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我本對這類題材的書籍抱持著一種審慎的態度,擔心其陷入故作高深的理論泥潭,或是矯揉造作的文學腔調。然而,這本書卻以一種近乎散文詩的節奏,不動聲色地構建瞭一個宏大的曆史場景。它的敘事並不急於給齣結論,而是鋪陳瞭大量的細節和場景,讓讀者自己去拼湊和感受。比如,書中對某一時期特定行業的衰落與復蘇的描寫,並非采用經濟學報告的語言,而是通過幾個傢族幾代人的興衰對比來展現,這種微觀視角的切入,極具感染力。我特彆留意到,作者在處理人物內心掙紮的部分,運用瞭大量的內心獨白和環境烘托,使得人物形象立體而復雜,不再是臉譜化的符號。讀完第一部分後,我閤上書本,久久沒有齣聲,腦海中迴蕩的,是那些鮮活的場景和無聲的嘆息。這絕不是一本用來快速瀏覽的書,它需要你沉下心來,像品一杯陳年的老茶,細細品味其中迴甘的層次。
评分這本新齣版的史書,筆觸之細膩,視角之獨特,著實讓人眼前一亮。作者似乎並不滿足於簡單的年代羅列或人物事跡的平鋪直敘,而是將筆墨深入到時代的肌理之中,去挖掘那些被宏大敘事所忽略的個體命運的波瀾。我尤其欣賞其中對社會風氣變遷的描摹,那種微妙的、潛移默化的影響,是如何在尋常百姓傢的茶餘飯後、街頭巷尾中悄然成型的。書中對若乾關鍵曆史節點的側麵描繪,提供瞭不同於教科書的解讀,像是透過一扇被濛塵的窗戶,看到瞭過去生活最真實、最未經修飾的樣貌。閱讀過程中,我仿佛能聞到那個年代特有的氣味,感受到空氣中彌漫的緊張與期盼交織的情緒。作者的文字功底深厚,遣詞造句間蘊含著一種沉穩的力量,使得即便是枯燥的史料,也被賦予瞭鮮活的生命力,讀起來毫不費神,反而引人入勝,讓人忍不住想一探究竟,瞭解曆史洪流中那些微小齒輪的真實轉動軌跡。
评分閱讀體驗上,這本書帶給我一種獨特的“抽離感”與“代入感”的奇妙平衡。它時常將你置於一個極度私人化的敘事角度,讓你仿佛成瞭故事中的一個旁觀者,分享著角色的喜怒哀樂,感受到曆史的重量壓在肩上。然而,在下一刻,作者又會突然拉高視角,用一種近乎冷峻的客觀姿態,分析這一切背後的社會動因與曆史必然性。這種敘事節奏的跳躍,非常考驗讀者的心智。我發現自己時而被那些充滿人情味的故事所打動而熱淚盈眶,時而又被精闢的論斷所摺服而感到智識上的震撼。整體來看,它成功地避開瞭曆史寫作中常見的兩大陷阱:一是過於學術化而失去溫度,二是過於煽情而失卻深度。這本書,恰好找到瞭那個微妙的平衡點,讓冰冷的史實也擁有瞭呼吸和脈搏。
评分這本書最讓我感到驚喜的是其資料的紮實程度,以及作者對信息源的甄彆和整閤能力。我注意到,許多段落的背後,都能看齣作者進行瞭大量甚至可以說是“田野調查式”的挖掘工作,而非僅僅依賴已有的公開檔案。特彆是其中關於某一特定社會群體的日常生活片段,其詳盡程度令人嘆服,仿佛作者親自在那個時空生活過。我曾就其中提及的某一具體風俗習慣進行過交叉比對,發現書中的描述精準無誤,這無疑為全書增添瞭極強的可信度。當然,這種嚴謹性也帶來瞭一個小小的“副作用”——某些章節的論證稍顯繁復,對於隻想瞭解大框架的讀者來說,可能需要一些耐心去梳理那些支撐論點的旁證材料。但對於我這種對曆史的“原貌”有著近乎苛刻追求的讀者而言,這種“重負”是完全值得承受的,因為它保障瞭我們所看到的,是經過韆錘百煉的真實碎片。
评分從裝幀設計和版式安排來看,齣版社的處理也十分到位,為這部厚重的作品增添瞭一份現代的質感。不過,我個人更想聚焦於其對“時間”這一概念的獨特處理方式。作者似乎並不受製於綫性的時間觀,他常常在章節之間進行大膽的時間跳躍和內容的穿插對比,通過不同年代相同主題的重復齣現,來強調曆史的循環性與不變的人性。這種結構上的實驗性,使得閱讀過程充滿瞭探索的樂趣——你永遠不知道下一頁會帶你迴到更遠的過去,還是會聚焦於某個被稍稍忽略的細節。這種非綫性的敘事,初看之下或許會讓人略感費力,但一旦適應瞭作者的“時空觀”,你會發現,它極大地增強瞭作品的哲學意味,迫使你不再把曆史看作一條直綫,而是無數相互交織的絲綫。這對於理解復雜的人類行為模式,無疑提供瞭一個全新的、富有啓發性的框架。
评分笔记自以五代唐宋为名,自宋以下,经历者文字鲜,而议论、捕风者多,至清近代则八卦鼎盛。这本书算是近代笔记中的亲身经历的翘楚。
评分几点说明:第一,高利放贷罪侵犯的客体主要为国家的金融政策、金融秩序。第二,客观上要求以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4倍的利率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情节严重,以此区别于民间借贷和一般性高利放贷行为。第三,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可以包括非法放贷的数额、非法获利的数额以及放贷的次数、社会影响等内容,具体由司法解释进行明确。第四,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非金融机构的个人和单位。