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伯特議事規則

羅伯特議事規則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美] 羅伯特 著,王海蓮 譯
圖書標籤:
  • 議事規則
  • 會議流程
  • 組織管理
  • 民主程序
  • 決策製定
  • 公共事務
  • 政治學
  • 法律
  • 管理學
  • 社團管理
想要找书就要到 求知書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出版社: 天津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01112831
版次:1
商品编码:12182432
包装:平装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7-04-01
用纸:轻型纸
页数:255
字数:175000

具体描述

編輯推薦

  關於議事規則的著作是必不可缺的,本書是議事規範領域*具影響力的作品,自初版後曆經多次修訂。原版總銷量已逾550萬冊。
  聯閤國大會、歐盟議會、各國國會、股東大會等均以此為依據和藍本。
  開創經典、全麵、*威的議事規則體係。
  隻有有瞭規則,組織的決定纔能夠協調一緻、前後統一,不會隨著領導人的反復無常而反復無常,也不會被某些人的強詞奪理所操縱左右。
  ——托馬斯·傑斐遜

內容簡介

  本書是作者生前最後一次全麵增修版本的中文譯本,詳細闡述瞭各項規則的內容及其所適用的情況,並為讀者製定瞭係統全麵的議事規則學習計劃。通過本書,讀者能夠學會保障會議秩序,優化會議程序,大大提高會議效率,取得卓有成效的會議結果。書中大量介紹瞭有關普通與會者的規則,極具實用效果。

作者簡介

  亨利·M.羅伯特,議事規則專傢。曾為美國陸軍工程兵長官,後升至準將。在一次被選為教會會議主持人後,對議事程序産生瞭極大興趣。在軍務之餘,積極參與議事實踐活動,經過多年的研究、整理,他編撰並齣版瞭《羅伯特議事規則》。該議事規則博采眾傢之長,是西方議事規則的集大成者,被廣泛采納為各類會議的議事準則。

目錄

動議優先順序錶
動議規則錶
前 言
導 言
第一編?議事規則
第一章 如何在協商會議中處理事務
1.引入事務
2.進行辯論之前
3.獲得發言權
4.動議和決議
5.附議動議
6.陳述議題
7.辯 論
8.輔動議
9.提交錶決和宣布錶決結果
10.用於達成特定目的的規範動議
第二章?動議的一般分類
11.主動議或主乾動議
12. 附屬動議
13.偶發動議
14.優先動議
15.其他主動議及未分類的動議
第三章?優先動議
16.指定後續會議時間
17.休 會
18.休 息
19.權益問題
20.議 程
第四章?偶發動議
21.規則問題及申訴
22.暫緩規則
23.反對審議一項議題
24.拆分議題,以及逐段或逐條審議
25.起立重新錶決,以及涉及錶決的動議
26.關於提名的動議
27.産生自會議組織事務的請求
第五章?附屬動議
28.擱 置
29.立即錶決
30.調整辯論限製
31.有限期推遲,或推遲至某個時間
32.委托或交付
33.修 改
34.無限期推遲
第六章?其他主動議及未分類的動議
35.取消擱置
36.重新審議
37.撤銷、廢除或取消
38.重提一項動議
39.批 準
40.故意拖延性質的、不閤理的或浪費時間的動議
41.會議傳召
第七章?辯 論
42.辯 論
43.辯論禮儀
44.結束與阻止辯論
45.辯論原則以及不可辯論的動議
第八章?錶 決
46.錶 決
47.即使獲一緻同意也無效的錶決
48.需要多於過半數得票的動議
第九章?委員會和理事會
49.委員會分類
50.理事會或董事會,以及執行委員會等
51.理事會和委員會的當然成員
52.特設和常設委員會
53.接收報告
54.通過或接受報告
55.全體委員會
56.準全體委員會
57.非正式審議
第十章?官員和會議記錄
58.主席或會議長
59.秘書或文書
60.會議記錄
61.執行秘書
62.財務官
第二編?會議組織
第十一章?其 他
63.一屆會議
64.法定人數
65.會議程序
66.提名與選舉
67.總章程、章程、議事規則及管理規章
68.修改總章程、章程及議事規則
第十二章?組建與會議
69.臨時或公眾集會
70.固定社團
71.代錶大會的會議
第十三章?會議組織的閤法權利及對其成員的審理
72.會議組織處罰其成員的權利
73.會議組織將任何人驅逐齣其會場的權利
74.宗教法庭的權利
75.審理社團成員
議事規則學習計劃
中英文對照錶

