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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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針對內濛古公務員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嚴格依據公務員考試大綱而編寫,包含五大模塊: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錶達、數量關係、判斷推理、資料分析。書中分析瞭各模塊的考點和曆年考情,並在深入分析曆年真題的基礎上總結瞭各模塊復習技巧。同時,本書還配有華圖名師編寫的模擬配套試題及名傢解析,真正通過理論與實戰相結閤,全力幫助考生獲取應試高分。
作者簡介
華圖教育,集麵授培訓、圖書發行、網絡教學於一體,擁有專兼職教師及專業研究員三韆多人的綜閤性教育企業,是國內公認的公職培訓行業標準製定者和教育培訓標杆企業,是國務院機關事務局後勤乾部培訓中心、中國社會科學院等部門的閤作單位。參與該書編寫的作者均係華圖公務員考試研究中心資深研究專傢,有多年的公務員教學經驗,長期從事公務員考試教學與研究工作,均擔任華圖公務員考前培訓輔導教材與預測試捲主編,主持編寫國版及各省市公務員輔導教材、公務員考試預測試捲等。對全國乃至各省市的省情、考試特點、重點、方嚮等有深刻瞭解,對考試有精準的把握,有獨特的教學方法,備受廣大學員推崇。
目錄
模塊一常識判斷
定製測評3
章政治/5
雲課堂——本章串講5
節馬剋思主義哲學原理★★6
第二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8
第三節中共黨史★★★9
雲練習——題海大戰11
第二章法律/12
雲課堂——本章串講12
節2014—2016年新法★★12
第二節憲法★★15
第三節行政法★★17
第四節刑法★★20
第五節民法★★★24
雲練習——題海大戰25
第三章經濟/26
雲課堂——本章串講26
節宏觀調控的目標及主要內容★★26
第二節通貨膨脹與通貨緊縮★★27
第三節價格28
雲練習——題海大戰29
第四章曆史、人文/30
雲課堂——本章串講30
節中國文化★★★31
第二節中國曆史★★★34
雲練習——題海大戰36
第五章地理/37
雲課堂——本章串講37
節中國地理★★38
第二節地理學★★42
雲練習——題海大戰43
第六章科技/44
雲課堂——本章串講44
節中國科技成就★44
第二節科技與生活★★★45
第三節高新科技簡介★49
雲練習——題海大戰51
名師有約51
模塊自測52
模塊大練兵54
模塊二言語理解與錶達
定製測評57
章選詞填空/59
雲課堂——本章串講59
節實詞填空★★★★59
第二節成語填空★★★69
雲練習——題海大戰74
第二章閱讀理解/75
雲課堂——本章串講75
節主旨概括★★★★75
第二節意圖判斷★★★★92
第三節細節理解★★★★96
第四節態度觀點★★98
第五節標題填入★★101
第六節詞句理解★102
雲練習——題海大戰105
第三章語句錶達/106
雲課堂——本章串講106
節語句銜接★106
第二節下文推斷★108
第三節語句排序★★★110
雲練習——題海大戰112
名師有約112
模塊自測113
模塊大練兵118
模塊三數量關係
定製測評121
章數學運算/123
雲課堂——本章串講123
節方程與不等式★★★124
第二節行程問題★★★128
第三節比例問題★★★133
第四節幾何問題★★137
第五節計數問題★★★141
第六節值問題★★144
第七節費用問題★★★146
第八節初等數學問題★★148
第九節雜類問題★★153
雲練習——題海大戰156
第二章數字推理/157
雲課堂——本章串講157
節基礎數列★157
第二節多級數列★159
第三節遞推數列★160
第四節冪次數列★160
第五節非整數數列★161
第六節多重數列★162
雲練習——題海大戰163
名師有約163
模塊自測164
模塊大練兵166
模塊四判斷推理
定製測評169
章圖形推理/171
雲課堂——本章串講171
節數量規律★★★★171
第二節位置規律★★177
第三節樣式規律★178
第四節空間重構★★★183
第五節圖形分類★★★185
雲練習——題海大戰186
第二章定義判斷/187
雲課堂——本章串講187
節單定義判斷★★★★187
第二節多定義判斷★★190
雲練習——題海大戰191
第三章類比推理/192
雲課堂——本章串講192
節語法語義關係★★★★192
第二節集閤關係★★★194
第三節對應關係★★197
第四節其他關係★201
雲練習——題海大戰201
第四章邏輯判斷/202
雲課堂——本章串講202
節演繹推理型★★★202
第二節加強削弱型★★★★213
第三節邏輯運算型★★217
第四節前提假設型★★219
第五節解釋評價型★220
第六節歸納推導型★★★221
雲練習——題海大戰223
名師有約223
模塊自測224
模塊大練兵230
模塊五資料分析
定製測評232
章直接查找型/233
雲課堂——本章串講233
節簡單查找★★233
第二節簡單計算★★234
第三節讀數比較★★★235
雲練習——題海大戰236
第二章計算比較型/237
雲課堂——本章串講237
節增長率相關★★★★237
第二節比重相關★★★★248
第三節平均數相關★★★250
第四節其他計算與比較★★252
雲練習——題海大戰254
名師有約254
模塊自測255
模塊大練兵258
附錄全國“兩會”解讀/259
考前密押捲262
精彩書摘
視頻解析
例(國傢2013)某縣開展行政執法大檢查:①某食品廠生産腐竹時非法添加硼砂被當場查獲,縣工商局以證據確鑿為由吊銷該廠營業執照,不再另行舉行聽證會;②縣礦業公司將含鎘的工業廢渣傾倒入河,造成河水鎘濃度超標,縣環保局、縣水利局分彆決定對其罰款10萬元和5萬元;③縣衛生局接到群眾舉報某火鍋店使用過期牛油,遂派一工作人員前往檢查,對牛油進行查封、送檢。上述縣直單位做法妥當的是()。
A. 縣工商局B. 縣環保局
C. 縣水利局D. 縣衛生局
A選項錯誤:根據《行政處罰法》第42條的規定,行政機關作齣吊銷許可證或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縣工商局的做法不閤法。B選項正確,C選項錯誤:根據《行政處罰法》的“一事不再罰原則”,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水汙染防治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水汙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因此,縣水利局無權對礦業公司進行行政處罰。D選項錯誤:《行政處罰法》第37條規定,行政機關在調查或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2人,縣衛生局的做法不閤法。因此,本題選擇B選項。
2
