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憲法學(第4版)》真是給我打開瞭新世界的大門!我一直覺得憲法離我們生活很遙遠,聽起來高高在上,但在閱讀過程中,我發現它其實滲透在我們日常的方方麵麵。書中對基本權利的闡釋,比如言論自由、集會自由,不再是枯燥的條文,而是通過一個個鮮活的案例,讓我切實感受到這些權利的重要性以及它們在維護社會公正和個人尊嚴方麵的關鍵作用。我特彆喜歡作者在分析國傢權力與公民權利邊界時,那種審慎而深刻的態度,既強調瞭國傢維持秩序的必要性,又不忘提醒我們警惕權力濫用的風險。書中對於不同國傢憲法製度的比較分析,也讓我拓寬瞭視野,瞭解瞭世界範圍內關於憲法設計的多樣性和智慧。盡管有些章節涉及到比較深奧的理論,但我通過作者清晰的邏輯和詳實的解釋,還是能夠比較順利地理解。這本書讓我對“法治”這個概念有瞭更具象化的認識,不再是空洞的口號,而是實實在在的製度保障。
评分坦白說,剛開始翻開《憲法學(第4版)》的時候,我內心是有些忐忑的,畢竟“憲法”這兩個字自帶一種莊重和復雜的氣場。然而,這本書的敘述方式卻意外地平易近人。它不像我之前讀過的某些法律書籍那樣,充斥著晦澀難懂的術語和過於學究式的論證。作者似乎很善於捕捉讀者的思維模式,循序漸進地引導我們進入憲法學的世界。尤其是關於修憲程序和憲法解釋的章節,作者運用瞭很多生動的比喻和形象的說明,讓我這種非法律專業的讀者也能輕鬆理解其中的精妙之處。我尤其印象深刻的是,書中反復強調憲法作為國傢根本大法的地位,以及它如何約束和引導其他法律的製定與實施。這讓我深刻地意識到,憲法不僅僅是一部關於權力分配的文件,更是公民權利的宣言和國傢發展的藍圖。這本書的排版也十分舒適,字體大小和行間距都恰到好處,即使長時間閱讀也不會感到疲勞。
评分《憲法學(第4版)》這本書,對我而言,是一次思想上的啓迪。作者在探討憲法的核心概念時,總能觸及到一些更深層次的哲學和政治學思考。我被書中關於“人民主權”和“憲政民主”的論述深深吸引,作者通過細緻的分析,讓我理解瞭這些概念背後蘊含的深刻意義,以及它們對於現代國傢閤法性構建的重要性。書中對憲法原則的解讀,既有理論的高度,又不乏實踐的溫度,這使得內容既有學術價值,又具有很強的可讀性。我尤其喜歡作者在分析憲法文本時,所展現齣的那種嚴謹細緻的學風,對於每一個詞語、每一個條款都進行審慎的考量和解讀。這本書不僅充實瞭我的憲法知識,更重要的是,它激發瞭我對國傢製度、公民權利以及社會發展方嚮的深入思考。
评分這本書《憲法學(第4版)》的價值,我認為體現在它提供瞭構建一個健康、有序的社會所需的基石性知識。作者在解讀憲法原則時,總是能夠將抽象的理論與現實社會問題緊密結閤,讓我反思我們當下社會麵臨的各種挑戰,以及憲法在應對這些挑戰中扮演的角色。我尤其欣賞書中對違憲審查製度的深入剖析,它讓我明白瞭為何要設立這樣一個機製,以及它在防止權力越軌、維護憲法權威方麵所起到的關鍵作用。同時,作者在討論憲法與政治、經濟、文化等其他社會領域的關係時,展現瞭極強的跨學科視野,讓我認識到憲法並非孤立存在,而是與其他社會要素相互影響、相互促進的。這本書不僅教會瞭我“是什麼”,更讓我思考“為什麼”和“如何做”,這對於培養一個具有批判性思維的公民至關重要。
评分不得不說,《憲法學(第4版)》是一本令人驚喜的書。我原本以為這會是一本枯燥乏味的教科書,但實際閱讀體驗卻遠超我的預期。作者在梳理憲法基本理論的同時,並沒有忽略對曆史進程和社會背景的考察,這使得對憲法原則的理解更加立體和深刻。我特彆贊賞書中對權力製約與平衡機製的闡釋,作者通過詳細的案例分析,讓我們看到瞭不同權力機關之間如何相互製衡,以防止任何一方獨攬大權。這種對權力運作的冷靜觀察和深刻洞察,讓我對國傢治理的復雜性有瞭更清晰的認識。此外,本書在介紹不同國傢憲法實踐時,也做到瞭客觀公正,避免瞭簡單化的評判,這對於培養我們開放包容的國際視野非常有益。書中的一些觀點,雖然一開始可能與我的固有認知有所不同,但經過仔細思考和對比,我發現作者的論證是嚴謹且有說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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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书本确实枯燥了点,没有历史书好看,但是未了学习没有办法。
评分找了好几家,才找到这本书,开心
评分苏特来自一个普通的乡村家庭,青少年时代一直保持着优异的学习成绩,并先后在牛津、哈佛等名校就读。从哈佛法学院毕业后,苏特操持了两年律师业务,之后,他进入了新罕布什尔州司法总长办公室。在这里,他遇到了职业生涯的引路人——沃伦·卢德曼。卢德曼是共和党人,后来曾担任联邦参议员达十三年之久。同时,他也是一位著名的温和中间派,也正因此,民主党总统克林顿曾于1994年邀请他出任财政部长,但被其婉拒。%D%A 正是沃伦·卢德曼,在新罕布什尔州司法总长任上发现了苏特的才华,对他青睐有加,不但将之擢升为自己的副手,并在离任时敦请州长提名苏特继任总长职务。其后,也正是由于沃伦·卢德曼,苏特才得以进入州高等法院和州最高法院。布伦南大法官宣布辞职之际,苏特能够进入老布什总统的视野,也几乎完全出于沃伦·卢德曼的推动。然而,尽管苏特多年以来先后担任过新罕布什尔州司法总长和州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职务,但对美国公众、乃至对美国法律界而言,他都不过是个默默无闻的人物。就连他在哈佛的同学也对他没有多少印象,他们戏言,苏特可能是在耶鲁完成学业后,再回哈佛拿的学位。%D%A 不过,全国律师协会联邦法官委员会为苏特打出的分数却让人大跌眼镜。里根总统提名的罗伯特·博克担任联邦上诉法院法官多年,著作等身,他提出的宪法解释“原旨主义”方法在美国宪法学界自成一派,对伦奎斯特、斯卡利亚等大法官有着极大影响。但是,联邦法官委员会的十五位委员中,有四位对博克法官的评级是“不合格”,另有一位给出的评级是勉勉强强的“不反对”。而同一个委员会却在苏特被提名时一致给出“完全胜任”的最高评级。