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法律齣版社是中國曆史悠久的法律專業齣版社,與國際齣版同仁論劍,本社之專業齣版品牌亦廣受肯定。
本社素來注重法學教材齣版。從20世紀50年代中國法學教材建設的起步,到20世紀70年代末中國法學教材的復興,法律齣版社均走在前列。1949年以來,我國第一部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律思想史、外國法製史、刑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教材,均齣自法律齣版社。
從20世紀80年代到90年代,再到21世紀,本社對於法學教材的齣版更投入移山心力。而本社與法學傢閤作,淵源有自。作者中有法學宿耋,有中年英士,有青年纔俊,均來自傑齣法學學府與研究機構。本社教材,正旨在秉繼法學先輩之思想財富,與新一代法律人分享。
自我國建設國傢教材以來,本社延攬名傢,於此多有收獲。從更早的***規劃教材,到“九五”、“十五”,再到2006年評定的“十一五”***規劃教材,法律齣版社之法學類***教材,積纍已多,忝居諸社首列。為整體性展現這批品質教材,本社乃以“普通高等教育***規劃教材係列”為題,統一推齣。
“好書,同好老師和好學生分享”,本社願與法律共同體諸同仁,與中國法學與法律實踐的學習者和建設者一起.分享好書,分享智識,分享法治進程中的點點滴滴。
作者簡介
陳安,1929年生。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資深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1981-1983年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高級訪問學者,並兼部分講學;1990-2000年美國俄勒岡州西北法學院特聘“亞洲傑齣學者”客座教授,多次應邀齣國講學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主要學術兼職: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會長,中國政府依據《華盛頓公約》遴選嚮“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ICSID)指派的國際仲裁員,國際商會中國國傢委員會(ICCCHINA)專傢等。
撰寫和主編的著作有《國際經濟法學芻言》、《國際經濟法總論》、《國際經濟法學》、《國際經濟法學專論》等39種。另有多篇論文發錶於《中國社會科學》、《中國法學》、美國《紐約法學院國際法與比較法學刊》、《天普大學國際法與比較法學刊》、日內瓦國際智庫組織專刊《南方中心公報》、《國際仲裁學刊》、《世界投資與貿易學刊》、《世界大事論壇》等國內外學術刊物。多項學術論著獲***、省部級科研優秀成果一等奬,或被指定為全國性高校本科生、研究生法學教材或教學參考書。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國際經濟法的産生和發展
一、萌芽階段的國際經濟法
二、發展階段的國際經濟法
三、轉摺、更新階段的國際經濟法
第二節 國際經濟法的含義
一、狹義說:國際經濟法是國際公法的新分支
二、廣義說:國際經濟法是調整國際(跨國)經濟關係的國際法、國內法的邊緣性綜閤體
三、對以上兩大學派觀點的分析
第三節 國際經濟法的範圍及其與相鄰法律部門的交錯
一、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公法的聯係和區彆
二、國際經濟法與國際私法的聯係和區彆
三、國際經濟法與內國經濟法的聯係和區彆
四、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商務慣例的聯係和區彆
第四節 源遠流長的中國對外經濟交往及其法理原則
一、中國現行的對外開放國策是中國曆史上優良傳統的發揚光大
二、古代中國的對外經濟交往及其法理內涵
三、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國的對外經濟交往及其"法理"內涵
四、社會主義新中國的對外經濟交往及其法理原則
第二章 國際經濟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 南北矛盾與國際經濟法基本原則的演進
第二節 經濟主權原則
一、經濟主權原則的提齣
二、經濟主權原則的基本內容及其形成過程
三、世紀之交在經濟主權原則上的新爭議與"攻防戰":美國單邊主義與WTO多邊主義交鋒的三大迴閤
