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品特色
內容簡介
本書輯錄瞭作傢馬原在同濟大學等高校課堂上與學生談小說的講稿,所談小說多為西方經典,如博爾赫斯的《交叉小徑的花園》、哈謝剋的《好兵帥剋》、海明威的《永彆瞭,武器》、霍桑的《紅字》、加繆的《局外人》、馬爾剋斯的《六點鍾來的女人》、納博科夫的《黑暗中的笑聲》等。馬原通過自己的閱讀版圖嚮大傢展現齣優秀文學作品的誘惑力,同時也散發齣馬原式的獨特解讀魅力。這些文章為首次結集,與讀者共享閱讀之美。
目錄
經驗
博爾赫斯:《交叉小徑的花園》
哈謝剋:《好兵帥剋》
海明威:《永彆瞭,武器》
霍桑:《紅字》
加繆:《局外人》
馬爾剋斯:《六點鍾來的女人》
納博科夫:《黑暗中的笑聲》
辛格:《市場街的斯賓諾莎》
癡迷於討論的昆德拉
摯愛婚姻的歐·亨利
探尋對話的深處
精彩書摘
一、雨果:《九三年》
雨果寫《九三年》,他一開始在設置這三個人物時,特彆注意利用人類經驗中最直接最可感的情感來做文章。他先劃分革命者與叛亂者水火不容的陣營。朗德納剋是敵視革命的叛亂者。這時作傢又設置瞭一個很“巧”的情節,在一次較量中,朗德納剋及其部下被革命軍包圍在一個塔樓裏,戈萬帶領革命軍步步逼近,要活捉朗德納剋,在最後的危急關頭,朗德納剋居然僥幸逃脫,這就又埋下瞭巨大隱患,下次他還將捲土重來,對抗革命軍。這時,在朗德納剋逃離塔樓、逃離戈萬圍捕之後,他突然發現塔樓上著起火來,而在火光中竟然有三個孩子的身影;遠處又傳來一個女人聲嘶力竭的哭喊聲,在呼喊人們、呼喊上帝去救她的三個孩子。於是朗德納剋返迴塔樓,從塔樓中救齣三個孩子。正是由於他的返迴,他被革命軍抓獲,成為戈萬的俘虜。
西穆爾登和朗德納剋從來都是死敵(他們是同一代人)。朗德納剋被捕後,西穆爾登堅決主張處決這個革命的敵人。但是戈萬不同,一方麵他和朗德納剋是親叔侄,有血緣關係。如果處決他,那麼革命者是不是就不要親情瞭呢?這是戈萬麵臨的第一個問題。另一方麵,戈萬的信念是革命是為人民,事實上朗德納剋不是作為革命的敵人在戰鬥中被俘虜,而是作為一個拯救三個孩子的老人走迴來的。這樣朗德納剋的被俘,就帶上瞭自願犧牲的崇高的悲壯色彩。於是戈萬麵臨兩難選擇:革命和人道主義的兩難。朗德納剋在返迴塔樓過程中同樣也陷入兩難:他完全可以不去救那三個孩子,他很清楚,如果他去救,他肯定會被捕,那麼他的軍隊、他的政治理想也將隨之被消滅。與三個孩子、他個人的生命及整個陣營相比,朗德納剋確實很難選擇。可以這麼說,朗德納剋雖然是一個反動派,但他首先是一個人,最終他選擇瞭作為一個人應該選擇的方嚮。他齣於人道主義拯救瞭三個孩子,同時他明確意識到他這樣做的後果,是他個人的生命和他整個的陣營都將因此而終結。相比之下,西穆爾登把戈萬視作自己全部的希望,他自己是革命者,如果戈萬是一個基督徒,那麼西穆爾登就是他的牧師。現在戈萬已經是一個成年人,當西穆爾登在繼續扮演傢長和精神導師的角色時,他不得不考慮到這一點,並且還要考慮到戈萬已經是革命軍的領袖,是人民的精神支柱。在朗德納剋問題上,西穆爾登仍然力主處決這個共和國的敵人,並希望以他堅決的態度來影響顯得為難和猶豫的戈萬。
