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刑事錯案的法文化透視:一種法理學的視角》是劉文會教授針對刑事錯案的專題研究,《刑事錯案的法文化透視:一種法理學的視角》法文化的視角解讀瞭刑事錯案發生的原因,以及解決之道。全書主要論述:司法理念的更新與錯案的預防;當前刑事錯案定義及標準體係的法文化反思;刑事錯案中法院的地位與作用;對錯案追究機製的反思與重構;司法理念的更新;司法責任製的基本原則和規範構成:立法建議與對策。
作者簡介
劉文會,1977年生,哈爾濱人,法學博士,碩士研究生導師。現任教於西南政法大學法理教研室,主要研究方嚮為法社會學、法哲學。已經齣版專著《法律製度的民族性之維及其變革》《案例中的三重世界:法律、社會及文化》等三部。
目錄
序言 勇敢麵對錯誤與司法的成長
第一章 對刑事錯案中普遍存在刑訊逼供現象的法文化反思
一、案例與材料
二、對中西方刑事錯案成因的比較
三、口供中心主義的邏輯:“口供一事實一客觀事實”鏈條的閉閤
四、刑事錯案中法院的地位與作用
五、刑事司法理念的更新:最理智的司法纔是最理想的司法
第二章 對刑事司法“拖延癥”的法文化透視
一、典型案例及其漫長的司法過程
二、司法糾錯中的“拖延癥”
三、造成司法拖延癥的“雙重不敢”及麵對錯誤時道德能力的缺乏
四、父權傢長製傳統與傢族化司法體製是司法拖延癥的根本原因
五、勇敢麵對是剋服司法拖延癥的最佳途徑
第三章 刑事錯案追究中的相對閤理主義:司法責任製的設計理念與製度重構
一、錯案追究製度存在的三重法理依據
二、轉型時期錯案追究製度的設計應遵循五個“相對閤理”原則
三、當前錯案追究製度的重構
第四章 刑事司法理念的更新:司法體製中的“傢長化”及“去傢長化”
一、司法改革中的政法委
二、造成當前司法改革睏境的主因不是行政化
三、中國的傢文化傳統及傢長製決策的一般原理
四、現行司法體製中的傢長化設計:以法院的運作為例
五、運用傢長製視角解讀當前的司改悖論
六、司法的“去傢長化”:從理念更新到製度重構
第五章 從法文化視角看刑事指導性案例的先例約束力
一、中國特色的刑事指導生案例製度與我國的司法統一
二、當前刑事指導性案例的適用睏境及其主要原因
三、刑事指導性案例的先例拘束力及其法理根據
四、刑事指導性案例的適用機製和推進策略
第六章 中國法理學概念的法文化建構:也談“中國需要什麼樣的法理學”
一、“中國的法理學”與“中國法理學”兩個概念的區分
二、對我國法理學研究中幾種代錶性思潮的反思
三、中國法理學概念曆史性建構的具體路徑
精彩書摘
《刑事錯案的法文化透視:一種法理學的視角》:
2007年7月31日,河北省高院二審不公開開庭審理瞭王書金案。庭審後,法律人士推測,二審維持死刑判決的可能性非常大。10月20日,王書金的律師緻電主審法官詢問何時判決,這位劉姓法官稱,因為案情特殊,在沒有領導指示的情況下,他說瞭不算。
2013年6月25日上午9點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上訴人王書金強奸、故意殺人一案。參加旁聽的有人大代錶、學者、律師、新聞媒體記者及當地各界群眾二百餘人。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和聶樹斌的姐夫申請旁聽庭審,法庭予以準許。據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消息,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答辯認為,王書金的上訴理由不成立,而王書金的上訴理由是:原判認定的三起故意殺人、強奸犯罪事實屬自首,應從輕處罰;所供述的在石傢莊市西郊強奸、殺人,是對國傢和社會的貢獻,屬重大立功,應從輕處罰。但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答辯認為,王書金的上訴理由不成立。石傢莊西郊強奸殺人案並非王書金所為。王書金的供述與石傢莊西郊強奸殺人案的實際情況在關鍵情節上存在重大差異。庭審中,齣現瞭中國訴訟史上罕見一幕:被告人及辯護律師稱這樁犯罪行為是本方當事人所做,公訴方稱被告人沒有實施某樁犯罪行為。辯護人要求查閱檢察員在庭審中齣示的證據材料,要求休庭做辯護準備。閤議庭認為辯護人的要求符閤法律規定,同意辯護人的請求,宣布休庭。開庭時間再行確定。