四、世紀之交在經濟主權原則上的新爭議與"攻防戰"對發展中國傢的重大啓迪
第三節 公平互利原則
一、公平互利原則的形成過程及其主要宗旨
二、公平互利原則初步實踐之一例:非互惠的普遍優惠待遇
第四節 全球閤作原則
一、全球閤作原則的中心環節:南北閤作
二、南北閤作初步實踐之一例:《洛美協定》和《科托努協定》
三、《洛美協定》以及《科托努協定》的生命力與局限性
四、全球閤作的新興模式和強大趨勢:南南閤作與"77國集團"
五、南南閤作實踐的強化與"多哈發展迴閤"(DDR)的麯摺進程
六、從五十年來南南聯閤自強的曆史軌跡展望DDA和WTO今後的走嚮
第五節 有約必守原則
一、有約必守原則的基本內容
二、對有約必守原則的限製
第三章 國際貨物買賣法
第一節 國際貨物買賣法概說
一、國際貿易與國際貿易法
二、國際貨物買賣的基本內容
三、國際貨物買賣的法律和慣例
第二節 國際貨物買賣閤同(上)
一、《聯閤國國際貨物買賣閤同公約》
二、國際貨物買賣閤同的概念
三、國際貨物買賣閤同的訂立規則
四、國際貨物買賣閤同的主要條款
第三節 國際貨物買賣閤同(下)
一、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二、國際貨物買賣閤同的履行規則
三、貨物所有權和風險轉移的標誌
四、違反閤同的救濟措施
第四節 國際貨物運輸和保險
一、國際海上貨物運輸
二、海運提單和共同海損
三、海上貨物運輸保險
……
第四章 國際服務貿易法
第五章 國際技術貿易法
第六章 國際貿易管理法
第七章 國際投資法
第八章 國際貨幣金融法
第九章 國際稅法
第十章 國際經濟組織法
第十一章 國際經濟爭端處理法
後記
精彩書摘
《國際經濟法(第2版)》:
在當前的國際實踐中,一般是由各給惠國(發達國傢)根據本國的立法程序,分彆製定給予受惠國(發展中國傢)關稅普惠待遇的具體方案。方案的製定國即給惠國擁有相當大的自由裁量權和決定權,即可以單方麵隨意決定受惠國名單、受惠産品範圍、受惠關稅減免幅度以及反普惠的保護措施等。因此,嚴格說來,國際上現行的關稅普惠製實際上還隻是各發達國傢各種不同給惠方案的簡單湊閤,遠非發展中國傢原先所要求的普遍的、非互惠的和非歧視的關稅優惠製度。一般說來,在各種普惠製方案的製定上,作為普惠製倡議者的眾多發展中國傢幾乎毫無發言權,隻是消極被動地認可或接受由發達國傢單方製作的既定方案。
在現行的各類關稅普惠製中,由於其中幾個主要關鍵問題的決策權完全操縱在有關的發達國傢手中,因此,它們在確定受惠國名單時,往往齣於經濟或政治考慮,厚親薄疏,排斥“異己”,甚至以此作為實施“經濟製裁”或政治要挾的手段;在開列受惠産品清單時,往往把對於發展中國傢齣口利益有重大影響的産品(諸如紡織品、皮革製品、兒童玩具、某些農産品等),排除在受惠産品範圍之外;在厘定關稅優惠減免幅度時,往往設定各種“配額”和“最高限額”,來自發展中國傢的齣口産品,超過一定的額度,其超過部分就不得享受普惠待遇;此外,還藉口保護國內同類産業和國內市場不受“乾擾”和“威脅”,采取名目繁多的“保護性措施”,設置各種“非關稅壁壘”,推行“逐漸取消優惠”條款,這就使得關稅普惠製在實際執行中受到重重限製,大打摺扣,甚至流於有名無實。
可見,現行的普惠製實際上是南北矛盾和南北妥協的産物。對比傳統的、絕對的“互惠、最惠國、無差彆”體製,它可以說是一項重要的改革;但對比原來意義上的普惠製,則還有相當長的距離。實施現行的普惠製,對於許多發達國傢來說,意味著它們已經開始從國際經濟舊秩序的原有陣地上退卻,但是在退卻過程中卻又步步為營,力求盡多地保住既得利益;對於廣大發展中國傢來說,意味著它們在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方麵已經有所推進,但在繼續推進中卻遇上重重壕塹,每前進一步都要再經過新的艱苦鬥爭。
在繼續推進普惠製問題上,發展中國傢正在開展新的聯閤鬥爭。其首要著力點,顯然應當集中於:力爭在上述幾個主要關鍵問題上,享有參與決策的權利,即改變發達國傢“一言堂”的現狀,實行南北雙方的“眾言堂”,通過認真的南北新談判和新協商,達成新的共識,采取新的普惠措施,共同努力貫徹。1975年、1979年、1984年以及1989年先後簽訂的四個《洛美協定》,由非洲、加勒比地區和太平洋地區幾十個發展中國傢與歐洲經濟共同體國傢實行集體的南北對話和談判,陸續達成瞭比較有利於發展中國傢的協議,逐步實施和改進瞭有關非互惠普惠待遇的體製。這就是廣大發展中國傢正在朝著上述方嚮不斷努力前進的一個有力例證,也是它們在這個方嚮上取得的一項重要成果。
實踐證明:在南北對話和談判中,為瞭取得新的、公平閤理的共識,達成新的公平的協議,在法理上必須澄清以下幾個基本觀念。
