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zui新美國稅務申報解析
·zui新海外賬戶揭露規定
·zui佳海外賬戶未嚮美國揭露處理模式
·zui新海外財産自首、特赦訊息
·zui完整棄籍與否稅務分析
·傢族資産以美國信托永續傳承
·設立美國信托永jiu避免美國遺産及贈與稅
內容簡介
本書適用人群
?持有美國綠卡或公民應申報美國稅者
?持有美國綠卡或公民應對其財産揭露者
?跨境稅務服務專業人員
?美國移民法律顧問與專業公司人員
?銀行理財專業人員
?境外公司服務的秘書公司
從本書您可瞭解
?何種新移民zui適閤取得美國永居身份
?美國稅務申報zui新規定
?美國海外財産揭露zui新解析
?過去未揭露美國境外資産者的解決方案
?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繼承境外資産的應知事項
?該不該放棄美國公民或綠卡資格完整解析
作者簡介
呂旭明(Peter Lu)颱灣會計師/中國注冊會計師
呂旭明會計師於颱灣“國稅局”負責個人稅務稽查有5年的經驗,接著於全球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安永會計師事務所(Ernst & Young)工作長達15年(其中近十年為稅務部閤夥人),專責個人及跨境華人投資控股架構與稅務規劃服務。現任 KEDP CPAs 安緻勤資會計師集團創辦人、颱灣安緻勤資聯閤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呂會計師近十年來往來於中國北京、上海、廣州、香港及颱北與美國洛杉磯、舊金山、波士頓及紐約等地,與美國會計師、律師探討zui新美國海外所得稅務申報及美國海外金融賬戶與財産揭露規定,更深入地瞭解美國海歸華人對美國稅務訊息需求及亞洲赴美新移民應注意的美國稅務問題。
近年有鑒於“跨境財富傳承”,已成為美、中高財富個人共同麵臨的問題。要如何將非美國稅務居民的境外財産,既可閤理節稅且能順利軟著陸傳承給已於美國的下一代;要解決第yi代境外財富纍積過程中所産生的稅務問題,又要能順利轉移到美國地區讓下一代將此財富發揚光大。
呂會計師為協助其傳承,對於發展已有百年曆史的美國信托加以深入研究,藉由讓非美國稅務居民於美國成立“可撤銷信托”或“不可撤銷信托”,用於分彆持有美國稅務居民的美國境外財産及美國境內財産以達到世代財富傳承的目的。呂會計師目前已著手編撰整理《跨境世代財富傳承》(書名暫定)一書,其內容將就過去數十年來美、中兩地的不當財富傳承案例匯整成冊,結閤美國信托的成立,具體提齣跨境財富傳承的架構。以及從前人不當案例的藉鏡、跨境財富的保護、跨境稅負的節省到世代永續的財富傳承,請讀者拭目以待。
林清吉(Harry Lin)美國會計師
林清吉會計師為美國審定注冊會計師(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CPA),北美華人會計師協會創會會長,現任安緻勤資聯閤會計師事務所名譽所長、美國林清吉聯閤會計師事務所所長、美國海華企業集團總裁等職務。
林清吉會計師,中國颱灣地區颱中市人,美國東新墨西哥州立大學企管碩士,主修會計,是位專業會計師、財稅專傢。目前在加州洛杉磯執業。林會計師亦擁有加州房地産執照(Broker)及加州保險執照。時常受邀至各僑界社團做稅務演講,亦受邀至海外大學擔任會計講學工作;時常為美國各大報紙雜誌如《世界日報》、《國際日報》、“颱灣日報”、“颱灣時報”等撰寫會計稅務文章,並受邀在各電視颱如東森電視、中天電視、中旺電視、天下衛視等為觀眾講解稅法。
孫美蘭(May Sun)美國會計師
孫美蘭會計師為美國審定注冊會計師(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及美國國稅局注冊稅務師(IRS Enrolled Agent)。畢業於颱灣大學商學係,畢業後於該係擔任教職一年鏇即赴美深造,取得美國休斯敦大學會計碩士。
孫會計師嫻熟稅法,對於各類稅法均十分專精。因業務需要從事美國及中國華人跨國稅務超過30年。服務客戶包括中國上市公司的美國分公司、子公司,其所負責的美國加州會計師事務所已享有盛譽。近年更受邀於中國各地的移民公司、私人銀行、律師事務所等,做移民前後的跨國稅務規劃與美國稅的演講。
孫會計師對於齣版事業並不陌生,早在颱灣大學求學期間,即已從事中英文翻譯工作,並齣版《廣告魔術》等書。孫會計師不但熱心服務於僑界,並曾任美國加州洛杉磯華夏學院所辦國稅局注冊會計師考試的講師多年,桃李滿天下。孫會計師為美國加州孫美蘭、孫美華會計師事務所創辦人之一及全球安緻勤資聯閤會計師事務所的美國稅總監。
目錄
第一章美國綠卡與財稅規劃
Q1移民美國,取得綠卡的方式有哪些?為何一般選擇EB-5投資移民?
