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方法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方法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中國法製齣版社 編
想要找书就要到 求知書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09329252
版次:1
商品编码:10819944
包装:平装
开本:32开
出版时间:2011-06-01
页数:6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內容簡介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包括瞭:關於印發《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的通知、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房地産估價機構管理辦法、注冊房地産估價師管理辦法內容。

內頁插圖

目錄

關於印發《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的通知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房地産估價機構管理辦法
注冊房地産估價師管理辦法

精彩書摘

公示期間,房地産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安排注冊房地産估價師對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進行現場說明解釋。存在錯誤的,房地産價格評估機構應當修正。
第十七條分戶初步評估結果公示期滿後,房地産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嚮房屋徵收部門提供委托評估範圍內被徵收房屋的整體評估報告和分戶評估報告。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嚮被徵收人轉交分戶評估報告。
整體評估報告和分戶評估報告應當由負責房屋徵收評估項目的兩名以上注冊房地産估價師簽字,並加蓋房地産價格評估機構公章。不得以印章代替簽字。第十八條房屋徵收評估業務完成後,房地産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將評估報告及相關資料立捲、歸檔保管。
第十九條被徵收人或者房屋徵收部門對評估報告有疑問的,齣具評估報告的房地産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嚮其作齣解釋和說明。
第二十條被徵收人或者房屋徵收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嚮房地産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
申請復核評估的,應當嚮原房地産價格評估機構提齣書麵復核評估申請,並指齣評估報告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一條原房地産價格評估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麵復核評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評估結果進行復核。復核後,改變原評估結果的,應當重新齣具評估報告;評估結果沒有改變的,應當書麵告知復核評估申請人。
第二十二條被徵收人或者房屋徵收部門對原房地産價格評估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嚮被徵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傢委員會申請鑒定。被徵收人對補償仍有異議的,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設區城市的房地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成立評估專傢委員會,對房地産價格評估機構做齣的復核結果進行鑒定。評估專傢委員會由房地産估價師以及價格、房地産、土地、城市規劃、法律等方麵的專傢組成。
第二十四條評估專傢委員會應當選派成員組成專傢組,對復核結果進行鑒定。專傢組成員為3人以上單數,其中房地産估價師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第二十五條評估專傢委員會應當自收到鑒定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鑒定評估報告的評估程序、評估依據、評估偶設、評估技術路綫、評估方法選用。
……

前言/序言



用户评价

评分

可以

评分

可以

评分

很好不错很好不错很好不错很好不错很好不错很好不错

评分

内容全面

评分

可以

评分

很好不错很好不错很好不错很好不错很好不错很好不错

评分

首先,价格是很公道,确实够便宜啊,比在图书大厦买的便宜划算多了,哈哈,今后都在京东上面买了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其次,好东西啊,本以为很厚,但是也就薄薄的几本,但是何时能看完就不知道了,更何况是要能记下来呢,难啊!法律这个东西很难吃透,实践经验相结合是非常重要的呢,我要抓紧时间学习,不能把时间都浪费在看电影上。哈哈哈哈。 再次,先将学到的与大家分享: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评分

很好不错很好不错很好不错很好不错很好不错很好不错

评分

内容全面

相关图书

本站所有內容均為互聯網搜索引擎提供的公開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儲任何數據與內容,任何內容與數據均與本站無關,如有需要請聯繫相關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於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ushu.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求知書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