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化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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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布萊恩·萊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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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导论:从法律现实主义到自然化法学
有关法律不确定性的附释
第一部分:美国法律现实主义及其批评者
第1章 重新思考法律现实主义:迈向自然化法学
第2章 重思法律现实主义与法律实证主义
第3章 存在“美国”法理学吗?
第一部分后记:解释法律现实主义
第二部分:自然化法学的路径
第4章 法律现实主义、刚性实证主义以及概念分析的局限
第5章 奎因为什么不是后现代主义者
第6章 超越哈特/德沃金之争:法理学中的方法论问题
第二部分后记:法律理论中的科学与方法论
第三部分:自然主义、道德与客观性
第7章 道德事实与最佳解释
第8章 客观性、道德与司法裁判
第9章 法律与客观性
索引
译后记
· · · · · · (收起)

具体描述

布萊恩·萊特是美國法律現實主義的傑齣哲學闡述者,也是法理學議題自然主義轉嚮的核心人物。《自然化法學》匯集瞭萊特在此領域得到廣泛關注的重要作品,並補充瞭他為此書專門撰寫的長篇導言與兩篇後記,是萊特在法理學領域得到公認的代錶作。本文集涵蓋瞭一般法理學、司法裁判、法律現實主義、奎因自然主義哲學、法律與道德客觀性以及哈特—德沃金之爭等議題,為法理學、倫理學與道德哲學研習者提供瞭重要參考。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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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认识论自然主义引入,重构现实主义的司法理论,认为法理论的任务是探究事实情境、法律理由和案件判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莱特其实是将法理学的哲学和逻辑论证替换为社会科学分析。这本文集作为将近20年前的作品,有一些更深入的问题没有讨论,整体主张也显得颇为谦逊。比如,法律规范性问题是否也可以得到自然化处理,似乎依旧没有定论,法概念论是否仍有继续的必要,文集也没有给出非常明确地答案。此外,现实主义是否可以被完全概括为探究法律理由和判决结果的关联,且近似于自然主义,仍有讨论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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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认识论自然主义引入,重构现实主义的司法理论,认为法理论的任务是探究事实情境、法律理由和案件判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莱特其实是将法理学的哲学和逻辑论证替换为社会科学分析。这本文集作为将近20年前的作品,有一些更深入的问题没有讨论,整体主张也显得颇为谦逊。比如,法律规范性问题是否也可以得到自然化处理,似乎依旧没有定论,法概念论是否仍有继续的必要,文集也没有给出非常明确地答案。此外,现实主义是否可以被完全概括为探究法律理由和判决结果的关联,且近似于自然主义,仍有讨论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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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认识论自然主义引入,重构现实主义的司法理论,认为法理论的任务是探究事实情境、法律理由和案件判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莱特其实是将法理学的哲学和逻辑论证替换为社会科学分析。这本文集作为将近20年前的作品,有一些更深入的问题没有讨论,整体主张也显得颇为谦逊。比如,法律规范性问题是否也可以得到自然化处理,似乎依旧没有定论,法概念论是否仍有继续的必要,文集也没有给出非常明确地答案。此外,现实主义是否可以被完全概括为探究法律理由和判决结果的关联,且近似于自然主义,仍有讨论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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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引进过来了,后哈特时代重要的法哲学作品,其自然主义的方法在法哲学研究内独树一帜。四个核心观点贯穿前两部分(其中每一个都是可以争辩的):法律现实主义是原初意义的自然主义者;司法裁判的(法律)理由不足以确定性;概念分析和以此为范围法哲学的地位;法哲学需要自然主义的程度和范围。第三部分则是关于道德(法律)话语的客观性问题,补充了自然化的形而上基础。作者没有给出一个自然化法哲学的样式,而是阐述了其(用通俗化的来说)必要性和可行性。书中的自然化似乎在强弱之间滑动。对其弱判断,司法裁判的自然主义,补充(预设)实证主义法哲学,相信很多人不会反对,但对于其强判断,法哲学没有独立于科学研究的地位,用自然主义取代概念分析,就争议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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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引进过来了,后哈特时代重要的法哲学作品,其自然主义的方法在法哲学研究内独树一帜。四个核心观点贯穿前两部分(其中每一个都是可以争辩的):法律现实主义是原初意义的自然主义者;司法裁判的(法律)理由不足以确定性;概念分析和以此为范围法哲学的地位;法哲学需要自然主义的程度和范围。第三部分则是关于道德(法律)话语的客观性问题,补充了自然化的形而上基础。作者没有给出一个自然化法哲学的样式,而是阐述了其(用通俗化的来说)必要性和可行性。书中的自然化似乎在强弱之间滑动。对其弱判断,司法裁判的自然主义,补充(预设)实证主义法哲学,相信很多人不会反对,但对于其强判断,法哲学没有独立于科学研究的地位,用自然主义取代概念分析,就争议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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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认识论自然主义引入,重构现实主义的司法理论,认为法理论的任务是探究事实情境、法律理由和案件判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莱特其实是将法理学的哲学和逻辑论证替换为社会科学分析。这本文集作为将近20年前的作品,有一些更深入的问题没有讨论,整体主张也显得颇为谦逊。比如,法律规范性问题是否也可以得到自然化处理,似乎依旧没有定论,法概念论是否仍有继续的必要,文集也没有给出非常明确地答案。此外,现实主义是否可以被完全概括为探究法律理由和判决结果的关联,且近似于自然主义,仍有讨论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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