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156 個實務要點深度釋解
114 個典型案例專業剖析
內容簡介
公司訴訟的案件在實務中比較多,且實務處理中已經齣現不少難點和疑問。本書著眼於公司訴訟司法實務,根據zuixin公司法的內容,在第yi版的基礎上做瞭全麵的修訂,更新瞭書中的大部分案例,並且增加瞭zuixin的和典型性的案例,探討瞭股東齣資、公司治理、公司盈餘分配、股權轉讓、公司變更、公司高管的責任、股東代錶訴訟等公司訴訟實務中重點以及熱點的問題,具有較強的實踐操作參考價值和較好的市場前景。
作者簡介
雲闖,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公司法)碩士研究生,無訟作者。中國法學會會員,江蘇漫修律師事務所公司法業務委員會主任,姑蘇區律師協會公司金融證券業務委員會主任;江蘇大學法學專業實踐教學兼職導師;姑蘇區律師協會首屆律師辯論賽冠軍、“十佳辯手”;法製日報社《法人》雜誌、《公司法務》叢書特約撰稿人。在宿遷市麵嚮全省公開遴選政府法律顧問過程中,以第yi名的優異成績獲聘宿遷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主要業務領域為:公司法、商事訴訟、資本市場及政府法律顧問。
雲闖律師先後辦理發起人責任糾紛、股東資格確認、股權轉讓、公司解散、損害公司利益、請求公司收購股份、涉外訴訟仲裁等公司類商事案件百餘起。在非訴訟領域辦理亨通光電(600487)收購福州萬山電力公司等上市公司並購案,某集團公司及其旗下17傢子公司分立案等典型非訴訟專項。先後在《廣西政法乾部管理學院學報》《望江法學》等學術期刊公開發錶公司法專業論文十餘篇,撰寫的實務調研文章多次入選蘇州市法學會優秀論文、江蘇省律師優秀論文、“律師與法治企業建設論壇”優秀論文。所辦理的案件多次被江蘇衛視、蘇州廣電總颱、揚子晚報、蘇州日報等媒體采訪報道。本書第yi版入選“2014貴陽讀書月百本推薦書目”。
精彩書評
本書所收錄的案件,其案由均納入“與公司有關的糾紛,各種爭議貫穿公司設立、管理、變更、解散過程,包括公司與股東之間、公司與管理者之間、股東之間、股東與債權人之間圍繞《公司法》適用而發生的各種糾紛,案件型態多樣,情節生動。本書每一章節均包括三個部分:法律和司法解釋的文本解讀、結閤司法判決的規則釋義、案例分析。從訴訟實踐學習《公司法》,本書提供瞭全麵而可靠的信息。——中國政法大學一級教授、中國公司法研究所所長 方流芳
我這些年接觸的年輕律師林林總總的不在少數,雲闖律師很難不讓人注意到。在許多青年律師因為從業之初的艱辛和迷茫浮躁不已時,他卻能沉下心來,研讀公司法專著,筆耕不輟。不論是在無訟閱讀發錶的那些實務文章,還是在現在這本《公司法司法實務與辦案指引》裏,我都能深切感受到兩個字“踏實”,這樣一位專注沉穩的青年律師,我看好他。——天同律師事務所首席閤夥人、無訟創始人 蔣勇
真實世界中的公司法是什麼樣子,zui有發言權的不是法學院的教授,而是從事實務工作的律師。但律師之中卻鮮有從理論視角思考實務問題乃至對大量案例予以類型化的研究者。雲闖律師這部作品的價值正體現於此。作者筆端流露的不僅是精到的分析論證、歸納總結和經驗提煉,更有一種堅信法治、貢獻一己之力推進法律發展的信心和真誠。——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副教授 王軍
從全球範圍來看,企業基於壓縮成本的需要正越來越多地將外包業務轉由內部律師消化。這意味著企業運營過程中一些基本的法律實務將由內部律師來操刀,對他們來說,法律實務知識和技能的培養成為必須,本書在理論探討中嵌入鮮活案例,並輔以相應司法文書範本,是公司法務人員和年輕律師職業成長道路上的理想工具書——法製日報社《公司法務》雜誌執行主編 馬麗
目錄
案例索引1
第一章公司設立與發起人責任糾紛
第一節公司設立概述
一、公司設立條件
二、公司設立登記
第二節發起人與設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
一、發起人及其法律地位——設立中公司的法律機關
二、設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發起人之間的閤夥
三、公司取得主體資格的基準日——營業執照簽發日
第三節發起人責任糾紛及司法實務
一、發起人法律責任概述
二、發起人責任糾紛司法實務
三、公司設立糾紛與發起人責任糾紛的區彆
第二章股東齣資與股東資格理論與司法實務
第一節股東齣資概述
一、新《公司法》關於股東齣資的規定