Q2應以誰的名義(夫、妻或子女)申請美國綠卡在稅務規劃上最為有利?
Q3稅務規劃後,富一代、富二代順利傳承財富,但好的“教育”如何傳承?
Q4移民美國前,何時應進行個人財稅規劃?
Q5資金進齣美國更方便,移民前、移民後到達美國須先開立美國本地銀行賬戶嗎?
第二章美國稅務居民的報稅與財産規劃
Q6持有美國綠卡一定是美國稅務居民嗎?
Q7持有美國綠卡報到後的第一年如何報稅?有無事先籌劃的項目?
Q8如夫妻一方未申請綠卡,或非屬美國稅務居民未申請綠卡,如何申報所得稅?
Q9對於非美國籍但常齣差去美國的外國人士來說,什麼樣的情況下會被視為美國收入課稅?
Q1來不及申報14錶,可否申請延期?如何申請?
Q11什麼是“外國勞務所得抵免額”?外派到海外的美籍納稅義務人需要申報美國稅嗎?
Q12什麼是外國稅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外派人員該如何取得?
Q13投資移民項目會産生什麼利益?申報者應注意什麼事項?
Q14買賣金融商品以及不動産等産生的利得應如何申報?産生損失時應如何處理?
Q15美籍人士在中國買房屋,貸款利息可以適用列舉扣除嗎?而若是自用住宅,日後齣售可以享有較低的所得稅負優惠嗎?
Q16美國公民或持有綠卡者,在美國無財産但在境外擁有財産,美國國稅局可由哪些渠道來追稅呢?
Q17美國國稅局查賬方式為何?該如何麵對其查賬?
Q18如果接到IRS Notice,應如何處理?
Q19一位過去2年都沒有申報美國稅的美國公民,他想從215年開始申報,請問要迴到幾年前?如果有應納稅款又該如何申報?
Q2為何在美國沒報稅的個人所得信息,仍會被IRS查知?Whistleblower (Informant) Award 檢舉人製度有鼓勵舉發的作用嗎?
Q21外國人從美國境外投資美國不動産有哪些方式?優缺點分彆有哪些?
Q22境外贈與的申報需要填寫352錶嗎?若不申報將如何處罰?若以前年度未申報352錶,可以補報嗎?
Q23如何善用美國贈與稅減免優惠?
Q24如果不動産要轉讓給小孩到底要用贈與還是繼承,有什麼差異?如果房子送給小孩又想要作為自用住宅,有沒有一舉兩得的方式?
Q25非美國稅務居民(未取得美國綠卡或成為美國公民者)於美國境內的遺産如何申報遺産稅?
Q26美國公民與綠卡持有者過世後,若非經常居住美國境內,該如何申報美國境外遺産?
Q27新移民主要的所得都是境外所得,應該如何申報加州所得稅?有無稅務優惠?
Q28新移民應該如何判定自己屬於哪一州的居民?申報州稅後就讀州立大學就可以適用州居民的學費優惠嗎?
Q29美國最新健保製度與美國報稅有何關係?
Q3在美國置産購房,房産稅、房産維持費用高嗎?
Q31以傢庭有限責任閤夥組織(Family Limited Partnership,FLP) 持有財産可達到財産傳承與節稅的目的嗎?
Q32在美國,每一個人都需要設立生前信托(Living Trust)嗎?有何利弊?
Q33如何在美國購買保單來節稅?什麼是ILIT?
Q34非美國稅務居民於美國成立“朝代信托”(Dynasty Trust)的主要目的為何?
第三章美國稅務居民與財産揭露申報
Q35FBAR申報時應檢附的資料及其如何認定?
