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編者前言(徐健) 萊登 導言 洛剋 論自然法則 約爾頓 洛剋論自然法則 施特勞斯 洛剋的自然法學說 塞利格 洛剋的自然法與政治的基礎 紮科特 洛剋《政府論》(上篇)導讀 阿什剋拉夫特 洛剋的自然狀態
這本書的書名“論自然法則”立刻勾起瞭我濃厚的閱讀興趣,這不僅僅是因為我對自然科學的喜愛,更是因為我相信,理解自然法則,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我們自身以及我們在宇宙中的位置。我希望能在這本書中找到一些關於秩序和混沌的辯證思考,因為我一直覺得,自然界既存在著令人驚嘆的精確性,也充斥著難以預測的隨機性。這本書會不會去探討生命起源的奧秘?或者宇宙演化的終極命運?我對此充滿瞭期待。我希望作者能夠用一種生動形象的語言,將那些抽象的科學概念轉化為易於理解的知識,讓即使是科學門外漢的讀者,也能從中獲得樂趣和啓迪。我想要這本書能夠給我帶來一種“啊,原來是這樣!”的驚喜,能夠讓我看到那些肉眼無法察覺的規律,感受到宇宙的和諧與精妙。它應該是一本能夠激發我的好奇心,並讓我對周圍的一切産生新的認知的書。
评分“論自然法則”這個名字,對我來說,就像是一扇通往宇宙奧秘的門。我一直在尋找一本能夠係統地梳理和解釋自然界運行規律的書籍,而這本書似乎正是我的目標。我設想它會是一部充滿深度和廣度的作品,它可能會從最基本的物理定律開始,然後逐步深入到更復雜的生命現象和宇宙演化。我非常希望它能夠挑戰一些我們習以為常的觀念,讓我們跳齣原有的思維框架,以一種全新的方式去審視這個世界。我期待這本書能夠用清晰的邏輯和嚴謹的論證,構建起一個關於自然法則的知識體係,讓我能夠更好地理解事物之間的內在聯係。或許,它還會探討人類在自然法則麵前的渺小與偉大,以及我們如何在這個宏大的框架下生存和發展。我希望讀完這本書,我能夠對宇宙的運行有更深刻的理解,並且能夠將這些知識運用到我的生活中,做齣更明智的判斷。
评分這本“論自然法則”的書名,瞬間抓住瞭我的注意力,仿佛在召喚我踏上一段探索未知的旅程。我一直對那些隱藏在現象背後的普遍規律深感興趣,我堅信,理解這些法則,是我們認識世界、理解自身的關鍵。我預想這本書應該會是一部充滿智慧的結晶,它不會僅僅是枯燥的科學羅列,而是會用一種引人入勝的方式,將那些深奧的道理娓娓道來。我希望它能夠解答我心中關於時間、空間、能量等諸多基本概念的疑惑,並且能夠將這些概念融會貫通,展現齣自然界運行的整體圖景。我期待它能夠帶領我穿越微觀世界的奇妙,觸及宏觀宇宙的壯麗,讓我感受到生命在宇宙中的獨特地位。我希望這本書能夠讓我産生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能夠讓我看到那些被我們忽略的美麗和秩序,並且能夠激發起我對進一步探索的熱情。
评分這本書的封麵設計就吸引瞭我,那種沉靜而又充滿力量的筆觸,仿佛在訴說著宇宙深處不為人知的秘密。我一直對宏大敘事和深邃的哲學思考充滿興趣,而“論自然法則”這個名字,恰恰點燃瞭我對未知的好奇心。我想象中的這本書,應該是一場思想的盛宴,帶領讀者穿越時空的界限,去探尋那些塑造瞭我們世界,卻又常常被我們忽略的根本性原則。它或許會從最微觀的粒子運動講起,層層遞進,最終觸及宇宙的宏觀規律。我期待它能夠用一種引人入勝的方式,揭示那些支配萬物運行的秩序,讓我在閱讀的過程中,能夠感受到一種前所未有的開闊和頓悟。可能它會引用古老的智慧,也可能融閤最新的科學發現,但無論如何,我希望它能夠提供一種全新的視角,讓我重新審視我們所處的現實。這種對“法則”的探討,不僅僅是對自然現象的解釋,更是一種對存在本質的追問,我希望能在這本書中找到答案的綫索,或者至少,引發我更深刻的思考。
评分拿到這本“論自然法則”的時候,我抱著一種近乎朝聖的心情。在我看來,對自然法則的理解,是人類認識自我、認識宇宙的基石。我一直認為,科學不僅僅是冰冷的公式和實驗,更是一種對世界規律的探索和敬畏。所以,我預想這本書會是一部充滿智慧的著作,它不會僅僅停留在概念的層麵,而是會深入到邏輯的脈絡,用嚴謹的推理和翔實的論據,構建起一個關於自然法則的宏大體係。我期待它能顛覆我以往的認知,挑戰我固有的思維模式,讓我看到那些隱藏在錶象之下的深刻聯係。或許,它會涉及到物理學、生物學、化學等多個學科的知識,但關鍵在於,它如何將這些分散的知識點,巧妙地編織成一張關於宇宙運作的精美網格。我尤其對書中可能探討的“因果”關係感興趣,這種關係在自然界中無處不在,但其本質究竟是什麼?是注定的宿命,還是可以被改變的鏈條?我想,這本“論自然法則”可能會給我一些令人振奮的啓發。
评分250年间,就如我们将会发现的,洛夫莱斯作品集里的自然法论文没有得到识别和研究,因此,它既未引起人们的兴趣,也没有发生任何影响。在洛克的一生中,只有托森与泰瑞尔知道这些论文;而通过收集的证据表明,其中一位曾在自己著作中使用过这些论文。
评分随后,洛克便开始细致描述这一自然状态。它是某种“完全自由”和“平等”的状态:所有人天然地具有“相同的身心能力”,可以自行“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财物和人身”,而“不存在从属或受制关系”,除非上帝以明确的方式赋予一人统治其他人的权力(第4节)。可是,既然人人都享有判断何种方式有利于自我保存,那么在那种状态下是否可能出现霍布斯(Hobbes)所极为反感的普遍的争斗与厮杀呢?依照洛克的直接陈述,这种情况不会出现。因为自然状态下的自然法为人人所遵守,所以这一“旨在维护和平和保卫全人类”的法则禁止任何人无端妨碍他人之保存(第6节)。自然的法则规定了任何人的自我保存的权利,只有当自我保存与维持他人相冲突时,他才只须考虑前者。这样,洛克通过否定自然状态是“放任”的状态,而与霍布斯和斯宾诺莎拉开了至少表面上看来是可观的距离。换言之,自然状态并非是一种充斥着“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的状态,“尽管有些人把它们混为一谈”(第7、16和19节;霍布斯,《利维坦》,第十三章;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第十六章)。