精彩書摘

  第一章如何在協商會議中處理事務
  1.引入事務
  一個會議組織按照第69、70、71條完成組建後,由成員提齣動議,或者嚮會議組織遞交信函將事務提交給會議組織。通常不會提齣動議來接收委員會報告或給會議組織的信函。通常處理一般的常規事務時會跳過提齣動議的正式程序,但是,如果有任何成員反對,則必須提齣正規的動議,或者主席可以不等動議的提齣就將議題提交錶決。
  2.進行辯論之前
  任何議題接受辯論之前,必須經過以下程序:首先,由一名獲得發言權的成員提齣一項動議;然後,該動議獲得附議(某些動議除外);最後,主席,即主持會議的官員,陳述該動議。一項動議被提齣且獲得附議並不能使它獲置於會議組織麵前,因為隻有主席纔能這麼做。主席必須裁定該動議違反規則,或陳述該動議所提齣的議題,以便讓會議組織知道有什麼需要審議和處理,即立即待決議題是什麼。如果有幾項議題待決,例如一項決議、一項修正案和一項推遲動議,則主席陳述的最後一項為立即待決議題。
  雖然在一項動議被提齣後,辯論或提齣其他動議都不符閤規則,但是,在主席陳述該動議或者裁定其違反規則前,成員均可建議對該動議作更改,並且,該動議的提齣者不需要附議者的同意即有權按自己的意願作齣更改,甚至可以在主席陳述該議題前完全撤迴該項動議。在主席陳述動議後,如果沒有會議組織的同意,提議者不能更改或撤迴該動議,如第27條(c)所述。在議題獲陳述之前,稍微對其進行非正式的谘詢常常可以節省大量時間,但主席必須留意這個特權沒有被濫用,並且,不能允許這個特權陷入辯論。如果提議者更改其動議,附議者有權撤迴其附議。
  3.獲得發言權
  在一名成員提齣動議之前,或者在辯論中對會議組織發言之前,他必須獲得發言權——即,他必須在發言權被交齣後起立,並以主持官的正式頭銜稱呼他,例如“主席先生”“會議長先生”或“主持先生”1;又或者,如果主持官是一名女性(已婚或未婚),則稱呼“主席女士”或“會議長女士”。如果會議組織的人數眾多而主席可能不知道起立者的姓名,則該成員應以職銜稱呼主席,並在引起其注意後馬上報齣自己的名字。如果該成員有資格獲得發言權,如下所述,主席以報齣其名字的方式“準許”,或者給他分配發言權。如果會議組織的規模較小,且成員之間互相認識,則不必在以職銜稱呼主席後報齣自己的名字,主席也隻需要點頭以準許成員獲得發言權。如果一名成員在發言權被交齣前起立,或在發言權正被交齣時起立,而有其他人在他之後起立並以職銜稱呼主席,他則不能獲得發言權。在其他人擁有發言權時站立是違反規則的,並且違規者不能聲稱他首先起立,因為他沒有在發言權被交齣後再起立。
  如果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幾乎同時起立要求發言,在其他所有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則在發言權被交齣後第一個起立並以職銜稱呼主席的成員獲得發言權。然而,常常發生多人幾乎同
  時要求發言的情況,此時,更符閤會議組織利益的做法是,將發言權分配給不是首先起身並以職銜稱呼主席的申請者。可能會齣現以下三類情況:(1)在一項可辯論的議題立即待決時;(2)在一項不可辯論的議題立即待決時;(3)在沒有議題待決時。齣現這些情況時,主席應以下列原則為指導來分配發言權:
  (1)當一項可辯論的議題立即待決時。(a)如果一項可辯論的立即待決議題被提交到會議組織麵前,即使其他人首先起立並以職銜稱呼主席,提齣該動議的成員仍然有資格獲得發言權(如果他還未就該議題發言)。成員在以下情況擁有優先發言資格:在進行委員會報告的情況中,是報告人(呈遞或提交該報告的人);在取消擱置議題的情況中,是提議取消擱置的成員;在重新審議動議中,是提議重新審議的成員,而不必是要求對重新審議著手討論的成員。(b)如果有未對一項立即待決議題發言的成員要求發言權,則已在對該立即待決議題的辯論中獲得過發言權的成員,在對同一議題的辯論中不能再次獲得發言權。(c)由於在某種程度上允許發言權在正反兩方之間交替最符閤會議組織的利益,所以,如果知道每位申請發言者屬於議題的哪一方,且上述原則不能決定發言權歸屬時,主席應將發言權優先交給與上一名發言者持相反立場的人。
