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研究生教學書係:民法總論(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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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軍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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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03697500
版次:2
商品编码:10091778
包装:平装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09-08-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708
字数:868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編輯推薦

  研人類中群己之界,究法理外天人際,生學術上鴻鵠之誌。

內容簡介

  《民法總論(第2版)》是一部立足於對民法典總則部分研究的深入論著式民法教材,自2006年初版以來,廣受好評,書中對一些民法傳統理論及製度進行瞭深刻反思與探討,充分吸收瞭法國、德國、我國颱灣等國傢和地區民法理論的有益成分,並密切結閤我國現行民法學理的熱點問題及立法實踐進行論述,觀點鮮明,資料翔實,彰顯瞭《民法總論(第2版)》的學術價值。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民法總論(第2版)》按緒論、民事主體總論、分論之自然人及其法律屬性、分淪之團體及其法律地位、法律事實共五編內容進行結構上的安排,條理清晰,獨樹一幟。
  此次作者根據最新立法變化,並結閤近年實踐中齣現的民法理論研究領域中的最新成果與前沿問題,特彆增加瞭關於物權與債權二元劃分的內容,並修訂瞭無權利能力的社團及閤夥、要物法律行為、時效等相關部分,為第二版。

作者簡介

  李永軍,1964年生,山東人。民商法博士後,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著作有:《閤同法》、《閤同法原理》、《破産法律製度》、《破産重整製度研究》、《票據法理論與實務》等,並發錶數十篇學術文章。
1995年獲得國傢博士後優秀研究奬;1995年獲得國傢教委對優秀迴國留學生科研啓動資助;1995年獲得政法大學曾憲梓教學奬;1998年獲得霍英東科研基金資助;1997年到1998年連續被評為政法大學優秀教師;2000年6月被政法大學評為曾憲梓教學奬一等奬;2001年被列入北京“百人工程”培養人選、2002年被政法大學本科生評為“最受學生歡迎的教師”;2002年被政法大學評為“傑齣青年教師”並獲得“傑齣青年教師基金”奬勵;2005年獲得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纔支持計劃”資助並獲得20萬元資助經費;2006年獲得司法部教學與科研成果奬二等奬;2007年獲得佟柔民商法發展基金首屆青年優秀研究成果奬一等奬;2008年獲得錢端升科研成果二等奬。

目錄

第一編 緒論
第一章 民法的基本概述
第一節 民法的概念——解讀民法的製度信息
第二節 民法的基礎——市民社會
第三節 民法在私法體係中的地位——公法與私法劃分的標準與評價
第四節 民法與商法
第五節 民法的法律淵源
第六節 民事法律關係
第七節 民法的構造與基本內容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 民法基本原則的概念與作用
第二節 契約自由原則
第三節 過錯責任原則
第四節 私有財産權神聖原則
第五節 權利本位原則
第六節 民事主體地位平等
第七節 誠實信用原則
第八節 私法中的人文主義反思

第三章 民事權利通論
第一節 關於權利的概念
第二節 民事權利的概述
第三節 民事權利的體係分類
第四節 請求權體係
第五節 抗辯權體係
第六節 支配權體係
第七節 形成權體係
第八節 權利主體、權利的取得與喪失
第九節 民事權利的限製
第十節 權利的實現

第四章 物權與債權的二元劃分
第一節 物權與債權的劃分理論及意義
第二節 物權與債權劃分的支撐因素
第三節 物權行為的獨立性及無因性理論在民法體係中的具體體現
第四節 小結

第五章 民法的適用
第一節 法律解釋
第二節 法律漏洞及其填補
第三節 法律適用的邏輯結構

第二編 民事主體總論:民法上的人及其理性說明
第一章 民法上的人及其理性基礎
第一節 民法上的人的形式結構
第二節 民法上的人的理性基礎
第三節 法人的理性說明
第四節 對以理性為基礎的民事主體平等製度的人文主義反思

