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賄賂犯罪是我國曆朝曆代以來的一大社會頑疾,對國傢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極強的破壞性。受賄犯罪嚴重腐蝕瞭國傢公職人員的職務廉潔性,敗壞瞭社會風氣,削弱瞭黨的執政基礎和執政地位。懲治賄賂犯罪不僅是法製建設的需要,更關係到國傢的長治久安。
我們黨和國傢一貫重視對受賄犯罪的懲治。近年來,反腐敗鬥爭持續深入開展,大量的受賄犯罪特彆是一批大案要案得到瞭揭露和懲處,這不僅充分錶明瞭黨和政府反腐敗的決心,也有利保障瞭我國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但是從司法實踐來看,受賄犯罪具有相當的復雜性,隨著經濟轉型和社會發展,受賄犯罪又齣現瞭很多新的形式,更趨於隱蔽和智能化,原有的立法規定和司法解釋顯露齣一定程度的滯後性,造成瞭法律適用上的很多疑難問題和爭議。
實踐中的問題迫切需要理論研究上的支持和跟進。作為刑法的重要罪名之一,受賄犯罪曆來是刑法學界研究的熱點,自1997年修訂的刑法典頒布以後,受賄犯罪研究的相關論著層齣不窮,成果頗豐。但是以往的論著更多側重於理論,密切貼近司法實務的研究成果並不多見。針對司法實踐手段翻新、形式多變的受賄犯罪,繼續展開務實而深入的研究,無論對於完善立法還是指導司法實踐都具有重要意義。
作者簡介
李辰,女,1976年齣生,刑法學碩士研究生,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公訴二處副處長,北京市十佳公訴人,北京市政法係統十百韆人纔,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導師。曾經辦理過國傢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益受賄案、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原院長郭生貴貪汙、受賄案等在全國和北京市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在《人民檢察》、《檢察日報》、《中國檢察官》等國傢知名報刊及雜誌發錶文章數十篇。
目錄
序
引言
上編 受賄犯罪的實體問題研究
第一章 受賄犯罪概述
第一節 受賄犯罪的概念與現狀
第二節 受賄犯罪的成因與對策
第三節 域外受賄犯罪的立法考查
第四節 我國受賄犯罪的立法沿革
第二章 受賄犯罪的客體
第一節 受賄犯罪的客體
第二節 賄賂的範圍與性質
第三章 受賄罪
第一節 受賄罪概述
第二節 受賄罪的主體要件
第三節 受賄罪的客觀方麵要件(之一)——受賄罪的職務要件
第四節 受賄罪的客觀方麵要件(之二)——受賄罪“為他人謀取利益”要件
第五節 受賄罪的主觀方麵要件
第六節 受賄罪的認定
第七節 新型受賄犯罪
第四章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第一節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概述
第二節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主體要件
第三節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客觀方麵要件
第四節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主觀方麵要件
第五節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認定
第五章 單位受賄罪
第一節 單位受賄罪概述
第二節 單位受賄罪的主體要件
第三節 單位受賄罪的客觀方麵要件
第四節 單位受賄罪的主觀方麵要件
第五節 單位受賄罪的認定
第六章 非國傢工作人員受賄罪
第一節 非國傢工作人員受賄罪概述
第二節 非國傢工作人員受賄罪的主體要件
第三節 非國傢工作人員受賄罪的客觀方麵要件
第四節 非國傢工作人員受賄罪的主觀方麵要件
第五節 非國傢工作人員受賄罪的認定
第七章 受賄犯罪的特殊犯罪形態
第一節 受賄犯罪的進程形態
第二節 共同受賄犯罪
第三節 受賄犯罪的罪數形態
第八章 受賄犯罪的刑罰
第一節 受賄罪的刑罰
第二節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刑罰
第三節 單位受賄罪的刑罰
第四節 非國傢工作人員受賄罪的刑罰
第九章 受賄犯罪的量刑
第一節 量刑情節概述
第二節 受賄犯罪的概括性情節
……
下編 受賄犯罪的證據問題研究
精彩書摘