第五,犯罪主观上为直接故意,且以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第六,对于为追讨高利贷而实施其他犯罪的,属于独立的数罪,故应当实行并罚。第七,规定最高法定刑为10年有期徒刑,主要考虑高利放贷罪与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金融犯罪之间的法定刑协调。第五,犯罪主观上为直接故意,且以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第六,对于为追讨高利贷而实施其他犯罪的,属于独立的数罪,故应当实行并罚。第七,规定最高法定刑为10年有期徒刑,主要考虑高利放贷罪与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金融犯罪之间的法定刑协调。
评分近代史料笔记丛刊之一,很好
评分“以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以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4倍的利率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评分很好的书,非常喜欢!!!!
评分“以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以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4倍的利率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评分《中国古典文学基本丛书:楚辞校释》是王泗原先生就1954年出版的《离骚语文疏解》增订而成,对全部《楚辞》进行了校订和解释。 先校勘,次辨韵,次释义,用语法、训诂、古音、文字、校勘的方法,从语法角度作训诂,辨正字音的讹误,阐释篇章字句意义,决嫌疑,明是非。如运用故楚旧地的江西吉安、安福、永新、莲花一带的原存方言,解释楚辞的“羌”字,解决了东汉王逸以后历代学者未能正确解释的问题,受到了学术界的赞扬。王泗原,祖籍江西安福县,人民教育出版社资深语文编辑。王泗原是著名的《楚辞》研究专家,胡耀邦曾请他讲解过古文。中華書局新增加的古典文學基本叢書一種。《中国古典文学基本丛书:楚辞校释》是王泗原先生就1954年出版的《离骚语文疏解》增订而成,对全部《楚辞》进行了校订和解释。 先校勘,次辨韵,次释义,用语法、训诂、古音、文字、校勘的方法,从语法角度作训诂,辨正字音的讹误,阐释篇章字句意义,决嫌疑,明是非。如运用故楚旧地的江西吉安、安福、永新、莲花一带的原存方言,解释楚辞的“羌”字,解决了东汉王逸以后历代学者未能正确解释的问题,受到了学术界的赞扬。王泗原,祖籍江西安福县,人民教育出版社资深语文编辑。王泗原是著名的《楚辞》研究专家,胡耀邦曾请他讲解过古文。中華書局新增加的古典文學基本叢書一種。《中国古典文学基本丛书:楚辞校释》是王泗原先生就1954年出版的《离骚语文疏解》增订而成,对全部《楚辞》进行了校订和解释。 先校勘,次辨韵,次释义,用语法、训诂、古音、文字、校勘的方法,从语法角度作训诂,辨正字音的讹误,阐释篇章字句意义,决嫌疑,明是非。如运用故楚旧地的江西吉安、安福、永新、莲花一带的原存方言,解释楚辞的“羌”字,解决了东汉王逸以后历代学者未能正确解释的问题,受到了学术界的赞扬。王泗原,祖籍江西安福县,人民教育出版社资深语文编辑。王泗原是著名的《楚辞》研究专家,胡耀邦曾请他讲解过古文。中華書局新增加的古典文學基本叢書一種。《中国古典文学基本丛书:楚辞校释》是王泗原先生就1954年出版的《离骚语文疏解》增订而成,对全部《楚辞》进行了校订和解释。 先校勘,次辨韵,次释义,用语法、训诂、古音、文字、校勘的方法,从语法角度作训诂,辨正字音的讹误,阐释篇章字句意义,决嫌疑,明是非。如运用故楚旧地的江西吉安、安福、永新、莲花一带的原存方言,解释楚辞的“羌”字,解决了东汉王逸以后历代学者未能正确解释的问题,受到了学术界的赞扬。王泗原,祖籍江西安福县,人民教育出版社资深语文编辑。王泗原是著名的《楚辞》研究专家,胡耀邦曾请他讲解过古文。
评分。
评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联合制定司法解释,明确民间高利放贷属于“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并规定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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