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法律的概念(第三版)》是根據牛津大學齣版社《法律的概念》2012年第三版而譯。第三版在1994年第二版的基礎上增加瞭萊斯利·格林教授的緒論和注釋。在本書中,哈特重新檢視他的法哲學基礎,並針對著名學者德沃金等人的評論予以迴應,《天下·法律的概念(第三版)》分為惱人不休的問題;法律作為初級規則與次級規則的結閤等內容。
毫無疑問地,哈特教授的《法律的概念》是20世紀法律哲學領域重要的一本書,哈特教授對法律哲學和法理學的理論貢獻是無與倫比的。從1961年問世以來,《天下·法律的概念(第三版)》以它優美的文筆和清晰的論證,激發瞭無數學生去思考與法律相關的種種問題,諸如“什麼是法律”以及法律、道德與正義的區彆。
《天下·法律的概念(第三版)》是學習法理學與法律哲學不可或缺的經典,且已經被翻譯成許多不同語言的版本。《天下·法律的概念(第三版)》根據牛津大學齣版社《法律的概念》2012年第三版而譯。在本書中,哈特重新檢視他的法哲學基礎,並針對著名學者德沃金等人的評論予以迴應。這本發人深省的新版——《天下·法律的概念(第三版)》,將成為理論界爭議與評論的焦點,並且深受對法理學及法哲學有興趣的人之喜愛。
##反复阅读十余次,才能完整理解,感谢陈景辉老师的句读
评分##看过前七章
评分##前后读了快一个月
评分##太难懂了。。。待重读
评分##第六遍,感触比前五遍加起来还多,进步了。
评分##“只要人类可以得到其他人的合作支持以宰制其他人时,他就会把法律当作工具去使用。邪恶的人会制定邪恶的法律,而其他人会去执行它。如果人们要能够洞察政府的权力滥用,他们最需要的是记住,承认某个规则有法律效力,在是否要加以遵守的问题上,并不是决定性的关键,而无论政府体系有如何崇高的威严和权威光环,它的命令最终仍必须接受道德的检验 。人们应当相信,他们可以在官 方体系之外,找到最后的思想资源,来解决他们是否应该服从法律规则的问题。那些认为法律规则可能是违反道德的人,反而比较容易接受这样的信念,而那些认为不道德的法律规则不能称为法律的人,则可能反而比较不容易接受这个信念。”(P276)
评分##但我仍不敢苟同 (大陆最好的译本怎么连语序都舍不得调一下
评分重新读了一遍,用的是天下的第三版。哈特先回顾自奥斯汀建立并发展起来的法是主权者的命令的理论,然后对这个理论进行驳斥,揭露其中的缺陷。这是驳论。接下来就是根据奥斯汀理论的合理处,加上对其缺陷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初级规则和次级规则,法律的内外面向,规则的开放性结构等等,这是立论。再接下来是丰富观点的枝干,通过不具名地反驳德福林、富勒、康德等人进一步阐明观点并做辩护。并且在增补的后记中回应了德沃金指出的两种规则理论没有考虑法律原则的漏洞。全书读下来让人觉得非常流畅,论证充分到饱满,完整到(接近)闭合,不仅在观点上值得学习,而且写作手法或者说文章框架甚至可以当做学术写作的范本来用。
评分##不喜歡這個譯本,有些地方細細推敲是根本譯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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