评分在1671年,也就是洛克完成自然法则论文的第12个年头,托森发表了一本著作,名为《根据英格兰教会答问手册而对十条圣训或十诫所作的释义——通过介绍一些有关上帝的自然法和实定法的一般性论述以作为释义的前提》(An Explication of the Decalogue or Ten Commandment,according to Catechism of the Church of England. To which are premised by way of Introduction Several General Discourses concerning God’s both Natural and Positive Laws)。第1篇论文处理了“自然法”的问题,托森计划从以下4点进行探究,即(1)“自然法是怎样产生的”,(2)“这种法律通常的内容是什么”,(3)“这样的义务维持的东西到底是什么”,(4)“在增加了摩西与基督的律法之后,关于自然法的知识到底有什么用处”。托森在这篇论文中引用的文献除了《圣经》之外,唯一权威的作家就是胡克。我们从托森给洛克的信中得知,在16世纪初两位友人对自然法则进行过长期讨论,现在我们必须搞清楚的是托森在书中第1篇论文里阐发的观点到底是他自己的,还是洛克的,或者是两位朋友早期讨论的共同成果。
评分在《政府论》(下篇)第一章中,洛克(Locke)直接给出政治权力的定义,“政治权力就是为了规定和保护财产而制定涉及死刑和各种较轻处罚的法律的权利,以及使用共同体的力量来执行这些法律和保卫国家不受外来侵害的权利;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公众福利”(第3节)。乍看下来,权力与权利是等同的,但这一定义真正要反映的是,正当的或合法的政治权力必须得基于权利且为了权利。可见,要正确理解政治权力,就得首先探究权利,准确说来是自然权利。并且,对于洛克以及其他那些近现代政治哲人们而言,自然权利只有在某种特殊的人类状态中才能得到充分的解释。因此,“为了正确地了解政治权力,并追溯它的起源,我们必须考察所有的人自然地处于什么状态”(第4节,亦参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李平沤译),序言,第35-6页)。
评分洛克的精神哲学理论通常被视为是现代主义中“本体”以及自我理论的奠基者,也影响了后来大卫·休谟、让·雅各·卢梭、与伊曼努尔·康德等人的著作。洛克是第一个以连续的“意识”来定义自我概念的哲学家,他也提出了心灵是一块“白板”的假设。与笛卡尔或基督教哲学不同的是,洛克认为人生下来是不带有任何记忆和思想的。
评分就是书有些脏兮兮的,感觉的有些不美,幸亏有优惠!
评分在1671年,也就是洛克完成自然法则论文的第12个年头,托森发表了一本著作,名为《根据英格兰教会答问手册而对十条圣训或十诫所作的释义——通过介绍一些有关上帝的自然法和实定法的一般性论述以作为释义的前提》(An Explication of the Decalogue or Ten Commandment,according to Catechism of the Church of England. To which are premised by way of Introduction Several General Discourses concerning God’s both Natural and Positive Laws)。第1篇论文处理了“自然法”的问题,托森计划从以下4点进行探究,即(1)“自然法是怎样产生的”,(2)“这种法律通常的内容是什么”,(3)“这样的义务维持的东西到底是什么”,(4)“在增加了摩西与基督的律法之后,关于自然法的知识到底有什么用处”。托森在这篇论文中引用的文献除了《圣经》之外,唯一权威的作家就是胡克。我们从托森给洛克的信中得知,在16世纪初两位友人对自然法则进行过长期讨论,现在我们必须搞清楚的是托森在书中第1篇论文里阐发的观点到底是他自己的,还是洛克的,或者是两位朋友早期讨论的共同成果。
评分主要是看洛克的论自然法则。
评分在《政府论》(下篇)第一章中,洛克(Locke)直接给出政治权力的定义,“政治权力就是为了规定和保护财产而制定涉及死刑和各种较轻处罚的法律的权利,以及使用共同体的力量来执行这些法律和保卫国家不受外来侵害的权利;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公众福利”(第3节)。乍看下来,权力与权利是等同的,但这一定义真正要反映的是,正当的或合法的政治权力必须得基于权利且为了权利。可见,要正确理解政治权力,就得首先探究权利,准确说来是自然权利。并且,对于洛克以及其他那些近现代政治哲人们而言,自然权利只有在某种特殊的人类状态中才能得到充分的解释。因此,“为了正确地了解政治权力,并追溯它的起源,我们必须考察所有的人自然地处于什么状态”(第4节,亦参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李平沤译),序言,第35-6页)。
本站所有內容均為互聯網搜索引擎提供的公開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儲任何數據與內容,任何內容與數據均與本站無關,如有需要請聯繫相關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於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6 tushu.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求知書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