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品特色
內容簡介
《糴糶之局:清代湘潭的米榖貿易與地方社會》一方麵從社會史的角度,以地方社會應對湖南捲入全國米糧市場的社會經濟行動,展演地方民眾閤力導航曆史發展方嚮的生動場景,迴應清代全國米糧市場形成的問題;另一方麵,從經濟史的角度,以中國中部地區經濟發展的節奏、進程及其與其他地區的緊密聯動,迴應中國與西歐近代經濟發展“大分流”的問題。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全國米糧市場問題
第二節 明清市鎮相關研究
第三節 本書的結構與概要
第二章 拓建城市空間:商品經濟與明清湘潭縣市
第一節 明末清初湘潭初興
第二節 湘潭成為“小南京”
第三節 土客衝突與新發展
第四節 本章小結
第三章 創立城鄉米市:米糧收購與清代湘潭社會
第一節 “湖廣熟,天下足”
第二節 湘潭的米行與糧店
第三節 鄉村中米市的湧現
第四節 本章小結
第四章 成為有餘糧者:米糧生産與清代湘潭社會
第一節 田地、水利與宗族
第二節 富戶、宗族與榖會
第三節 城市的田地所有者
第四節 本章小結
第五章 維護河道安全:米糧運輸與清代湘潭社會
第一節 發現湘江罾戶羅氏
第二節 湘江河道埠頭製度
第三節 沿河宗族收編漁戶
第四節 本章小結
第六章 積榖居奇定價:米糧囤積與清代湘潭社會
第一節 常平倉製度的影響
第二節 社倉製度及其運作
第三節 創設湘潭縣積榖局
第四節 本章小結
第七章 結論
參考文獻
後記
精彩書摘
《糴糶之局:清代湘潭的米榖貿易與地方社會/中國社會經濟史新探索叢書》:
第二,地方官員意識到,濱湖、沿江或一綫溪河等不同水域情況也應區彆管理方式,考慮到河道寬狹和商業發展情況,官方重點關注湘江下遊地處通衢的湘潭、長沙、善化和湘陰四縣,力圖加強這些商貿繁盛且又事故頻發的河段的社會秩序,並在這些縣份發展齣新的管理辦法。
乾隆十四年(1749年)八月初六日,按察使周人驥嚴厲飭行船戶管理製度,令湖南各府州清查各地情形並上報抽查結果,從中發現“長沙、衡州、永州、嶽州、常德、澧州、辰州、沅州八府州,係水路通衢,商賈往來絡繹,匪船易於混跡,其寶慶、永順、郴、靖、桂陽五府州,或不通水道,或止一綫溪河,旁無支港,商販稀少,本地船隻為數無多,與通衢不同,似應分彆查辦”。於是,在下令巡查抽驗地方船隻時,將湖南府州區分為通衢和非通衢府州,湘江流域的通衢府州主要為永州、衡州、長沙等府。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八月,湖南署理布政使暨按察使夔舒再次上奏,議請“編查船隻,以靖盜匪、以安商旅”,隨後進行瞭一次對全省水次各府、州、縣船戶和漁戶情況的清查行動。由於湖南省各州縣範圍內的河道情況各不相同,或為通衢大埠,或為山間小溪,各州縣官員上報瞭徹查的結果,主要包括本地船戶和漁戶的具體情況和管理方式。其中,湘江流域長沙府、衡州府和永州府各州縣皆上奏詳文,下麵以湘江下遊數縣的報告試加分析。
由於湘江下遊沿岸的湘潭、善化、長沙、湘陰等水路通衢各縣為米榖生産和輸齣的重要地區,地方官府對這一河段的監管更為細密和嚴謹。長沙縣,附郭省會,“所屬城外河下為水路通衢,往來舟楫如緝,然多係彆處之舡,應聽各該地方清編”,本地止有“倒劃船一項,嚮設四十八埠,約計舡五百餘隻,每埠按舡隻之多寡,原設有船什長二三名不等,在埠稽查;又有捕魚舡一項,約計二百餘隻,嚮設一十七團,每處設團總一名彈壓”,可見長沙縣在乾隆年間已經實行船什長和團總的管理中介製度。善化縣,“倒劃船多有齣外攬載,各處船行見有船戶印照,即便相信載客,應請止給印照,不必編號;至漁船一項,俱以捕魚為業,並不齣外攬載,除編給門牌外,其船尾仍行編號粉書,以便稽查;各船遇有更替添造,責成保甲、船什長、埠頭人等隨時查稟,填照編號,遇晚停歇,責成塘汛稽查不便,孤艇於黑夜中往來水麵,卑職一麵檄委典史不時查察,卑職亦遇便留心查看各船有無編號給照”,可見善化縣亦確立船行、保甲、船什長、埠頭等管理中介,並委任塘汛、典史監察,知縣甚至親自訪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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