  (2)當一項不可辯論的議題立即待決時。當立即待決議題不可辯論時,其提議者沒有優先發言權,應當依照下一段(b)項中所規定的原則分配發言權。
  (3)當沒有待決議題時。(a)在處理完係列動議中的一項,且實際上沒有議題待決時,則該係列中的下一項動議有先行權,主席應準許提齣該係列動議的成員提齣下一項動議,即使有其他人先於他起立並以職銜稱呼主席。實際上,直到會議組織處理完該係列動議之後,其他的主動議纔符閤規則。因此,在閤乎規範地使用時,擱置動議會將一項議題暫時擱置在一旁,以便處理一些更緊急的事務。所以,如果一項議題被擱置,提議擱置者如果立即要求發言,他則獲得發言資格以提齣緊急事務,即使有其他人先於他起立。同樣,在要暫緩規則以提齣一項動議時,該暫緩規則的提議者有發言資格,以提齣暫緩規則後所要提齣的動議,即使其他人先於他起立。當一名成員為瞭要修改一項動議而提議重新審議其錶決結果時,如果該錶決結果獲重新審議,則他必須獲得優先發言資格以便提齣其修正案。(b)當沒有議題待決,並且所有已經開始處理的係列動議都已被處理完時,如果一名成員起立並提議重新審議一項錶決結果,或要求對之前提齣的重新審議著手討論,或在符閤規則時取消擱置一項議題,則相較於可能稍微先於他起立而提齣一項主動議的人,他有優先發言資格,假如有人先於他起立,他一起立就要陳述其起立的目的。如果起立提齣上述動議的成員間爭奪發言權,他們應按照這些動議在上文中給齣的順序獲得優先發言資格;排第一的是重新審議;排最後的是取消擱置。當一項為某個目的而任命委員會或委托一個主題給委員會的動議獲得通過後,直到會議組織解決完所有的相關議題,如委員會的人數、應當如何任命以及所有對委員
  會的指示,纔能提齣新的主題(優先的主題除外)。在此情況下,提齣任命委員會或委托主題給委員會的成員沒有優先發言資格。如果該提議者本來還想提齣其他動議,這些提議一開始就應包括在他的首項動議中。
  任意兩名成員可以對主席分配發言權的裁定提齣申訴1,一人提齣申訴,另一人附議。如主席不確定誰應該被授予發言權,他可以允許會議組織以錶決的方式解決此問題,得到最多選票的獲得發言權。
  如果一名成員起立要求發言,或已獲發言權,而有人要求立即錶決、提議休會或擱置議題,主席有責任禁止此類違規行為,並保護獲得發言權的成員。除非經一緻同意,否則,未獲主席準許發言的人不能提齣動議。如果未獲發言權而提齣瞭動議,並且有人在其後起立要求發言以此錶明此人的發言權並未獲一緻同意,則該動議不應獲得主席的批準。
  在他人擁有發言權時符閤規則。在一名成員獲得發言權後,主席或任何成員都不能打斷他,除非(a)提齣重新審議動議;(b)提齣規則問題;(c)提齣反對對議題的審議;(d)當議程未被遵守時,提齣要求遵守議程;(e)提齣權益問題;(f)當一項議題由多個不同主題的獨立決議組成時,提齣拆分議題的要求;或(g)提齣議事谘詢或請求需立即獲得的信息。而且,在他實際開始發言後,以上理由都不能打斷他的發言,除非情況非常緊急,否則,打斷是不閤理的。發言者(即獲得發言資格的成員)並不會因這類打斷而失去發言權,而打斷發言的成員並不會因此獲得發言權,在情況得到處理後,主席會再次將發言權分配給該發言者。因此,如果一名成員提交一份委員會的報告或提齣一項決議,將之遞交給秘書宣讀,他不會因此交迴其發言權。宣讀完成,且主席陳述議題後,如果有閤理的機會要求發言——該成員一直保有發言權,則隻有在該成員提交瞭報告或提齣瞭決議之後,秘書或其他人纔能提齣動議。當他提交報告時,如果他沒有提齣一項動議以接受或通過提交的建議或決議,則在報告獲宣讀後他應立即繼續發言,提齣閤乎規範的動議以實現這些建議,主席陳述其議題後他便立即獲得辯論的發言權。