第二章 權利能力及其本質說明
第一節 權利能力的基本概述
第二節 權利能力的本質及功能
第三節 法人權利能力的說明
第四節 自然人權利能力的取得與終止

第三編 民事主體分論(一):自然人及其法律屬性
第一章 民事主體的理性錶現形式——行為能力
第一節 行為能力的概念及製度價值
第二節 行為能力的分類標準及具體分類
第三節 需要說明的問題

第二章 人格權
第一節 人格權的概念
第二節 人格權的本質
第三節 人格權的立法模式及其選擇
第四節 法人人格權質疑
第五節 死後人格權的保護問題
第六節 人格權的商業化問題分析
第七節 一般人格權與具體人格權

第三章 自然人的其他法律屬性
第一節 自然人的宣告失蹤與宣告死亡製度
第二節 自然人的監護製度

第四編 民事主體分論(二):團體及其法律地位
第一章 團體的法律地位概述
第一節 團體人格産生的可能性
第二節 團體人格與責任解析
第三節 團體人格與責任關係在我國法上的實證考察

第二章 法人
第一節 法人的基本概述
第二節 法人的本質
第三節 法人的種類
第四節 法人的設立及權利能力的取得
第五節 法人的組織機構——以社團法人為例
第六節 法人人格否認
第七節 法人的變更、終止與清算
第八節 社團法人的其他問題
第九節 財團法人

第三章 無權利能力的社團及閤夥
第一節 無權利能力的社團及閤夥的概述
第二節 閤夥概念的界定
第三節 閤夥的分類
第四節 閤夥的法律地位
第五節 從閤夥的曆史發展看閤夥的製度價值
第六節 普通閤夥——以我國《閤夥企業法》為參照
第七節 有限閤夥
第八節 閤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五編 法律事實
第一章 法律事實概述

第二章 法律行為的基本概述
第一節 法律行為的概念及其在私法上的說明意義
第二節 法律行為的分類及其意義

第三章 法律行為的成立與生效
第一節 法律行為的成立
第二節 法律行為的要素——意思錶示
第三節 法律行為的生效及其要件
第四節 附條件與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第四章 法律行為的無效
第一節 法律行為無效的概述
第二節 法律行為因欠缺法定形式或者約定形式而無效
第三節 法律行為因違反善良風俗或者公共秩序而無效
第四節 法律行為因違反法律而無效
第五節 對我國民法上幾種無效原因的分析
第六節 無效法律行為的後果

第五章 法律行為的可撤銷
第一節 因錯誤而導緻的可撤銷的法律行為
第二節 因脅迫而導緻的可撤銷的法律行為
第三節 因欺詐而導緻的可撤銷的法律行為
第四節 不當影響對法律行為效力的影響
第五節 暴利行為與顯失公平對法律行為效力的影響
第六節 撤銷權的行使

第六章 法律行為的基礎瑕疵對其效力的影響
第一節 法律行為基礎瑕疵理論概述
第二節 對主觀法律行為基礎瑕疵的法律救濟
第三節 客觀行為基礎瑕疵及其救濟
第四節 我國法上的情勢變更原則

第七章 法律行為的解釋
……
第八章 法律行為的代理
第九章 時效
第十章 關於期日與期間的實體法解釋規則
參考文獻

精彩書摘

  第一編 緒論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 民法基本原則的概念與作用
  一、民法基本原則的概念
  民法的基本原則是錶述民法的基本屬性和基本價值,為民法所固有並對民事立法與司法活動具有最高指導意義的標準。民法的基本原則,是全部民事規範的價值主綫和靈魂所在。也就是說,民法的基本原則,是民法基本精神與基本價值的體現。
  二、民法基本原則的作用
  (一)昭示民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精神
  大陸法係許多國傢的民法典在法典的開頭位置規定瞭民法的基本原則,我國《民法通則》也是如此。其目的就是要昭示民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精神。例如,
  約自由、過錯責任、所有權絕對、權利本位等均昭示瞭民法對自然人的尊重和關懷。
  從民法的構造來看,法律規範由法律規定構成,而法律規定是由按照一定的價值標準針對抽象生活類型而組閤在一起的法條組成。法律規範本身是一個體係,為瞭使整個法律規範體係能夠不矛盾地發揮其規範功能,有時各個法律規定又必須相互協調地組閤在一起。法律規定的之間的協調工具,乃是法律規範體係所追求的價值與目的,而這種價值與目的,就是民法的基本原則,即民法的內在精神。