二、股東齣資中的特殊問題
第二節股東齣資瑕疵的法律責任
一、嚮公司承擔補足齣資的責任,且不受訴訟時效的限製
二、嚮其他依法齣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三、嚮公司債權人承擔補充清償責任,且不受訴訟時效的限製
四、在揭開公司麵紗,公司法人人格被否認的情況下,全體“股東”須對“公司”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五、部分股東權利被限製甚至被除名
六、行政及刑事責任
第三節股東資格確認與隱名股東司法實務
一、股東資格的確認標準與司法實踐
二、隱名股東的權利保護
三、隱名股東的顯名問題
四、名義股東的補償問題
五、冒名股東
第四節抽逃齣資的認定及法律責任
一、抽逃齣資的認定
二、抽逃齣資及齣資瑕疵的特殊問題
第五節股東除名的法律問題及司法實務
一、股東除名的事由
二、公司章程在股東除名問題上的作為
三、股東除名司法實務中的特殊問題
第三章公司章程與公司治理
第一節公司章程與股東協議
一、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
二、公司章程與設立協議
第二節公司機關與公司治理結構
一、公司的權力機關——股東(大)會
二、公司的執行機關——董事會、執行董事、經理
三、公司的監督機關——監事會、監事
第三節公司法定代錶人
一、公司法定代錶人的法律地位
二、公司法定代錶人的變更
三、公司法定代錶人與公司爭訴情況下的公司代錶權問題
第四節公司章程條款與公司決議糾紛司法實務
一、公司決議糾紛概述
二、公司章程及章程條款效力的司法審查
三、公司決議效力的司法審查
四、股東會就法律和章程明確規定屬於董事會職權的事項所作之決議應為無效
五、準確選擇訴由:無效還是撤銷
第五節司法審查與公司自治的界限
一、司法審查與公司自治
二、避免公司決議被撤銷的途徑
三、司法的實質介入
第六節公司證照返還糾紛
第四章盈餘分配糾紛理論與實務
第一節盈餘分配權利概述
一、《公司法》關於盈餘分配權的規定
二、盈餘分配請求權與盈餘分配給付請求權的區彆
三、股東盈餘分配給付請求權行使的條件
四、公司(或者大股東)不願意分紅的原因
第二節盈餘分配權糾紛案件司法實務
一、公司存在可分配盈餘且已經作齣分配盈餘的決議
二、公司存在可分配盈餘但未作齣分配盈餘的決議
三、臨時股東會在公司盈餘分配過程中的作用
四、特殊情況下股東盈餘分配糾紛的處理
第三節抽象盈餘分配權理論及司法實務
一、股東壓迫與閤理期待理論
二、抽象盈餘分配糾紛在我國的司法實踐
第五章股東知情權糾紛
第一節股東知情權概述
一、《公司法》關於股東知情權的規定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對於公司會計賬簿的查閱權利
第二節股東知情權訴訟司法實務
一、知情權案件中的齣資瑕疵及股東資格問題
二、公司監事(會)的知情權問題
三、股東兼具監事身份的知情權問題
四、法定代錶人的知情權問題
五、公司知情權糾紛案中的抗辯事由——不正當目的抗辯及範圍抗辯
六、知情權的行使地點——原則上應在公司行使
七、股東能否委托專業律師、會計師行使知情權
八、公司章程對於股東知情權的限製及效力
九、股東知情權訴訟中原告股東喪失股東身份的處理
第六章股權轉讓司法實務
第一節股權轉讓概述
一、依照股權受讓者是否也是本公司股東,可將股權轉讓分為對內轉讓和對外轉讓兩種類型
二、按照股權轉讓是否是齣於股東自己的意誌,可將股權轉讓分為意思轉讓與非意思轉讓兩種類型
第二節股權轉讓協議的效力
一、未辦理工商登記、批準手續情況下的股權轉讓效力
二、企業國有股權轉讓閤同生效的特殊要件
三、具有特殊資質的公司發生股權轉讓後,公司資質不受影響
四、公司章程中對股權轉讓作齣的另行規定對於股權轉讓效力的影響
五、齣資瑕疵情況下,股權轉讓閤同的效力
六、因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超過《公司法》所規定的上限,其股權轉讓是否有效
七、夫妻單獨轉讓屬於共同財産股權的效力
八、股權代持情況下,顯名股東一方單獨訂立的股權轉讓協議的效力
九、侵犯優先購買權的股權轉讓協議效力(可撤銷)
十、公司發生解散事由後股權轉讓的效力
十一、股權轉讓中的侵權問題
第三節股權轉讓中的特殊問題
一、公司迴購本公司的股權
二、讓與擔保與股權迴購
三、離婚案件中涉及的股權分割問題
四、股權繼承問題
五、優先購買權的行使問題
六、股權被冒名轉讓、欺詐轉讓的救濟
第七章公司變更糾紛及司法實務
第一節公司增資司法實務
一、公司增資的方式
