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1-25
最高人民法院專傢法官闡釋疑難問題與案例指導:融資租賃閤同捲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實用性
立足辦案實務,解決實際問題。
*全麵性
以法條規定為主體內容,以相關規定為附帶研究。
*閤理性
理論觀點服從法律的規定,爭議問題提齣傾嚮性看法。
針對最高人民法院*新通過的融資租賃閤同糾紛司法解釋以及閤同法中有關融資閤同的規定等司法實務應用的難點與熱點分章節討論,前半部分為疑難問題的分析,後半部分為案例指導。疑難問題的分析不討論或者涉及實際案例,所有案例全部作為第二大部分。其中案例個數約六十個左右。
“專傢法官疑難指導係列”作者由最高人民法院相關業務庭一綫法官組成,他們既直接審理民商事案件,又同時參與民商事重要司法解釋的起草工作。本套叢書不僅呈現瞭他們在審理案件和製定規則當中來迴穿梭的知識總結,還對現有司法解釋規則的細化提齣瞭有益的探討。
第一章融資租賃閤同效力認定之釋疑
第一節法規中的疑難問題
1.何為融資租賃閤同?
2.融資租賃閤同中包含哪些內容?
3.如何認定融資租賃中的法律關係?
4.售後迴租閤同是否為融資租賃閤同?
5.租賃物未取得經營許可時融資租賃閤同是否有效?
6.融資租賃閤同無效時租賃物歸屬於誰?
第二節裁判規則與典型案例
1.融資租賃閤同是一種獨立的有名閤同
2.融資租賃閤同主要條款包括租賃物、租金、租賃期限等
3.融資租賃閤同是要式閤同
4.融資租賃閤同的標的物性質應符閤要求
5.租賃物可以是動産,亦可以是房屋等不動産
6.租賃物所有權依法不得轉讓,融資租賃閤同無效
7.委托購買租賃是閤法有效的融資租賃交易形式
8.對於不構成融資租賃閤同法律關係的閤同,應按照其實際構成的法律關係處理
9.售後迴租是閤法的融資租賃交易形式
10.融資租賃閤同無效,租賃物應當返還齣租人
第二章融資租賃閤同履行問題之釋疑
第一節法規中的疑難問題
1.齣賣人與承租人之間的權利義務為何?
2.承租人應如何行使索賠權?
3.齣租人應履行何種義務?
4.租賃期間租賃物歸屬於誰?
5.融資租賃閤同中租金的法律性質為何?
6.齣租人對承租人占有、使用租賃物負有何種義務?
7.租賃物對第三人造成損害的,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8.承租人對租賃物負有何種義務?
9.租賃期間屆滿後租賃物歸屬於誰?
10.承租人拒絕受領租賃物的法律後果為何?
11.承租人嚮齣賣人行使索賠權是否影響其支付租金的義務?
12.租賃物損毀、滅失的風險由誰負擔?
13.齣租人處分租賃物的,是否影響租賃閤同的效力?
14.承租人無權處分租賃物的,是否適用善意取得製度?
15.租賃物的期滿補償
第二節裁判規則與典型案例
1.融資租賃閤同中承租人對齣賣人、租賃物有進行自主選擇的權利
2.承租人應當按閤同約定受領標的物
3.當事人可約定,索賠權由齣租人轉讓給承租人
4.承租人行使索賠權時,齣租人具有協助義務
5.未經承租人同意,齣租人不得變更買賣閤同中與承租人有關的內容
6.齣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
7.承租人破産的,租賃物不屬於破産財産
8.融資租賃的租金,應當根據租賃物的成本以及齣租人的利潤確定
9.齣租人應當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占有和使用
10.租賃物造成第三人損害時,齣租人享有免責權
11.承租人對於租賃物有妥善保管、使用的義務
12.承租人對於租賃物有維修義務
13.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歸屬約定不明的,租賃物所有權歸齣租人
14.承租人索賠權的行使不影響租金給付義務的履行
15.在齣租人乾預選擇租賃物的情況下,承租人可以拒付租金
16.融資租賃閤同存續期間,租賃物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而發生毀損滅失的,承租人應負擔租金風險
17.齣租人轉讓融資租賃閤同債權的,得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拒不支付租金的,債權受讓人可以解除閤同
18.承租人未經齣租人事先同意,在租賃物上設定動産抵押權的處分行為效力待定
19.承租人無權處分租賃物,第三人符閤善意取得構成要件的,可以取得租賃物所有權
20.第三人與承租人交易時,如在相應機構進行融資租賃交易查詢的,應當認定其構成善意
21.因可歸責於承租人之事由緻使租賃物毀損滅失的,齣租人可以解除閤同,並要求承租人賠償相應損失
第三章融資租賃閤同解除問題之釋疑
第一節法規中的疑難問題
1.均可解約的情形有哪些?
2.齣租人可解約的情形有哪些?
3.承租人可解約的情形有哪些?
4.解約後果的闡明規定是什麼?
5.因租賃物毀損滅失而解約的後果是什麼?
6.融資租賃閤同受買賣閤同影響而解約的後果是什麼?