  4.動議和決議
  動議是一種建議,讓會議組織采取某種行動,或錶達它所持的某種觀點。它由一名成員提齣,該成員如上文所述獲得發言權,並說“我提議”(這等同於說“我建議”),然後陳述他建議要采取的行動。如此,一名成員“提議”(建議)通過、修改,或委托給委員會一項決議,或提議作公開緻謝;或提齣“本次會議(或會議組織)的目的是産業訓練……”等。所有決議都應寫成書麵文字,且主持官有權要求將任何主動議、修正案或對委員會的指示都寫成書麵文字。當一項主動議很重要或很長而需要寫成書麵文字時,常常會以決議的格式寫齣,即,以“決定,”為開頭,對“決定”一詞加以強調(斜體),並在後麵加上逗號。如果用“我提議,”代替“決定”,則決議會變成動議。決議一般都是主動議。在美國的一些地區,常
  用“決定”一詞代替“決議”。在有帶薪雇員的會議組織中,給雇員的指示被稱為“命令”而不是“決議”,且規定用語為“規定”而不是“決定”。
  當一名成員在獲得發言權後希望通過一項決議,他說,“我提議通過以下決議”,或“我提齣以下決議”,然後他宣讀該決議並將之遞交給主席。如果想說明提齣該決議的理由,通常會在前言中陳述,每一條構成一段,並以“鑒於”開頭。前言始終在最後纔進行修改,因為決議的更改可能導緻前言也需要更改。在提議通過一項決議時通常不提及前言,因為它已包
  含在決議中。但是,如果在前言獲審議修改前,對該決議的立即錶決獲得通過,則立即錶決不能應用於前言,而是隨後再對前言進行辯論與修改。前言中不應包含句號,每個段落應以逗號或分號結束,且除瞭最後一段外每段結尾要接著“以及”,最後一段應以“因此,”或“故”結尾。決議中應盡量避免句號。通常需要句號的地方更適閤分為一係列的決議,如果願意,在此情況下可以給決議編號,在前麵加上數字1、2等;或者可以保持分為幾個段落的單項決議的形式,如果願意,可以給段落編號,在段首加上“第一”“第二”等。想說明決議的理由時可參考以下格式:
  鑒於,我們認為適當的娛樂是一個閤理的教育體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以及
  鑒於,本村沒有可供在校兒童玩耍的公共場地;因此,
  決定,本次會議的目的為應立即給在校兒童提供充足的遊玩場地。
  決定,主席任命一個五人委員會將這些決議遞交給本村當局,並強烈要求他們迅速對該問題采取行動。
  作為一項普遍規則,除非經一緻同意,否則,沒人能同時提齣兩項動議。但是可以同時提齣暫緩規則動議和需要暫緩規則纔可提齣的動議;可以同時提齣重新審議一項決議和該決議的修正案;以及可以提齣一項決議且同時提議將它定為一項指定時間的特彆議程。
  5.附議動議
  作為一項普遍規則,除瞭下麵的例外情況,所有動議都應獲得附議。這是為瞭防止審議隻有一人贊成的議題而耗費時間,因此在例行動議中要稍加注意。如果主席確定動議獲得普遍贊成,但是成員遲遲未作齣附議,他可以不等附議的提齣而繼續推進。但是,任何成員都可以提齣該動議未獲附議的規則問題,強製主席正規地執行程序,要求附議。當一項動議未獲得立即附議時,更為恰當的辦法是主席詢問:“有人附議這項動議嗎?”為瞭使所有人都可以聽見,在較大的會場中主席應在詢問附議前重復該動議。在一項動議被提齣後,直到主席陳述完關於該動議的議題,或閤理地給齣附議機會後宣布其未獲附議,或裁定它違反規則後,提齣其他動議纔是閤規則的。除非是在非常小型的會議組織中,否則,主席不能假定成員知道動議的內容,也不能假設它沒有獲得附議,除非他陳述這樣的事實。
  成員說“我附議此動議”或“我附議”就能附議一項動議,他無須獲得發言權,且在小型會議組織中不需要起立。在大型會議組織中,尤其在非成員分散其中的會議組織中,成員應當起立,且無須等待準許就可以說“主席先生,我附議此動議”。
  ……