二、新增資本優先認繳權
三、私募(PE)增資情況下,“對賭協議”的效力問題
四、公司增資中的其他糾紛
第二節公司減資司法實務
一、減少注冊資本未有效通知債權人,公司股東應承擔法律責任
二、公司減資過程與股東利益平衡
三、公司減資的其他需要
第三節公司閤並司法實務
一、《公司法》關於公司閤並的規定
二、公司閤並協議的效力及履行糾紛
三、公司閤並過程中對於股東及債權人利益的保護
第四節公司分立司法實務
第八章公司債權人保護法律實務
第一節公司對外擔保與債權人利益保護
一、《公司法》關於公司對外擔保的規定
二、公司為股東或者實際控製人提供擔保的效力
三、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
第二節揭開公司麵紗製度及司法實務
一、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關聯公司共同對外承擔連帶責任
三、反嚮揭開公司麵紗——公司對股東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四、公司及股東自行主張揭開公司麵紗的禁止
第三節清算及破産程序中對於債權人利益的特殊保護
一、公司清算與債權人利益保護
二、公司破産與債權人利益保護——深石原則
第九章高級管理人員責任理論與司法實務
第一節高管任職資格及法律責任概述
一、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
二、實際控製人的認定
三、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律責任概述
第二節高管勤勉義務的司法實踐
一、高管不執行公司股東會、董事會決議造成公司損失
二、高管不履行召集、主持股東會、董事會職責
三、未經公司內部程序違規對外擔保
四、未履行催收注冊資本的義務及協助抽逃齣資
五、上市公司高管未全麵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六、未依法製作、保存文件資料
七、刑事責任
第三節高管競業禁止與司法實務
一、作為競業禁止義務主體的董事
二、競業行為的認定及構成要件
三、競業禁止義務的豁免——股東(大)會是法定的作齣豁免決議的機關
四、競業禁止情況下,公司歸入權的行使應以公司受到實際損失為前提
第四節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
第五節行政處罰與刑事犯罪下的高管責任
第六節侵占、挪用公司財産與高管責任
第七節關聯交易、自我交易與高管責任
第八節與公司歸入權相關的幾個問題
一、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案件屬於侵權案件,不適用專屬管轄
二、歸入金額如何確定
三、歸入權與損害賠償請求權能否同時提起
四、歸入權的行使是否受時效限製
五、歸入權訴訟是否必須由公司作齣股東會決議
六、歸入收益應否嚮責任股東進行分配
第九節高管責任案件中的抗辯事由
一、高管身份抗辯——被告是否屬於《公司法》意義上的高管
二、被告是否履行高管職務
三、商業判斷原則——商業決策而非私自為之
四、公司利益並未受到損害
五、被告盡到閤理注意義務
六、舉證責任的抗辯
第十章公司解散糾紛理論與實務
第一節公司解散概述
一、公司解散的三種類型
二、公司司法解散的法理基礎
三、我國法律關於公司司法解散製度的發展演進
第二節公司司法解散構成要件分析
一、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睏難
二、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
三、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
四、原告股東需持有公司全部錶決權的百分之十以上
第三節公司解散製度司法實務
一、公司司法解散的程序問題
二、公司解散案件司法實務類型化梳理
三、股東壓迫——擴張“公司僵局”理解的探索與嘗試
第四節公司僵局化解機製研究
一、公司章程與僵局化解
二、股東除名與僵局化解
三、司法介入公司決策與僵局化解
四、公司機構訴訟與僵局化解
五、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與僵局化解
六、股權轉讓、股權迴購與僵局化解
第十一章股東代錶訴訟司法實務
第一節股東代錶訴訟的概念及法律規定
第二節股東代錶訴訟提起的條件
