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外語教學方法與流派》在簡要介紹每一種方法流派及其相關理論的同時,通過案例解析和對話交流等手段,引導教師多維度深層次地思考與每一種外語教學流派和方法相關的問題。每章著重介紹一種方法或流派,其編寫結構基本上作如下安排:方法概述;典型課堂;案例解析;理論鏈接;對話交流。
作者簡介
武和平,西北師範大學國際文化交流學院院長;語言學博士。研究論文在多傢外語類或教育類權威或核心期刊發錶。主持國傢社科基金項目、中國外語教育基金、甘肅省教育規劃項目重點課題及中美閤作網絡教育子課題等研究項目。
目錄
第一章
外語教學方法與流派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外語教學流派發展的曆史 第三節 流派的流派:英語教學流派的發展規律與曆史脈絡
第四節 外語教學方法與外語教師 第二章
語法翻譯法
第一節 方法概述
第二節 典型課堂 第三節 案例解析
第四節 對話交流
第三章
直接法
第一節 方法概述
第二節 典型課堂
第三節 案例解析
第四節 理論鏈接
第五節 對話交流
第四章
聽說法
第一節 方法概述
第二節 典型課堂
第三節 案例解析
第四節 理論鏈接
第五節 對話交流
第五章
認知法
第一節 方法概述
第二節 典型課堂
第三節 案例解析
第四節 理論鏈接
第五節 對話交流
第六章
全身反應法
第一節 方法概述
第二節 典型課堂
第三節 案例解析
第四節 理論鏈接
第五節 對話交流
第七章
交際法
第一節 方法概述
第二節 典型課堂
第三節 案例解析
第四節 理論鏈接
第五節 對話交流
第八章
基於任務的教學法
第一節 方法概述
第二節 典型課堂
第三節 案例解析
第四節 理論鏈接
精彩書摘
4.認知法 認知法又稱“認知符號法”,産生於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認知法反對在教學中進行反復的機械操練,認為語言學習是受規則支配的創造性活動,語言學習是掌握規則,而不是形成習慣,故而提倡用演繹法講授語法。認知法主張在學習發音的同時學習文字,提倡從一開始就同時訓練聽、說、讀、寫四種語言技能,允許使用本族語和翻譯的手段。它強調理解在外語教學中的作用,主張在理解新學語言材料的基礎上創造性地運用語言。認知法以認知心理學和轉換生成語言學為理論基礎,把外語教學法建立在更加科學的基礎之上。 5.全身反應法 全身反應法同樣産生於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並於20世紀70年代達到盛行,創始人為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聖何塞州立大學的阿捨(J.Asher)教授。該方法倡導把語言和行為聯係起來,通過身體動作教授外語。全身反應法主要依據大腦兩半球不同功能的理論(即右腦主司形象思維,左腦主司邏輯思維),注重在形象思維的基礎上發展邏輯思維。因此,它強調在真正的情景中進行教學。在典型的全身反應法的課堂上,教師在授課時會先讓一位學生站在講颱前,根據指令做動作,全班同學反復聽教師的指令,看該學生的動作。等大多數學生理解瞭指令的意義後,教師可親自或請成績較好的學生發齣相同的指令,要求全班同學按照指令做動作。它旨在通過身體的感知,促進學生對語言的體驗。 20世紀70年代是外語教學發展史上的一個分水嶺(Stern,1983)。一方麵,隨著錯誤分析、中介語及學習者學習策略等新興研究領域的興起,“方法”已不再是外語教學和研究所關注的唯一領域,學習者因素也得到瞭越來越多的關注,並直接催生瞭二語習得等新興學科;另一方麵,某一種教學方法獨領風騷的局麵被打破,教學方法和流派進入多元化時代,以交際法為代錶的一個教學方法群開始齣現,包括沉默法、暗示法、群體學習法和自然法等。 6.交際法 交際法是20世紀70年代根據語言學傢海姆斯(D.Hymes)的交際能力理論和韓禮德(M.Halliday)的功能主義語言學理論形成的,是全世界影響較大的外語教學法流派。交際法認為,語言是人們交際的工具,是我們錶達意念和情感的工具;職業不同,對語言的要求和需要也不同,教學內容也可以不同。因此,外語教學應著重滿足不同群體學習者的不同語言學習需求。交際教學法主張外語教學不要像語法翻譯那樣以語法為綱,也不要像聽說法那樣以結構為綱,而是要以語言的錶意功能為綱,針對學生今後使用外語的需要選擇教學內容,通過接觸、模仿範例練習和自由錶達思想三個步驟來組織教學。其最大的優點是從學生的實際齣發確定學習目標,使教學過程交際化,培養學生的交際能力。 20世紀90年代以後,外語教學的研究領域進一步拓展,隨著語言學、應用語言學、第二語言習得、外語教師教育、語言教育技術、語料庫技術等“方法”範疇之外的新興學科和研究領域的興起和發展,“方法”不再居於外語教學和研究話語體係的核心地位,於是外語教學進入瞭“後方法”時代。但耐人尋味的是,正是在有人宣稱“方法已死”的“後方法”時代,新的外語教學方法卻如雨後春筍般不斷湧現,比如全語言教學法、基於任務的教學法、基於項目的教學法、基於內容的教學法、基於主題的教學法、詞匯法等等。這一現象一方麵反映瞭方法中心論長期的思維慣性,另一方麵也反映瞭我們對外語教學規律的深刻理解和持續探索。 7.全語言教學法 全語言教學法最早的倡導者之一為美國語言學傢古德曼(K.Goodman)。他將全語言教學法定義為“一種視兒童語言發展和語言學習為整體的思維方式”(Goodman,2005)。全語言教學法最早是美國、加拿大等國用來教授兒童母語的教學思想,後來廣泛用於第二語言的教學。全語言的“全”最主要錶現在把語言看成一個整體,而非人為地將其肢解為諸如語音、語法、詞匯、句法等個體單位,教授語言也不應人為地把聽、說、讀、寫等技能割裂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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