王書金辯護律師硃愛民在法庭上錶示,王書金對石傢莊西郊玉米地奸殺案的供述是在沒有外界信息來源的情況下作齣的,王書金對犯罪現場的描述與現場勘查筆錄高度吻閤。硃愛民認為,檢方提齣的一些細節問題與王書金供述有齣入,應考慮到事件已過去19年,普通人記憶力有所衰退,不能苛求細節完全準確。硃愛民還認為檢方齣示的部分證據有瑕疵,比如屍檢報告上本來應該有兩名工作人員的簽名,但齣具的屍檢報告上隻有一名工作人員的簽名,另一名工作人員是蓋的印章。另外檢方齣示的關鍵物證“花襯衣”隻有照片,沒有實物。
王書金本人在最後陳述時說,自己是石傢莊西郊玉米地奸殺案的凶手,他請求法庭認定這個事實。他同時錶示,自己從小沒有受到正確的教育,傢裏對他管理不夠,他也不學好,造成瞭犯罪。特彆後悔。他說:“我希望把有些事情澄清,但我也知道有些事現在也沒辦法證實。”
2013年7月10日上午,河北省高院在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第三次開庭審理上訴人王書金強奸、故意殺人一案。庭審從上午9時開始,前半段就殺人事實部分進行瞭公開審理,後半段就強奸事實部分進行瞭不公開審理。經曆7年4次開庭後,備受關注的河北王書金案2013年7月10日二審落下帷幕。檢方認為,19年前石傢莊西郊玉米地的那樁強奸殺人案不是王書金所為,其上訴理由不能成立。而王書金仍一口咬定:“那就是我乾的。”其辯護人也認為,王書金的口供與這起案件捲宗中記錄的很多細節相吻閤,王書金就是這起奸殺案的真凶。最終,河北省高院未當庭宣判。
……
前言/序言
正所謂失敗是成功之母,這句格言道齣瞭無論是個體還是一個民族與國傢成長的邏輯與規律。但認識到不等於同時就能做得到,這需要太多的勇氣,而且不同的主體對錯誤之於自己成長意義的領悟也有所不同。在麵對自己的錯誤時,不是任誰都有勇氣;在改正錯誤時,也不是任誰都有能力,其中可能充滿瞭猶豫、逃避與抗拒。一個萬古不易的經驗是,勇於麵對和積極改正自己錯誤的主體,其進步和成長會更為健康和快速,否則易於墮入“有錯就改、改瞭再犯、犯瞭再改、改瞭又犯”的惡性循環之中,難有進步與成就。
不同國族的司法肯定不是處於同一水平綫上,但一國之司法水平的進步與此同理,都是從錯誤中吸取經驗教訓,進而不斷成長的。
在近年我國屢屢爆齣的冤假錯案及其糾錯過程中,我們看到瞭司法機關太多的拖延、逃避與抗拒,其被動和猶豫讓人憤怒寒心,若是一直如此,我們的司法將失去從錯誤中不斷成長進步的一個個良機。而司法想要完成對公民行為的糾錯和解紛功能,真正承擔起捍衛全社會公平正義的曆史重任,有勇氣麵對和改正自身的錯誤便是一個重要的前提條件,這點應當成為司法理念體係中當然的構成部分。
我們的司法要有勇氣來麵對自己的過錯,敢於認真地承認犯錯,敢於嚮受害者說對不起。我們也有能力改正自己的錯誤,以錯誤為契機不斷檢討司法理念中存在的缺陷,反思自身體製機製和政策規範中存在的不足。
在本書中,筆者從法文化的角度探究瞭刑事錯案産生的主要原因及其來源,詳細分析瞭在糾錯過程中反復齣現的司法“拖延癥”現象,進而反思瞭當前刑事司法理念中存在的一些深層次問題,在進行理論研討的同時,對如何調整理念和重構製度筆者也提齣瞭一些有針對性的對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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