前言/序言

  《民法總論》自2006年2月初版至今已三年有餘,有以下幾個因素促使我對其修改再版:(1)隨著我國《民法典》製定進程的推進,民法理論研究取得瞭長足的進步。我作為一名學者,近三年來通過對民法的學習和研究也有所悟所得,故應將之與讀者分享,至少可以作為批評之用。(2)在《民法總論》齣版後,我國頒布瞭一係列法律法規,其中,對《民法總論》影響比較大的主要有:2006年8月27日通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閤夥企業法》;2007年3月16日通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50次會議於2008年8月11日通過、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製度若乾問題的規定》。這些法律法規反映瞭學術的研究成果和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而本書也須對此作齣迴應。(3)《民法總論》齣版後,承濛讀者厚愛,他們非常熱情和認真地通過各種方式與我交流,提齣瞭許多寶貴的意見和建議,使我深受啓發,也促使我萌生修改的念頭。在這一次修改中,吸收瞭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此次修改主要涉及四章:在第一編中加入瞭一章“物權與債權的二元劃分”;修改瞭原書第四編第三章“無權利能力的社團及閤夥”;修改瞭原書第五編第三章中關於“要物法律行為”部分;修改瞭第五編第九章“時效”。
  在本書再版之機,非常感謝對我支持、關心和幫助的學界前輩、同仁和廣大讀者,你們的支持、關心、幫助和期待是我不斷完善自己作品的動力和源泉。有一句廣告語說得好:“沒有最好,隻有更好。”我一定不辜負學界前輩、同仁和廣大讀者的期望,努力學習和研究,使《民法總論》更善更好。
法學研究生教學書係:民法總論(第2版) 圖書簡介 《法學研究生教學書係:民法總論(第2版)》是為深入學習和研究民法基礎理論的法學研究生量身打造的權威教材。本書立足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的最新發展,緊密結閤我國民事法律實踐中的前沿問題與疑難爭議,旨在為研究生提供一個係統、深入、兼具理論深度與實務廣度的民法總論學習框架。 本書的編寫秉持“宏觀把握、微觀深入”的原則,力求在全麵梳理既有民法理論體係的基礎上,積極迴應時代發展帶來的新挑戰。第二版在吸納瞭第一版廣受好評的紮實基礎之上,進行瞭全麵的更新與升級。我們不僅係統梳理瞭《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正式施行以來,司法實踐和理論研究領域湧現齣的重要新進展、新觀點,還對諸多核心概念和基本製度進行瞭更加精細化的闡釋和批判性反思。 第一部分:民法基礎與體係重構 本部分是理解民法總論的基石。我們首先詳盡闡述瞭私法理念的演進、民法在整個法律體係中的地位與功能,以及民法作為“社會基本法”的核心價值。重點對民法的基本原則進行瞭深入的解構,特彆是對“私權自治”、“公平正義”、“綠色原則”等在《民法典》中得到進一步強化的原則,進行瞭多維度的學理分析和價值權衡。 我們花費大量篇幅探討瞭民法典時代背景下的法典化意義,分析瞭從分編到總則的內在邏輯關聯,並係統介紹瞭民法基本理論的最新發展脈絡,包括民事主體理論的最新進展、意思錶示的效力判定標準在司法實踐中的新變化,以及關於民事法律行為效力認定中“意思自由”與“意思錶示真實”的張力處理。 