一、股東代錶訴訟中原告資格的限製與要求
二、訴訟期間股東資格被解除對於代錶訴訟的影響
三、股東代錶訴訟的前置程序
四、股東代錶訴訟的阻卻事由
第三節股東代錶訴訟程序問題
一、股東代錶訴訟的案由
二、股東代錶訴訟的被告以及公司在訴訟中的地位
三、股東代錶訴訟的管轄
四、股東代錶訴訟的重大訴權處分
五、執行與再審程序中的股東代錶訴訟
第四節股東代錶訴訟中前置程序豁免的司法實踐
一、在公司印章、證照等資料被侵占的案件中,提起代錶訴訟一般不必經過前置程序
二、清算階段的代錶訴訟,一般不必經過前置程序
三、公司不可能實際行使權利,股東提起代錶訴訟不必經過前置程序
四、相關權利行使期間即將屆滿,再經曆前置程序可能使公司喪失訴訟利益
五、外商投資公司中追究高管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無須經曆前置程序
六、其他應當豁免前置程序的緊急情況
第五節雙重代錶訴訟
我的五年律師路——一位公司法律師的自白(代後記)
前言/序言
序言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案由”分類,與《公司法》適用有關的“民事案件案由”有三類:“與企業糾紛有關的糾紛”、“與公司有關的糾紛”、“證券糾紛”,企業法、公司法和證券法前後疊加、齊頭並舉,決定瞭相應的案由分類。其實,一項民事爭議可能同時牽涉企業法、公司法和證券法的適用,真實的法律問題未必都能夠用“案由”事先切割,但是,通過分析法院判決去解讀某一法律,把關注點集中到某一類案由,又是一個事半功倍的選擇。
雲闖律師編寫的《公司法司法實務與辦案指引》(以下簡稱《實務》)所收錄的案件,其案由均納入“與公司有關的糾紛”,各種爭議貫穿公司設立、管理、變更、解散過程,包括公司與股東之間、公司與管理者之間、股東之間、股東與債權人之間圍繞《公司法》適用而發生的各種糾紛,案件型態多樣,情節生動。《實務》每一章節包括三個部分:法律和司法解釋的文本解讀、結閤司法判決的規則釋義、案例分析。從訴訟實踐學習《公司法》,《實務》提供瞭全麵而可靠的信息。
《公司法》實施已有二十三年,法院在審判中適用法律,積纍瞭豐富的經驗,司法智慧把法律文本提升為動態發展、貼近現實的、有生命力的活法。在具體事實背景下,法律規則究竟是什麼?從法院判決中尋找答案比抽象討論或邏輯推理可靠得多,因為語詞的意義隻有在具體語境下纔能清晰地顯示齣來,而當事人雙方對抗的訴訟正是幫助我們理解具體規則再好不過的語境。不妨用“公司”的意義進一步說明這一問題:
1787~1964年的吧城(雅加達)公堂訴訟檔案(《公案簿》,廈門大學齣版社)有非常豐富的中國“公司”現象,如:賭餉公司、照身公司、“……傢住公司後……”、丹絨公司、鴉片公司、雙層船公司、公司貨物、公司《日清簿》……中國移民在當地的主要商業活動幾乎都和“公司”有關——“公司”的功能實在太多、活動範圍實在太廣——當時又沒有公司法,以緻給齣任何有關“公司”的抽象定義都可能齣錯,何況中文固有詞匯又和馬來語、荷蘭語、閩南語、爪哇方言的中文音譯混雜在一起。但是,隻要進入具體案件情節,疑惑頓時消釋,涉訟“公司”究竟是包稅閤夥、特許經營、社區公益財産、承運人、貨物代理,還是承運人、貿易代理,這樣的問題不僅在二百多年前的當事人之間沒有歧義,而且今天的讀者也不會發生誤解。個案情節總是自然地告訴我們“什麼是公司”。
訴訟和審判激活法律、顯現規則。美國法學傢德沃金用“接力編故事”的隱喻(chain novel metaphor)去解釋法官遵循先例和法律創製的理路(Ronald Dworkin, Law’s Empire, 228-38)。“接力編故事”是這樣一種創作方法:若乾人約定共同創作一部小說,A寫完第一章,傳給B寫第二章,B傳給C寫第三章……直到小說寫完。這看上去與《紅樓夢》前80迴、後40迴的對接,以及後起的《續紅樓夢》、《紅樓圓夢》有些相似,但實際大為不同:“接力編故事”是在事先選定的作者之間一個章節、一個章節的傳遞;作者遵循共同的創作規則,保持情節連貫、邏輯一緻和理念整閤。
在德沃金看來,遵循先例的司法審判類似章迴小說的集體創作,第一作者限定第二作者,第一、第二作者限定第三作者,完成創作的作者共同限定正在創作的作者,但每個作者都能在限定範圍之內找到創作自由——法律就是這樣一部集體作品,在曆史傳承的同時,不斷添注新的曆史信息。
中國的司法判決沒有先例效力,讀《實務》一書,能否産生“接力編故事”的同感,這就見仁見智瞭。
中國政法大學一級教授、中國公司法研究所所長方流芳
公司法司法實務與辦案指引(第二版)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