戈萬更是特彆為難。他想瞭一整夜,在黎明時分,天將亮未亮,戈萬披瞭一件大氅,戴瞭大帽子,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來到押解朗德納剋的地方。因為戈萬是司令官,看守衛兵當然就放他進瞭牢房。戈萬見到被關的朗德納剋,兩人有一場關於革命、立場、信仰等主題的熱烈爭論。這裏暫且不去說瞭。我們知道事情的結果是一個穿著大氅、戴著帽子的人走齣瞭關押地,過瞭好一會兒,當看守衛兵再進牢房的時候,發現裏麵留下的已不是朗德納剋,而是戈萬。最終是親情至上的人道主義戰勝瞭戈萬的革命立場,使戈萬放走瞭革命的敵人。他自己則留在監牢中,等候處決。他放走朗德納剋這個事實足以導緻他自己被處決。因為在放走敵人的瞬間,他自己就成瞭革命的叛徒。戈萬最終確實被處決,執行處決的是有著堅定原則和堅定立場的西穆爾登,也就是由戈萬的精神導師親自來處決戈萬。在處決瞬間,西穆爾登開槍自盡。
這個故事寫得特彆悲壯,故事中三個主要人物,每個人都麵臨著三重兩難的抉擇。戈萬本是西穆爾登全部的希望,但是西穆爾登作為革命立場的代言人和堅決維護者,最終下令處決戈萬,等於他親手扼死瞭自己的全部希望。扼死的結果是他自己活下去的理由也不存在瞭。在這場較量中,就力量對比而言,戈萬和西穆爾登所在革命軍一方是強勢,而朗德納剋叛亂分子一方是弱勢。事實也是戈萬和西穆爾登俘虜瞭朗德納剋,強勢戰勝瞭弱勢。但有意思的是,最終能保留生命的不是戈萬,不是西穆爾登,而是一開始就處於弱勢的朗德納剋。這種故事設置就是特彆典型地利用人類的情感經驗,使人們都能理解、對至高無上的人類之愛的認同,而且利用瞭人類普遍的嚮善和人道主義的心理趨嚮、情感趨嚮,從而布局瞭非常有意味的一齣戲劇。
二、海明威:《永彆瞭,武器》
《永彆瞭,武器》是部世界名著,國內可以看到的中譯版本可能已經有四五個,在齣版界,這種書可以稱之為“常銷書”,因為它實在是經典。很早以前,這本書有一個中譯本,書名譯為《戰地春夢》。我在念大學的時候,差不多是在二十多年前,當我重讀這本名著(因為我第一次讀它的時候還很小),我還很嘲笑《戰地春夢》這個譯名,覺得很庸俗,當時我讀的是林疑今的《永彆瞭,武器》這個譯本。從我最早讀這本書到現在,可能有三十多年瞭,我後來慢慢體會,相對而言,譯成《永彆瞭,武器》比較文學化,而譯成《戰地春夢》則比較通俗,但是當我此刻站在講颱上來講這本書時,我好像更傾嚮於《戰地春夢》這個譯法。因為我發現,說到底,這本書其實就講瞭兩件事情,而多年以前譯者僅用瞭四個字,就將這兩件事鮮明地點瞭齣來。看過小說的同學可以想一想,這本小說不就是講瞭這兩件事嗎——戰地和春夢。戰地是指戰爭,春夢當然是指凱瑟琳和亨利的愛情,而且對這段愛情來說,用“春夢”來解釋真是再貼切不過瞭。他們兩個最初其實是從調情開始,後來醞釀為成熟的愛情,最後,凱瑟琳因為難産突然死去。那麼對亨利而言,他和凱瑟琳的這段情緣,真是一場春夢,你還能叫它什麼?所以我在讀瞭它三十年嘲笑瞭它二十年之後,反倒更傾嚮於這個意譯的名字。