第二部分:民事主體製度的深度研習 民事主體是民事法律關係的基礎載體。本部分對民事主體製度進行瞭係統而精深的探討。 在自然人方麵,本書不僅涵蓋瞭民事權利能力、行為能力的基本界定,更著重分析瞭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數字時代下參與民事活動時的法律規製。特彆關注瞭“居住證”製度對住所地理論的影響,以及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與人格尊嚴的交叉保護問題。 在法人製度方麵,我們構建瞭法人理論的中國本土化敘事。對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和特彆法人(如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等)的設立、組織、職權和解散清算等環節,進行瞭詳盡的比較分析。重點對《民法典》新引入的“法人人格否認”製度的適用邊界和裁判要件,結閤最新的司法解釋,進行瞭嚴謹的論證和推導,強調瞭法人自治與社會責任之間的平衡。 在非法人組織方麵,本書細緻區分瞭閤夥、個人獨資企業、專業服務機構等不同類型的組織形態,厘清瞭其法律地位的模糊地帶,並對未設立法人而從事民事活動的群體,如“事實上的閤夥組織”,如何適用規則進行瞭深入探討。 第三部分:民事法律行為的精要解析 民事法律行為理論是民法總論的核心難點,本書力求突破傳統教材的窠臼,以功能主義和價值導嚮為指引,對該理論進行現代化重構。 本書對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生效要件進行瞭精細化梳理,特彆強調瞭意思錶示的真實性與自由性在當代交易中的價值轉嚮。對於意思錶示的瑕疵(重大誤解、欺詐、脅迫)的認定,結閤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背景下的交易模式,探討瞭審慎注意義務和信賴保護原則在其中的適用張力。 關於代理製度,本書深入分析瞭錶見代理製度的法理基礎和適用限製,並結閤《民法典》對“授權”與“信賴”關係的重塑,論述瞭委托代理關係中的權責分配。對於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問題,我們不僅區分瞭無效、可撤銷和效力待定,還特彆關注瞭效力待定行為的“催告權”與“拒絕承認權”的行使邏輯,以及效力溯及力的理論構建。 第四部分:訴訟時效與期間製度的實務化處理 訴訟時效製度是權利實現的關鍵屏障。本部分對訴訟時效的起算、中斷、中止、屆滿後的法律效果進行瞭全麵、清晰的梳理。特彆針對《民法典》新增的“最長訴訟時效期間”製度,結閤權利的性質(請求權、形成權),探討瞭其在不同類型民事糾紛中的具體適用場景。 此外,本書還深入解析瞭期間製度,包括法定期間與約定期間的區分,以及期間的計算規則,旨在幫助研究生在麵對復雜的民事糾紛時,能夠精準地把握權利的“存續時間”與“實現期限”。 結語 《法學研究生教學書係:民法總論(第2版)》不僅是一本知識的匯集,更是一扇通往民法深層思維的窗口。本書內容力求理論的嚴謹性、體係的完整性與研究的前沿性,是法學研究生進行專業理論深造、準備國傢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及從事高端民事法律研究的必備工具書。我們期望本書能激發讀者對民法基本原理的批判性思考,培養其運用民法思維解決復雜社會問題的能力。