前言/序言


《羅伯特議事規則》—— 塑造有序討論與高效決策的智慧指南 在現代社會,無論是政府機構、企業組織,還是社區團體、非營利機構,乃至各類會議與集會,有效溝通、有序討論和高效決策都至關重要。然而,現實中充斥著各種低效會議、無休止的爭論、不公平的錶決以及因溝通不暢導緻的決策失誤。這些問題的根源往往在於缺乏一套統一、清晰、行之有效的規則來規範與會者的行為,引導討論的方嚮,並確保會議的公正與效率。《羅伯特議事規則》正是應運而生,它不僅是一部關於會議禮儀與程序的指南,更是一套經過時間檢驗的、旨在促進民主參與、保障少數權益、同時實現集體效率的智慧體係。 本書並非僅僅羅列一些枯燥的條文,而是深入淺齣地闡釋瞭議事規則背後的哲學理念與實踐價值。它告訴我們,一場成功的會議,不僅僅是人員的聚集,更是一場智慧的碰撞,一次集體的思考,最終達成一緻或明智的決策。而要實現這一點,就需要有一套精密的“交通規則”,來引導思想的“車流”,避免“交通堵塞”,確保“車輛”順暢抵達目的地。 核心原則:自由討論與秩序的平衡 《羅伯特議事規則》的核心在於其對“自由討論”與“秩序”之間微妙平衡的追求。它深知,任何決策過程都離不開充分的發言與錶達,隻有允許所有觀點自由地碰撞,纔能激發齣最優的解決方案。然而,不受約束的自由討論往往會演變成混亂與低效。因此,議事規則應運而生,它提供瞭一套框架,確保每一個人都有機會發言,但同時也要尊重他人的發言權,避免打斷、攻擊性言論,以及不切實際的跑題。 規則的核心在於,每一次的發言和提議都應該圍繞著一個明確的目標——推進會議議程,解決具體問題。這就意味著,與會者需要學習如何提齣閤理的動議,如何進行清晰的陳述,如何有效地迴應他人的質疑,以及如何在必要時提齣修正案或延期議題,以爭取更多的時間和信息。規則的精妙之處在於,它為這些行為提供瞭明確的步驟和界限,讓討論在有序的環境中進行,從而最大化地發揮集體的智慧。 從提議到決策:步步為營的流程 本書詳細闡述瞭從一個想法變成一項正式決議的完整流程。首先,任何議題的提齣都需要一個“動議”。動議是會議討論的起點,它將一個意嚮或建議正式提交給會議討論。動議的提齣者需要清晰地錶述自己的意圖,而其他與會者則可以對此動議進行“附議”,錶示同意將其列入討論範圍。 一旦動議獲得附議,便進入瞭“討論”階段。在這個階段,與會者可以就該動議的優點、缺點、可行性、潛在影響等方麵進行發言。議事規則在此階段提供瞭詳細的發言順序、發言時間限製、以及如何進行質詢和辯論的指導。它強調,討論的目的是為瞭讓與會者更全麵地理解動議,並在充分溝通的基礎上做齣最終的決定。 討論結束後,會議將進入“錶決”階段。錶決是會議決策的最終環節,它以一種公正、民主的方式來決定動議是否被采納。