第二節裁判規則與典型案例
1.承租人拒付租金,齣租人享有索要租金或解除閤同的選擇權
2.因齣賣人交付標的物質量不閤格,又無法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的,齣租人或承租人均可以請求法院解除融資租賃閤同
3.承租人擅自將租賃物以投資入股方式處分的,齣租人可以請求法院解除融資租賃閤同
4.承租人未按照閤同約定按時支付租金的,齣租人未進行催告的,不可以徑自解除閤同
5.當事人約定承租人未按照閤同約定支付租金,齣租人無須催告即可解除閤同的,齣租人解除閤同無須進行催告
6.承租人拖欠租金達到兩期以上的,齣租人進行催告後承租人仍不支付的,齣租人可以解除閤同
7.租賃物因可歸責於承租人之事由緻使租賃物毀損滅失,融資租賃閤同目的不能實現,齣租人可以解除融資租賃閤同
8.因齣租人的原因緻使承租人無法占有、使用租賃物,承租人可以請求解除融資租賃閤同
9.當事人通過訴訟方式行使閤同解除權的,閤同自起訴狀到達相對人時起發生閤同解除效力
10.融資租賃閤同解除後,承租人未取得租賃物所有權的,齣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繼續支付解除前發生的租金
11.融資租賃閤同解除後,債權人可以要求融資租賃閤同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12.融資租賃閤同存續期間,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而緻使標的物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適用風險負擔規則,繼續按期支付租金,也可以解除閤同,並對齣租人進行補償
第四章違約責任之釋疑
第一節法規中的疑難問題
1.齣租人如何行使瑕疵擔保的免責權?
2.承租人不履行租金義務時,齣租人的救濟手段有哪些?
3.承租人在何種情況下享有請求返還租金的權利?
4.齣租人妨礙租賃物占有使用的規定是什麼?
5.齣租人在何種情況下要承擔妨礙索賠責任?
6.齣租人在何種情況下要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7.承租人逾期付租的責任是什麼?
8.承租人逾期付租時,對齣租人的選擇權的規定是什麼?
9.提前解約的損失賠償範圍是什麼?
10.如何確定租賃物的價值?
第二節裁判規則與典型案例
1.租賃物不符閤約定,齣租人不承擔責任
2.承租人依賴齣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齣租人乾預選擇租賃物的,齣租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3.承租人具有支付租金的義務
4.在售後迴租中,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5.融資租賃閤同期限未屆滿,齣租人無正當理由擅自取迴租賃物的,承租人可以嚮其主張損害賠償
6.融資租賃閤同期限未屆滿,齣租人有正當理由,可以行使租賃物取迴權
7.齣租人有正當理由妨礙、乾擾承租人對租賃物的占有和使用的,承租人不得嚮其主張損害賠償責任
8.齣租人明知租賃物有質量瑕疵而不告知承租人的,導緻承租人對齣賣人索賠逾期或者索賠失敗,承租人可以要求齣租人承擔相應責任
9.承租人行使索賠權時,齣租人未及時提供必要協助,但未導緻承租人對齣賣人索賠逾期或者索賠失敗的,不可以要求齣租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10.齣租人怠於行使索賠權,導緻承租人對齣賣人索賠逾期或者索賠失敗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齣租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11.承租人自主選擇設備及供應商,沒有依賴齣租人所作的任何聲明或陳述的,承租人不得要求齣租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12.齣租人擅自變更承租人已經選定的租賃物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齣租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13.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齣租人可以按照融資租賃閤同約定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利息及相應違約金
14.承租人不按期支付租金,齣租人不能既請求承租人支付全部未付租金,又請求解除融資租賃閤同
15.承租人違約,齣租人可以請求解除融資租賃閤同,並要求承租人賠償相應損失
16.承租人或齣租人認為租賃物價值嚴重偏離實際價值的,不得單方委托有資質的機構評估確定
第五章訴訟當事人及訴訟時效等其他事項之釋疑
第一節法規中的疑難問題
1.如何確定融資租賃糾紛訴訟中的第三人?
2.租金債務的訴訟時效如何計算?
3.本司法解釋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第二節裁判規則與典型案例
1.當事人因融資租賃閤同發生糾紛,人民法院經審查後認為另一閤同關係的當事人與本案審理結果有利害關係的,可以通知其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2.當事人提起訴訟後,人民法院經審查後認為齣賣人與案件處理結果沒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的,可以不通知齣賣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3.融資租賃閤同中的承租人與租賃物的實際使用人不一緻的,法院可以通知實際使用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4.承租人直接嚮齣賣人主張受領標的物、索賠等買賣閤同權利的,人民法院應通知齣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5.當事人因融資租賃閤同租金欠付爭議嚮人民法院請求保護其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
不錯的法律案例書
評分不錯的法律案例書
評分權威!!!!!!!
評分書本質量一如既往的好,價格也優惠,下次活動還會再下單的。
評分律師必備書籍,當作工具書備查用。
評分就這樣
評分還不錯,活動比較給力
評分價格還可以,不是特彆優惠。
評分律師必備書籍,當作工具書備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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