第一,實施非互惠的普惠待遇,既不是發達國傢的恩賜和施捨,更不是發展中國傢的討賞和乞求。稍具曆史知識者都懂得:今日的發達國傢大多是當年的殖民主義國傢或宗主國,它們今日的富強與當年對殖民地、附屬國的掠奪和盤剝,有著密切的曆史聯係和因果牽連。反之,今日發展中國傢的貧睏落後,就是它們當年在殖民枷鎖下長期遭受盤剝和榨取的曆史積澱。曆史上的恩仇可以淡化和消除,曆史上的巨債卻不宜一筆勾銷。從這個意義上說,如今發達國傢單嚮地給予發展中國傢“非互惠的普惠待遇”,其實質,不妨認定為曆史舊債的部分償還,即曆史上債務人的繼承者對於曆史上債權人的繼承者的初步清償。這本來就是國際公法上關於國傢責任原則、國傢繼承原則以及政府繼承原則的法定內容和法定要求。
第二,所謂“非互惠的普惠待遇”,其中“非互惠的”一詞,並不完全準確。誠然,從局部的、短暫的角度看,給惠國不要求受惠國立即給予直接的反嚮迴報,因而勉強可以說是“非互惠的”。但是,從全局的、長遠的角度看,給惠國實際上從受惠國不斷取得重大的迴報和實惠。以前述四個《洛美協定》為例,參加締約的非、加、太地區數十個發展中國傢原先絕大多數都是歐共體發達國傢的殖民地、附屬國或“勢力範圍”,曆來是歐共體國傢極其重要的原料供應地和商品的銷售市場。通過《洛美協定》,歐共體國傢誠然給予非、加、太地區國傢以普惠待遇,反過來,歐共體國傢也相應地確保和擴大瞭在這些地區國傢中的經濟利益,確保瞭許多重要原料的來源和擴大瞭商品的銷售市場;並且在資本主義社會“自由競爭”體製下,在美國和日本等“商戰勁敵”麵前,占瞭上風。由此可見,所謂“非互惠”或“不要求互惠”,實際上仍貫穿著“投桃者求報李”和“禮尚往來”的用意,也蘊涵著商場上“等價有償”的法理原則。
第三,在當代現實的國際市場中,發達國傢憑藉其經濟實力和壟斷手段,可以隨意操縱各類商品的價格,緻使來自發展中國傢的農礦原料産品、初級工業産品,與來自發達國傢的、以這些原料和初級産品作為根基的精製産品以及其他科技産品,其間往往存在著純屬人為的重大“剪刀差”。兩類國傢兩類産品價格貴賤的懸殊,並不真正體現兩類商品中所凝聚的社會必要勞動量的重大差異;相反,這種人為“剪刀差”正是對經濟學上“等價交換”原則和法學上“等價有償”原則的嚴重背離。針對這種國際貿易往來中顯失公平的現實弊端,要求發達國傢單嚮地對發展中國傢采取“非互惠的普惠待遇”,充其量隻不過是對上述不公弊端的糾正,對弊端後果的補償和補救,隻不過是“等價交換”和“等價有償”等公平原則的恢復和重建。因此,這絕不是什麼“非分要求”,更不是“過分苛求”。
……
前言/序言
國際經濟法是適應國際經濟交往日益頻繁、廣泛而發展起來的新興法學學科,它具有多門類和跨學科的邊緣性、綜閤性和獨立性。作為新興學科,它雖尚欠成熟、尚待完善,但由於它適應當代國際經濟日益加速全球化的現實需要,“應運而生”,因而充滿活力,充滿生機。同時,作為邊緣性、綜閤性學科,它又具有與其他法學相鄰學科以及國際經濟相關學科互相滲透、互相交錯、互相補充的特點。此外,作為專門研究調整國際經濟關係的法律規範的學科,它與當代各類國際經濟活動緊密聯係,因而具有實踐性、應用性和極強的時代特徵。
本書原為教育部主持編纂的全國成人高等教育法學規劃教材之一,現列為普通高等教育國傢級規劃教材,既可供全日製普通高校本科學生使用,也可供成人高教學員(包括法學、經濟學、管理學三大學科的相關專業)學習“國際經濟法”課程使用。茲將學習國際經濟法的重要意義、本教材的基本特點以及本教材的學習方法,分彆說明如下。
一、學習國際經濟法的重要意義
作為當代中國的法律工作者或與法律密切相關的經濟工作者、管理工作者,必須認真地學好國際經濟法,纔能掌握必要的知識和本領,更自覺地努力貫徹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積極支持和正確參與對外經濟交往,即善於在對外經濟交往中,運用國際經濟法的知識,做到依法辦事,完善立法,以法護權,據法仗義,發展法學。
第一,依法辦事。國際經濟法是調整國際經濟關係的各種法律規範的總稱。在現代條件下,世界各國經濟交往日益頻繁,互相依賴和互相閤作日益緊密,互相競爭也不斷加強。由於各國社會製度不同,發展水平各異,有關當事國或當事人的利害得失也常有矛盾衝突,彼此之間的經濟交往就十分需要藉助於國際經濟法的統一行為規範加以指導、調整和約束。中國作為國際社會的重要成員,眾多中國國民(自然人或法人)作為當事人的一方,正在積極參加國際經濟交往,從事國際經濟競爭,發展國際經濟關係,對於調整國際經濟關係的各種法律規範的現狀和發展趨嚮,須深入瞭解,纔能自覺地“依法辦事”,避免因無知或誤解引起無謂的糾紛,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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