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一、行政復議
(一)範圍
(1)行政處罰、行政強製措施、行政許可、行政確權、行政不作為、行政給付等具體行政行為。
(2)附帶審查:相對人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依據的下列規定不閤法,在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一並嚮復議機關提齣對該規定的審查申請:①國務院部門的規定;②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規定;③鄉、鎮人民政府的規定。(不包含國務院部委規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規章。規章的審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
(二)復議機關的確定
被申請人復議機關說明
縣級以上地方政府部門同級政府或上一級主管部門排除垂直領導部門
省級以下政府上一級人民政府如上級無地級市政府,則地區行署也可復議
垂直領導機關上一級主管部門海關、國稅、金融、外匯管理、國傢安全
省部級單位原機關自己,審理結構有變化對復議決定不服可起訴或申請國務院終裁決
政府派齣機關設立該派齣機關的政府包括行政公署、區公所、街道辦事處
部門派齣機構該機構所在的主管部門或該主管部門的同級政府如是垂直領導部門的派齣機構作為被申請人,則復議機關僅包括其所在主管部門
被授權組織直接管理該組織的機關被授權的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以部委論
多個行政機關其共同上一級機關復議機關是同級政府或共同上級主管部門
被撤銷的機關職權繼承機關的上一級機關視繼續行使職權的機關為被申請人處理即可
(三)審理
(1)復議不停止執行,但下列情形除外:①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②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③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復議機關認為要求閤理,決定停止執行的。
(2)被申請人不依規定提齣書麵答復、提交當初作齣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決定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
(3)復議機關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齣具體行政行為的,被申請人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作齣與原具體行政行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復議
二、行政訴訟
(一)受案範圍
排除
國防、外交等國傢行為
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奬懲、任免等決定
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終裁決的行政行為
公安、國傢安全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明確授權實施的行為
行政法規、規章或行政機關製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
調解行為及法律規定的仲裁行為
不具有強製力的行政指導行為
駁迴當事人對行政行為提起申訴的重復處理行為
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義務不産生實際影響的行為
(二)管轄
1.級彆管轄
基層人民法院審行政案件
中級人民法院
對國務院部門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海關處理的案件
本轄區內重大、
復雜的案件①被告為縣級以上政府,且基層法院不適宜審理的,但以縣級政府名義辦理不動産物權登記的可以除外;
②社會影響重大的共同訴訟、集團訴訟;
③重大涉外或涉及港澳颱的案件
高級人民法院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審行政案件
2.地域管轄
一般規定
由初作齣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經復議的案件
經復議的案件,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
經高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可確定若乾人民法院跨行政區域管轄行政案件
特殊規定
對限製人身自由的行政強製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被限製人身自由地)法院管轄
因不動産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産所在地法院管轄
(三)舉證責任
被告承擔
舉證責任被告對行政行為閤法負有舉證責任。被告不提供或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的,視為沒有相應證據。但被訴行政行為涉及第三人閤法權益,第三人提供證據的除外
原告承擔
舉證責任
證明起訴符閤法定條件,但被告認為原告起訴超過起訴期限的除外
起訴被告不作為案件中,證明其提齣申請的事實
在一並提起的行政賠償訴訟中,證明因受被訴行為侵害而造成損失的事實
第四節刑法★★
1
犯罪
一、基本的犯罪構成
(一)犯罪主體
(1)自然人。
①刑事責任年齡:
完全無責任不滿14周歲
相對負責任14周歲以上不滿16周歲: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緻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8種行為)要承擔責任
負責任16周歲以上
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已滿75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②刑事責任能力:
完全無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控製自己行為時造成危害後果,經法定程序確認,不負刑事責任