%D%A 老布什总统及其幕僚长苏努努对苏特十分满意,认为他们找到了理想中的人选。然而,正如美国宪法学者亚历山大·比克尔所说,“当你任命一个大法官的时候,就是把一枝箭射向了遥远的未来,他根本不可能告诉你,自己在面对问题时,到底将如何思考”,不要说老布什总统,就连刚刚通过提名听证时的苏特自己,仍然自认为是“偏向中间,但仍然在右边”的。因此,就算是苏特本人,恐怕也无法预料,在往后的大法官生涯中,自己的立场将会发生如何巨大的转变。%D%A 苏特的前任布伦南大法官,被美国学者罗伯特·麦克罗斯基誉为“这半个世纪以来最重要的一位大法官”。他不但是联邦最高法院的中流砥柱,同时也是自由派的领军人物。苏特的大法官提名听证通过之时,有保守派专栏作家欣喜若狂地宣布,“布伦南与苏特是从两个相反的极端看待宪法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随着苏特的上位,属于保守派的时间终于到来”。苏特却注定要让保守派大感失望。%D%A 对于苏特而言,遵循先例是普通法中最值得珍视的传统,对于法治有着“基础性的重要地位”,即使在传统上较少适用先例的宪法案件当中,“这项原则也仍然发挥着作用,我们必须具有‘特别的理由’,才能作出与先例相反的决定。”因此,作为个人,他可以批评甚至反对先例,但作为法官,在裁断案件时,他必须受到自己所反对的先例的拘束,而不能仅从自己的道德原则出发。因此,他的朋友史蒂文·麦考利夫也准确地预言道,此后的二十年中,苏特将“是确保联邦最高法院连贯性的重要来源,成为连接联邦最高法院的历史与传统的人”。
评分教材用书,看得头痛。
评分很好很好很好好好好好
评分今天刚刚拿到书,这本:..?&俞子清俞子清写的宪法学(第4版)很不错,宪法学(第4版)是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法学专业开设专业主干课程的通知要求,由国家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组织全国政法院校和实践部门一流的法学教授和专家合力编写而成的。宪法学(第4版)编写过程中认真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法学教材编写中的正反经验,充分吸取了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对法学教材论证的意见,立足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的现状,建立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全新的教材体例。在内容选择上,注意吸收国内外法学教育、科研的最新成果,面向2世纪的法学教育,注重知识性、理论性、实践性的统一,对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并已成为高等政法院校师生首选的主力教材,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和法学界、法律界的高度评价。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着一个国家有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一些最根本、最重大的问题。与宪法相比较,普通法律的内容只涉及国家生活或社会生活某一特定方面的问题,相对于整体而言只是局部性的社会现象和法律关系。比如,刑法规定定罪量刑方面的内容民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方面的内容诉讼法规定诉讼程序方面的内容选举法规定选举的原则和程序方面的内容等等。这些内容虽然也很重要,但毕竟只限于某一方面的局部性问题。惟独宪法从根本原则和根本制度上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比如国家性质、政治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社会经济文化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的组织系统、职责权限、工作原则和制度等各项内容都要由宪法作出规定。当然,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只是确定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就其内容而言,既不可能包罗万象,对所有问题都加以罗列,也不可能对每一事项都作出具体而详尽的规定。据此而论,宪法确实不是法律汇编和法律大全,而仅仅是根本法。因为如果任何问题都由宪法作出详尽无遗的规定,那么普通法律便失去了存在的必要,也就谈不上什么法律体系了。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一特征应当说是由第一个特征所决定的。因为当一个阶级取得革命胜利,建立起自己的政权时,之所以要制定宪法,其主要目的就在于以国家最高法的形式确认革命斗争的胜利成果,调节统治者内部的相互关系,以巩固本阶级的政治统治,并规划其将来的发展,最终实现其经济利益。因此,近代各立宪国家总是把一国之内带根本性的重大问题明确规定在宪法中,并明示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以求得到举国上下的一体遵行,维护整个国家的法律秩序和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现行宪法在其序言的最后一段庄严宣告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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