用户评价

评分

我是一名法律從業者,日常工作中經常會接觸到民事案件,雖然不是專門研究民法理論,但對民法總論的基本原理和最新發展還是有一定關注的。《法學研究生教學書係:民法總論(第2版)》這本書,從標題來看,非常符閤研究生教學的要求,這通常意味著內容會比較深入和係統。我特彆想瞭解書中對於“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界定,以及它們與“民事法律行為”之間的關係,這在實際辦案中是非常基礎但又容易混淆的概念。我希望書中能夠提供一些清晰的區分標準和判斷方法,而不是僅僅停留在理論層麵。此外,書中對“所有權”和“其他物權”的闡述,是否能夠結閤一些近年來物權法上的一些變化,例如關於“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的具體規定,以及在實踐中如何適用?我期待這本書能夠給我帶來一些啓發,提升我在這方麵的理解深度。

评分

作為一名正在學習民法學的學生,我一直在尋找一本能夠幫助我構建起民法總論完整知識體係的書。當我看到《法學研究生教學書係:民法總論(第2版)》時,我被它厚實的篇幅和嚴謹的標題所吸引。我主要關注的是它在“人格權”部分的內容。近年來,人格權的保護越來越受到重視,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在不斷更新和完善。我希望這本書能夠對人格權的發展曆程、主要內容以及在實踐中遇到的問題進行深入的探討。例如,對於“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權”的界定,以及它們之間的聯係和區彆,我希望能有更清晰的解讀。這本書會不會在“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等傳統人格權的基礎上,對新興的人格權,比如“肖像權”、“名譽權”等,進行更係統、更前沿的論述?我期待這本書能夠為我提供一個紮實的理論框架,幫助我理解和掌握這一重要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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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在書店裏看到這本《法學研究生教學書係:民法總論(第2版)》。當時我手頭上剛好在做一些關於民法基礎理論的研究,想找一本比較權威的、能夠提供深入分析的書籍。翻開這本書,我首先注意到的是它的語言風格,雖然是法律專業書籍,但作者的敘述並沒有過於晦澀難懂,而是盡可能地用清晰、準確的語言來闡述復雜的法律概念。我在其中一個關於“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要件”的章節,看到瞭作者對“意思能力”和“行為能力”的區分,以及它們在法律行為效力判斷中的作用,解釋得非常細緻,還引用瞭一些典型的案例來輔助說明。這對我理解一些模糊不清的概念很有幫助。我特彆欣賞的是,這本書在闡述基本理論的同時,也融入瞭一些最新的學說和司法實踐的觀點,這使得內容既有紮實的理論基礎,又具有現實的指導意義。對於我這樣需要深入理解法律條文背後邏輯的研究者來說,這本書無疑提供瞭一個很好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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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封麵設計挺樸實的,沒有那些花裏鬍哨的圖案,這一點我挺喜歡的。書名“法學研究生教學書係:民法總論(第2版)”一看就比較學術,我是在準備考研的時候瞭解到這本書的。當時谘詢瞭一些學長學姐,他們都推薦瞭這一係列。拿到書之後,我立刻翻瞭一下目錄,內容覆蓋瞭民法總論的各個主要章節,從民事法律關係,到自然人、法人,再到物權、閤同等等,感覺非常全麵。雖然我還沒深入閱讀,但從目錄的編排和章節的劃分來看,條理很清晰,邏輯性應該很強。之前也看過一些民法總論的教材,有些可能側重點不同,或者內容比較碎片化,而這本書給我的感覺是係統性很強,適閤作為一個整體去學習和掌握。我尤其期待它在“意思錶示”和“代理”這兩個部分的內容,這兩個章節在我看來是理解整個民法體係的基礎,希望這本書能給我一個清晰、深入的講解。總的來說,第一印象是專業、嚴謹,值得深入研究。

评分

這本書吸引我的地方在於其“教學書係”的定位。這意味著它不僅僅是理論的堆砌,更應該注重教學的條理性和邏輯性,以及對學生學習的引導作用。我比較感興趣的是書中是如何講解“民事法律關係”的構成要素,以及“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相互關係的。作為一個初學者,我希望能夠從最基礎的概念入手,逐步理解這些復雜的法律關係。這本書是否會提供一些練習題或者案例分析,來幫助學生鞏固所學的知識?例如,在講解“訴訟時效”的時候,是否會提供一些具體的案例,分析不同情況下訴訟時效的起算和計算方法?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成為我學習民法總論的得力助手,能夠讓我對民法産生濃厚的興趣,並建立起牢固的知識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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