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明是天生一個喜歡用說話錶達的人。他的確是一個如假包換的連續劇-癡人說夢話的寫真。
27年絕非短暫的日子,27年的廣告生涯,更絕對是消耗青春和智力的允忘歲月。經過27年,還是對廣告這種流行文化情有獨鍾,動腦時廢寢忘食,碰上睏難時不捨不棄,遭遇挫摺時死不低冰,發掘齣原創意時更樂得手舞足蹈。
##非常通俗地解释了广告行业的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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