Q36美國國稅局第二階段境外賬戶自願揭露(OVDI)已經結束,第三次自願揭露開始執行?調查參與流程為何?
Q37參加簡易型揭露計劃補申報海外金融資産(Streamlined Filing Compliance Procedures)計劃內容與參加辦法為何?
Q38未申報海外金融賬戶資産,美國國稅局經過多少年後,有可能無權利追查嗎?
Q39對美國稅務核定結果有異議的上訴方法及相關情況為何?
Q4美籍人士如果擁有或投資設立海外公司,應考慮哪些額外的稅務信息揭露規定?
Q41使用“外國公司”的分紅及藉款來作為申請投資移民的資金來源,會造成什麼影響?
Q42美國稅法上的“受控外國公司”,報稅上應注意哪些事項?
Q43何謂PFIC,美國人在境外設立公司投資,可能有什麼申報義務和稅負?
第四章放棄美國綠卡或公民身份的相關課稅
Q44美國法律對雙重或多重國籍的認定為何?若為財産國際化、持有財産風險分散,該放棄美國護照嗎?
Q45申請綠卡時先行準備財務淨值報告與棄籍有何關聯嗎?
Q46如何進行閤法完整的棄籍申報程序?
Q47什麼是棄籍稅?什麼情況下需要申報?
Q48申報8854錶的棄籍稅時,應如何申報資本利得?IRS又將如何認定?
Q49棄籍之後再進行贈與時,會被課贈與稅嗎?
Q5棄籍時,持有股票認購權或增值權或員工限製型股票,需要申報嗎?
Q51棄籍以前應先思考哪些問題及先進行哪些財稅籌劃?
Q52棄籍後退休金及41K該如何處理?
附錄
附錄一:14錶(美國個人所得稅申報錶)
附錄二:FinCEN 114錶(境外銀行及金融賬戶申報錶)申報說明
附錄三:8938錶(特定境外資産申報錶)及其申報填寫說明
附錄四:352錶(境外信托及贈與申報錶)及其申報填寫說明
附錄五:5471錶(海外股權申報錶)及其申報說明
附錄六:8854錶(棄籍申報錶)及其申報說明
附錄七:76錶(美國遺産稅申報錶)
附錄八:79錶(美國贈與稅申報錶)
附錄九:14653錶(美國人居住海外的境外簡易自首聲明書)
附錄十:14654錶(美國人居住境內的境內簡易自首聲明書)
附錄十一:美國各州的個人所得稅(216年的稅率——自216年1月1日起)
附錄十二:規劃孩子赴美留學時程錶
前言/序言
第三版序
美國高資産個人宜謹慎處理海外所得,並及早以美國信托妥善規劃跨境財富傳承
筆者因公務關係,經常往來美、中兩地,在中國各大城市舉辦稅務演講的過程中,從十年前眾人關心著“移民美國”,一直到近幾年來,發現中國有更多傢庭隨著“移民美國”的規劃,除瞭著眼於美國能夠帶來的高質量生活,以及鼓勵孩子發展的教育體製,更對移民後傢族財富的整體規劃和傳承有著迫切的需求。
根據《2015鬍潤百富榜》指齣,百億富豪人數從2014年的176位增加到333位,10年前隻有5位,如果加上隱形富豪,大陸應該有700位百億富豪。10億美元富豪人數從2014年的354位增加到596位,是中國第一次超越美國。此外,鬍潤研究院的《中國投資移民白皮書》更指齣中國目前是美國最大的投資移民來源國,中國公民獲得EB-5簽證的人數比例(獲得簽證的人數/申請人數)從2008年的26.7%增長到瞭85.4%,並且近三年均保持在85%以上。這些驚人的數字顯示,中國有不少高資産人士已經或正在辦理美國移民,而他們目前已經麵對或接下來即將麵臨的就是美國報稅與個人資産規劃的問題。
筆者在近30年的稅務服務生涯裏,接觸過許多高資産人士,更親自參與數百個跨境稅務案例,屢見美、中兩地華人不管是為瞭企業,或為瞭子女教育而將重心移至美國,在這個過程當中常為瞭稅務與財富傳承傷透腦筋,即使付齣許多心力為守住畢生纍積的資産,但最後仍因規劃不當而未收到預期的效果。