海明威的小說是特彆典型的那種——人在感情特彆強烈的時候,反而會收縮。他那種情感方式是高度收縮和收斂的。我在很多場閤都舉過這樣一個例子,就是《永彆瞭,武器》的結尾。一對曆經韆難萬險的情侶亨利和凱瑟琳,從西班牙戰場的炮火中逃齣來,逃到瑞士,剛要開始安寜甜美的愛情生活,凱瑟琳卻因為難産突然死去。真是槍林彈雨中都活過來瞭,卻要在和平生活中意外麵對死亡。誰都能感受到亨利當時一定是心潮澎湃、極不平靜。海明威的處理很特彆。海明威是個惜墨如金的作傢,但是他描寫亨利時有這樣一段話,是亨利在凱瑟琳死前的內心獨白:我坐在外邊長廊上。我心裏萬念俱灰。我不思想。我不能想。我知道她就要死瞭,我祈禱要她彆死。哦,上帝啊,求求你彆讓她死。隻求你彆讓她死,我什麼都答應。親愛的上帝,求求你,求求你,求求你彆讓她死。親愛的上帝,彆讓她死。求求你,求求你,求求你彆讓她死,上帝啊,求你叫她彆死。隻要你彆讓她死,你說什麼我都做。嬰孩你已經拿走瞭,但是彆讓她死。孩子沒有關係,但是彆讓她死。求求你,求求你,親愛的上帝,彆讓她死。這段反反復復的獨白,一般在小說中很少有這樣的寫法,何況海明威一嚮惜墨如金,可是,他竟寫瞭這麼一段簡直可以形容為“囉唆”的“獨白”。亨利處在這麼強烈的情感之下,當他最後得知凱瑟琳死瞭,居然又冷靜至極。他想進凱瑟琳的病房,護士說“你不可以進去”,他說“我可以的”,護士說“現在還不可以進去”,他對護士說“你齣去”,又說“那位也齣去”。作者事先沒有告訴我們“那位”是誰,海明威的方式就是這樣,非常簡約,又讓你一下子知道是什麼事情。他這麼說的時候,我們就知道,其實病房裏有兩個護士。亨利把護士都攆走,這已經到瞭小說的最後,海明威寫得簡約得不能再簡約,你簡直都不能想象他會這樣結尾。整個小說都是寫亨利和凱瑟琳的愛情,但是當亨利真的見到死去的凱瑟琳時,最後一段這樣寫道:但是我趕瞭她們齣去,關瞭門,滅瞭燈,也沒有什麼好處。那簡直是在跟石像告彆。過瞭一會兒,我走齣去,離開醫院,在雨中走迴旅館。小說就這樣突然結束瞭,照通常的觀念,你真的可以說這是個簡陋的結尾。在通篇的故事裏,可以看到無論什麼艱難睏苦都不能澆滅亨利對凱瑟琳的愛,而且在凱瑟琳即將要死去的時候,亨利還在拼命地祈禱。他從來不信上帝,在那個瞬間,他還是反復地祈求上帝祈求神靈。可是當亨利確信凱瑟琳已經死瞭,見到瞭病房中的屍體時,作傢突然將所有澎湃奔湧的感情一下子戛然收住,這就是我所說的“剋製”。但是,作傢這樣處理,仍然是利用人類的情感經驗。亨利雖然不再多說什麼,多做什麼,作傢也不再多描述什麼,然而每一個認認真真將小說讀完的人都會有情感的澎湃,會特彆難受,久久不能平靜。當你用心通讀完小說,這麼一個可以說是簡陋至極的結尾,卻真的會在你心裏産生巨大的美學衝擊。
三、霍桑:《紅字》
《紅字》的作者霍桑是我心中最瞭不起的小說傢。我接觸到它很早,至少在二十年以前。那是一個很老的版本,一九五一年,上海新文藝齣版社,整整半個世紀之前,也是新中國建立之初。我記得譯者是侍桁。
我初讀它時還很小,幾乎沒有任何文學方麵的經驗,我肯定是在小學或中學時就接觸到這本書瞭。我當時極為震驚,在此之前我讀過很多小說,沒有一本書像它這樣寫,像它這樣讓我吃飯不香睡覺不實。於是我做瞭這一生裏最初的偷竊:我先將它據為己有,之後到圖書館報失,賠付瞭雙倍書價。我依稀記得書價是八角五分。這是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故事。那時候,一元錢是很多的錢,一元錢是我五個中午的餐費。它不止一元,它是八角五分乘以二。這是一道簡單的算術題。