規則中列舉瞭多種錶決方式,例如舉手投票、唱名投票、秘密投票等,並根據會議的性質和議題的重要性,指導組織者選擇最恰當的錶決方式。明確的錶決規則確保瞭每一票的有效性,並尊重瞭多數人的意願。 保障少數權益:防止“多數人的暴政” 《羅伯特議事規則》並非簡單地強調多數決,它同樣高度重視對少數人權益的保護。規則中包含瞭一係列機製,旨在防止多數派利用其人數優勢壓製少數派的閤理意見。例如,規則允許少數派提齣“保留意見”,或者在特定情況下,要求更高的錶決門檻(如三分之二多數),以確保重要的決策能夠獲得更廣泛的支持,而非僅僅是多數派的意誌。 此外,規則也規定瞭如何處理“程序性動議”,這些動議雖然不直接討論議題本身,但卻對討論的進程和方式産生影響。例如,“延期討論”的動議,可以為少數派爭取更多的時間來準備論據或尋求支持;“打斷發言”的動議,則可以在討論失控時恢復秩序。這些程序性工具的運用,為少數派提供瞭一定的博弈空間,也促進瞭更充分的溝通和理解。 靈活性與適應性:應對多元化的會議場景 《羅伯特議事規則》的另一大優點在於其高度的靈活性和適應性。它並非一套僵化的教條,而是提供瞭一係列原則和框架,可以根據不同組織、不同會議的特點進行調整和應用。無論是規模龐大的行業峰會,還是小型的工作坊,亦或是需要快速決策的緊急會議,都能在其中找到適用的指導。 本書不僅詳細闡述瞭規則本身,還深入剖析瞭如何在實踐中應用這些規則。它提供瞭豐富的案例分析,解釋瞭在各種復雜情況下,如何運用議事規則來解決問題,化解矛盾,並最終達成共識。這些案例涵蓋瞭從基礎的會議禮儀,到處理棘手的爭議性議題,再到如何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做齣明智決策等方方麵麵。 不僅僅是規則,更是一種文化 《羅伯特議事規則》所倡導的,不僅僅是一套冰冷的程序,更是一種開放、理性、尊重的討論文化。它鼓勵與會者以事實為依據,以邏輯為支撐,以共同的目標為導嚮。它要求與會者在錶達自己觀點時,要清晰、簡潔、有條理;在聽取他人意見時,要認真、理解、不帶偏見;在參與錶決時,要尊重結果、履行承諾。 掌握並運用《羅伯特議事規則》,意味著掌握瞭一種高效溝通與協同閤作的利器。它能夠幫助您在各種場閤下,將混亂的討論轉化為有序的進程,將零散的意見凝聚成有力的決策。它能夠讓您的會議不再是時間的浪費,而是集思廣益、解決問題、推動進步的平颱。 結語 《羅伯特議事規則》是一本實用且深刻的書籍,它為任何希望提升會議效率、促進民主參與、並做齣明智決策的個人和組織提供瞭寶貴的指導。它所倡導的原則與方法,穿越時空,依然閃耀著智慧的光芒,幫助我們在紛繁復雜的世界中,以更加清晰、有序、有效的方式,共同前行。通過學習和實踐這本書,您將能夠成為一名更優秀的參與者,一位更有能力的組織者,最終成為一名傑齣的決策者。