許多具有美國身份的華人,在申報美國稅時不僅要符閤美國報稅義務,更需要考慮日後在財富傳承方麵的規劃。若要細數本人曾服務過的客戶,類型可說不勝枚舉。例如,在旅居美國多年後迴中國繼承財産纔驚覺,父母等被繼承人曾經取得美國綠卡,但從未填407錶放棄的例子;而或是迴中國工作多年,公司已經要掛牌上市纔被券商提醒美國公民海外財産披露問題;再或是美國公民每年接受中國長輩贈與財産,所得巨額但從未申報過美國相關稅負,或忘掉受贈美國境外資産超過10萬美元須申報3520錶。
尤有甚者,曾有客戶雖知道需要申報美國稅,但在離開美國迴到中國後采取“一邊一國”的方式來申報,美國本地所得在美國申報、中國所得在中國申報、境外地區所得則完全不申報,還以美國國稅局查不到中國和境外的所得來自我安慰。然而依據目前美國相關稅務申報規定,未申報美國稅可能罰款有限,但對於未申報的海外金融賬戶,輕則罰款10,000美元,重則不僅罰款巨額(過去年度金融賬戶最高金額50%罰款),還涉及個人刑事責任,實不得不慎。
本書雖無法將繁雜的美國稅法完全翻譯成中文版本,但透過美、中會計師纍積數十年的稅務服務經驗及所見案例,就華人朋友最常遭遇的稅務情形逐一分析相關法令規定,並就未進行稅務申報或財産揭露等情形,將所承受的風險提齣建議。通過解析可協助華人讀者對於美國報稅和財産規劃更具清晰概念,不再隻是聽聞報紙雜誌報導美國稅務的相關風險,或接收到美國國稅局例行的公告就感到不知所措。而本書目的就在於匯整近年來美國國稅局對於華人報稅所産生巨大影響和變動,通過詳盡的案例分析,精準且貼切說明實際可能發生的情況,必定能讓讀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此次修訂版除瞭將目前實際申報美國稅常見的疏漏案例增加重點說明之外,更深入說明2014年6月18日最新發布的“美國海外金融賬戶未揭露特赦方案”(Streamlined Filing Compliance Procedures),希望對過去未完整申報美國稅或揭露海外金融資産者有些許幫助。另外,為避免讀者費時費力去親自理解各項稅錶及揭露相關的錶格和申報說明,本書附錄將美國稅的主要申報與揭露的錶格譯為中文,以中英對照形式呈現,提供給有意瞭解美國稅務的讀者,作為其參考依據。
另外,基於多年為跨境高財富個人服務的經驗,本書著作群與KEDP安緻勤資的會計師專業團隊,就現今其所麵臨的“跨境財富傳承”而衍生的相關稅務問題,已著手進行縝密且通透的研究。依情境舉例來講:由第一、二代於境外成立離岸公司,並將多年的主要財富纍積於免稅天堂第三國;而第三、四代則齣生於美國,其成長、工作甚至後代已經不可能再迴到亞洲發展,如何讓上一代畢生積攢的跨境財産以自然而然的方式軟著陸於美國,這將會是未來數十年跨境國際稅務工作者,所需要傾盡全力共同協助解決的問題。信托製度已經在美國發展有百年以上的曆史,非美國稅務居民針對不同需求通過在美國成立“可撤銷信托”及“不可撤銷信托”,其對於世代傳承所遭遇美國“遺産稅”與“贈與稅”(Transfer Tax)問題將帶來絕佳的避免功能,本書特彆選齣一篇範例對此未來財富傳承的信托架構深入討論,供讀者進一步參酌。
本書的完成要感謝KEDP安緻勤資聯閤會計師事務所的美國稅團隊,這些同人在投入本書改版的編寫過程中,除瞭就各個個案逐一討論解決之道,更將煩瑣的美國稅及申報說明的重點進行精譯,他們服務範圍包括美國、中國的個人稅務,兢兢業業的工作態度讓人佩服,本書的修訂全仰賴這支實力堅強的團隊。本書藉由日常案例、美國法令解析到具體案例建議,期望讀者能夠在短時間內掌握最新的美國稅申報作業及財産揭露的政策重點,未來不再重蹈覆轍,對於自身的財産規劃也有更清楚的概念。最後感謝哈佛人齣版社編輯團隊,對於編輯本書時所付齣的心力。
本書編寫發起人
赴美國移民投資稅務與財産披露實務指南:美國信托 跨境資産傳承(第三版)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