非國傢工作人員受賄罪論者認為,職業俱樂部之間的足球賽事實際上是一種商業活動,而足球裁判是憑藉自己的專業足球知識參與某項賽事的人員,因此他們的裁判活動事實上是某項足球比賽-商業活動的組成部分,如果裁判員在此過程中收受賄賂,其行為性質就是商業受賄,應當按照商業受賄罪即非國傢工作人員受賄罪論處。2002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嚴肅處理足球“黑哨”腐敗問題的通知》也指齣:“根據目前我國足球行業管理體製現狀和體育法等有關規定,對於足球裁判的受賄行為,可以依照刑法第163條的規定,以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依法批捕、提起公訴。”在實務中,公訴部門對於體育裁判受賄也是以此罪名提起公訴。
無罪論者認為,足球裁判員在足球職業聯賽中擔任裁判工作,是基於其與中國足協之間的約請閤同,兩者是行業管理關係和經濟閤同的雙重關係,其裁判活動不具有公務活動的性質,故“黑哨”行為不構成受賄罪;同時,中國足協木是公司、企業,加之足球裁判員也不是中國足協的工作人員,所以,足球裁判員在足球比賽中並不具有公司、企業人員的身份,故對“黑哨”行為也不能以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定罪。
由上述觀點可知,本案“黑哨”行為的問題焦點在於中國足球協會聘請的在足球比賽中從事裁判工作的裁判員是否屬於受賄罪的犯罪主體也即國傢工作人員。如果認定裁判員屬於國傢工作人員,那麼“黑哨”行為構成受賄罪;如果認定裁判員屬於公司、企業工作人員,則“黑哨”構成非國傢工作人員受賄罪;如果認定裁判員既不屬於國傢工作人員也不屬於公司、企業工作人員,那麼“黑哨”行為便不構成犯罪。所以,“黑哨”問題最終歸結到對受賄罪國傢工作人員主體的認定上來。如上所述,國傢工作人員主體的認定的唯一標準在於行為人是否“從事公務”。因此,對於本案被告人龔建平在職業聯賽中的裁判行為是否是“從事公務”將成為本案定罪的關鍵。
……
前言/序言
受賄犯罪研究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評分
☆☆☆☆☆
賄賂犯罪是我國曆朝曆代以來的一大社會頑疾,對國傢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極強的破壞性。受賄犯罪嚴重腐蝕瞭國傢公職人員的職務廉潔性,敗壞瞭社會風氣,削弱瞭黨的執政基礎和執政地位。懲治賄賂犯罪不僅是法製建設的需要,更關係到國傢的長治久安。
評分
☆☆☆☆☆
一般般
評分
☆☆☆☆☆
我們黨和國傢一貫重視對受賄犯罪的懲治。近年來,反腐敗鬥爭持續深入開展,大量的受賄犯罪特彆是一批大案要案得到瞭揭露和懲處,這不僅充分錶明瞭黨和政府反腐敗的決心,也有利保障瞭我國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但是從司法實踐來看,受賄犯罪具有相當的復雜性,隨著經濟轉型和社會發展,受賄犯罪又齣現瞭很多新的形式,更趨於隱蔽和智能化,原有的立法規定和司法解釋顯露齣一定程度的滯後性,造成瞭法律適用上的很多疑難問題和爭議。
評分
☆☆☆☆☆
賄賂犯罪是我國曆朝曆代以來的一大社會頑疾,對國傢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極強的破壞性。受賄犯罪嚴重腐蝕瞭國傢公職人員的職務廉潔性,敗壞瞭社會風氣,削弱瞭黨的執政基礎和執政地位。懲治賄賂犯罪不僅是法製建設的需要,更關係到國傢的長治久安。
評分
☆☆☆☆☆
我們黨和國傢一貫重視對受賄犯罪的懲治。近年來,反腐敗鬥爭持續深入開展,大量的受賄犯罪特彆是一批大案要案得到瞭揭露和懲處,這不僅充分錶明瞭黨和政府反腐敗的決心,也有利保障瞭我國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但是從司法實踐來看,受賄犯罪具有相當的復雜性,隨著經濟轉型和社會發展,受賄犯罪又齣現瞭很多新的形式,更趨於隱蔽和智能化,原有的立法規定和司法解釋顯露齣一定程度的滯後性,造成瞭法律適用上的很多疑難問題和爭議。
評分
☆☆☆☆☆
一般般
評分
☆☆☆☆☆
賄賂犯罪是我國曆朝曆代以來的一大社會頑疾,對國傢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極強的破壞性。受賄犯罪嚴重腐蝕瞭國傢公職人員的職務廉潔性,敗壞瞭社會風氣,削弱瞭黨的執政基礎和執政地位。懲治賄賂犯罪不僅是法製建設的需要,更關係到國傢的長治久安。
評分
☆☆☆☆☆
我們黨和國傢一貫重視對受賄犯罪的懲治。近年來,反腐敗鬥爭持續深入開展,大量的受賄犯罪特彆是一批大案要案得到瞭揭露和懲處,這不僅充分錶明瞭黨和政府反腐敗的決心,也有利保障瞭我國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但是從司法實踐來看,受賄犯罪具有相當的復雜性,隨著經濟轉型和社會發展,受賄犯罪又齣現瞭很多新的形式,更趨於隱蔽和智能化,原有的立法規定和司法解釋顯露齣一定程度的滯後性,造成瞭法律適用上的很多疑難問題和爭議。
評分
☆☆☆☆☆
一般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