它成瞭我的一份私有財産。其後我初中畢業下鄉,四年之後進入一所工科中專讀機械製造專業,又兩年之後分配到火車頭單位機務段當技工,又兩年之後入大學中文係,又四年之後赴西藏,一下七年。這本薄薄的小書一直跟隨我走南闖北。我當作傢寫小說最初的十九年裏,《紅字》一直是我的至寶。我周圍許多人都見到過它,其中許多人讀過它,其中許多人像我一樣推崇它。後來它又齣瞭另一些版本,有舊譯也有新譯,這使得它不那麼稀罕也不那麼搶手瞭。但是它對我彌足珍貴,因為這是我作傢夢之初的偶像,我鍾愛它實在有我極特殊的原因。
在過去很多年裏,我經常會反復地讀這部小說。小說裏始終充滿瞭犯罪、贖罪、解脫這些問題,我一開始就以為這深深的、深深的罪孽是因為通奸。這次因為要講課,我又重新細讀,我纔發現我原來的閱讀有很大的誤解。我原來以為這是一個通奸的故事,可是我現在發覺並不是這樣,而是另外一個故事,這其中最嚴重的罪行其實是欺騙。小說傳達給我們這樣一個信息:欺騙的罪行更甚於通奸的罪行,欺騙更加不可饒恕。故事中三個當事人,充滿仇恨的是齊靈渥斯,我們通俗的說法他就是戴綠帽子的這樣一個角色。齊靈渥斯的仇恨首先當然是針對他妻子海絲特的,同時,他的仇恨也指嚮丁梅斯代爾牧師。我在詳細閱讀小說通篇(比我以往的閱讀要細緻許多)之後,發現齊靈渥斯主要不是嫉妒,他一方麵是要嚮海絲特復仇,同時又要嚮牧師復仇。但是他對海絲特的復仇,我們發現從一開始就沒有效果,他對海絲特根本構不成任何意義的傷害,他真正能傷害的是牧師。我後來發現,在復仇過程中,他的仇恨更多是因為海絲特欺騙他。
小說中的丁梅斯代爾牧師,我們看見他一直就把“罪孽、罪孽”這些話掛在嘴邊,在他身上就一直迴鏇著罪孽的影子。那麼他的罪孽在哪兒呢?他的罪孽應該是在於褻瀆上帝,因為他犯瞭通奸罪,並且是以牧師的身份和他的教民通奸。但是在他所有的內心創傷之中,我還是沒有看到他的痛苦和懺悔是因為他褻瀆瞭主,褻瀆瞭他神聖的宗教熱情,我看到更多的是因為他欺騙瞭教民。他心裏最大的煎熬就是他說不齣——他總不能對彆人說齣他是奸夫。他自己覺得最大的罪孽實際上是謊言,這謊言肯定不是對上帝的,而是對公眾的。之所以齊靈渥斯可以長期地對牧師實施復仇,像魔鬼一樣壓迫他的神經、壓迫他的所謂靈魂,就是基於牧師一直想要說齣他在對教民說謊,而教民卻又從來都不認為他在說謊。所以我就發現這裏麵真正的罪孽是欺騙。
我們知道小說裏還有一個人物,叫珠兒,是海絲特·白蘭和丁梅斯代爾牧師的女兒。珠兒對她的生父也就是不能直麵事實的牧師一直施壓,珠兒對牧師全部的不滿和惱怒就是,牧師總是不肯當著大傢的麵一手拉著她,一手拉著她媽媽,不肯當眾親吻她。這一點也正是基於牧師始終生活在謊言之下,他不能正視珠兒是他的女兒,不能正視他和海絲特的奸情。他始終不能嚮任何人坦言他的隱情。
我們在最初讀這個故事的時候,已經看到瞭我們期望知道的人物關係,盡管作傢從始至終都不去特彆明確地把這話說透。但是實際上一個讀者不用聰明,他隻需要有一點耐心,把這小說讀一下,他在把小說翻過十頁二十頁之後,他就已經能確定其中主要的人物關係瞭。至於接下去這個故事怎麼講,這裏麵有一個推動情節動力的問題,我索性就把它稱為“情節動力核”,就是需要什麼來將故事繼續下去。
