理
第三節商標企業管理
第十章商標侵權及假冒的救濟
第一節行政救濟
第二節民事救濟
第三節刑事救濟
第十一章馳名商標
第一節馳名商標保護的立法背景
第二節馳名商標的認定程序
第三節馳名商標的保護範圍
第十二章集體、證明商標及地理標誌
第一節集體商標、證明商標
第二節地理標誌
第十三章商標國際注冊
第一節商標國際注冊的一般程序
第二節商標國際注冊在中國的適用
第十四章主要國傢和地區商標法
第一節美國
第二節日本
第三節歐盟
第十五章商標國際公約
第一節《建立世界知識産權組織公約》
第二節《保護工業産權巴黎公約》
第三節《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産權協定》
第四節《商標國際注冊馬德裏協定》及《商標國際注冊馬德裏協定有關議定書》
第五節《商標法新加坡條約》
第六節《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
第七節《建立商標圖形要素國際分類維也納協定》
第八節《製止虛假或欺騙性商品産地標記馬德裏協定》
第九節《保護原産地名稱及其國際注冊裏斯本協定》
第十節《保護奧林匹剋會徽內羅畢條約》
參考文獻
附錄一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
附錄二商標圖形要素國際分類
附錄三商標國際條約成員一覽錶
精彩書摘
《商標法(第二版)》:
為瞭維護國傢和軍隊的尊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傢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勛章、軍歌顯然不能作為商標來使用和注冊。其中國歌和軍歌是開放聲音商標之後增加的禁止性規定。
“中央國傢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誌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是2001年修改時增加的規定,目的是防止産生不良影響。目前雖然還沒有正式劃定這些地點和建築物的範圍,但中南海、人民大會堂、天安門或人民英雄紀念碑至少應該包括在內。需要注意的是,針對特定地點或者標誌性建築物的這項規定原則上對已經注冊生效的商標不具有追溯力。另外,法院在“紅木大會堂”案件中對於這類名稱和圖形的保護使用瞭嚴格解釋的思路,即隻適用於相同而不是近似的標記。
商標不得與錶明實施控製、予以保證的官方標誌、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規定也是2001年新增加的,但與前兩項有關外國的國傢名稱、國旗、國徽、軍旗或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以及後一項有關“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誌的規定一樣,都是為瞭落實《巴黎公約》第6條之三的要求。例如,以前醫院大都使用“紅十字”作為自己的標記,現在均已不再使用。國際紅十字會已經正式增加瞭“大衛星”的標誌,目前雖然不在第五項的禁止之列,但仍然可以歸入第三項予以規範。
對於什麼是官方標誌、檢驗印記,法律乃至實施條例均沒有加以解釋,不過《巴黎公約》第6條之三中使用的是一個統一的概念,即“官方用來錶示檢驗和保證的標記和印章”(official signs and hallmarks indicating control and warranty),如純金製品上的特有標記,而沒有分成兩個標的。再如,GMP也被認為是符閤一定藥品生産標準的標誌。
……
前言/序言
第二版序言
2013年《商標法》終於等來瞭第三次修訂,隨後一年多又陸續進行瞭配套的實施條例、規章以及司法解釋的製定。2014年5月1日生效的新《商標法》對商標注冊程序進行瞭較大的調整,尤其是製定瞭審查、審理時限,簡化瞭異議程序,將無效程序重新進行瞭梳理,調整瞭撤銷理由,對商標使用和侵權標準也都有更新,增加瞭功能性抗辯、在先使用抗辯,重構瞭賠償計算方式,救濟手段也更加豐富。同時,商標代理、馬德裏國際注冊、馳名商標製度也都有較大的調整。自然,這本商標法教材也到瞭大修的時候。
另外,這十多年來,行政和司法實踐也越來越豐富,很多經典案例、指導案例的發布也從現實的角度詮釋瞭法律的宗旨。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産權法院的設立也對商標授權確權以及侵權案件的審理産生瞭較大的影響。第二版中因此也會有相應的調整。
與此同時,外國和地區的商標法的修訂也十分頻繁,判例發展也很快,國際商標條約也在修訂,例如《馬德裏議定書》、《新加坡商標法條約》以及《裏斯本協定》,新加入的成員國也越來越多,這些也需要在新的一版中有所體現(最新的加入情況見附錄三)。
商標現在一年的申請量超過200萬件,審查壓力空前巨大,閑置商標也越積越多,如何加強撤銷三年不使用,嚴格執行不使用不賠償的原則,加大侵權商標的法律風險,從根本上理順各方的利益,充分利用和調動商標資源,打造真正能走齣國門並占領海外市場的著名品牌,將是我國下一步商標發展的重點。2015年齣爐的品牌排名中已經有中國的品牌入選前100名。
藉用《孫子兵法》的話,我們也可以說“標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現在越來越多的高校開設商標法的專業課程,不論這些同學以後是從事審判、代理、辯護、法務等法律專業,還是自己創業,瞭解商標品牌的法律和管理知識,將其作為現代商業社會高效運作的一個要素看待,都會獲益良多。
如果認同卡西爾“人是符號的動物”的說法,我們也能更好地理解歐盟雅各布總法務官在HAG II一案中的話:“真實情況是,至少從經濟學的角度,或者也從‘人的角度’來看,商標與其他知識産權的形式相比,既不遜色,應該得到的保護也不能更少。”
“王老吉紅罐涼茶”係列案摺射瞭我國知識産權包括商標事業突飛猛進的發展所凸顯的問題,隻有從商標的本質去理解和把握,纔能真正汲取教訓,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時代中找準自己的位置,熟練運用商標這一商戰的利器攻城略地,最終脫穎而齣。
自第一版齣版以來,收到很多熱心讀者的批評、指正和反饋,新的一版中也都給予瞭修訂和迴應,在此一並緻謝。
黃暉
2015年7月17日
商標法(第二版)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