用户评价

评分

這本書的封麵設計得非常吸引人,深沉的藍色調搭配燙金的書名,立刻給人一種莊重、嚴謹的感覺。當我翻開第一頁時,就被作者那清晰、富有邏輯的敘事方式所摺服。他似乎擁有一種神奇的能力,能將那些原本枯燥乏味的程序和條款,描繪得生動而引人入勝。尤其是在描述不同議案的辯論過程時,作者的筆觸細膩入微,仿佛能讓人置身於那個緊張的會議現場,真切感受到每一個決策背後的重量與角力。我特彆欣賞書中對“程序正義”的強調,這不僅僅是對規則的機械遵守,更是一種對參與者權利的深切尊重。很多時候,我們參與會議,往往被那些冗長的發言和不著邊際的討論所睏擾,這本書提供瞭一個清晰的導航圖,指引我們如何高效、公平地推進議程。它不是冷冰冰的教條,而是充滿瞭對人類協作智慧的深刻洞察。讀完前幾章,我甚至開始期待下一次小組會議,想要運用學到的技巧,讓討論變得更有建設性。這本書的價值,絕不僅僅在於告訴你“該怎麼做”,更在於讓你理解“為什麼必須這樣做”。

评分

這本書的文字風格,坦白說,一開始讓我有些措手不及。它不像一般的工具書那樣直白,反而帶著一種古典的、近乎哲學的思辨色彩。作者似乎更關注規則背後的精神內核,而非僅僅是條款的羅列。那種對“多數決原則”的深入剖析,著實讓我受益匪淺。他並沒有簡單地接受“大多數人的決定就是最好的決定”這一論斷,而是細緻地探討瞭如何平衡效率與少數派的發言權,如何防止“暴政”的發生。我花瞭很長時間去消化其中關於“動議的提齣與撤銷”的章節,它裏麵的精妙之處在於,如何在保障討論充分性的同時,又防止議題被惡意拖延或輕易擱置。讀到此處,我開始反思自己過去參與的一些社團活動,很多時候問題的核心就在於缺乏對這些程序細節的把握,導緻本該解決的事情不瞭瞭之。這本書為我打開瞭一個全新的視角,讓我明白,完美的決策往往源於精密的程序設計。它的深度,足以讓一個初次接觸會議流程的新手感到震撼,也讓一個經驗豐富的老手能從中挖掘齣新的智慧。

评分

我不得不說,作者在構建概念體係方麵展現瞭大師級的功力。全書的結構如同精密的鍾錶,每一個章節、每一個規則點都如同齒輪般緊密咬閤,環環相扣,構建瞭一個自洽且穩固的理論框架。我在閱讀過程中,常常需要對照附錄中的流程圖纔能完全理解某些復雜情景下的規則適用順序。但這絕不是閱讀障礙,反而是一種樂趣——就像在破解一個精妙的邏輯謎題。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對“點名程序”的詳細描述,它不僅僅是清點人數,更是一種對參與意願的確認與對決策效力的保障。作者筆下,每一個看似微小的步驟都蘊含著巨大的社會功能。我特彆喜歡他引用的一些曆史案例,那些發生在古老議會中的辯論,讓這些抽象的規則瞬間變得鮮活起來,充滿瞭人性的張力與曆史的厚重感。這本書讓我深刻認識到,規則的製定本身就是一種藝術,需要平衡人性弱點與崇高理想。

评分

這本書的語言風格是如此的凝練和精準,簡直是專業術語的教科書式示範。它毫不留情地要求讀者保持絕對的專注,因為錯漏一句話,可能就會理解偏差整個規則的適用範圍。我發現自己不得不放慢閱讀速度,甚至需要準備專門的筆記本,記錄下那些關鍵的限定詞,比如“除非”、“僅限於”、“在任何情況下”——這些詞匯的運用,直接決定瞭議程的走嚮。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的“不可妥協性”。它沒有試圖迎閤現代人浮躁的閱讀習慣,而是堅持用最精確的語言來描述最復雜的互動機製。這讓我感覺自己不僅僅是在閱讀一本關於會議的書,更像是在學習一種高度形式化的語言。這種學習過程是艱苦的,但一旦掌握,那種“一切盡在掌握”的掌控感是無與倫比的。它教給我的不僅是開會,更是如何用嚴密的邏輯來構造現實世界中的權力運行機製。

评分

這本書的獨特之處在於,它不僅僅提供瞭一套“操作手冊”,更像是一部關於“理性對話”的哲學論著。作者在字裏行間流露齣對高品質公共討論的深深嚮往。我尤其欣賞其中關於“異議處理”的章節,它巧妙地平衡瞭維護會議的進展速度與充分尊重不同聲音之間的關係。它告訴我們,真正的衝突不是應該被壓製,而是應該被引導,通過既定的、公正的程序被閤理地“消化”。這種引導,需要主持人具備極高的情商和對規則的爐火純青的掌握。書中對於“程序發起人”和“程序主持者”責任的區分,非常到位,這避免瞭許多組織中常見的互相推諉和權力模糊地帶。閱讀這本書,讓我對“組織”這個概念有瞭更深層次的理解:一個有效的組織,其生命力不在於領導者的個人魅力,而在於其內部流動的、清晰透明的規則體係。讀完此書,我感覺自己看待任何形式的集體決策,都多瞭一層審視的濾鏡,這是一種非常寶貴的認知提升。

评分

书是不错,只是物流没有以前的快

评分

希望店家下次记得给我优惠哦。

评分

买书如山倒,希望读书也能如山倒~

评分

书是不错,只是物流没有以前的快

评分

还没开始看

评分

就是实物没有图片那么厚实

评分

希望店家下次记得给我优惠哦。

评分

是一次愉快的购书经历,

评分

正版

相关图书

本站所有內容均為互聯網搜索引擎提供的公開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儲任何數據與內容,任何內容與數據均與本站無關,如有需要請聯繫相關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於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ushu.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求知書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