故事開頭,海絲特因為通奸罪被罰站在行刑颱上示眾,當時齊靈渥斯已來到新英格蘭,他就在觀看的人群中。海絲特和他都互相認齣瞭對方,但都不聲張。海絲特走下刑颱之後,齊靈渥斯到關押處去看她,這時讀者已經能夠明白海絲特和齊靈渥斯的關係,同時作傢也設置瞭我所說的“情節動力核”,就是他們訂下瞭一個“契約”,一個“保密契約”。齊靈渥斯對海絲特說並不想對她怎樣,肯定還是要讓她活著。他問海絲特那個人是誰,就是問奸夫是誰,海絲特迴答他永遠不會說,隻有在最後麵對上帝時,也就是死的時候纔會對上帝說。齊靈渥斯接著就告訴海絲特,他一定會找到這個人,他發誓他會找到。他跟海絲特就有瞭一個契約,海絲特已經對他不忠,但她要保密她和齊靈渥斯的關係,齊靈渥斯就再也不是白蘭先生,或者齊靈渥斯從來都不真的是白蘭先生,而海絲特·白蘭也隻是海絲特·白蘭,這個契約就是更加明確地抹掉瞭他們倆的關係。並且契約更重要的部分是,齊靈渥斯不允許海絲特對奸夫說齣他們倆的關係,如果說齣來,他立刻就讓那個人身敗名裂。因為當時齊靈渥斯就直截瞭當地跟海絲特分析,海絲特之所以守口如瓶,那個人肯定是個聲名顯赫、為公眾所熟知的人。他這麼分析,這時讀者再聯係到之前丁梅斯代爾的種種言行,就已經能隱約猜到那個人就是牧師。
這個保密契約,是齊靈渥斯利用瞭海絲特的負疚心理,他為海絲特和她奸夫保密的同時,要求海絲特也為齊靈渥斯的身份保密,絕對不允許她告訴奸夫,當然齊靈渥斯沒有點齣來是丁梅斯代爾。這樣一個契約就是我們接下去要讀到的整個小說的“情節動力核”。如果沒有這個契約,整個故事就沒法往下講,因為契約解除之時也就是丁梅斯代爾解脫之時,那樣故事就結束瞭。我們知道在故事最後,海絲特和齊靈渥斯之間有一場戲,海絲特要求齊靈渥斯放過牧師,而齊靈渥斯拒絕瞭,他覺得自己穩操勝券。於是海絲特就說她要把這些事都告訴牧師,齊靈渥斯當時根本沒意識到海絲特這句話意味著什麼。這個保密契約實際上是有非凡的約束力,它對海絲特的約束力特彆強大,而一旦解除瞭這道有強大約束力的符咒,這個瞬間故事就會一下子被推到高潮,然後故事就結束瞭。所以我就說,這個保密契約成瞭推動整個《紅字》這部小說、推動霍桑所講述傳奇故事的“情節動力核”。
四、加繆:《局外人》
我看《局外人》,看到兩重讀法。一種是讀“裏”,比如同學們剛纔說從小說中看齣“人生挺沒勁的,人生是荒謬的”這些意思。的確,這是加繆特彆偉大的地方,加繆發現人生是沒完沒瞭的糾纏,是枯燥無味的重復——這是加繆哲學的一個基本齣發點,認為人生就是荒誕就是荒謬嘛。但是這些都隻是讀“裏”,我自己則更看重讀“錶”。讀書這種行為是“錶”“裏”閤一的,讀書過程中,這本書的“錶”和“裏”是作為一個整體同時傳達給讀者的。問題在於今天的教育使我們已經變得太理性化,總是去追溯結論,追溯本質,而經常忽略瞭這本書不僅僅傳達瞭認識論、價值論或者是哲學上的精妙意義,它還展示瞭故事本身、敘述本身的方方麵麵。如果說一本書“微言大義”,能單刀直入一下子洞察“大義”,這固然不錯,但同時韆萬不要忽略瞭極其豐富極其感性的錶麵“微言”。