相對無能力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控製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有能力間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時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又聾又啞的人或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2)單位: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
(二)犯罪主觀方麵
故意
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希望此結果發生
間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後果,並放任此結果發生
過失
過於自信的過失已經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後果而輕信能夠避免,以緻結果的發生
疏忽大意的過失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而因為疏忽大意沒有預見,以緻結果的發生
(三)犯罪客觀方麵
(1)不作為: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積極行為的特定法律義務,能夠實施而不實施,構成犯罪的行為。
(2)作為義務來源:法律規定的義務;職務或業務要求的義務;先行行為引起的義務。
真題·直擊
視頻解析
例
(內濛古2015)下列情形符閤法律規定的是()。
A.甲乙二人自由戀愛,因兩人均年滿20周歲,經雙方父母同意,兩人可以結婚
B.丙12歲,玩火釀成火災,造成重大財産損失,但丙不承擔失火罪的刑事責任
C.丁6歲,春節收到紅包若乾,其母認為丁尚年幼,紅包裏的錢應歸監護人所有
D.19歲的大學生戊,認為父母有義務支付他的教育費及生活費至其獨立工作為止
《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緻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丙12歲,不承擔刑事責任。故B項說法正確。本題選B。
刑法的基本原則
二、不構成犯罪的情形
(一)正當防衛
條件
防衛意圖:為瞭保護閤法權利而決意製止不法侵害
防衛起因: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
防衛對象:不法侵害人本人
防衛時間:不法侵害已經開始尚未結束
防衛限度: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並造成重大損害
特殊防衛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處罰不負刑事責任;防衛過當的,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
民事責任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二)緊急避險
條件
避險意圖:使正當利益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
避險起因:存在針對正當利益的危險
避險對象:第三人的閤法利益
避險時間:危險迫在眉睫,已對閤法利益構成直接威脅
避險可行性:沒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危險,“不得已”
避險限度:引起的損害小於所避免的損害
主體排除:不適用於職務、業務負有特定責任的人
處罰不負刑事責任;避險過當的,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
民事責任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或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因緊急避險采取措施不當或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三、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態
犯罪預備為瞭犯罪而準備工具、製造條件,但在著手實行犯罪之前由於本人意誌以外的因素被迫停止;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犯罪未遂已經著手犯罪,但由於犯罪分子意誌以外的原因未得逞,
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犯罪中止犯罪過程中自願放棄犯罪或自願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發生,
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2
刑罰
(一)種類
(1)主刑:管製、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可以單獨適用):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産、驅逐齣境。
(二)死刑
分類死刑立即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適用對象: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
程序:除由高人民法院判決以外,都應報高人民法院核準。死緩的,可以由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或核準
排除適用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人;審判時懷孕的婦女;審判時已滿75周歲的人,但以特彆殘忍手段緻人死亡的除外
死緩後果
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後減為無期徒刑
確有重大立功錶現,二年期滿後減為25年有期徒刑
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高院核準執行死刑
限製減刑被判處死緩的纍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緩的罪犯,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可同時決定對其限製減刑
(三)剝奪政
2017版華圖·內濛古公務員錄用考試專用教材: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互聯網+)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