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當代中國協商民主的製度化建設》探討瞭中國協商民主製度平颱建設的基本內涵與機製的完善問題。首先從中國政治發展的現實需求、國傢治理方式的轉變角度闡明瞭協商民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分析瞭中國推進協商民主建設的有利條件和目前麵臨的挑戰。其次思考瞭推進中國協商民主建設的渠道和方式,包括加強執政黨與人大和政府間協商的銜接,充分利用“**機製”的平颱展開協商,創新協商民主的運行機製等問題。
最後《當代中國協商民主的製度化建設》還研究瞭擴大公民參與、加強基層協商民主建設、培育市民社會等問題,探討瞭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具體路徑。
作者簡介
徐行,現為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學術兼職為全國政協理論研究會理事、全國統一戰綫理論研究會理事、全國中共文獻研究會理事、全國周恩來生平與思想研究會常務理事、南開大學周恩來研究中心主任。
第五章作者郭道久,現為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天津市政治學會理事、天津市政協理論研究會理事。第三章作者盛林,現為南開大學馬剋恩主義學院副教授、天津市政協理論研究會理事。第二章作者曹欽,現為南開大學哲學院副教授。第1章作者王海峰現為中共天津市委黨校副教授。第四章作者於丹,現為南開大學馬剋恩主義學院講師。
目錄
代序
第一章 協商民主與當代中國政治發展
第一節 協商民主適應中國政治發展的現實需求
第二節 中國推進協商民主建設的有利條件
第三節 中國實現協商民主製度化麵臨的挑戰
第四節 在擴大統一戰綫中推進協商民主製度建設
第二章 協商民主的基本內涵與機製完善
第一節 協商民主的主要內容和方式
第二節 協商民主的不同層麵和主要渠道
第三節 完善和創新協商民主的運行機製
第四節 協商民主的核心及有效性的評估和監督
第三章 以“兩會機製”搭建協商民主的製度平颱
第一節 “兩會機製”是中國協商民主的重要製度平颱
第二節 “兩會機製”下協商民主的實踐考察
第三節 推進“兩會機製”下協商民主建設的總體思路
第四節 推進“兩會機製”下協商民主建設的具體路徑
第四章 擴大公民參與,加強基層協商民主建設
第一節 擴大公民參與同加強協商民主的內在關聯
第二節 在擴大公民參與基礎上的協商民主實踐
第三節 強化參與式民主製度建設的總體思路
第四節 推進參與式民主製度建設的具體路徑
第五章 市民社會與推進協商民主建設
第一節 市民社會與協商民主的關係
第二節 西方市民社會中的協商民主形式與中國市民社會發展現狀
第三節 市民社會機製與協商民主製度化建設
第四節 培育市民社會推進協商民主的對策思考
後記
精彩書摘
《當代中國協商民主的製度化建設》:
一、以憲法為核心的民主製度體係建設
很多中外學者認為:協商民主的根本要素之一就是“一種憲政民主製度的框架,它為協商性立法機構確定瞭背景”①。也就是說,從現代民主理論角度分析,一個得到普遍承認和遵守的憲法,無論對於協商民主還是選舉民主的有效運作來說都是不可或缺的,可以說憲法是現代民主製度建設的思想核心。
憲法之所以在現代民主的製度建設中占有核心地位,其深層次的原因在於:任何形式的民主(包括協商民主)都有一個前提條件,即一個政治共同體。這不僅是指要有一個具有強製力的政治機構(如現代的主權國傢),而且也是指一個群體內的成員要有一種“共同體”的感覺,這種“同情共感”的心態,意味著所有“共同體”中的成員要忠誠於某種超越純粹個人利益的元素。正是這種忠誠使得人們願意放棄自己的利益,而如果人們在利益受損時不願做齣犧牲,一個“共同體”就無法長期維持下去。即使各方根據彼此的實力對比達成瞭妥協和共識,這種共識也是非常不穩固的,因為任何一方力量的消長都可能使有些人看到通過拋棄承諾獲利的前景。所以,“共同體”的存在依賴於其成員對某個對象的忠誠,這個對象可能是傳統、宗教或習俗,可能是一個黨派、一套思想理論或一種製度體係,對憲法的忠誠就是後一種情況。
憲法的製定和實施是對全體國民的一種約束,而這種約束是不能因為個彆專權者心血來潮的一時衝動而被廢除的。德國法學傢施米特區分瞭“憲法”和“憲法律”。後者是指寫在憲法裏的具體條文,而前者則是指居於各種其他法律規範之上的最高的法律。憲法的具體內容也許會因為時代的變遷,通過正常民主程序加以改變,但憲法本身的崇高地位絕不能簡單地因為獨裁者、強力集團或暫時的多數派意見而隨意變動。這種對憲法的忠誠和遵守成為民主政治過程中的思想基礎和製度保證,在此理念和模式下建立起來的現代民主製度已在歐美等國有瞭較為成功的實踐。時至今日,傳統非理性權威體製(如君主製、貴族製等)愈加衰落,憲法已經成瞭世界上多數國傢最高的、最能凝聚全體國民團結的政治的、思想的最高標準。由於憲法在民主國傢成瞭一個長期的、穩定的全體國民共同認可和效忠的對象,它不會因為各方力量的暫時變動而輕易地發生變化,因此,在憲法的大原則下建立起來的民主製度和民主形式也具有瞭相對穩定性。
……
前言/序言
從新中國誕生之日起,我國的民主製度建設就已開始進行,1949年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和1954年通過的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皆明確規定瞭國傢應保證的和人民應享有的民主權利。中國共産黨的民主集中製原則更早在建黨之初就已確立。然而,“文革”的十年,中國的民主化進程被迫中斷。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實現瞭曆史性轉摺,黨和國傢的政治發展纔重新迴到正確的軌道上來。
自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的經濟體製改革取得瞭令人矚目的巨大成就,政治體製改革亦不斷深化和發展。隨著全黨全國人民對民主問題認識的提高,民主製度的逐漸完善,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建設也取得瞭明顯成就。迴顧近40年來改革開放的風雨曆程,我們不難發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建設在新時期大緻經曆瞭起步、完善、強力推進三個階段,每個階段對民主化的認識和實踐皆是由淺入深,不斷發展。從鄧小平最早提齣“我們過去對民主宣傳得不夠,實行得不夠,製度上有許多不完善,因此,繼續努力發揚民主,是我們全黨今後一個長時期的堅定不移的目標”①,到黨的十七大上鬍錦濤闡明“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①,再到習近平在全國政協建立65周年紀念大會上強調,“必須構建程序閤理、環節完整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體係,確保協商民主有製可依、有規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②,全黨全國人民對社會主義民主的認識逐漸深化,中國的民主化進程也不斷加快。
縱觀世界各國政治發展曆程,不斷走嚮民主化、法製化軌道已經成為普遍的政治認同,中國也不例外。作為一個後發展國傢,中國的民主化進程無論是過去、現在還是將來都是復雜和麯摺的,但嚮前發展的總趨勢是不會改變的。目前我國在民主意識、民主機製、民主程序、民主渠道、民主環境等方麵仍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需要我們繼續努力尋求切實可行的、適閤國情的改革之路。迴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的風雨曆程,總結成功經驗,吸取曆史教訓,研究現存問題,探索未來發展路徑是擺在每一個政治學者和政治工作者麵前亟待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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