我自己一直在思考,《局外人》這部小說究竟為什麼這樣打動我呢?我想最重要的是它的“錶”“裏”關係處理得特彆妙,加繆從始至終在小說文本中並沒有直接提到學者們總結的那些意義,這隻是他們自己對小說精神本質的抽象。那麼小說的“錶”,小說的故事形態本身是什麼呢?——是講一個人殺人,而且他是在媽媽去世的幾周之後殺瞭人,是這麼一個故事。那麼一個殺人故事的核心是什麼呢?——是為什麼殺人。我前麵已經特彆講到過,是因為太陽,是由一連串的偶然導緻他殺人。這一連串偶然本來彼此沒有必然聯係,但有趣的是,經過已經陷入“邏輯泥淖”的現代人的一番分析,墨爾索就被認定是一個天生冷漠無情的殺人犯。這個“邏輯泥淖”簡直是一個巨大的悖論,巨大的誤解。法律、道德,這些本來是人自己規定齣來的,但規範的結果反而把事實掩蓋瞭。墨爾索唯一的抗辯——因為太陽——讓我們設想一下:假如那天剛下過雨,雨過天晴,偶爾有一絲浮雲,涼風習習,墨爾索會殺人嗎?什麼都不會發生。所有的前因都存在,都不變,墨爾索這時也肯定不會殺人。在這樣怡人的環境中,有陣陣海風,有鷗鳥在鳴叫,沙灘上有孩子在嬉戲,有穿著泳衣的妙齡女郎,無論是誰此時心情都會特彆好,墨爾索也不會例外。墨爾索怎麼會呢?絕對不會殺人。所以前麵所有的邏輯實際上都是荒謬的,邏輯本身纔荒謬。主控官對墨爾索全部的控訴和論證,整個就荒謬至極,但看上去它又實在太嚴密,太有力量瞭,絲毫不留餘地,以至於讓任何人都不能得齣第二個結論,隻能認定墨爾索殺人是必然的。就是因為他天生冷漠無情,他被判死刑也是死有餘辜。這個邏輯我稱之為“泥淖”,邏輯並不就是真理,甚至會是真理的反麵。就像司馬南說“眼見不一定為實”。在現代社會,現在中國也開始像美國一樣瞭,有這樣的趨勢,就是律師越來越重要。一個律師就可以把死人說活,把活人說死,因為律師手裏握有一套被公眾認可的邏輯準則和邏輯序列,據此就真的可以扭轉乾坤,化腐朽為神奇,甚至是倒過來,化神奇為腐朽。
我個人覺得《局外人》這部小說偉大,是因為它提供瞭完全不同的兩套價值體係,而這兩套價值體係並行不悖。一套是主控官的價值體係,這是公眾的社會的;另一套是墨爾索的價值體係,是他真實的心態,這是高度個人主義的。這個故事的“錶”,其中主控官的“邏輯泥淖”是很明顯可以看到的,但是墨爾索的邏輯卻經常被人忽略。墨爾索的邏輯其實纔是真相,纔是真實。所以我說這個小說的“錶”特彆豐富,使得小說充滿瞭可能性。可能性一直是我最看重的。人活在世界上,最有魅力最吸引人的就是可能性,而不是彆的。正是因為有可能性,纔讓我們津津有味地活著,並且對生活充滿各種嚮往。我認定最好的小說應該有盡可能多的可能性。薩特說,文學的語言不僅有一層意思,應該有第二層意思,而好的文學語言應該還有第三層乃至第四層甚至更多的意思。薩特雖然很聰明也很努力,他也隻能寫齣兩層意思來。但是最好的小說真的可能有許多層意思。幾層意思的“層”,我覺得用“重”這個字可能更加準確。一個作品或者一個事件,它提供越多重的可能性,它的意味無疑就越豐富。《聖經》是很典型的例子,它看上去這麼簡單,人傢讀起來都沒有障礙,但同時它確實又這麼豐富,總是讓人琢磨不透。而《局外人》無疑是《聖經》方法論的一個極具代錶性的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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